浙江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招标公告(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5)


浙江省本级 | 应用软件*

项目概况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
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备注:项目确认书编号:[2025]66898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8)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9)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电脑登录账号观看);2)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839342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83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婧、叶梦霞、赵奇锋、陆琼琼、王文超、曹晓琪、张敏恒、张俊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88504
质疑联系人:张建国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525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NBITC-202550339G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1.0M

NBITC-202550339G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采购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盖章)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5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资格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5、出现两家以上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者名字相同,有可能作无效标处理!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4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5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9第六章商务条款45第七章附件46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备注:项目确认书编号:[2025]66898号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8)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9)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电脑登录账号观看);2)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电脑登录账号浏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839342项目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88390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传真:17963569@qq.com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婧、叶梦霞、赵奇锋、陆琼琼、王文超、曹晓琪、张敏恒、张俊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88504质疑联系人:张建国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52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4、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国内)4.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4.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4.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5.1本项目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5.2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4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5.5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如是请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加须提供)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参加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B7、第三章“技术和资信商务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证明材料;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附件如有格式)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2、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3)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前台),联系方式:吴婧1377714639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也需重新制作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答复将不予接受,评标为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招标代理公司线上开启“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并对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打分。(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按第一阶段开标顺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第二阶段开标结束。最后,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受采购人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是通过政采云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之前依法保密。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询问,询问可以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注明“疑问函”标题,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及时作出答复,答复可以书面形式,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答复有矛盾,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中标通知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本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对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进行存档保管。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要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十六、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采购合同可盖章后送达,不要求在现场签订。