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 矿泉水招标公告(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25)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8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
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70 万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
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A
1
金、银(含伴生矿产)、钴(伴生矿产)、铅(含伴生矿产)、铜(含伴生矿产)、钼、锌(伴生矿产)、金刚石、玉石、矿泉水、二氧化碳气、地热、岩盐、天然卤水、溴矿
52.000000

B
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B
1
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大理岩、角闪岩、石膏、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泥岩、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
54.000000

C
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C
1
煤炭、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菱镁矿、普通萤石、石墨、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长石、玻璃用石英岩、玻璃用砂岩、陶瓷用砂岩、陶瓷土
32.000000

D
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D
1
铁、钛、轻稀土矿、晶质石墨、硫铁矿(含伴生矿产)、制碱用灰岩、金红石型钛、自然硫(伴生矿产)、透辉石、重晶石、滑石、橄榄岩、蛇纹岩、膨润土
32.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8 08:30:00至2025-10-24 16:30: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
方式: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获取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邮箱bczb777@163.com(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包号+标书费字样)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0531-87964418)确认,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采购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开户名称: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银行账号:15154101040020463)
售价:300元/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8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10-28 14:00:00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52号
联系方式: 0531-86556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
联系方式:0531-87964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31-8796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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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登记表.doc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接城博诚招标BOCHENGBIDDING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采购单位: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写四、响应文件递交五、开标与磋商六、授予合同七、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见证)费八、处罚、质疑九、保密和披露十、解释权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报价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附件四:分项报价一览表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六:商务情况表附件七:业绩一览表附件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封面格式:附件十一:无违规违法声明附件十二:承诺函附件十三:担保函附件十四:承诺书附件十五:免纳税声明函(如有)附件十六: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如有)第六章:评分细则(100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三、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4个包。包号包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A(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2B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B54C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C32D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D32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8日08:30至2025年10月24日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获取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邮箱bczb777@163.com(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包号+标书费字样)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0531-87964418)确认,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采购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开户名称: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银行账号:15154101040020463)。4、售价:300元/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3:30至2025年10月28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联系人:禚所长联系电话:0531-86556944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0531-879644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电话:0531-86556944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业务联系人:申燕电话:0531-87964418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6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本项目最高限价:17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预算170万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8是否现场踏勘:否是否答疑会:否9是否兼投不兼中:是,A、B、C、D包:供应商可投一包或者多包,但兼投不兼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如下:供应商如四包均排名第一,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作出9的优先选择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包按照排序依此规则顺延,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10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否11保证金:无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U盘word及pdf格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壹份。叁份《报价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分别密封,报价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4响应文件递交日期:2025年10月28日13:30-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8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16评审方法:综合评标法17信用查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19履约保证金金额:无(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20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531-8796441820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21支中标服务费: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格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支付形式:电汇付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22律师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1‰向见证律师交纳见证律师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2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3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底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6争议的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竞争性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2.1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能力代理商或者生产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同时报价;2.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2.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5.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5.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编写6.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6.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6.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7.响应文件组成7.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7.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相关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响应文件;(3)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无违规违法声明》。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4)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的承诺说明。①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在书面承诺中对其依法免税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也可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进行承诺;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无相关信息的需供应商进一步按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①条提供;供应商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承诺函见附件)。(5)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7.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4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2)工期安排;(3)服务要求偏离表;(4)供应商对本项目自身优势条件的说明;(5)评分办法中的其他事项。7.5服务文件(1)保密及廉政措施;(2)服务质量管控;7.6商务文件(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见评分办法)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2)项目团队构成及人员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主要人员的简历表、资质证明、专业职称、实践经验等(见附件)(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商务情况表(见附件)。7.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7.8优惠条款(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8.响应文件装订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9.报价9.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评审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以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第二轮报价(不公开)为最终报价(自行放弃第二轮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括食宿、人员、技术服务、交通、保险、培训以及项目实施需要易损件等耗材,售后服务及办理相关验收等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9.2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9.3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进行再次报价。9.5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所采用货物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6最终报价,总报价为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9.7最终报价,分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9.8报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0.