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招标公告(泰州市司法局2025)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项目(二)
项目编号: JSZC-321200-FW2025-07083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项目预算: ¥800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
评审开始时间: 2025-10-28 14:00
评审地点: 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 18036797700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5-10-20 17: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10-27 17: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
拟指派法律助理律师执业证(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构业证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律师执业证的全部内容,律师执业证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
拟指派法律助理毕业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毕业证书的全部内容。)
拟指派法律助理无犯罪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指派法律助理的征信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征信记录信息)
泰州市司法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项目(二)比选文件.pdf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项目(二)采购单位:泰州市司法局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5-0708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项目联系人:泰州市司法局联系人电话:18036797700发布时间:2025.10.20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泰州市司法局对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项目(二)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项目(二)(二)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5-07083(三)项目预算:¥80,000(四)项目地点: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2.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3.拟指派法律助理律师执业证(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构业证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律师执业证的全部内容,律师执业证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4.拟指派法律助理毕业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毕业证书的全部内容。)5.拟指派法律助理无犯罪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6.拟指派法律助理的征信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征信记录信息)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5-10-2017:00,响应截止时间:2025-10-2717:00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5-10-28 14:00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地点:备注:具体评审的供应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泰州市司法局项目联系人:泰州市司法局联系人电话:18036797700固定电话:暂无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2.供应商须知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报价不得低于项目预算的90%),即满足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客观分102资格分律所规模(律所专、兼职律师每满5人分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拟指派法律助理专业背景(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律类本科的,得2分;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得2分。);拟指派法律助理办案经验(主办行政法类业务,每件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主观分103专业分案例分析(参评人员分别对评审小组提供的行政处罚和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进行分析,观点正确,思路清晰,语言严谨,结论合理,最高得分35分。);现场答辩(由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现场提问并评分,回答应思路准确、逻辑清晰、表达刘畅,最高得分35分。);执业经验((1)具有1年以上(含本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或者常驻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助理经验的,得10分。(2)具有1年以上(含本数)行政执法经验的得6分。(3)具有1年以上(含本数)企业单位法务或常驻法律顾问经验,得3分。(4)无上述经验不得分。)主观分80六、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七、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八、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3.比选需求一、项目概况为有效补充行政复议一线工作力量,缓解专业人力资源紧张状况,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泰州市司法局决定结合具体法律服务需求,从报价服务商提供的拟指派法律助理人员中选定1名符合条件者担任法律助理,专项支持市司法局依法高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吸纳能力,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服务需求1.参与处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相关处室的日常法律事务及行政事务。2.参与处理行政复议立案、调查、听证、工作平台维护等基础助理工作。3.服从市司法局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4.按照市司法局工作作息时间要求在市司法局指定地点办公。三、服务评价要求1.服务工作文明规范,并接受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2.若中标所指派法律助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适应工作需求,必须在接到服务单位通知10日内予以更换。3.中标所在服务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服务单位批准。4.中标所所指派法律助理,在服务单位工作期间负有保密责任,保证所指派法律助理不得利用在服务单位工作的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5.中标所所指派法律助理,未经服务单位同意,不得担任与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市司法局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如对方属已签约法律顾问单位,则应在第一时间披露,并严格遵守执业回避的相关规定。四、人员及实施要求本项目法律助理人员的要求:1.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宪法、法律;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2.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4.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遵守服务单位的工作制度要求;5.熟悉行政法相关实务,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判工作经验者优先。6.与泰州市司法局在职在编人员不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有关应当回避的情形。五、商务要求1、本服务项目为综合评分,请各参与比选服务商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2点前,携带比选响应文件原件至泰州市司法局一楼东侧行政复议听证室参加线下评审(过时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比选)。泰州市司法局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2期支付: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当年的12月1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第二期为合同签订次年10月31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