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发动机 变速箱 多路阀 齿轮泵 转向器招标公告(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2025)
询价书名称:分谈分签+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叉车的询价书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国产/进口
说明
附件
1
261410
叉车(小类)
台
黄岛
2025-12-04
不指定
寻源要求
询价单位: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单位: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5-11-12 11:00
允许部分物料报价:否
附加费(附加费包括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其他费用):包含在物料价格中
报价有效期:2026-01-30
是否指定报价币种:指定
报价币种:人民币
承运方式:卖方配送
结算方式:银行电汇
补充说明:请供应商仔细查阅比价文件,咨询采购员满足采购技术要求后再报价
经办人信息
姓名:张久龙
手机:13863976635
电话:86756898
邮箱:zhangjiulong@qbsic.com
附件
25年叉车比价文件.docx
20250811船艇公司叉车询价单.xls
比价邀请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技术措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名称:叉车采购招标组织部门: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6月第一章比价邀请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技术措施更新改造-叉车采购项目已获批准,由我公司生产管理部按照公司组织比价,采用公开比价通过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品台进行询价交易,现邀请贵单位在平台上进行报价。一、招标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二、招标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技术措施更新改造-船艇公司叉车采购项目。三、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369号船艇公司厂区四、比价邀请文件发布方式:在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起询价交易后,在平台下载。五、招标文件发出地址: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七、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八、工期要求:45天;九、质量目标:合格;十二、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20电话:0532-86756846联系人:宁复滕13589206293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一、项目说明工程名称:叉车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本次比价邀请范围:公开比价1、项目内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叉车采购一台2、项目要求2.1遵守国家、地方、企业的安全、环境、质量法律、法规和比价邀请方各项规章制度。2.2具有供货资质的说明。2.3投标方须按照叉车的技术规格书要求和工期精心组织供货。二、比价规则本项目采用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方式进行比价。三、合格的报价人及产品证书特殊要求参与比价的报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报价人必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二)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近五年无行贿等违法记录;(四)收到比价邀请单位的邀请;(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力;(六)遵守本比价邀请规则。报价文件一、报价人责任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比价邀请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比价邀请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将导致被拒绝。二、报价(一)报价人应按本比价邀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二)报价应为完成比价邀请工作所必须的所有费用。1.(三)结算方式:分两次结清,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2.三、报价文件的组成(一)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函;(附件1)(2)报价一览表;(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4)营业执照(复印件);(5)资质证书(复印件)(6)业绩证明(二)证明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比价邀请文件》规定的文件。1.报价人应对《比价邀请文件》中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2.证明服务与《比价邀请文件》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和描述,至少要包括《比价邀请文件》提出的指标,说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3.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的视同无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离,按照比价邀请文件执行。四、报价文件的格式报价人应按《比价邀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五、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自比价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的时间内有效。六、报价注意事项“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比价邀请人有权将其作废处理:(一)逾期提交的;(二)报价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三)违反比价纪律的;(四)违反比价文件有关规定的。(五)被授权人与实际不符的。七、其他本工程报价单位所报价格若均超出建设单位所能承受的价格,建设单位有权废除本次报价的结果,重新组织报价或选择最低报价单位协议工程价。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一、报价书致: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1.在研究了“船艇公司叉车采购”的投标文件后,我们愿意按报价汇总表中所报单价遵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船艇公司叉车采购工作。2.如果贵方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保证在接到通知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为贵公司供货,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3.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报价之日起90天的报价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价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书(与报价邀请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报价邀请文件的修订更正及对报价文件的澄清和确认函一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签署合同后,上述文件将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我们理解贵方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报价费用。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充分条件。此致敬礼!