响应文件编写方式10.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0.2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0.3装订方式:胶装。10.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签署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含封面、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红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投标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11.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2.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12.2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12.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2.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报价保证金见前附表14.报价有效期14.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14.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递交15.响应文件递交15.1供应商必须按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投送到,超过开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5.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6.响应文件签收16.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16.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16.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7.3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7.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8.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18.3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五、开标与磋商19.开标19.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9.2开标时,由供应商和公证(见证)机构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公证(见证)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公证(见证)。20.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将在报价前随机抽取确定。21.磋商原则21.1统一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1.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磋商,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21.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竞争性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5综合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22.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打分作出最终结论。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分。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原则按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预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预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百分制。23.初步评审23.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初步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参加报价仪式;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3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23.4符合性检查:指依据调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3.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响应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2)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6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7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4.2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25.综合评审25.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2)整体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3)商务细微偏离;4)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5)供应商的经营业绩;6)其他优惠条件。25.2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恶意串通报价的;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活动。26.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7.评审过程保密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8.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8.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29.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29.1废标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9.2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六、授予合同30.成交通知书30.1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30.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1.2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见证)费32.成交服务费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格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交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帐号:1515410104002046333.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1‰向见证律师交纳见证律师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八、处罚、质疑34.处罚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其它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5.质疑35.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本项目所称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结果公布的全过程,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布等各程序环节。35.2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1)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布或者公告之日。(2)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否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及法律依据;(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35.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6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九、保密和披露36.保密和披露36.1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3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3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章项目说明一、项目概述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是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向矿业权人合理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按照资源储量、矿产品价格、开采难易程度、用途、资源保护程度等影响因素,确定的国家收益标准,制定好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是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重要前提之一。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应结合矿业市场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2022年12月26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通告》(鲁自然资规〔2022〕5号),发布了20个矿种省级基准价,13个地市78个矿种的采矿权、43个矿种的探矿权基准价。基准价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目前基准价实施时间已接近三年,需提前部署实施新一轮基准价制定工作。本次采购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共分4个包,其中A包预算52万元,B包预算54万元,C包预算32万元,D包预算32万元。本项目包内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工作必要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制定是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作为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需通过基准价制度保障国家权益。该基准价是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最低指导价,确保收益不低于市场基准价,避免资源无偿或低价开发。市场基准价为矿业权交易提供明确参考标准,企业可据此评估经营成本与收益,减少盲目竞价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基准价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更新(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实行动态调整,适应矿业市场波动。通过市场基准价引导资源向高效、环保的企业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综合考虑了资源储量、开采难易程度、环保要求等因素,既保障企业合理收益,又通过经济杠杆促进资源节约与生态保护。2、工作目标: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精神,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结合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际,制定更新56个开发利用矿种、2个新增矿种共58个矿种(包含7个伴生矿产)市场基准价。3、工作内容:形成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更新报告。4、工作要求:项目实施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底,2025年11月底前提交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5、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通过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7、矿种分包及预算:包号矿种矿种个数预算金额(万元)A金、银(含伴生矿产)、钴(伴生矿产)、铅(含伴生矿产)、铜(含伴生矿产)、钼、锌(伴生矿产)、金刚石、玉石、矿泉水、二氧化碳气、地热、岩盐、天然卤水、溴矿1352B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大理岩、角闪岩、石膏、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泥岩、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1854C煤炭、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菱镁矿、普通萤石、石墨、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长石、玻璃用石英岩、玻璃用砂岩、陶瓷用砂岩、陶瓷土1432D铁、钛、轻稀土矿、晶质石墨、硫铁矿(含伴生矿产)、制碱用灰岩、金红石型钛、自然硫(伴生矿产)、透辉石、重晶石、滑石、橄榄岩、蛇纹岩、膨润土1332合计58170第四章合同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系统内置为准)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提交成果日期限三、服务标准。。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本合同附件;(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项目成果的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都属于甲方的财产。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3、软件技术成果中应用部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为实现完成本次项目成果所采用的基础平台、应用平台以及底层算法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对方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违约条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三)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五)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四、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五、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报价函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三份。