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十七、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政采云系统、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八、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35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十九、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下浮3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若本项目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发出中标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汇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帐号:94090154800000191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公司有权对中标服务费进行追索。二十、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邮寄完整版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到采购代理公司。二十一、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本项目贯彻《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现国家已经公布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开通了查询节能环保产品的通道。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或技术加分,具体见“第三章”说明。(适用货物招标)5、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6、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7、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二十二、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适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投标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和资信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包括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等程序。2.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投标的澄清2.2.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2.2.3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或线上回答,该书面或线上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或线上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2.2.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2.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技术和资信商务评分表”、附表4价格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技术和资信商务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3.1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3.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适用货物招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适用货物招标)2.3.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3.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和资信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排序第一、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4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各标项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四、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4.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该标项重新招标;4.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该标项重新招标;4.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五、无效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5.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5.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5.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5.6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有负偏离的;或未标注有“★”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5.7商务条款响应表或技术条款响应表有缺项、漏项且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8符合采购文件“评标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5.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有修正的,投标人不予确认的;5.11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项投标的;5.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投标;5.13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5.14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如是请提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A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无须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序号1、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2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1)投标文件按标书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按标书要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1)投标文件按标书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按标书要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得有所述情形。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6.出现两家以上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者名字相同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五、无效标的情形”)符合所述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技术和资信商务评分表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评分内容分值技术商务分70分1、技术及商务指标响应性(28分)根据投标人技术及商务指标响应的偏离情况打分,完全满足的得满分;标▲条款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4分,其他一般条款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2分。扣分分值超出本项满分分值,作无效标处理。其中如需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负偏离。282、组织实施方案(15分)2.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建设背景和目标的了解、以及对本项目现状的理解进行评分:了解透彻、描述内容详尽,对本项目有推进作用的得3分;有一定了解,内容完整的得2分;理解欠缺、对项目内容目标及现状有描述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2.