报价单位(公章):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年月日附件2报价汇总表(报价均为含税价,须注明税率)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货物名称叉车型号(规格)3T数量(台)1生产厂商投标货币投标 总价投标总价合计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文件一同单独提交。2、“投标一览表”中不须将每台/套产品分项填写,只须填写总的“货物名称”、“数量”、“投标总价”等。附件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规格备注1叉车(3T)2345投标总价合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投标价=费用之和。(4)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5)不同的招标货物应按此表格的格式分别制作分项报价表。(6)本表格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逐项报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主要部件清单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_序号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单价制造商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报价均为含税价(税率13%),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单位系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XXX单位),我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船艇公司叉车采购(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代理人有权在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参与开标、询标、与建设单位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代理人(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签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年月日八、报价文件的差错修正对于符合报价要求的报价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相应的单价。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并修正相应的合价。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报价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如果报价人拒绝确认,则其报价文件不予评审。九、授予1.报价人在收到平台中标通知后十五天内与比价单位洽谈和签订承包合同;2.报价单位不按时与比价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比价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备选单位将自动获取中标资格。第三章技术规格书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叉车采购1.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要求如下: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3T11.3使用环境:1.3.1设备使用环境为室外,最高温度40℃,最低温度-15℃。1.3.2湿度:平均相对湿度85﹪、最大相对湿度98﹪;1.3.3海风较大、雾气较多、潮湿,有盐雾;2.叉车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2.1、3T叉车技术要求*2.1.1额定负载≥3吨,动力形式:柴油2.1.2载荷中心距500mm。2.1.3最大爬坡度:20%(空载)。*2.1.4货叉长度:1.52m。2.1.5传动方式:液力传动。*2.1.6两个货叉的分叉由液压油缸推动。2.2.1主要部件推荐品牌序号部件名称品牌要求1发动机3T叉车可配新柴、全柴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2变速箱绍兴金道、中南传动、合力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3多路阀临海海宏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4齿轮泵合肥长源、天津岛津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5转向器镇江液压、伊顿液压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6驱动桥杭州星宏、江西分宜、美驰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7油缸华昌液压、安庆车桥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8轮胎朝阳、前进或质量相当的其他知名品牌*2.2.2请将主要部件品牌填入下表序号部件名称具体品牌1发动机2变速箱3多路阀4齿轮泵5转向器6驱动桥7油缸8轮胎2.3、发动机*2.3.1车辆装配柴油发动机,四缸。采用高压共轨技术。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4排放标准。2.3.2采用工程机械专用柴油发动机,功率储备大。噪音低,环保性能好,可靠性高。2.4设备运行参数及故障代码显示:2.4.1可显示发动机工作小时、发动机转速、发动机温度、机油压力、电压、燃油位。*2.4.2车辆故障时,车辆控制系统的显示器显示故障代码。2.5其他要求*2.5.1装配全封闭驾驶室,驾驶室挡风玻璃均采用安全玻璃,且前玻璃装有带喷水功能的雨刮器。*2.5.2驾驶室配有安全带。2.5.3驾驶室左右侧门装有可观察车身各个角度的反射镜,室内装有内视镜及工作灯。配风扇,暖风。2.5.4整车结构件油漆具有耐湿热、耐盐雾、耐紫外线和防锈性能,漆膜附着力不低于1级质量要求。2.5.5制动系统采用带蓄能器的全液压动力行车制动系统,保证在发动机坡道意外熄火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实现8脚以上的制动。2.5.6整车装备齐全的转向灯、刹车灯、前大灯、倒车灯,具有倒车语音(倒车请注意)提示功能。所有线束采用防水型接插件。2.5.7车身颜色为橘红色。2.5.8基本型宽视野3米起升高度门架。*2.5.9所有叉车顶部左、右、后侧安装三边红色条形灯,灯条角度可调。2.5.10所有车型均为成熟车型,不存在因设计缺陷导致轮胎磨损异常严重、故障率高等问题。3.运输及验收3.1运输: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买方厂内。3.2验收:1、货物到达买方厂内后,双方一同开箱验收,如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到货后3天内双方签订验收报告,验收项目包括:1)产品外观检查2)产品性能检查3)技术参数检查2、卖方负责设备交验、调试技术服务全过程。4.质保及售后:4.1质保期自双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2个月;4.2车辆轮胎的正常磨损、蓄电池的正常衰减及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4.3卖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检验的工作;4.4售后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投标方技术工程师2小时内邮件回复,对于不能远程解决的问题,招标方需提供现场支持服务。4.5质保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卖方免费负责更换;出现故障,卖方免费负责修理、更换及故障排除,质保期间维修、人工、差旅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担;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导致的停机时间,质保期顺延相同时间。5.竣工资料和文件:卖方向买方提供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合格证》,每辆车1份。(2)《使用、保养手册》,包括使用说明、保养说明及货物结构说明,电子版1份,每台车2份纸版。(3)《维修手册》,包括电气、液压原理图,电子版1份,每台车1份纸版。叉车采购合同计划文号: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青岛买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卖方: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东路369号地址:电话:0532-86756846电话:传真:0532-86756800传真: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或产品(下文简称“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下文简称“合同”)。1.