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全线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抽芯检测招标公告(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5)



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

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ZJ03合同段【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04-440100-18-01-702287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ZJ03合同段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

招标范围及规模
全线抽芯检测K7+680~K24+209、GK3396+853.665~GK3422+418.248、K0+000~K1+066.950(代建惠肇高速)

招标内容
全线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抽芯检测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桩基检测工作(以实际需要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54.610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钻芯法,或无限制范围)。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抽芯检测项目负责人职务。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接过高速公路项目桩基抽芯检测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此合同金额仅指合同内的桩基抽芯检测项目承揽金额)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23时59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兴太三路自编99号广河高速八斗收费站管理中心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和工
联系电话
020-32581596-800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融丰大厦22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8757796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401289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招标公告(已盖章).pdf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pdf
附件2: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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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代码:2204-440100-18-01-702287,项目业主为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检测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既有广州机场高速起点位于三元里,路线一路往北沿着机场路、广花路高架布设,沿线设置新市互通、黄石南互通、黄石北互通,在黄石北处与广花路分离,与华快三期处设置平沙互通后,跨越流溪河,下穿北二环高速后进入太成互通,接入机场收费站。机场高速北延线从太成立交接出,一路往北,设置东湖互通、花山互通,接入花山北互通与乐广高速相接,然后路线往东,进入花东镇设置金谷互通、山前互通,终点接入京港澳高速北兴互通。广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南起于三元里互通,北至北兴互通接京港澳高速,并顺接街北高速,总长度为49.777km。广州机场高速公路由省高速公路网S41和国家高速公路网G45两部分组成,其中省高速公路网S41段路线走向由南向北,起于广州市白云区与北环高速相交的三元里立交,终于白云国际机场;国家高速公路网G45段路线走向由北向南,起于广州市花都区与京港澳高速相交的北兴立交,终于太成立交。其中三元里至平沙段长约7.68km,进行智慧化交通等技术改造;平沙至北兴段改扩建长度约42.097km(省网平沙至白云机场段长度约16.529km,起讫桩号K7+680~K24+209国网大广高速北兴至太成路段长度约25.568km,起讫桩号GK3396+853.665~GK3422+418.248)。(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2)技术标准:平沙至白云机场路段,现状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为59m,本次改扩建工程在此段落采用在旧路两侧分离式新建的方1式,设置机场快速通道和混行通道的复合式断面,其中平沙至蚌湖段采用单向“4+2”(4为旧路单向四车道,2为分离式新建单向二车道)组合的双向十二车道断面,蚌湖至太成段采用单向“4+3”(4为旧路单向四车道,3为分离式新建单向三车道)组合的双向十四车道断面。大广高速北兴至太成路段原有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为33.5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本次改扩建工程拟扩建为双向十车道,本路段标准断面宽度为49.5m。本项目扩建后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设计荷载公路-I级。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全线的桥梁桩基及软土路基的无损检测、抽芯检测,分3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具体划分如下:合同段范围招标内容检测服务期资质等级ZJ01省网段桩基无损检测:K7+680~K24+209全线软基检测:K7+680~K24+209,GK3396+853.665GK3422+418.248、KO+000~K1+066.950(代建惠肇高速)省网段桥梁桩基无损检测(声波透射法、低应变反射波法);省网段软土路基地基基础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全线软土路基单桩承载力及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桩基检测工作(以实际需要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和地基承载力;(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同时包括①基桩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无限制范围)②承载力(地基荷载试验)或复合地基竖向增体承载力,或无限制范围。ZJ02国网段桩基无损检测:GK3396+853.665~GK3422+418.248、K0+000~K1+066.950(代建惠肇高速)国网段桥梁桩基无损检测(声波透射法、低应变反射波法);国网段软土路基地基基础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桩基检测工作(以实际需要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ZJ02国网段桩基无损检测:GK3396+853.665~GK3422+418.248、K0+000~K1+066.950(代建惠肇高速)国网段桥梁桩基无损检测(声波透射法、低应变反射波法);国网段软土路基地基基础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桩基检测工作(以实际需要时间为准)。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无限制范围)ZJ03全线抽芯检测K7+680~K24+209、GK3396+853.665GK3422+418.248、KO+000~K1+066.950(代建惠肇高速)全线桥梁及软土路基桩基抽芯检测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桩基检测工作(以实际需要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钻芯法,或无限制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资格,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业绩、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3在本次招标中,投标人可同时对其中2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对2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应按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其投入的人员、业绩可以相同,但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如果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确定原则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执行。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6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提交登记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7.异议受理部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和工联系电话:020-32581596-800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兴太三路自编99号广河高速八斗收费站管理中心大楼监督部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840128924邮编:51028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兴太三路自编99号广河高速八斗收费站管理中心大楼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融丰大厦22楼邮政编码:5103351邮政编码:510199联系人:和工联系人:周工电话:020-32581596转8001电话:020-87577966邮箱:电子邮件:jiangsujiaozi@126.com2025年10月20日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附件2:评标办法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5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ZJ01、ZJ02、ZJ03标段资质要求ZJ01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和地基承载力;(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同时包括:①基桩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无限制范围);②承载力(地基荷载试验)或复合地基竖向增体承载力,或无限制范围。ZJ02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无限制范围)。ZJ03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基桩完整性;(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钻芯法,或无限制范围)。注:若资质为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须提供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与投标单位的关系证明材料。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ZJ01近五年内承接过高速公路项目桩基无损检测及地基承载力检测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其中桩基无损检测承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地基承载力检测承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合同金额仅指合同内的对应检测项目承揽金额)ZJ02近五年内承接过高速公路项目桩基无损检测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此合同金额仅指合同内的桩基无损检测项目承揽金额)ZJ03近五年内承接过高速公路项目桩基抽芯检测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此合同金额仅指合同内的桩基抽芯检测项目承揽金额)注:1.