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对各项重点难点分析详尽,解决方案合理可行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3分;各项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内容相对简单得2分;分析欠缺或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2.3、项目实施方案科学严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建设内容和目标,并根据项目总体框架的需求说明方案,方案描述详尽、合理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3分;对现状及需求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描述简单且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2.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的项目进度安排合理,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且对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3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进度安排存在一定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2.5、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过程管理)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制度内容有描述、但不够完整的得2分;制度不全,描述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3、人员配备(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8分)3.1、人员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完整,能很好的分工协调项目实施事宜的得2分;专业配置基本齐全、岗位分工基本能完成采购人任务的得1分;专业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不明确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2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2)具备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不累计得分,最多得4分。43.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拟派实施人员中(除项目经理外),具有中级职称(如系统集成工程师认证资质、系统运维工程师认证资质)得2分。24、系统演示(10分)(1)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设备须自行准备。支持真实系统、原型demo、截图、录屏或PPT等演示方式。其中,采用真实系统演示最高得10分。采用原型demo、截图、录屏或PPT等方式演示,最高得5分,未演示不得分。(2)投标人以提供录制视频方式(U盘)进行演示,U盘应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投标截止时间过后则不再接收;投标人须保证U盘的有效性,若在评标现场因为U盘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打开,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演示要求如下:4.1、演示指标中枢全景支持图形化展示从数据接入到形成指标库并应用到各类场景库的全景图。数据接入支持展示mysql、Postgresql、oracle、Elasticsearch等接入、定制API接口接入、文件接入等多种渠道;指标库支持分域展示指标数量,通过点击相应域可展示具体业务域详细指标;场景库展示基于指标的各类应用场景,通过点击可展示具体的场景详情。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5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54.2、演示指标详情功能,须包含基本信息、指标血缘、指标预览。基本信息须包含指标信息、版本信息、指标参数、指标评价等内容。其中指标信息包含指标名称、指标域、数据模型、统计方式、统计度量、归口部门、标签、描述等;版本信息包含版本名称、相关政策内容、计算逻辑等;指标参数包含参数名称、参数类型、用途、参数结构、默认值、描述等内容;指标评价包含评价名称、评价规则、描述等信息。并支持切换版本查看该指标不同版本的详情信息。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5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54.3、演示派生指标配置功能,支持配置指标名称、指标域、初始版本、数据模型、选择依赖的原子指标、横比维度、纵比维度、关联定量维度、增量或存量的纵比方式、筛选条件、标签、归口部门、计算逻辑、描述、指标参数、指标评价等信息。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5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54.4、演示场景详情功能,包含指标实例、场景血缘、执行记录三部分。其中指标实例支持从指标库中选择并添加至场景,并可对已添加的指标进行编辑和删除;场景血缘支持以图形化方式展示数据模型-指标实例-场景-应用的链路过程,并支持血缘图的放大、缩小及下载操作;执行记录支持通过关键字、指标实例名称及同步状态进行检索。记录详情须包含指标实例名称、指标版本、指标类型、执行时间、执行状态等信息。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5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54.5、演示新增预警配置功能,支持预警名称、定时任务、预警规则添加、编辑、删除和描述等配置;新建预警规则支持设置规则名称、预警级别、规则配置、状态开关、推送方式、预警对象、预警时间、描述等配置;推送方式支持企业微信、短信等;预警对象支持按用户、部门、角色、用户组、分维度等方式灵活配置,分维度预警对象支持预警维度、维度扩展模型、关联字段、预警对象字段等方式配置;预警时机支持实时预警和延时预警。。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5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54.6、演示第三方应用开放指标配置功能,支持通过应用名称、创建时间对第三用应用进行快速检索,并支持以列表形式展示所有应用的详细信息,包含应用名称、应用编号、应用密钥、场景、访问令牌有效期、刷新令牌有效期、描述、创建人等,并提供开放记录查看、设置权限、指标配置、编辑、删除等操作。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4.7、演示重点指标看板配置功能,须提供丰富的可视化展示方式,包括折线图、饼图、柱状图、仪表盘等,支持用户自定义分类和指标选取,打造个性化的数据视图。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分析需求,将重点关注的指标添加到看板中,并提供自由调整图表的分类色板和发散色板,支持拖拉拽自由布局工具帮助完成看板搭建。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1.5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55、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6、产品软著(3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指标构建平台软件”“教师画像软件”“学生画像软件”软著及相关著作权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注: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与上述系统功能相近且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样得分,无须名称一致。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7、类似业绩(3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规定分值评分。2、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价格评审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35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审查结论注:序号2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 投标人分值价格分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合计(30分)评委签名:年月日1.