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叉车合计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格”):(含全部相关的税、运杂费、船检费等)备注:1.1货物的证书、图纸资料和备品按照《技术协议》执行,订货内容与《技术协议》一致。1.2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如果本条前述文件中与本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双方应及时修改合同,以修改的合同或补充合同的规定为准。1.3本合同价格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和完整对价,已经包含13%增值税及附加税,同时包含结构制作、组装、试验、包装费、运费、各种检验、检测费、服务费和各种证件费等费用及卖方员工履行本合同的差旅费/食宿费用和任何其他的税费。1.4合同价格不因原材料、能源价格、运输成本等波动而改变。但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额及含税总价按照税率调整的比例相应作出调整。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质量保证期2.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原厂(即:XXXX公司)生产的、优质的、完全未经任何一方使用过的全新的货物,其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技术标准和国家所有适用的商检及质检标准,且其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的规定。如上述标准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以最高标准为准。2.2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3在质量保证期间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无偿予以修复、更换,修复、更换后的部分的质量保证期自修复、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在质保期内,若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予以修复、更换,买方可自行进行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从卖方的质保金内扣除。超出质保金额度的费用,由卖方单独支付给买方。3.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生产厂家的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货物包装、运输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法规和制度。4.原产地及制造商货物的原产地为:货物的制造商为:5.包装及运输卖方应保证货物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坚固包装,且货物包装应当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具有防潮、抗震等功能,并应执行《技术协议》的相关规定。卖方应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如果由于包装不当或者在运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货物损坏,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设备生锈或者破损等都将被视为包装不当,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包装物不予回收。对于特殊物品的特殊包装,卖方要特别提出警示和说明,并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到买方。卖方需在每个箱子四面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和警示语:\"防潮\"、\"轻放\"、\"这端向上\"等。并且作如下标记:货物名称:叉车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6.交货时间年月日前。7.交货地点按照买方的具体要求,交货地点为:■中船舶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履行地为山东青岛。8.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的运输方式送货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所有运费和相关费用。9.保险由卖方按货物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费。如果因卖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货物投保导致任何损失和损害的发生,该损失和损害应当由卖方承担。10.验收标准、方法以及异议提出的期限在货物运送至买方之前,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制造过程检验,卖方应当无偿接受并积极配合。卖方应该在买方收到货物后的48小时内到买方所在地与买方共同进行货物验收。若卖方不能按时到达,则买方有权自行按照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标准和《技术协议》的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卖方将无条件接受检验结果,且无权提出质疑。如果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包括《技术协议》、图纸)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短缺、破损、质量不合格等,买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交货验收前。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的0.1%的质量瑕疵违约金,并且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买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给予免费更换、补全或维修,并重新进行验收。双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全额承担。卖方进行更换、补全或维修的时间超出买方规定时间的,每超出1天,卖方应按照合同价格的0.5%向买方缴纳违约金,直至达到重新验收的条件;若卖方整改发生在买方场地,卖方还应向买方赔付现场整改的水电、能源等损耗费,如整改过程中卖方使用了买方的其它设备或材料,卖方应支付该部分费用,支付金额以买方核算为准。如果重新验收仍不合格,买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卖方解除本合同,并且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卖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义务,则买方有权要求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造成之一切费用和其他损失,应由卖方负全部责任。11.结算方式11.1、招标方应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投标方提交竣工资料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归档,且在招标方收到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支付给投标方合同总价的95%货款。1)现场完工验收报告一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13%)发票正本一份。3)由招标方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1份。2、合同总价的5%,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招标方在收到合同总价5%收据后一次性支付给投标方。11.2收款人相关信息:__________________;a.收款人帐号:b.收款人地址:c.开户银行:d.银行行号:e.其他所需信息:__________________。12.单据、证书、图纸及生产计划提供12.1单据卖方应就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开具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如因票据问题造成的税收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含13%增值税发票于货到交货地点之日起一周内提供给买方,同时附买方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卖方的增值税发票需由卖方专人送交买方签收,不得以平信、快递、挂号信等方式发送。装箱单(需含备品、备件清单等单独附页)1份原件随货物一同送达买方。12.2证书及资料a)一正产品证书;b)一份型式认可证书;c)一份_工厂认可证书;d)一份工厂检验报告和制造厂证书;e)其他未提及证书,按技术协议要求予以提供。