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台提升改造招标公告(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民委员会2025)


项目编号:NANC20250903
项 目 公 告
受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民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对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NANC20250903。
2、项目名称: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
3.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11863元;
3.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安装白色岗石吧台面配生态木板柜门7米;②安装生态木板矮柜 4.53米。
3.4.最高控制价:11863元;
3.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6.1.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委托方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3.6.2.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6.3.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5、交易保证金:1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的本项目施工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3)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农商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开户账号:907021002001000000077700000372
6、特别提示:
(1)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 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在通过成交结果公示后即成为该标的的中标人;
(4)本公开竞价项目,须有至少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当至少有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时,本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本中心将自确定最低有效报价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竞价人提交报名资料前应先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请意向竞价人预留时间,提前申请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
7.1.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意向竞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竞价人的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注:竞价人的资质证书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等官方渠道可查证。】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8、对中标人办理成交手续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2)成交手续的办理:
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将交易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将向流转交易双方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中标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中标人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成立。
(4)《成交确认书》、施工合同签署方式:
①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
②电子签章《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③现场签署施工合同: 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签订通知书》至委托方处签署施工合同;
④电子签章施工合同:中标人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施工合同的签署;
在使用前,中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同意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5)履约保证金:无。  
(6)本中心在收到经流转交易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7)认可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
(8)其他详见施工合同。
9、对中标人施工的总体要求:
(1)技术要求:
1)施工内容要求:
1.1、中标人须向委托方进行施工有关人员备案,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地点。
1.2所有材料、设备应经有关质量、安全部门出厂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要的证书,经过委托方验审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中标人更换,直至材料及设备符合施工标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3、严格根据要求施工时间竣工交付使用,未能按要求时间内完成交付的,每延长工期一天罚款200元,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长除外。
1.4、中标人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在委托方发出通知后,立刻做出反应,并接受委托方的维修质量监督。
1.5、施工期间由委托方提供水电供应端口并承担水电费用,中标人应根据委托方要求合理接水接电,杜绝危险用电和浪费水电,如委托方有关人员发现危险用电或水电浪费,可提出罚款或者停止水电供应。
2)人员管理要求
2.1、中标人应派出竞价时承诺的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并每日到场组织、监督施工,在岗时间每日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的二分之一。未按竞价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罚款5000元。
2.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人应派出施工场地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员证书),场地管理人员须每日到场管理施工,在岗时间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接受委托方考勤监督。无按时长到岗的,委托方可提出处罚措施。
2.3、中标人对填报的管理及施工班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原件备查,并每日如实向施工单位报备施工人员名单。
2.4、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投入施工班组人员。
2.5、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避免劳动纠纷。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委托方相关要求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措施。
3.2、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含第三方安全责任),应对项目实施环节所涉及的人财物(人员、设施设备等)及安装等全过程安全责任负责。
3.3、禁止在施工场地拉电或者明火煮饭,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禁止工人饮酒。如发生施工人员不文明行为,委托方有权中止施工作业,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遵守相关管理秩序,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
3.4、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场地内并设置围挡,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3.5、中标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建筑垃圾堆放不得超过5日。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中标人应自行处理建筑垃圾。
3.6、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提供照明、围挡、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登记手续、住宿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7、中标人应负责所承担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消除扬尘产生的区域内不良影响,做好施工场地物品防尘保护,对于因施工产生的其他物品损坏,给予恢复或购置替换。
3.8、为安全防护、场地平整、环境保护、卫生清洁、文明施工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9、中标人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快速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10、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对委托方的现场做好防护措施,并在项目结束后按委托方要求进行清扫清洗。若对原有场地的现有设施造成损坏,则必须无条件恢复,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4)质量要求
4.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监理单位(若有)、使用部门联合验收合格。
4.2、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委托方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如产生工期顺延,按延期交付条款处罚。
4.3、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委托方需要配合的工作。
4.4、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工期要求
5.1、本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
6)竣工验收
6.1 申请竣工验收前,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自查,中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6.2 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中标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
6.3 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6.4 中标人未按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除。
(2)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14天内向委托方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28天内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委托方可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委托方按实增减。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委托方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并经复核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有权不予支付;核对工程量清单结果未经复核的,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10、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
(5)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身份证、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详见《公开竞价文件》附件1)。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竞价人的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7)关于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承诺(详见《公开竞价文件》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意向竞价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1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12、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00。