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关于ABC单位XYZ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技术参数:1.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如有)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9.2交货方式:9.3交货地点:十、货款支付10.1付款方式: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或待付货款中扣除。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公章):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鉴证日期:第5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1.项目背景1.1.政策背景当前,教育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的目标,要求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推动教育评价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进一步强调,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将数字化评价作为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抓手。在浙江省“数字浙江”建设战略指引下,《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要求职业院校“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教育评价体系,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精准诊断与提升”。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建设指南》亦指出,需“建立健全数智教育评价标准,强化评价对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的导向作用”。政策层面的密集部署,为职业院校构建数智教育评价体系提供了明确方向与制度保障。1.2.学校发展需要作为浙江省唯一一所药科类职业大学,学校肩负着培养“高素质药科技术技能人才”的使命,亟需以数智化评价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内涵式发展。(一)服务国家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随着医药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如智慧制药、精准医疗),行业对人才的数字素养、智算技能与数智伦理提出更高要求。学校需通过教-学-管-评教育评价体系,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构建“教-学-管-评”四位一体的评价框架,实现人才培养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塑造”的转变,确保毕业生具备适应数智社会的核心竞争力。(二)推动教育教学范式革新,构建数智教育生态数智技术的深度应用已成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驱动力。学校需以评价为导向,打通教学、管理、科研等场景的数据壁垒,实现从课前、课中到课后的教学全流程数字化监测与分析,推动“教-学-管-评”闭环的智能化升级。通过智能化评价体系,可精准诊断教学痛点、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学校形成“数据驱动决策、评价引领改革”的教育新生态。(三)支撑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增强服务区域经济能力作为药科类职业院校,学校需通过数智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内涵建设,支撑“双高计划”建设与职业本科教育试点工作。评价体系的构建将助力学校科学评估教学成效、教师发展与管理效能,为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提供数据支撑,进而提升服务浙江“万亿级医药产业”的能力,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强”的发展目标。(四)顺应教育评价改革趋势,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当前教育评价正从“经验型”向“数智型”转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学校需借助数智技术,构建覆盖学生、教师、教学全过程的多维度评价模型,实现评价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与可视化呈现,推动治理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跨越,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3.2.建设目标以“构建数智驱动的职业教育评价新范式”为核心,通过建设“一套指标管理平台”与“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教育教学全过程”三大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数据的全流程贯通、智能化分析与可视化应用,全面支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内涵式发展。具体目标如下:(一)建设学生学习数智指数体系围绕数字素养、智算技能、数智伦理与学习体验四大维度,建立可量化、可追溯的评价指标,精准刻画学生在数智环境下的学习能力与发展轨迹,助力培养具备医药行业数智化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二)建设教师教学数智指数体系从数智教学意识、教学能力、手段使用与育人引领四个层面,构建教师数智教学能力评价模型,推动教师从“经验教学”向“数据驱动教学”转型,提升数智环境下的教学创新与育人成效。(三)建设教育教学全过程数智指数体系覆盖课前、课中、课后全教学环节,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教学过程评价指标,实现教学资源配置、课堂实施、效果反馈的全流程可视化监测,推动“教—学—评”一体化改革。​4.3.建设思路聚焦“一流职业大学”等高质量发展监测需求,构建多层级协同、全流程贯通的数字化支撑架构,以指标驱动为核心逻辑,赋能治理决策与战略落地,具体设计逻辑如下:3.1.分层架构设计:构建体系化支撑框架体系遵循“数据-指标-应用”分层逻辑,纵向划分为校内系统层、指标中枢层、展示应用层,各层级协同联动,形成闭环管理:校内系统层:作为数据权威源,依托数据中台整合教务、教学质量管理、督导、网络教学平台、超星等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全域汇聚。通过标准化数据接口与采集规则,打破业务系统数据壁垒,为指标管理提供全量、多维度数据源支撑。指标中枢层:承担核心指标管理职能,涵盖指标管理、预警、目标和知识管理等重要模块。指标管理覆盖原子指标、派生指标、符合指标等全类型指标,建立“定义-关联-版本控制-动态调整”的全周期管控机制。通过规则配置(阈值预警、周期预警等)与多维度触发(系统内外、手动自动),实现指标动态监测与异常预警,保障指标科学性与实用性。目标与知识管控,锚定“一流职业大学”等战略目标,建立目标-指标关联体系,通过目标分解、进度监测、对标分析,推动战略落地;同时,构建指标知识库,沉淀指标释义、政策依据、分析方法、知识成果等,形成组织智慧资产,支撑经验复用与体系迭代。展示应用层:聚焦用户体验与价值输出,通过校内APP、网站、企业微信等多终端,输出“个人数据助手+AI智能体+专项数据报告”三大服务形态。以可视化看板、智能问答、监测报告等形式,将指标数据与分析结果转化为直观、易用的决策依据,覆盖师生、管理者等多元用户需求。3.2.核心能力构建:夯实指标化驱动底座体系以“数据治理-指标管控-数智应用”为核心能力主线,着力突破传统管理模式的固有局限。其中,指标管控作为连接数据治理与数智应用的关键枢纽,既是实现数智化教育评价的核心支撑——通过构建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为教育评价提供量化依据与动态监测能力;也是驱动后续其他数智应用落地的基础保障,标准化、精准化的指标输出为可视化分析、决策辅助等应用场景提供了指标基准;同时,指标管控通过建立“目标-指标-数据”的闭环校验机制,能够反向倒逼数据治理环节的质量提升,推动数据采集、清洗、整合等全流程的规范化,形成“数据质量优化-指标效能提升-应用价值放大”的正向循环。3.3.协同机制设计:保障体系高效运转为实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构建三大机制:权限体系协同:通过RPAC权限管理体系,细化用户角色与权限,适配校内组织架构;支持自定义指标看板,按岗位配置功能模块与指标看板,提升操作和使用体验。消息触达协同:集成站内信、短信、邮件等多渠道消息中心,实现预警信息的精准推送,保障关键指标信息及时触达。知识沉淀协同:以指标知识库为载体,沉淀指标释义、政策依据、分析方法、知识成果等,建立“实践-总结-复用”的知识闭环,并通过AI智能体训练实现智能问询,持续提升组织智能化决策水平。5.4.建设内容4.1.