卖方需在货物发出后30天内将上述证书交付买方。12.3卖方应在年月日前根据技术协议的规定提供全套完整的认可图。12.4工作图在收到买方提供的认可意见封闭通知后10天内提供。12.5完工资料(完工图和操作手册等)应当内容完整,描述清晰,与货物保持一致。完工资料应按照《技术协议》规定的份数随货物一同送达,否则参照合同第12.7条的规定,卖方应当赔偿买方的损失和损害,买方有权在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赔偿金。12.6卖方应自收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向买方提交由卖方生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需明确生产过程重要节点及节点完成的时间)。生产计划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卖方的生产进度应按照前述生产计划执行,买方有权随时检验卖方生产情况。若卖方生产进度迟延,应在3日内提供书面赶工计划并确保后续生产节点按期完成。若卖方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生产计划或赶工计划,按照12.7条处理。12.7本条(第12条)所述证书、图纸及完工资料卖方需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买方,每项证书、图纸及完工资料延期交付10天(含)以内,卖方支付违约金300元/天/项;延期交付超过10天但不足20天,卖方支付违约金400元/天/项;延期交付超过20天(含)但不足30天,卖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天/项;延期交付超过30天(含)的,卖方按照1000元/天/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12.8在货物交付之前,若买方发现上述证书、图纸及完工资料内容不完整、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交付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证书、图纸及完工资料,超出买方要求时间的,卖方应按照12.7条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12.9卖方应确保认可图、工作图、完工资料及装箱清单中的产品、零件的名称、代号保持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每处按1000元/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13.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发运后,须当日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运输方式、发运时间以及运输司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同时,卖方送货要尽量避免在节假日等不方便卸货的时间到达买方指定地点或仓库,如果因卖方原因在节假日到货,造成买方或第三方发生额外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4.提供货物零部件卖方应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及其零部件的分项价格明细表,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至质保期结束前,若买方增加货物及其零部件采购数量,卖方应按照分项价格明细表规定的价格供货;若买方减少货物及其零部件采购数量,卖方应按照分项价格明细表规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中扣除。15.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用最上等材料和工艺制成、原厂商生产的、优质的、全新未曾用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原厂商质量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符合国家一切商检、质检标准以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货物(不适用某个具体零部件)的生产日期必须在签订合同日期之后。16.货物出厂检验16.1卖方应在货物出厂检验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参与货物出厂检验。16.2卖方应提前做好货物出厂检验准备工作,除货物数量多或者验收程序复杂等原因需分批验收外,应确保货物出厂检验一次性验收通过。若因卖方原因(如准备工作不充分、货物质量问题、与技术规格书要求不符等)导致货物需多次进行出厂检验,除第一次检验外,卖方应当承担买方因参加后续检验所支出的一切相关费用,费用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16.3如果第三次验收仍不合格,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仍应承担相关费用以及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损失和损害。赔偿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17.索赔货物到达后,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或任何其他方面与合同(含《技术协议》、图纸)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到货后12个月内,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运输、保险、仓储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按照第2条和第15条的规定进行质保。如果由于材料、工艺等造成劣质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更换、重作或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卖方赔偿买方全部损失。如果卖方在买方通知后10天内没有答复买方的索赔请求,则认定为卖方自动认可。卖方应当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赔偿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18.不可抗力在制造、装运过程中,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传真通知买方,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买方提供有关政府机构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真实存在。卖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该事件造成之损失。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卖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卖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卖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9.延期交货及违约金除本合同第18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卖方不能按期交货,卖方应该向买方缴纳延期交货违约金。每逾期交货1天,卖方应按照合同价格的0.5%向买方缴纳违约金。如果卖方逾期交货超过1个月,买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需按上述规定支付逾期交货的全额违约金,且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包括买方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20.违约责任20.1若由于卖方违反本合同,而导致买方受到任何损失或损害,卖方应当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或发生的所有的损失、损害、费用和开支,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外,赔偿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20.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买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任意情况时随时解除本合同:(1)卖方违约,并未能在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后10日内予以改正或弥补损失;(2)卖方进入破产程序或其大部分资产被查封、扣押。(3)若买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卖方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风险,且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询问函之日起10日内予以澄清并提供不小于本合同金额的担保。