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爆破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比选公告

1.  
比选
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江发改委函【2024】41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
比选
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12.3万元。
2.4 比选范围: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本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炮损方案及炮损赔付实施方案并实施,相关安全、人员、保险及相关材料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5 工期要求:直到爆破工程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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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
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需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3.1.2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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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上直接下载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书、补遗书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潜在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比选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4.2 比选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0月 21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2025年10月 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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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书
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2025年 10月 24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0月 24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重庆启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一路38号
号博宏大厦1幢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13272691932                          电    话: 15330391615               
 

【比选文件】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10.20.docx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启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2025年10月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比选公告41.比选条件4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4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44.比选文件的获取4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57.联系方式5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211.1项目概况2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1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211.5费用承担221.6保密221.7语言文字221.8计量单位221.9踏勘现场221.10投标预备会221.11分包231.12偏离232.比选文件232.1比选文件的组成232.2比选文件的澄清232.3比选文件的修改233.比选申请书233.1比选申请书的组成233.2投标报价243.3投标有效期243.4投标保证金243.5资格审查资料253.6备选投标方案253.7比选申请书的编制254.投标254.1比选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记254.2比选申请书的递交254.3比选申请书的修改与撤回265.开标265.1开标时间和地点265.2开标程序265.3开标异议266.评标266.1评标委员会266.2评标原则266.3评标267.合同授予277.1定标方式27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277.3履约担保277.4签订合同27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278.1重新比选的情形278.2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289.纪律和监督28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28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2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9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99.5投诉2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评标办法前附表321.评标方法372.评审标准372.1初步评审标准37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73.评标程序373.1初步评审373.2详细评审373.3比选申请书的澄清和补正383.4评标结果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48第二卷149第六章图纸150第三卷15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52第四卷153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154一、比选函部分156(一)比选函159(二)报价明细16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61二、技术部分167三、资格审查部分169(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72(二)项目管理机构174(三)承诺176(四)其他资料………………………………………………………………………………………………………………………176第一卷第一章比选公告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江发改委函【2024】4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点:黔江区。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2.3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12.3万元。2.4比选范围: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本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炮损方案及炮损赔付实施方案并实施,相关安全、人员、保险及相关材料投标单位自行负责。2.5工期要求:直到爆破工程完成。缺陷责任期要求:/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需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3.1.2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上直接下载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书、补遗书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潜在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比选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4.2比选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0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4.3比选人应于2025年10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发布澄清或修改。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5.1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5.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3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启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一路38号号博宏大厦1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272691932电话:15330391615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比选人名称: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 13272691932 1.1.3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启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一路38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3303916151.1.4项目名称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1.1.5建设地点 黔江区1.1.6建设规模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本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炮损方案及炮损赔付实施方案并实施,相关安全、人员、保险及相关材料投标单位自行负责。1.3.2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工期:直到爆破工程完成缺陷责任期: / 1.3.3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1.4.1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1)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到期的,投标人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项目企业资质延续的证明文件。(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无。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暂停期内。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5.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比选申请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具有作业类别为中级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团队: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组建迁建团队,团队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安全负责人各一人并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团队的职责、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技术总工须具有作业类别为中级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作业类别为初级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以上人员需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比选申请人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比选申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委托代理人须是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委任代理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比选申请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4)比选申请书真实性:比选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拱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比选申请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比选人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比选申请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拟派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4月至 2025 年9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10月 21 日12时00分前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网上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目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2.2.2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比选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比选申请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或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于2025年10月 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24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比选申请书的其他材料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书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方式。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爆破工程费用清单(不含民爆物品费用)包括:爆破管理服务费、安全评估单位收取的安全评估费、爆破安全监理单位收取的监理服务费、爆破施工方案设计费、爆破辅材(专用起爆器、连接线、跟踪登记薄、施工日志、警示标识标牌)费、民爆物品仓储费、炸材搬运费、炸材配送费(民爆仓库配送到现场)、作业人员工资、民爆云平台加密锁购买费及平台服务费;以上费用均为含税金额。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4.在爆破300米范围以内与300米范围以外的地方,在爆破的过程中有无房屋建筑物损坏及其它,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5.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123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时不得对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签名盖章要求比选申请书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比选申请书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比选申请书的份数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1份,《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电子版形式(U盘)中的经济部分:应包含经济部分全部excel格式预算表格,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无须装订入比选申请书纸质版中,但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excel格式)必须刻入U盘中。注:在核发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另外补充一式 1份比选申请书(除需增加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外,其他内容必须与投标时提交的比选申请书相一致)。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比选函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比选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2)报价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纸张采用A4白纸,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部分的纸张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比选申请书《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2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4)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注: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比选申请书的对应部分提供相关资料(如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视为未提供。