数智教育评价体系能力建设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在数智教育评价建设中,深度锚定药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知行合一”的核心特质,以数字化技术为纽带,构建起覆盖“教、学、评、管”全链条的指标体系,真正实现数智评价与医药人才培养的同频共振。具体建设举措如下:4.1.1.指标支撑数据采集与对接基于学校数据中台,结合教务系统、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督导系统、网络教学平台、超星平台等业务系统,实现指标支撑数据的对接,同时高频数据通过与业务系统直接对接的方式保障数据及时性。4.1.1.1.教务系统学生数据: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年级、班级等)、学籍状态(在读、休学、退学、转学等)、选课记录(所选课程、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成绩数据(课程成绩、绩点、学分、重修记录等)、奖惩信息等。教师数据:基本信息(工号、姓名、职称、所属院系、研究方向等)、授课信息(承担课程名称、授课班级、课时数、教学任务安排等)、排课数据(课程表、教室分配、时间冲突调整记录等)。课程数据: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名称、学分、学时、课程大纲、先修课程要求等)、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学期分布、必修/选修属性等)、教室与资源数据(教室容量、设备配置、排课占用情况等)。4.1.1.2.教学质量管理系统评价数据:学生评教数据(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课程内容、教学效果的打分及文字反馈)、同行评教数据(教师间相互听课的评价结果、改进建议)、督导评教数据(教学督导对课堂教学的评分、问题记录)、教师自评数据(教学反思、教学目标达成度自评等)。教学效果数据:课程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的统计与趋势分析,不同班级/教师的成绩差异对比,学生学习产出(如技能考核结果)与教学目标的匹配度数据等。质量改进数据: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度记录、复查结果,以及教学质量预警数据(如某课程连续多学期及格率过低的预警信息)。督导计划数据:学期/年度督导工作方案(督导对象、重点内容、时间安排等)、督导人员分工与任务分配记录。课堂观察数据:督导听课记录(授课教师、课程名称、听课时间、课堂环节观察要点,如教学方法、学生互动、课堂纪律等)、现场评分与定性评价(如教学亮点、存在问题)。反馈与整改数据:向教师/院系反馈的督导意见、教师对意见的回应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跟踪数据,以及督导工作总结与报告数据。专项督导数据:针对特定主题(如实验教学、在线教学、新教师授课)的专项检查记录、评估指标达成情况等。4.1.1.3.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数据:线上课程的课件(PPT、文档)、视频/音频lectures、习题、案例、拓展阅读材料等资源的上传记录、更新日志、下载/查看次数等。教学互动数据:教师发布的讨论话题、学生的发帖与回复内容、师生私信记录;在线测验/作业的发布时间、题目内容、学生提交记录、自动批改结果与教师手动评阅意见等。学习行为数据:学生登录平台的次数、时长,观看教学视频的进度(如观看至70%),资源点击轨迹,参与直播课的出勤与互动情况(如举手、弹幕)等。成绩管理数据:线上成绩占比设置、各环节(如讨论、测验、作业)的得分权重,以及学生线上总成绩等。课程与教学数据:教师创建的SP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信息、课程章节结构、教学任务点设置(如观看视频、完成测验作为任务点);学生任务点完成率、章节测验得分、课程总进度等。互动与社群数据:小组合作学习的任务分配与成果提交,以及“智慧课堂”功能产生的数据(如签到数据、课堂抢答记录、投屏互动内容)等。统计分析数据:教师端的班级学习情况报表(如平均进度、成绩分布)、学校端的平台使用活跃度统计(如各院系登录率、资源利用率)等。4.1.1.4.其他数字资源数据:海量电子书、期刊论文、学术视频等资源的元数据(标题、作者、出版社、分类标签)、资源被引用/收藏/阅读的统计数据等。4.1.2.指标中枢平台建设4.1.2.1.指标工作台指标工作台涵盖了指标中枢的主要功能,围绕数据指标全流程搭建,常用功能包含指标库、数据模型、指标管理、场景管理、预警管理及第三方应用开放。平台呈现支撑应用、覆盖场景、监控预警等数据情况,运行监控可查看处理器、内存等状态,以及应用场景的指标调用、执行信息,助力指标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多场景应用。4.1.2.2.中枢全景从数据接入到指标库再到场景库展示指标的全景,同时按业务域和场景的维度展示指标的应用情况。4.1.2.3.数据接入指标中枢平台支持多样化的数据接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直连、文件导入、API接口调用等,能够灵活对接数据中台,为后续的指标分析和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4.1.2.4.指标管理平台提供简洁易用的可视化界面,用户无需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即可轻松创建、编辑和管理指标。对于复杂的指标计算需求,支持编写和调试指标计算脚本,用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逻辑,灵活定义指标的计算方式。指标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模型和标准,对指标进行量化评估。4.1.2.5.场景管理自定义各种指标应用场景,选择场景下所关联的指标。4.1.2.6.指标预警依据学校的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为关键指标设置合理的预警阈值和规则。运用实时监测技术,对指标数据进行不间断跟踪,一旦指标值达到或超出预警阈值,产生预警。同时,通过微信、短信、钉钉等多种方式,及时推送预警信息给相关人员。4.1.2.7.指标开放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体系,根据用户的角色和职责,精细分配指标访问权限。不同角色的用户,如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普通教师等,只能访问与其工作相关的指标数据,确保数据指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通过API接口等方式,将经过授权的指标开放给其他系统或用户使用,实现指标的共享和业务的协同。4.1.2.8.文件管理自定义创建文件目录,将国家、省厅、学校相关教育教学文件及其他教学质量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上传文件库中,形成教育教学文件库,作为构建指标的政策依据。4.1.2.9.数智评价助手数据评价助手是目前高校数据分析的一个重要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数据分析场景是在手机上完成的。助手提供移动端服务能力,提供主流手机机型适配。可以在移动样式下对图表组件进行布局,支持在移动端以拖拉拽的方式部署重点指标看板。4.2.师生画像建设师生画像技术平台作为数智化校园管理的核心支撑,深度耦合数智教育评价体系,以构建“数据驱动—评价赋能—成长优化”闭环生态为目标。聚焦高校特色场景,整合多维度数据,为师生成长与教育管理决策提供精准画像服务,推动校园数智化治理水平升级。场景综合画像整合教务管理、学生行为记录、科研管理等学校多源异构数据,构建学生、教师、管理、专业画像服务体系。具体产品设计如下:4.2.1.学生数智画像聚焦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数智时代下,医药行业对人才的数智化技能需求激增。学生学习数智指数指标体系,旨在精准刻画药科学生“职业能力+数智素养”融合成长轨迹,衔接医药行业岗位数智化需求,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学生适配智慧药学、智能制药等新兴岗位,提升职业竞争力。具体指标体系建设如下:(1)基础维度指标学习过程数智化记录:课程考勤(含线上线下)完整率,反映学生学习参与连续性;作业完成及时率、在线提交率,体现数智工具应用基础。数智学习工具使用:药学虚拟仿真实验平台周均登录次数、实验操作完成度,衡量数智化实践基础;在线学习平台(如课程思政学习平台、专业慕课平台)资源访问时长、不同类型资源(微课、案例库)点击占比,分析学习资源偏好与数智学习习惯。(2)专业维度指标专业技能数智融合:药物制剂工艺虚拟仿真实训中,参数智能调整正确率、工艺优化方案数智化设计提交率,考察数智化实操能力;药品检验数据(如色谱分析数据)智能处理(异常值识别、趋势预测)完成率,反映专业数智分析水平。行业场景数智应用:药事管理模拟系统中,医保控费数据分析报告提交率、药品供应链数智化流程设计参与度,衔接行业数智化管理需求;智能制药系统(虚拟)操作考核得分,评估数智化生产场景适配力。(3)发展维度指标职业发展数智成果:医药行业数智化证书(如药品追溯系统应用认证)获取率、企业实践中数智化项目(如智慧药房运营优化)参与度及成果评价,关联职业发展实效。创新实践数智表现:医药数智化竞赛(如药学AI创新大赛)参赛率、获奖等级;科研小发明中数智化技术(如智能药盒设计、药物筛选算法应用)融入度,体现数智创新潜力。4.2.2.教师数智画像聚焦教师“数智化教学转型”,从教学全流程评估数智化教学能力与创新成果,引导教师将数智工具、思维融入药科教学,促进教学模式从传统向混合式、项目式等数智化形态升级,为打造高水平数智化教学团队、提升药科教学质量提供评价依据。