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保险 国土绿化示范招标公告(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交易编号:BD2025002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万元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第二次)
190
2
1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因项目的特殊性,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本次磋商只接受供应商的总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或经供应商总公司唯一授权的项目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磋商。

三、
获取
磋商
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免费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3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茂洪、刁建
电  话:023-81222192
地  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二)采购人: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老师
电  话:023-47887662
地  址: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科创中心))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47887662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磋商文件(第二次)(1).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国企采购项目交易编号:BD202500272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第二次)采购人: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第六篇采购合同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第二次)1902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9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因项目的特殊性,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本次磋商只接受供应商的总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或经供应商总公司唯一授权的项目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磋商。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3: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0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001.6.五、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方式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供应商或上级总、分公司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二)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银行账号:9558853100009996483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保证金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二)具体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47887662地址: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科创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傅茂洪、刁建邮编:402260电话:023-81222242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9.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保险采购(第二次)。(二)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江津区28个镇街和2个国有林场,完成造林21.85万亩,其中四旁植树7500亩,退化林修复123455亩,森林抚育86321.13亩,合计217276.13亩。涉及德感街道、双福街道、圣泉街道、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朱杨镇、石蟆镇、永兴镇、塘河镇、白沙镇、龙华镇、李市镇、慈云镇、蔡家镇、中山镇、嘉平镇、柏林镇、先锋镇、珞璜镇、贾嗣镇、夏坝镇、西湖镇、杜市镇、广兴镇、四面山镇、支坪镇、四屏镇、大圆洞林场、云雾坪林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营造林施工及林木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等,养护工程包括抚育、改造、补植、病虫害除治等措施。完成以上建设内容的施工劳务服务工作,所有劳务工作包含协助采购人提供劳务人员完成工程的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投产保驾、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消除等工作。所有劳务工作满足采购人及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要求。(三)项目类别:林业项目(四)项目服务期限:640日历天(五)项目金额:本次项目工程金额为5.76亿元,现需针对项目采购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建筑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费用约190万元。二、保险险种及方案要求(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方案1.保险责任范围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在保险期限终止前,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保险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件等)和部分已经完工或交付使用工程等物质毁损或灭失所需重建或修复受损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因工程遭遇前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含急救费用)、或财产损失而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2.物质损失部分(1)保险财产工程地域范围内一切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由被保险人占有、使用、负责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材料、物料、服务设施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位于不同工程地点之间(包括被保险人的仓库之间,仓库与工程地点之间等)运输(包括一切运输方式)途中。(2)物质损失部分赔偿限额地震、暴风、暴雨、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下沉、下陷等特种风险赔偿限额:物质损失保险金额的80%。3.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人民币5.76亿元。(二)第三者责任险部分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亡以及诉讼费用),累计责任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2.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万。3.每次事故人身损失赔偿限额500万。4.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医疗费用5万元(在赔偿限额内,以实际发生的赔偿金额为准,承保人不得以超过国家赔偿标准为由拒绝或降低赔付金额);第三者人身医疗费用根据条款的约定按照100%的比例予以赔付。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三)免赔金额1.适用物质损失部分①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为50万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②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为50万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③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5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2.适用第三者责任部分①针对第三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②人身损失无免赔。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四)团体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以承保时投保人提供的合同和(或)施工图样说明为准)内从事建筑施工或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每人意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万元。(2)每人意外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2.免赔金额意外医疗费用限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症抢救除外)发生且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每人扣除免赔额人民币100元后按80%赔付。3.其他(1)被保险人采用不记名方式投保,但是要求被保险人在出险时提供相关雇佣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2)被保险人的伤残鉴定,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鉴定。鉴定对应赔付的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2024年供应商财产保险总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注: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上级总、分公司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项目的建筑一切险或第三者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业绩,单笔保费金额大于100万。四、责任免除责任免除部分以成交供应商向金融监管局报备条款为准。1.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保险期限及工期(一)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止。(二)工期:640日历天。二、报价要求(一)供应商对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江津片区)建筑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90万元。