4.1.1比选申请书的密封1. 比选申请书袋使用“比选函部分”袋、“报价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比选申请书”大袋。2. 比选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U盘)装入“比选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3. 报价部分装入“报价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4.本次比选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6. “比选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比选申请书”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比选申请书”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比选函部分”袋、“报价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比选申请书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比选申请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比选申请书”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书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时间:2025年 10月 24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4.2.3是否退还比选申请书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比选申请人名称。5. 比选申请书的密封检查:比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比选申请书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比选申请书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7. 公布最高限价,还需计算最高限价的95%数值,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8. 逐单位随机开启比选申请书。开启比选申请书大袋及比选函部分袋、报价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与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比选申请人信用情况汇总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则按实际数量推荐。7.2中标候选人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将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如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如有);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7.3.1履约担保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7.4.1签订合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8.1重新比选的情形1.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比选。8.2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比选人应按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比选人将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0.3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内容以及违约责任,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比选申请人中标后,在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在重庆市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在项目开工后,为农民工办理平安卡和工资卡,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10.4关于对比选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比选文件中的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对比选申请书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申请人的解释。但是,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10.5比选代理费参照《关于印发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取费标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1〕292号)文件,按照中标金额*费率进行取费。此项费用不单列,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1、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比选机构一次性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10.6交易综合服务费1.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相关规定,中标人应当于正式合同签订前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1.1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房屋市政类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中标额的1.5‰收取,房屋市政类工程以外的水利、交通、电力、能源等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中标额的1‰收取,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1.2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中标额的1‰向中标人收取,每宗交易服务费最低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17万元。2.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交易服务费收费主体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费账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 号:123904808710306000019联系电话:023-850810663.本项目按本条款1.1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按中标人投标总报价计算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比选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比选项目建设规模: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比选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书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比选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参考,比选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比选申请人提出的问题。1.10.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以便比选人澄清。1.10.3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比选申请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比选申请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申请书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比选申请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比选申请书格式;(9)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2比选人澄清或答疑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合法有效组成部分,如澄清或答疑的内容与原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或答疑的内容为准。2.3比选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第2.2款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比选申请书3.1比选申请书的组成3.1.1比选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比选函部分(1)比选函(2)比选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1.1.2报价部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1.1.3技术部分3.1.1.4资格审查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承诺(3)其他资料3.1.2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比选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比选申请书不包括共同投标协议。3.2投标报价3.2.1比选申请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比选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书。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3.4投标保证金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书的组成部分。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书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退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将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险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书;(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本章第9.2款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5(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3.5资格审查资料比选申请人应附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比选申请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比选申请书的编制3.7.1比选申请书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书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比选申请书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比选申请书的签名盖章要求: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执行。3.7.4比选申请书的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比选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记4.1.1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比选申请书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比选申请书的递交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书。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书不予退还。4.2.4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书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4.3比选申请书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书,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书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书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书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比选申请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比选申请书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投标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书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书;(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标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比选申请书的实质性内容;(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相互混装;(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书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比选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书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比选申请书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名)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比选申请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由高到低 原则排序。2.1.1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比选函签名盖章比选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比选申请书格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比选申请书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比选申请书的签署第八章 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1.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书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 30 分;2.投标报价 70 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30分☑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须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本项目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5 分 评审要点:主要审查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模式是否科学,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审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能力在数量上和专业方面能否满足施工要求,特殊技术工种人工的技术等级和数量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优得3分-5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作业方案与技术措施5  分 评审要点:主要工程项目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作业方案及技术措施;优得3分-5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  分。评审要点: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编制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达到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是否先进、合理和可靠;优得3分-4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  分。评审要点: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编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达到满足本项目现场实际要求。