意向竞价人应至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账号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看样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06990320
14、网络反向一次竞价:
(1)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报价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开始至2025年10月28日 10:00:00。当至少有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时,本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账号激活后,在报价时间内,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低报价者,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最低有效报价者通过成交结果公示后即成为该标的的中标人。
(2)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即为有效报价;
(3)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公告。
15、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或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16、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报价时间结束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7、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披露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8、若本项目标的未成交,则本公告终结。
19、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
2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595-22591811
报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0595-22189091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xxh@qzcq0595.com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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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

面山村人唇环德秀工程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预算费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预算费如下:①白色岗石吧台面配生态木板柜门包括安装7米X1080元=7560元②生态木板矮柜包括安装,4.53米X950元=4303元经初步预算,项目建设资金约11863元。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2025年916日公开竞价文件DZCQ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编号:NANC20250903项目名称: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电话:0595-221890250595-22189091邮编:362000传真:0595-22189023网址:nccq.qzcq0595.com项目编号:NANC20250903项目公告受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民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对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NANC20250903。2、项目名称: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3.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3.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11863元;3.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安装白色岗石吧台面配生态木板柜门7米;②安装生态木板矮柜4.53米。3.4.最高控制价:11863元;3.5.工期要求:30日历天;3.6.质量要求: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3.6.1.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委托方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同时工期不予顺延。3.6.2.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6.3.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支付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本工程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支付合同总额的100%。5、交易保证金:1000元。(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2)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的本项目施工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3)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农商银行行政中心支行开户账号:9070210020010000000777000003726、特别提示:(1)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在通过成交结果公示后即成为该标的的中标人;(4)本公开竞价项目,须有至少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当至少有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时,本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5)本中心将自确定最低有效报价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7、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意向竞价人提交报名资料前应先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请意向竞价人预留时间,提前申请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7.1.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1)意向竞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竞价人的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注:竞价人的资质证书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等官方渠道可查证。】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8、对中标人办理成交手续的要求:(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2)成交手续的办理: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将交易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将向流转交易双方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3)中标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中标人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成立。(4)《成交确认书》、施工合同签署方式:①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②电子签章《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③现场签署施工合同: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签订通知书》至委托方处签署施工合同;④电子签章施工合同:中标人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施工合同的签署;在使用前,中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同意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5)履约保证金:无。(6)本中心在收到经流转交易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7)认可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8)其他详见施工合同。9、对中标人施工的总体要求:(1)技术要求:1)施工内容要求:1.1、中标人须向委托方进行施工有关人员备案,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地点。1.2所有材料、设备应经有关质量、安全部门出厂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要的证书,经过委托方验审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中标人更换,直至材料及设备符合施工标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3、严格根据要求施工时间竣工交付使用,未能按要求时间内完成交付的,每延长工期一天罚款200元,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长除外。1.4、中标人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在委托方发出通知后,立刻做出反应,并接受委托方的维修质量监督。1.5、施工期间由委托方提供水电供应端口并承担水电费用,中标人应根据委托方要求合理接水接电,杜绝危险用电和浪费水电,如委托方有关人员发现危险用电或水电浪费,可提出罚款或者停止水电供应。2)人员管理要求2.1、中标人应派出竞价时承诺的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并每日到场组织、监督施工,在岗时间每日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的二分之一。未按竞价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罚款5000元。2.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人应派出施工场地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员证书),场地管理人员须每日到场管理施工,在岗时间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接受委托方考勤监督。无按时长到岗的,委托方可提出处罚措施。2.3、中标人对填报的管理及施工班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原件备查,并每日如实向施工单位报备施工人员名单。2.4、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投入施工班组人员。2.5、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避免劳动纠纷。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3.1、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委托方相关要求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措施。3.2、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含第三方安全责任),应对项目实施环节所涉及的人财物(人员、设施设备等)及安装等全过程安全责任负责。3.3、禁止在施工场地拉电或者明火煮饭,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禁止工人饮酒。如发生施工人员不文明行为,委托方有权中止施工作业,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遵守相关管理秩序,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3.4、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场地内并设置围挡,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3.5、中标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建筑垃圾堆放不得超过5日。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中标人应自行处理建筑垃圾。3.6、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提供照明、围挡、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登记手续、住宿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7、中标人应负责所承担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消除扬尘产生的区域内不良影响,做好施工场地物品防尘保护,对于因施工产生的其他物品损坏,给予恢复或购置替换。3.8、为安全防护、场地平整、环境保护、卫生清洁、文明施工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9、中标人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快速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10、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对委托方的现场做好防护措施,并在项目结束后按委托方要求进行清扫清洗。