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包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年月日36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三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元磋商前报价(元)项目实施期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大写:小写:注:供应商在磋商前只填写磋商前基础报价栏,为总报价。此“报价一览表”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需单独密封,于报价之日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此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四:分项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项目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注:此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需按照采购文件项目说明要求逐项列明,存在偏离的注明偏离情况,无偏离的写明“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内容说明年月日附件六:商务情况表公司名称(加盖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备注:注:本表可以相同格式扩展。附件七: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合同价格(元)服务质量联系人联系方式注:后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合同需体现签订时间、甲乙双方名称、服务内容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资质证书参与项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资质证书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目前已完项目情况:服务单位具体项目名称规模履约情况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响应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响应文件(电子U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附件十一:无违规违法声明致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附件十二: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致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虛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盖公司公章)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十三: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附件十七:相关政策附件(如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接城博诚招标BOCHENGBIDDING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采购单位: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写四、响应文件递交五、开标与磋商六、授予合同七、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见证)费八、处罚、质疑九、保密和披露十、解释权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报价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附件四:分项报价一览表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六:商务情况表附件七:业绩一览表附件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封面格式:附件十一:无违规违法声明附件十二:承诺函附件十三:担保函附件十四:承诺书附件十五:免纳税声明函(如有)附件十六: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如有)第六章:评分细则(100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三、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4个包。包号包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A(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2B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B54C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C32D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D32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8日08:30至2025年10月24日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获取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邮箱bczb777@163.com(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包号+标书费字样)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0531-87964418)确认,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采购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开户名称: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银行账号:15154101040020463)。4、售价:300元/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3:30至2025年10月28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联系人:禚所长联系电话:0531-86556944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0531-879644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电话:0531-86556944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业务联系人:申燕电话:0531-87964418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6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本项目最高限价:17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预算170万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8是否现场踏勘:否是否答疑会:否9是否兼投不兼中:是,A、B、C、D包:供应商可投一包或者多包,但兼投不兼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如下:供应商如四包均排名第一,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作出9的优先选择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包按照排序依此规则顺延,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10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否11保证金:无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U盘word及pdf格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壹份。叁份《报价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分别密封,报价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4响应文件递交日期:2025年10月28日13:30-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8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16评审方法:综合评标法17信用查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19履约保证金金额:无(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20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531-8796441820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21支中标服务费: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格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支付形式:电汇付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22律师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1‰向见证律师交纳见证律师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2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3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底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6争议的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竞争性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2.1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能力代理商或者生产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同时报价;2.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2.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5.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5.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编写6.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6.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6.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7.响应文件组成7.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7.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相关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响应文件;(3)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无违规违法声明》。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4)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的承诺说明。①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在书面承诺中对其依法免税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也可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进行承诺;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无相关信息的需供应商进一步按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①条提供;供应商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承诺函见附件)。(5)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7.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4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2)工期安排;(3)服务要求偏离表;(4)供应商对本项目自身优势条件的说明;(5)评分办法中的其他事项。7.5服务文件(1)保密及廉政措施;(2)服务质量管控;7.6商务文件(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见评分办法)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2)项目团队构成及人员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主要人员的简历表、资质证明、专业职称、实践经验等(见附件)(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商务情况表(见附件)。7.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7.8优惠条款(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8.响应文件装订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9.报价9.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评审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以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第二轮报价(不公开)为最终报价(自行放弃第二轮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括食宿、人员、技术服务、交通、保险、培训以及项目实施需要易损件等耗材,售后服务及办理相关验收等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9.2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9.3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进行再次报价。9.5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所采用货物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6最终报价,总报价为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9.7最终报价,分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9.8报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0.响应文件编写方式10.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0.2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0.3装订方式:胶装。10.