近5年内指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2.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接过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试验检测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试验检测业绩均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如投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提供该合同的合同结算书。如合同协议书或结算书不能反映合同金额及其他相关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能反映合同金额及其他指标的发包人证明。不能合理判断的业绩不予认可。4.“承接过”是指投标人已完成或已签订合同正在实施的业绩。5.按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4.4款。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标段人员人数资格要求ZJ01项目负责人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无损检测或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负责人职务。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无损检测或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ZJ02项目负责人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无损检测项目负责人职务。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无损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ZJ03项目负责人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抽芯检测项目负责人职务。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桩基抽芯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注:1.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路桥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2.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按投标人须知3.5.4款提供业绩证明资料。3.以上人员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4.试验检测人员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证明资料,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标段设备名称单位最低数量要求备注ZJ01基桩动测仪跨孔超声波检测仪承载板荷载加载装置(含测力装置)交通车3ZJ02基桩动测仪跨孔超声波检测仪交通车ZJ03基桩钻芯取样设备交通车注:1.上述仪器设备为最低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桩基检测设备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索赔。2.设备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证明资料,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进行承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检测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单位电子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签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签章。(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单位电子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名或签章确认。(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10分主要人员:5分业绩:20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6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的平均值及最高评标限价的计算: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3个百分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ZJ01合同段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3%~6%(含界值),ZJ02合同段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3%~6%(含界值),ZJ03合同段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3%~6%(含界值),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备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10分检测方案、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5分⑴检测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合理、切实可行,得4.0-5.0分;⑵检测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0-4.0分;⑶检测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3.0分。未提供或被认定为不响应的,不得分。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3分⑴对本工程重点难点把握精准、分析到位、切实可行,得2.4-3.0分;⑵对本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分析到位、切实可行,得1.8-2.4分;⑶对本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一般、分析到位、切实可行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未提供或被认定为不响应的,不得分。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对本工程的建议2分⑴对本工程建议合理,值得推荐,得1.6-2分;⑵对本工程建议有一定合理性,得1.2-1.6分;⑶对本工程建议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未提供或被认定为不响应的,不得分。2.2.4(2)主要人员5分项目负责人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得3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2.2.4(3)评标价6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60,E1=1,E2=0.5,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2.2.4(4)其他因素业绩20分基本要求12分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适用于ZJ01标段)8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1)近5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桩基无损检测,合同累计金额每增加50万元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2)近5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合同累计金额每增加50万元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备注:需按3.5.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同一合同同时满足多项要求可以同时加分,但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对应的合同金额。(适用于ZJ02标段)8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桩基无损检测合同累计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加4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备注:需按3.5.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则该业绩不予认定。(适用于ZJ03标段)8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承接过类似工程桩基抽芯检测合同累计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加4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备注:需按3.5.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履约信誉5分履约信誉5分履约情况(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5分/次。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3分/次。(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0.1分/次。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其中:正式约谈是指从业单位的企业法人因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等问题,被上述单位约谈的情形。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正式约谈要以上述单位的书面通知和约谈会议纪要为依据,时间以约谈会议纪要发文时间为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评标组织1.2.1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如有)。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七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评审工作程序(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1等分别评审打分。(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报价算术性修正;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3.2.2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技术能力、履约信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13.6.1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3.6.3增加3.6.3项: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3.9增加3.9.3~3.9.7条款: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如果出现投标人在两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其投标报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其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3.9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5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12项、3.4项、3.5项;(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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