若对原有场地的现有设施造成损坏,则必须无条件恢复,并承担责任和费用。4)质量要求4.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监理单位(若有)、使用部门联合验收合格。4.2、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委托方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如产生工期顺延,按延期交付条款处罚。4.3、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委托方需要配合的工作。4.4、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工期要求5.1、本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6)竣工验收6.1申请竣工验收前,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自查,中标人应派代表参加。6.2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中标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6.3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6.4中标人未按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除。(2)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14天内向委托方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28天内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委托方可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委托方按实增减。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委托方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并经复核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有权不予支付;核对工程量清单结果未经复核的,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10、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5)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身份证、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详见《公开竞价文件》附件1)。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竞价人的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7)关于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承诺(详见《公开竞价文件》附件2);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意向竞价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1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12、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00。意向竞价人应至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账号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3、看样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0699032014、网络反向一次竞价:(1)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报价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开始至2025年10月28日10:00:00。当至少有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时,本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账号激活后,在报价时间内,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低报价者,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最低有效报价者通过成交结果公示后即成为该标的的中标人。(2)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即为有效报价;(3)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公告。15、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或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16、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报价时间结束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17、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披露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18、若本项目标的未成交,则本公告终结。19、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2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595-22591811报名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0595-22189091传真:0595-22189023电子邮箱:xxh@qzcq0595.com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1日项目编号:NANC2025090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本项目,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中标人。现发布竞价须知如下:一、意向竞价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二、意向竞价人可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址:nccq.qzcq0595.com)免费注册用户名,并于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凭已申请的账号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竞价看板查找本竞价项目并自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报名竞价手续。三、意向竞价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报名竞价手续,经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价人所提交竞价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意向竞价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①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②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请意向竞价人在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截止当天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竞价材料不能及时提交(寄达)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竞价材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四、网络反向一次竞价规则:当至少有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时,本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账号激活后,在报价时间内,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低报价者,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最低有效报价者通过成交结果公示后即成为该标的的供应商。五、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流程如下:1、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前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免费账号注册。2、意向竞价人在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3、意向竞价人凭已申请的账号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竞价看板选择本竞价项目,进入点击“我要报名”。4、当至少1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时,本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予以激活。5、竞价人凭已激活的竞价用户名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竞价看板选择本竞价项目进入报价现场,在竞价会开始后对本竞价项目进行报价。六、中标人的确定:1、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经竞价产生出结果并通过成交结果公示即确定中标人。2、若已确定的中标人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则委托方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七、成交手续的办理: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将交易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将向流转交易双方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中标人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成立。八、交易活动服务结束:本中心在收到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并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至此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全部完结,本中心对本项目提供的交易活动服务至此结束。九、其他约定事项:1、竞价成交后,本中心除向中标人提供《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通知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材料。2、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则委托方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3、中标人未经本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在中标人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成交手续办理后,本项目项下的合同即时成立,中标人就本次竞得标的合同的订立(包括未订立合同的情形)及履行过程中与委托方发生的争议,应由中标人与委托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本中心无关。如中标人无故将本中心列为讼争当事人的,因此给本中心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等),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十、本《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ANC20250903网络竞价承诺函致: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公开竞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本《网络竞价承诺函》、《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附件等,(以下简称“《公开竞价文件》”,承诺人经充分考察标的物现状和研究上述《公开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后,承诺人结合本公开竞价项目实际情况和承诺人的综合实力,自愿申请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公开竞价项目的竞价。同时,承诺人在此声明并同意如下:一、承诺人系自愿报名参加贵中心组织本公开竞价项目,并已充分阅读、理解且完全同意严格遵守《公开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承诺人对所参与的本项目竞价活动不存在任何不明或误解之处。承诺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表示同意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竞价并已完全知晓本项目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址:nccq.qzcq0595.com,下同)上的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愿意无条件接受该瑕疵。承诺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项目标的瑕疵而向贵中心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的权利。