(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保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保险经纪佣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三、服务要求(一)成立专职团队。供应商应成立本项目的专职团队,专门为此项目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二)专业联系跟踪制。成交供应商应与重庆江津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保险期限内有计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保险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联系和交流。(三)成交供应商办理本项目人员批改手续时,应在收到到账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将批单发给采购单位联系人。(四)理赔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提供高效快速通道,包括但不限于专人理赔负责制、赔款时效承诺、预付赔款、提供法律援助、增值服务等。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注: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出具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应提交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自身名义参与投标、签署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等的授权书,同一保险集团(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保证金。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不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磋商报价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保险费总额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30%)偿付能力(20分)20分2024年供应商总公司产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分):200%以下不得分;200%(含200%)~220%(不含)的得1分;220%(含220%)~240%(不含)的得5分;240%(含240%)~260%(不含)的得9分;260%(含260%)~280%(不含)的得13分;280%(含280%)~300%(不含)的得16分;300%(含300%)以上的得20分;供应商需提供总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证明其核心偿付能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总公司及供应商公章,报告未经审计未提供不得分。风险综合 评级(5分)5分根据供应商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情况进行评分: 评级A-AAA类级的得5分; 评级B-BBB类级的得4分; 评级C-CCC类级的得3分;综合评级为C级以下的,不得分。提供“C-ROSS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理赔时效 (5分)5分若发生事故,需对采购人做出事故响应。供应商对事故案件响应,10分钟以内响应并2小时内到达理赔事故现场得5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40%)承保业绩 (5分)5分供应商或上级总、分公司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项目的建筑一切险或第三者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业绩。 注:每提供一笔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保险服务业绩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理赔业绩 (5分)5分供应商或上级总、分公司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一切险或第三者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案件。注:每提供一笔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保险理赔事务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管处罚 情况 (5分)5分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公布的2024年度至今处罚结果,供应商未受监管处罚得5分;受过处罚不得行。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网站处罚信息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勘车辆 (5分)5分供应商提供查勘车辆有1辆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提供供应商车辆行驶证(正页、附页)、车辆外观照,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方案(14分)14分1.组织服务(7分)供应商围绕建立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措施可靠。提出组织科学合理有效服务方案。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有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秀”得7分;稍有不足的为“良好”得5分;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一般”得3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得0分。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此项不得分)。服务方案说明详细、内容准确、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强为优秀;服务方案说明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准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较强为较好;服务方案说明一般详实,内容一般贴切实际、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为一般。2.理赔服务(7分)供应商围绕简化理赔流程、主动理赔、预付赔款、赔偿时效。提出理赔科学合理有效服务方案。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有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秀”得7分;稍有不足的为“良好”得5分;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一般”得3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得0分。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此项不得分)。服务方案说明详细、内容准确、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强为优秀;服务方案说明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准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较强为较好;服务方案说明一般详实,内容一般贴切实际、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为一般。保险条件响应情况(6分)6分供应商本项目保险附加条款中,有额外增加的利于被保险人的条款,集中编写在投标文件格式“其他优惠条件”中。(每增加一条加1分,最高6分)供应商如有额外增加的利于被保险人的条款,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13.二、评审标准1.14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5.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6.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8.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0.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商务需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22.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3.六、关于质疑(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以及项目交易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二)诉讼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津兴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54%0.31%0.49%1000-50000.23%0.12%0.3%5000-100000.09%0.036%0.16%10000-1000000.014%0.014%0.04%100000以上0.002%0.002%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1.25.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6.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7.十、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可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28.第六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2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项目名称)国企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五、其他资料(如果有)(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30.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单价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企业采购相关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31.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交易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2.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交易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33.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341.35(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1.36.五、其他资料(如果有)(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保险 国土绿化示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