具体指标体系建设如下:(1)教学准备维度指标数智化教学设计:课程大纲中数智化教学环节(如虚拟药企参观、AI药物案例研讨)占比,数智化教学目标(如学生数智化协作能力、数据驱动问题解决能力)明确度;教学资源数智化覆盖率,包括专业课程微课、虚拟仿真资源、数智化案例库(如药品不良反应数智分析案例)配套率。数智工具规划应用:虚拟教研室(跨校/跨专业)建设参与度、线上研讨活动组织频率;智能备课系统(如含药学专属模板、行业动态库)使用深度,包括教学方案数智化生成(结合学情数据)、数智化教学反思日志提交率。(2)教学实施维度指标课堂数智化互动:在线提问(含实时弹幕、智能问答平台)学生响应率、问题数智化分类(如药物作用机制数智分析类问题占比)及解答及时率;药学案例AI分析任务中,学生小组协作参与度、分析报告数智化可视化(图表、模型)呈现率。过程性评价数智化:作业智能批改(含药学公式、图谱智能校验)覆盖率、错题数智化归因分析(如药物化学结构推导错误类型聚类)及个性化错题推送率;学习数据实时反馈,包括学生数智化学习轨迹(知识点掌握热力图)向学生、教学督导开放率。(3)教学创新维度指标药科特色数智教改:混合式教学模式(如“虚拟药厂实训+线下实操”)应用课程占比、教学模式创新方案中数智化元素(如区块链学分认证、元宇宙药学课堂)融入度;医药虚拟仿真实训项目(如中药炮制虚拟实训)更新频率、学生实训创新成果(如虚拟实训优化方案)采纳率。数智化教学成果:数智化教学改革论文(聚焦药科教学数智化转型)发表数量、获奖等级;数智化课程资源(如药学数智化教材、虚拟仿真课程)获评省级/国家级精品资源数量,及跨校共享使用次数。(4)教学成效维度指标学生数智化能力提升:所授课程学生数智化应用成绩(如药事管理数智化考核得分、智能制药系统操作考试通过率);指导学生参与医药数智化竞赛获奖(含国赛、省赛)数量及等级。教学影响力扩散:数智化教学经验(如药科数智化教学工作坊)校内/跨校辐射场次、参与教师评价;跨校数智化教研协作(如长三角药科院校数智教学联盟)中,本校教学模式输出占比、协作成果(联合数智课程开发)数量。4.2.3.教学管评画像管理画像聚焦教育教学管理核心环节与专业发展关键维度,依托教学环节、学习全景、管理决策、评价发展四大板块指标体系,全方位整合并分析教学过程、学生学习、教师教学、专业建设等多方面数据,为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精准且全面的决策依据,助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升教学管理效率,进而推动专业实现高质量发展。4.2.3.1.教学环节画像以专业教师为主体,从教学胜任力、教研活跃度、师生互动性、教学数字化四个核心维度,多方位描绘专业教师的教学状态,为优化教师教学、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数据支撑。具体画像设计如下:一、首页(核心指标汇总展示)展示教学胜任力指数、教研活跃度指数、师生互动性指数、教学数字化指数的综合得分,以及各学院在这四个维度的排名情况,同时呈现教师整体教学状态的趋势变化(如近一学期各指数的波动情况),让管理者快速把握教师教学的整体概貌。二、教学胜任力指数模块(一)知识技能指标分通过柱状图等形式,展示教师在教学实践能力、教学认知、教学设计能力等方面的得分情况,直观呈现教师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的掌握程度。(二)教学价值指标分以柱状图呈现专业价值、思政价值等维度的得分,体现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政教育方面的成效。(三)教研情况用关联图等方式,展示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教研项目的情况,反映教师教研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四)教师能力通过横向条形图,呈现教师在鼓励学生发表观点、语言表达、开展课程思政、师德师风、受学生喜欢程度、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评分,多维度评估教师教学综合能力。三、教研活跃度指数模块(一)数据概览展示教学胜任力、教研活动频次、教研活动满意度等核心数据,快速呈现教研相关的关键信息。(二)教研活动类型以饼图等形式,展示一流学科课程、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杰出教学贡献校长奖、省级思政课程示范课、通识课考核等不同类型教研活动的占比,了解教研活动的结构分布。(三)教研活动满意度调查参与情况通过环形图,展示教师总数与参与教研活动满意度调查人数的比例,反映教师对教研活动的关注与参与度。(四)教研活动频次与各学院立项数分别以表格形式,呈现各学院教师人数对应的教研活动频次,以及各学院今年立项、今年结项、近三年立项、近三年结项的教研项目数量,为教研资源分配与学院教研能力评估提供依据。四、师生互动性指数模块(一)核心互动数据展示平台学生讨论数、教师点评次数、作业考试批阅数、教师发帖互动指数等关键数据,直观呈现师生互动的整体规模。(二)本学期教学活动以分类统计形式,展示本学期通知发放总量、资源总量,以及作业、考试、任务点、师生讨论等不同教学活动中教师发布与学生参与的情况,反映本学期师生互动的具体场景与参与度。(三)近30日课堂活动统计近30日签到、选人、问卷、主题讨论、测验、抢答、投票、分组任务等课堂活动的教师发布数与学生参与人次,体现近期课堂师生互动的活跃度。(四)互动排行情况分别展示本学期作业考试线上批阅数各学院排行、近7日互动指数院系排行、本学期累计线上互动排行,从不同时间维度与统计口径,呈现各学院师生互动的成效差异。五、教学数字化指数模块(一)核心数字化数据展示MOOC总数、SPOC总数、数字教材总数、参与教师和学生人次等核心数据,体现教学数字化的资源规模与参与范围。(二)学院参与情况以表格形式呈现各学院参与教学数字化的人次,反映不同学院在教学数字化方面的参与热度。(三)数字资源分类通过环形图等,展示图片、视频、音频、文档等不同类型数字资源的分布情况,为数字资源的优化与补充提供方向。(四)师生活跃度与热门检索词以折线图展示师生活跃度(教师活跃数、学生活跃数)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同时呈现热门检索词,从活跃度与资源需求角度,反映教学数字化场景下师生的行为与需求特点。4.2.3.2.学习全景画像以专业学生为主体,从交叉学科、学习挑战、学习投入、数字素养四个维度,全方位描绘专业学生的学习状态,为优化学生培养方案、提升学习支持服务提供数据依据。具体画像设计如下:一、首页(核心指标汇总展示)展示交叉学科指数、学习挑战指数、学习投入指数、数字素养指数的综合得分,以及各学院在这四个维度的排名情况,同时呈现学生整体学习状态的趋势变化(如近一学期各指数的波动情况),便于管理者快速把握学生学习的整体概貌。二、交叉学科指数模块(一)交叉学科关联通过桑基图等形式,展示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哲学等学科与戏剧影视文学、网络法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学科的交叉关联情况,直观呈现学科交叉的广度与深度。(二)数据概览展示交叉学科教师总数求和、交叉学科学生总数求和、交叉学科研究成果数求和等核心数据,体现交叉学科建设的整体规模。(三)研究成果统计以环形图等方式,展示多学科交叉研究院、学术期刊、科研机构等不同主体的研究成果占比,反映交叉学科研究的成果分布。(四)交叉学科情况以表格形式呈现不同交叉学科的教师数与学生数,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与资源配置提供依据。三、学习挑战指数模块(一)考试/作业通过率展示考试通过率、作业通过率等核心数据,直观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情况,是评估学习难度的基础指标。(二)学生到图书馆学习情况统计近一周到馆人次、近一个月到馆人次,以及各学院学生累计借阅册数、近一个月新增册数等,体现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应对学习挑战的情况。(三)学生科研成果以表格形式呈现学生科研成果的成果名称、学生姓名、成果类型等,反映学生在科研方面应对学习挑战的能力与成果。(四)在线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与挑战课排名分别以柱状图和表格形式,展示在线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挑战课的排名(含课程名称、开课学院),从在线学习与课程挑战角度,评估学生应对学习挑战的表现。四、学习投入指数模块(一)课堂参与度(7天)通过折线图等形式,展示高等数学参与度、线性代数参与度、概率参与度等在一周内的变化趋势,反映学生课堂学习的投入情况。(二)课堂活动参与率以柱状图呈现一周内(周二至周一)课堂活动参与率的变化,体现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积极性与投入程度。(三)专业学时分布以表格形式展示不同专业(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汉语言等)的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劳动教育学时等,为分析专业学习投入的结构提供依据。(四)优秀率展示不同学院(如信息管理、公共卫生、动力与机械等)的优秀率情况,从整体层面反映学生学习投入的成效。四、数字素养指数模块(一)在线学习信息来源以环形图等方式,展示b站、coursera、edX、iversity、其他、学堂在线、智慧树、爱课程、网易公开课、腾讯公开课等不同在线学习信息来源的占比,体现学生获取数字学习资源的渠道分布。(二)评价因子通过雷达图等形式,展示数字创新能力、数字生存能力、数字生产能力、数字思维能力、数字安全能力等评价因子的得分情况,多维度评估学生的数字素养。(三)使用AI工具以环形图呈现学生使用不同AI工具(如GPT4、KimiChat、TensorFlow、deepseek等)的占比,反映学生利用AI工具提升数字素养的情况。