二、承诺人同意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价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竞价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若经贵中心或委托方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承诺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等竞价材料的,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的竞价或竞得资格,且承诺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三、承诺人承诺已经获得参加本项目的一切合法授权,承诺人在竞价过程中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对承诺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并不会构成承诺人违反任何其他合同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竞价或竞得资格,且承诺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四、承诺人承诺不存在故意隐瞒与本次公开竞价活动有关的重大事实,若经贵中心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承诺人存在以上行为的,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竞价或竞得资格,且承诺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五、承诺人同意,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将在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下述地址。对于收到的对《公开竞价文件》的质疑、澄清要求,如果委托方或贵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将以公告或其他合适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收件人: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邮编:362000六、承诺人同意,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在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委托方和贵中心可主动地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通过解答意向竞价人或竞价人提出的质疑、澄清问题的方式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将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告,承诺人同意将自行关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公告。承诺人因不及时关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公告而未能及时了解《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内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或贵中心有权酌情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中公告是否延长意向竞价人提交竞价材料及竞价时间。贵中心出具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构成《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七、承诺人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注册用户信息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承诺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竞价活动无法及时参与或交易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承诺人承诺及时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充分阅读并同意相关电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文件》等),承诺人将按照《项目公告》的有关规定及时上传相关竞价材料,如因竞价材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九、承诺人同意根据《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价材料,贵中心授权代表有权调查、审核承诺人提交的竞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通过承诺人的开户银行和客户了解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承诺人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及其授权代表,按照贵中心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承诺人提交的竞价材料及承诺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十、承诺人同意承诺人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办理有关手续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向委托方详尽了解竞价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项目标的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竞价标的状况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贵中心和委托方不为竞价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十一、承诺人同意在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汇达贵中心指定账户。①若承诺人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将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按时将交易服务费汇达贵中心,并至贵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承诺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贵中心收到承诺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若承诺人未竞得标的,贵中心在确定中标人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承诺人。②若承诺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贵中心将在收到承诺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中标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诺人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十二、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成为本项目中标人,承诺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时,承诺人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承诺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规定或贵中心发出的《合同签订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签约义务。若由于委托方或承诺人的原因导致施工合同无法签订,由承诺人与委托方自行协商解决,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后与委托方发生争议的,不论承诺人与委托方争议结果如何,承诺人同意贵中心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十四、承诺人同意由于交易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到账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承诺人不满足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未能通过贵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导致承诺人竞价账号无法激活、竞价活动无法及时参与或交易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五、承诺人承诺对自身的注册账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承诺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竞价大厅的用户,在竞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承诺人的行为,由承诺人负责,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六、承诺人承诺将自行关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公告,并按照公告的安排参与竞价。承诺人同意竞价活动的时间以贵中心公告及竞价大厅标注的时间为准,若由于承诺人未关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及竞价大厅而错过竞价时间或者由于承诺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大厅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或行权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七、承诺人同意应保证自身网络的流畅,由于承诺人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八、承诺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贵中心可以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一)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络或组织方网络出现故障的;(二)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四)其他组织方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十九、承诺人同意由于上述原因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贵中心可以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并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予以公告。承诺人因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未能在重新启动的竞价活动有效期内参与竞价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竞价阶段;(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二十、承诺人承诺若承诺人选择电子签章方式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相关合同的,将完全认可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在使用电子签章前,承诺人承诺将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且将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承诺人将自行承担责任,与贵中心无关。二十一、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中心可取消承诺人竞得资格,承诺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当承诺人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承诺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承诺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汇达贵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贵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成交确认书》的电子签章的。(2)承诺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开竞价文件》的行为的。(3)承诺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拒不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合同且拒不履行中标人相关义务的。(4)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十二、承诺人同意,若中标人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则委托方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承诺人同意放弃该项目再次组织竞价活动的参与权。二十三、承诺人同意,贵中心按照承诺人在本承诺函后提供的联系地址(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或电子邮箱发送本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贵中心。贵中心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5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二十四、承诺人承诺向贵中心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款项的来源合法,且承诺人有权处分。