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签署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含封面、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红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投标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11.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2.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12.2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12.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2.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报价保证金见前附表14.报价有效期14.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14.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递交15.响应文件递交15.1供应商必须按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投送到,超过开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5.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6.响应文件签收16.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16.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16.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7.3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7.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8.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18.3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五、开标与磋商19.开标19.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9.2开标时,由供应商和公证(见证)机构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公证(见证)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公证(见证)。20.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将在报价前随机抽取确定。21.磋商原则21.1统一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1.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磋商,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21.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竞争性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5综合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22.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打分作出最终结论。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分。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原则按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预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预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百分制。23.初步评审23.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初步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参加报价仪式;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3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23.4符合性检查:指依据调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3.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响应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2)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6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7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4.2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25.综合评审25.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2)整体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3)商务细微偏离;4)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5)供应商的经营业绩;6)其他优惠条件。25.2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恶意串通报价的;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活动。26.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7.评审过程保密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8.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8.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29.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29.1废标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9.2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六、授予合同30.成交通知书30.1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30.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1.2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见证)费32.成交服务费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格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交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帐号:1515410104002046333.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1‰向见证律师交纳见证律师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八、处罚、质疑34.处罚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其它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5.质疑35.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本项目所称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结果公布的全过程,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布等各程序环节。35.2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1)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布或者公告之日。(2)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否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及法律依据;(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35.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6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九、保密和披露36.保密和披露36.1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3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3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章项目说明一、项目概述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是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向矿业权人合理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按照资源储量、矿产品价格、开采难易程度、用途、资源保护程度等影响因素,确定的国家收益标准,制定好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是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重要前提之一。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应结合矿业市场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2022年12月26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通告》(鲁自然资规〔2022〕5号),发布了20个矿种省级基准价,13个地市78个矿种的采矿权、43个矿种的探矿权基准价。基准价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目前基准价实施时间已接近三年,需提前部署实施新一轮基准价制定工作。本次采购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共分4个包,其中A包预算52万元,B包预算54万元,C包预算32万元,D包预算32万元。本项目包内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工作必要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制定是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作为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需通过基准价制度保障国家权益。该基准价是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最低指导价,确保收益不低于市场基准价,避免资源无偿或低价开发。市场基准价为矿业权交易提供明确参考标准,企业可据此评估经营成本与收益,减少盲目竞价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基准价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更新(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实行动态调整,适应矿业市场波动。通过市场基准价引导资源向高效、环保的企业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综合考虑了资源储量、开采难易程度、环保要求等因素,既保障企业合理收益,又通过经济杠杆促进资源节约与生态保护。2、工作目标: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精神,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结合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际,制定更新56个开发利用矿种、2个新增矿种共58个矿种(包含7个伴生矿产)市场基准价。3、工作内容:形成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更新报告。4、工作要求:项目实施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底,2025年11月底前提交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5、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通过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7、矿种分包及预算:包号矿种矿种个数预算金额(万元)A金、银(含伴生矿产)、钴(伴生矿产)、铅(含伴生矿产)、铜(含伴生矿产)、钼、锌(伴生矿产)、金刚石、玉石、矿泉水、二氧化碳气、地热、岩盐、天然卤水、溴矿1352B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大理岩、角闪岩、石膏、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泥岩、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1854C煤炭、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菱镁矿、普通萤石、石墨、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长石、玻璃用石英岩、玻璃用砂岩、陶瓷用砂岩、陶瓷土1432D铁、钛、轻稀土矿、晶质石墨、硫铁矿(含伴生矿产)、制碱用灰岩、金红石型钛、自然硫(伴生矿产)、透辉石、重晶石、滑石、橄榄岩、蛇纹岩、膨润土1332合计58170第四章合同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系统内置为准)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提交成果日期限三、服务标准。。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本合同附件;(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项目成果的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都属于甲方的财产。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3、软件技术成果中应用部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为实现完成本次项目成果所采用的基础平台、应用平台以及底层算法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对方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违约条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三)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五)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四、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五、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报价函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三份。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包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年月日36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三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元磋商前报价(元)项目实施期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大写:小写:注:供应商在磋商前只填写磋商前基础报价栏,为总报价。