4.2.3.3.管理决策画像以专业管理部门为主体,从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资源管理、学生学习轨迹跟踪、专业建设历史沿革四个维度,多维度描绘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效果,为优化管理策略、提升管理效能提供数据支撑。具体画像设计如下:一、首页(核心指标汇总展示)展示学生学习轨迹跟踪指数、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指数、教育教学资源管理指数、专业建设历史沿革指数的综合得分,以及各指数的占比情况(通过环形图呈现),同时呈现教学数据(师生互动、教学胜任力、教研活跃度得分)、教学质量(教研立项数量、教赛获奖数量、教学成果奖、校长教学贡献奖、教学业绩奖等数据)、教学资源管理(数字资源、教材及馆藏资源、科研平台、场地及设备数量)、学生学习轨迹跟踪(入学成绩、借阅数、绩点、升研率等)、专业建设历史(相关视频或图文概览)等核心数据,便于管理者快速把握管理决策的整体概貌。二、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指数模块(一)新人职教师培训统计以柱状图展示2022-2024年新人职教师培训人数,反映教师培训的规模与趋势。(二)教师风采展示优秀教师的风采展示(如图文介绍、视频等),体现教师队伍的优秀代表与榜样力量。(三)教学成果奖通过环形图展示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数量,反映教师教学成果的层次与水平。(四)科研立项数量以环形图呈现国家级、省级科研立项数量,体现教师科研能力与科研项目的层次。(五)教学竞赛获奖数量用环形图展示国家级、校级、省级教学竞赛获奖数量,反映教师参与教学竞赛的成果。(六)教学业绩奖与校长教学贡献奖以表格形式呈现获得教学业绩奖、校长教学贡献奖的教师姓名、获奖年份、所在学院等信息,体现教师个人的教学业绩与贡献。三、教育教学资源管理指数模块(一)数据概览展示科研平台、馆藏数量、数字资源、科研平台数、场地设备数等核心数据,直观呈现教学资源的整体规模。(二)教学资源数据场地信息:展示教室、校区、研究中心、实践基地、教学楼的数量,反映教学场地的配置情况。数字资源:呈现学术论文、spoc、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元数据的数量,体现数字教学资源的丰富程度。(三)教材信息以表格形式展示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等,反映教材的更新与使用情况。(四)教材修订情况展示不同学院教材修订的标题、子标题、作者、简介等信息,体现教材建设的动态发展。(五)培养方案简介以表格形式呈现专业名称、修订年份、操作(如预览)等,反映专业培养方案的更新与管理。四、学生学习轨迹跟踪指数模块(一)入学成绩通过柱状图展示学生入学成绩的最大值、最小值分布,反映学生入学时的基础水平。(二)学生访问统计以折线图展示近七日课程访问量趋势,体现学生在线学习的参与度与活跃度。(三)毕业去向用环形图展示学生出国、升学、就业、转专业、未就业等毕业去向的占比,反映学生毕业后的发展方向。(四)绩点数展示各学院学生平均绩点、年绩点等情况,反映学生学业成绩的整体水平。(五)获奖数呈现学生获奖数量等相关数据,体现学生在各类竞赛等方面的成果。(六)借阅数以横向条形图展示各学院学生借阅数,反映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情况。(七)升研率展示升研率相关数据,体现学生升学的情况。五、专业建设历史沿革指数模块(学校重点专业)(一)师资队伍介绍学院师资队伍的整体情况,如教职工人数、教授副教授数量、各类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反映师资队伍的规模与层次。(二)历任教师展示历任教师的照片与姓名,体现专业发展过程中教师队伍的传承。(三)教师成果介绍近五年来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技奖励、出版的教材专著、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反映教师在科研与教学方面的贡献。(四)专业历史背景通过时间轴、图文等形式,介绍专业的历史发展脉络,如起源、更名、重要发展阶段等,体现专业建设的历史积淀。4.2.3.4.评价发展画像聚焦专业本身,从专业成长、教师卓越、职业潜力、社会影响四个维度,全方位描绘专业的发展情况,为专业的优化升级、未来规划提供全面的数据参考。具体画像设计如下:一、首页(核心指标汇总展示)展示专业成长指数、教师卓越指数、职业潜力指数、社会影响指数的具体得分,同时呈现在读学生数、教职工数量、名誉校友数、科研成果数等核心数据,以及专业历程(通过时间轴等形式)、招聘信息(企业名称、招聘人数、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毕业去向(以环形图展示分布)、名誉校友(毕业年份、姓名、现任职务等),让管理者快速把握专业发展的整体概貌。二、专业成长指数模块(一)师生规模展示学生总人数、教师总人数、在籍学生人数等数据,直观呈现专业的师生规模情况。(二)电子资源更新月度趋势通过折线图展示电子资源更新的月度变化趋势,反映专业在数字资源建设方面的动态。(三)年度获奖教师呈现年度获奖教师人数,体现专业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获奖情况。(四)高级职称分布以横向条形图展示各学院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分布,反映专业师资的职称结构。(五)教学成果用折线图等形式展示不同年份、不同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数量变化,体现专业教学成果的积累与发展。(六)人才质量监控通过雷达图等方式,从多个维度对专业人才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反映人才培养的综合质量。(七)师资信息以表格形式展示院系、教师姓名、职称等信息,呈现专业师资的基本情况。三、教师卓越指数模块(一)名师库展示展示专业名师的基本信息、研究领域、学术成就等,体现专业名师的风采与实力。(二)教师成果展示呈现教师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方面的成果,反映教师的科研与教学产出。(三)大咖比例统计专业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行业知名度的“大咖”教师占比,体现专业教师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四)35岁以下青年教师分布展示35岁以下青年教师在各学院、各研究方向的分布情况,反映专业青年教师的队伍结构与发展潜力。四、职业潜力指数模块(一)毕业去向用柱状图展示学生毕业去向的分布情况,如就业、升学、出国等,反映学生毕业后的发展方向。(二)就业核心数据展示毕业生总人数、落实人数、落实率等核心就业数据,体现专业学生的就业基本情况。(三)就业企业类型以环形图展示就业企业类型的分布,如企业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反映专业学生的就业领域分布。(四)用人单位评价通过柱状图等形式,对比本校与“双一流”高校学生在用人单位评价中的分数,从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实干与执行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等维度,体现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五)热门单位展示学生就业的热门单位情况,反映专业在行业内的认可度与学生的就业质量。五、社会影响指数模块(一)名誉校友展示名誉校友的姓名、毕业年份、现任职务等信息,体现专业校友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二)媒体新闻呈现专业相关的媒体新闻报道,反映专业在社会媒体中的曝光度与关注度。(三)学校新闻展示学校层面与专业相关的新闻,体现专业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四)用人单位评价从用户认可度等方面,展示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反映专业人才在社会中的认可程度。(五)捐赠情况展示专业获得的社会捐赠情况,体现社会对专业的支持与认可。(六)专业计划学分分布展示平均总学分、平均实践学分、平均选修课学分等数据,反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分设置的情况。(七)校训展示展示学校校训,体现专业传承的学校精神文化。4.2.3.5.综合查询为部门领导及二级管理者提供灵活的校内师生信息查询功能,支持自定义检索样式,涵盖数据表单与画像两种呈现模式。方便管理者快速获取师生综合信息,为教学管理决策、资源分配、师生关怀等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提升学校管理的精准性与高效性。6.5.数据集成设计5.1.统一身份认证接入统一身份认证服务通过统一管理用户的认证过程和认证信息,使登录后的用户在应用之间可以不需再次登录,为用户带来“单点登录,多点漫游”的便利。校园用户提供与校园其他系统数据/功能对接的唯一标识,因此在系统登录与用户身份需与校园统一身份认证服务进行对接。5.2.对接校数据中心数据按学校相关的数据标准,通过中间库、ETL、API等方式接入校数据中心数据。5.3.校园门户集成可接入校园门户,按用户授权体系开放给相应用户访问。5.4.校园移动应用集成要求H5方式,支持接入校移动平台访问,包括企业微信、钉钉、独立APP等。7.6.