评标委员会主要审查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得3分-4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4  分 评审要点:主要考察所采取各种措施是否能够控制施工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优得3分-4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项目进度计划与措施4 分 评审要点:主要考察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得3分-4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施工机械设备配置4  分 评审要点:审查投入本项目的机具和设备,在类型、型号、数量等方面能否满足本项目需要;优得3分-4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2分,差得0分-1分。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书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且没有超过最高限价的95%,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比选申请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认证。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经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5.对技术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3.2.1(1)技术部分得分(A)☑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不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装订要求的,技术方案得0分。对本项目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作业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2.1(2)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总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 分,最多扣3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比选申请人得分比选申请人得分=A+B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审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书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1)比选申请书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比选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书人技术部分得分。)(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各类评分分值的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比选申请书得分=A+B。3.3比选申请书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书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书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书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书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比选申请书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书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资格评审A-1比选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比选申请人的财务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A-3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A-4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5比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6比选申请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7比选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8比选申请书格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比选申请书时不得对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9比选申请书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0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1第八章 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3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4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95%,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5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6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7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8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9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0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书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1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书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A-22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A-23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承诺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4比选申请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6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他/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施工合同(示例范本合同,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优质、高效且按时完成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爆破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工程地点:重庆市黔江区五里镇胡家坝村境内二、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乙方负责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爆破工程的爆破施工,工程范围:业主单位指定的所有施工范围;工程内容: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所涉及爆破相关的一切内容,具体包括:(1)爆破方案设计及报审备案;(2)爆破施工作业的申请许可;(3)爆破物资材料的购买、储存、运输、领用发放、清退回收、库房管理;爆破施工(钻孔、装药、组网、警戒、起爆);(4)爆破后的安全检查、盲炮处理、排危;(5)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服从业主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三、承包方式及价款:1、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甲方自行组织项目班子施工及人、财、物的调配,乙方负责本工程石方的爆破施工。2、工程价款: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9%,实际金额及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费用涵盖以下全部费用:爆破管理服务费、爆破安全评估费、爆破安全监理服务费、爆破施工方案设计费、爆破辅材((专用起爆器、连接线、跟踪登记簿、施工日志、警示标识标牌)费、钻孔费用、民爆物品仓储费、炸材搬运费、炸材配送费、作业人员工资、民爆云平台加密锁费用以及民爆云平台服务费。四、支付方式:甲方须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使用计划提前支付炸材预付款(预付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调取上月完成工程量,乘以70%作为上月进度结算工程量,再乘以爆破综合单价,得出上月应支付进度款项数额,乙方据此开票,甲方收到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当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作业。工程完工后30天以内结付清工程尾款。五、工期:自本工程爆破施工方案完成审批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任务之日(以甲方提交完工申请之日为准)止。本合同计划工期为日历天,即从2025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若无法按期完工,则需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在工程款结清后自行终止。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1)向乙方提供用于办理爆破申请的相关文件;(2)指导、督促乙方全面落实爆破施工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3)负责主持召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协助爆破安全警戒;(4)负责及时签证爆破工程量和办理签证结算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5)督促工地所属员工服从爆破安全指挥,配合支持爆破作业;(6)负责施工测量控制和现场放样工作;(7)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村民及外圈等干扰因素,并承担相应费用;(8)负责因爆破地震波造成的损失。2、乙方:(1)乙方应具备本工程石方爆破的相应资质条件,配套专职爆破从业人员;(2)负责办理爆破审批手续并制定爆破设计方案;(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运输,使用及其安全;(4)负责钻孔、装药、组网、警戒、起爆;(5)负责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及排除盲炮;(6)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及公路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7)乙方应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随时服从甲方的调配及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8)确保施工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章作业。七、其它事项:1、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全面配合甲方的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工作,遵守国家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法律。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进行定员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并详细登记台帐,每次使用的炸材必须按现场实际需要发放,每次施工完毕后的剩余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回库登记和保存,严防民爆物品遗失。2、因乙方仅负责本工程土石方的爆破作业,乙方爆后检查无法排查有无残药遗留爆堆内,故甲方在清渣出渣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有无残药遗留,一经发现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3、特别约定:乙方方案审批通过后,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施工,甲方应支付方案费、爆破安全评估费、爆破安全监理费、乙方相关作业人员工资及差旅费。八、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随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将承担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及损失;2、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乙方有权要求业主从甲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如因乙方原因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4、如因甲方原因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5、甲、乙双方均需严格恪守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携手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方式为: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相关协商结果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备同等效力,双方需共同遵守。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爆破工程结束且款项结清后失效。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序号爆破工程费用清单(不含民爆物品费用)最高限价(万元)1爆破管理服务费112.302安全评估单位收取的安全评估费3爆破安全监理单位收取的监理服务费4爆破施工方案设计费5爆破辅材(专用起爆器、连接线、跟踪登记薄、施工日志、警示标识标牌)费6民爆物品仓储费、炸材搬运费7炸材配送费(民爆仓库配送到现场)8作业人员工资9民爆云平台加密锁购买费及平台服务费注:以上费用均含税。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比选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如有)。第四卷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目录一、比选函部分(一)比选函(二)报价明细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技术部分三、资格审查部分(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承诺(四)其他资料一、比选函部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书比选函部分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比选函(二)报价明细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比选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爆破作业工作,工程质量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2.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书。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比选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和第9.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5.(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爆破工程费用清单(不含民爆物品费用)投标报价(元)1爆破管理服务费2安全评估单位收取的安全评估费3爆破安全监理单位收取的监理服务费4爆破施工方案设计费5爆破辅材(专用起爆器、连接线、跟踪登记薄、施工日志、警示标识标牌)费6民爆物品仓储费、炸材搬运费7炸材配送费(民爆仓库配送到现场)8作业人员工资9民爆云平台加密锁购买费及平台服务费注:以上费用均含税。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代表我方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书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技术部分(注: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技术部分面页详见最后一页。)目录(注:目录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三、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书资格审查部分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承诺(四)其他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备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相关信息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三)承诺(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或执业)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9、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如有)。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四)其他资料技术方案密封线密封线(盖单位章处)(盖单位章处)密封线密封线申请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爆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