此“报价一览表”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需单独密封,于报价之日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此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四:分项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项目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注:此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需按照采购文件项目说明要求逐项列明,存在偏离的注明偏离情况,无偏离的写明“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内容说明年月日附件六:商务情况表公司名称(加盖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备注:注:本表可以相同格式扩展。附件七: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合同价格(元)服务质量联系人联系方式注:后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合同需体现签订时间、甲乙双方名称、服务内容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资质证书参与项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资质证书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目前已完项目情况:服务单位具体项目名称规模履约情况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响应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响应文件(电子U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附件十一:无违规违法声明致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附件十二: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致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虛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盖公司公章)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十三: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附件十七:相关政策附件(如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接城博诚招标BOCHENGBIDDING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采购单位: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写四、响应文件递交五、开标与磋商六、授予合同七、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见证)费八、处罚、质疑九、保密和披露十、解释权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报价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附件四:分项报价一览表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六:商务情况表附件七:业绩一览表附件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封面格式:附件十一:无违规违法声明附件十二:承诺函附件十三:担保函附件十四:承诺书附件十五:免纳税声明函(如有)附件十六: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如有)第六章:评分细则(100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025三、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4个包。包号包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A(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2B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B54C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C32D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项目D32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8日08:30至2025年10月24日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获取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邮箱bczb777@163.com(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包号+标书费字样)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0531-87964418)确认,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采购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开户名称: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银行账号:15154101040020463)。4、售价:300元/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3:30至2025年10月28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联系人:禚所长联系电话:0531-86556944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0531-879644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电话:0531-86556944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业务联系人:申燕电话:0531-87964418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6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本项目最高限价:17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预算170万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8是否现场踏勘:否是否答疑会:否9是否兼投不兼中:是,A、B、C、D包:供应商可投一包或者多包,但兼投不兼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如下:供应商如四包均排名第一,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作出9的优先选择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包按照排序依此规则顺延,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10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否11保证金:无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U盘word及pdf格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壹份。叁份《报价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分别密封,报价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4响应文件递交日期:2025年10月28日13:30-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8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十里河东街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高德地图搜索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导航即可)。16评审方法:综合评标法17信用查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19履约保证金金额:无(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20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531-8796441820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卧龙路19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16号楼商业421支中标服务费: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格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支付形式:电汇付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22律师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1‰向见证律师交纳见证律师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2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3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底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6争议的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竞争性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2.1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能力代理商或者生产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同时报价;2.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2.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5.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5.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编写6.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6.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6.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7.响应文件组成7.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7.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相关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响应文件;(3)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无违规违法声明》。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4)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的承诺说明。①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在书面承诺中对其依法免税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也可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进行承诺;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无相关信息的需供应商进一步按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①条提供;供应商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承诺函见附件)。(5)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7.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4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2)工期安排;(3)服务要求偏离表;(4)供应商对本项目自身优势条件的说明;(5)评分办法中的其他事项。7.5服务文件(1)保密及廉政措施;(2)服务质量管控;7.6商务文件(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见评分办法)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2)项目团队构成及人员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主要人员的简历表、资质证明、专业职称、实践经验等(见附件)(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商务情况表(见附件)。7.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7.8优惠条款(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8.响应文件装订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9.报价9.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评审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以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第二轮报价(不公开)为最终报价(自行放弃第二轮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括食宿、人员、技术服务、交通、保险、培训以及项目实施需要易损件等耗材,售后服务及办理相关验收等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9.2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9.3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进行再次报价。9.5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所采用货物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6最终报价,总报价为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9.7最终报价,分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9.8报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0.响应文件编写方式10.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0.2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0.3装订方式:胶装。10.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服务 矿泉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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