技术标准本项目建设需与学校数字校园基础平台、一网通办平台、核心业务平台无缝对接集成,大幅度提升校园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一、对接集成要求▲6.1、本项目PC端应用需接入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平台),移动应用需接入学校数字校园今日校园APP(如H5方式),对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6.2、本项目须与学校数字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获取用户和组织机构数据;与学校消息中心对接,推送应用消息;与学校中心数据库对接,提供视图或中间库方式,根据学校数据标准及要求,推送相关数据到学校中心数据库,对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8.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的60天完成系统的开发和部署,并开始上线运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凭货物发票)。如遇寒暑假或学校财务关帐,该合同货款自学校开学或财务开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在签订合同之后1周内支付给采购人;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3年5售后服务:卖方在需要时应安排技术服务,并配有专业维修工程师,保证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厂家提供终身免费的上门服务要求。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免费维护或更换缺陷部件的时间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承诺1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上门处理并解决问题。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7验收要求:采购人自行验收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副)本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招标方)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A3、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的(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对照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如实填写。3、请供应商在相应文字处打钩√或直接写明企业划分类型,如实勾选√或填写企业的划分类型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类型填写错误或者未填写或未勾选√,均作无效标处理。★5、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均作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须认真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上一年度数据,数据填写错误作无效标处理。7、“企业名称(盖章)”为投标人名称。8、本声明函已有内容及格式不允许擅自更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联合体投标的,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监狱企业证明(如是请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副)本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7、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的异议,我方服从采购人的协调。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法人签字的须提供)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联合体投标人适用: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为NBITC-202550339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此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注册地址:3组织结构:4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5电 话:传真: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开户银行:开户账号:10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标项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对“第六章商务条款”全部内容做出应答,偏离的认定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供应商(盖章):日期:B6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标项号:序号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5678910……注:须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全部内容做出应答,偏离的认定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供应商(盖章):日期:B7、第三章“技术和资信商务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证明材料;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正(副)本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号标项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交货期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注: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对外公布出去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请认真填写政采云系统上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标项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分项报价合价(元)123……分项报价合计(小写):分项报价合计(大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35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35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采购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盖章)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5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资格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5、出现两家以上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者名字相同,有可能作无效标处理!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4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5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9第六章商务条款45第七章附件46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550339G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备注:项目确认书编号:[2025]66898号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8)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9)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电脑登录账号观看);2)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电脑登录账号浏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评价指标管理平台及画像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