20.3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以及其他任何需由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费用,双方均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若合同发票尚未交付至买方,同时合同款项尚未支付完毕且剩余款项不小于卖方应付账款的,买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款项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款项,双方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对该部分扣款予以确认;(2)若合同金额的发票已全部开具交付买方,但合同款项尚未支付完毕且剩余款项不小于卖方应付账款,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交由买方进行款项抵扣;(3)若合同款项已支付完毕或剩余款项不足以抵销卖方应付账款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10天内向买方支付索赔金额或根据买方要求提供相应价值的备件/零部件等。2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22.服务条款22.1本合同货物调试、维修及质量保证期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工程师到买方指定地点提供免费调试、维修等服务。22.2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买方通知的时间内派工程师到达买方指定地点,若因卖方或工程师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到达,每延期到达1天,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0元。22.3服务时间的计算以卖方服务工程师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并开始服务工作为准,当日起算;服务结束后需经买方签字确认《服务报告》,服务结束时间以该报告签字时间为准。22.4设备到厂后,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免费提供设备保养服务。23.其他23.1卖方承诺,其有足够和有效的资质来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其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没有超越其经营范围。卖方承诺遵守海关的有关规定,优化贸易管理,合法经营。23.2买方有权在给予卖方30天提前书面通知后,将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且对于经买方同意的分包,卖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如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将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卖方构成严重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限内按买方要求予以整改或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支付外包部分货物款项1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仍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违约金。赔偿额以买方核算数额为准。23.3卖方应当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卖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违反非竞争义务或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等)。如果买方和买方的最终用户因取得或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对买方和买方的最终用户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不论是由于侵权或任何其他原因,均应由卖方出面解决并赔偿买方和买方的最终用户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损害。23.4卖方同意对本合同、本合同相关内容以及在本合同项下所取得一切买方和买方最终用户的信息、资料、数据、文件和其他材料保密。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对外披露。上述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23.5本合同及附件所涉及全部通知、函件到达对方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通信地址后即视为完成送达。买方联系人:宁复滕电话:13589206293传真:0532-86756800电子邮箱:13589206293﹫139.com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漓江东路369号卖方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23.6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同列入本合同主体部分一样具有相同的效力。如果附件和合同主体部分有冲突,应按照下列顺序解释:A、有补充协议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若多份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以签订时间较晚的为准。B、本合同约定。C、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以技术协议为准。D、上述文件均未约定,以投标文件、报价单为准。23.7本合同签署后,买方有权在给予卖方10天提前书面通知后,随时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当补偿卖方因此产生的实际费用,但卖方应当提供相关实际费用的书面证明文件并经买方确认,且在任何情况下该费用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23.8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且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一:《廉洁从业协议书》附件二:《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三:《安全、环保协议书》以下无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章):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通信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漓江东路369号通信地址: 电话:0532-86756830电话:传真:0532-86756800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102452007014银行行号:帐号:3803028109200625191帐号:税号:91370211MABYWDJ175税号:邮政编码:266520邮政编码:\n20250811船艇公司叉车询价单\n\n\n\n\n\n\n\n\n\n\n序号\n产品名称\n规格型号\n单位\n数量\n税率\n含税单价/元\n含税总价/元\n需求时间\n备注\n\n1.0\n叉车\n3T\n台\n1.0\n0.13\n\n0.0\n2025.09.10\n \n\n2.0\n\n\n\n\n\n\n\n\n\n\n3.0\n\n\n\n\n\n\n\n\n\n\n4.0\n\n\n\n\n\n\n\n\n\n\n5.0\n\n\n\n\n\n\n\n\n\n\n\n合计\n\n\n1.0\n\n\n0.0\n\n\n\n说明及要求\n质量标准\n满足国家/行业/船级社标准及技术要求\n\n供方填写\n供方名称(盖章)\n\n\n\n\n\n\n交货时间\n满足买方需求时间\n\n\n报价人\n\n\n\n\n\n\n价格组成\n报价中包含13%的税费及送货上门运费\n\n\n联系方式\n\n\n\n\n\n\n收货地点\n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漓江东路369号\n\n\n其它\n\n\n\n\n\n\n付款方式\n挂账应付\n\n\n\n\n\n\n\n\n请直接填写本表黄色区域并盖章。如有其它情况,请提前沟通!\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叉车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发动机 变速箱 多路阀 齿轮泵 转向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