如因承诺人或者其他意向方、竞价人、中标人等参与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支付的上述款项来源不合法导致司法机关查封、冻结贵中心银行账户的,承诺人同意贵中心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如因承诺人缴纳的上述款项不合法等原因导致该款项最终被司法机关扣划的,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全部损失,贵中心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向承诺人追偿,承诺人应赔偿贵中心和委托方的全部损失。二十五、其他约定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贵中心除向承诺人提供《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通知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材料。(二)承诺人未经贵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诺人承担。(三)承诺人在竞价过程中若与贵中心、委托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贵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编号:NANC20250903授权委托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委派(姓名)壹人为本公司(或本竞价人)受托人,以本公司(或本竞价人)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公开竞价项目的竞价活动,授权其全权代表本竞价人办理本项目项下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2、办理竞价成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章等方式)□;3、与委托方签订施工合同□(在予以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不予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受托人在公开竞价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或本竞价人)的行为。本公司(或本竞价人)将承担受托人行为的任何及全部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受托人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传真:竞价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本人系,(竞价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意向竞价人,本公司/本人已于年月日向贵中心交纳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公司/本人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报名/未成功报名取得竞价人资格,现本公司/本人特向贵中心申请将前述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附: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本公司/本人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汇款账户名:汇款账户号:汇款账户开户行:申请人(签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所述交易服务费为泉州市农村产权进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流转交易应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包括交易双方进入平台交易前后的项目咨询、造价、评估等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的中介服务费用及委托本中心项目造价、评估等相关费用。相关标准如下:一、资产资源交易收费标准交易合同挂牌(增值)总金额/合同期内租金或承包费挂牌(增值)总金额挂牌底价费率增值部分费率50万元以下部分0.85%1.0%50-200万元部分0.65%0.8%200-400万元部分0.45%0.6%400-1000万元部分0.25%0.4%1000万元以上部分0.05%0.1%注:1、挂牌底价成交的按挂牌底价费率向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价高于挂牌底价形成增值的,挂牌底价部分先按挂牌底价费率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外,另增值部分再按增值部分费率向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增加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租赁或承包期限超过10年的,以交易合同前10年的租金或承包费挂牌(增值)总金额为基数按上述标准计算交易服务费。2、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为村集体或建档立卡脱贫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免收交易服务费。3、农村土地经营权项目的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为国内主体的,免收交易服务费。4、“四荒”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项目的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在优惠期间(优惠期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6年7月31日)实行优惠收费办法:(1)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与项目转出方同属同一乡、镇、街道的,免收交易服务费;(2)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与项目转出方同属同一区、县、县级市的,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交易服务费;(3)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与项目转出方同属泉州市域内的,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交易服务费;(4)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与项目转出方同属福建省域内的,按上述标准的80%收取交易服务费;(5)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为台湾同胞或由台湾同胞成立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免收交易服务费。上述优惠收费办法不同时享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项目受让方、承租方或承包方就低收取交易服务费。5、租赁或承包类项目,交易服务费不超过1个月租金或承包费。6、单个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收费标准服务费率类型\成交金额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50万元以下部分0.6%0.85%0.85%50-100万元部分0.5%0.65%0.65%100-200万元部分0.4%0.45%0.45%200-400万元部分0.2%0.25%0.25%400万元以上部分0.05%0.05%0.05%注:1、涉及评审专家费用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上述标准向中标方收费,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项目编号:NANC20250903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初始合同样稿)合同编号: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3.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甲方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NANC20250903_的_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价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竞价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提交的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合同标的1.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四、合同标的工期时间、施工地点4.1工期时间:4.2施工地点:五、合同标的应符合竞价文件、乙方提供的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交(竣)验收合格。2.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同时工期不予顺延。3.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竞价文件、乙方提交的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竣工验收6.1申请竣工验收前,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自查,中标人应派代表参加。6.2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中标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6.3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6.4中标人未按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除。(2)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14天内向甲方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28天内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甲方可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甲方按实增减。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甲方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并经复核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核对工程量清单结果未经复核的,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具体如下:7.1.支付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本工程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支付合同总额的100%。7.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函的方式提交给甲方。八、违约责任8.1.严格根据要求施工时间竣工交付使用,未能按要求时间内完成交付的,每延长工期一天罚款200元,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长除外。8.2.中标人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在甲方发出通知后,立刻做出反应,并接受甲方的维修质量监督。8.3.施工期间由甲方提供水电供应端口并承担水电费用,中标人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接水接电,杜绝危险用电和浪费水电,如甲方有关人员发现危险用电或水电浪费,可提出罚款或者停止水电供应。8.4.中标人应派出竞价时承诺的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并每日到场组织、监督施工,在岗时间每日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的二分之一。未按竞价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罚款5000元。九、知识产权9.1乙方提供的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9.2若乙方提供的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十、解决争议的方法10.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0.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一、不可抗力11.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1.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二、施工要求12.1.施工内容要求:12.1.1.中标人须向甲方进行施工有关人员备案,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地点。12.1.2.所有材料、设备应经有关质量、安全部门出厂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要的证书,经过委托方验审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中标人更换,直至材料及设备符合施工标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2.1.3.严格根据要求施工时间竣工交付使用,未能按要求时间内完成交付的,每延长工期一天罚款200元,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长除外。12.1.4.中标人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在甲方发出通知后,立刻做出反应,并接受甲方的维修质量监督。1.5、施工期间由甲方提供水电供应端口并承担水电费用,中标人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接水接电,杜绝危险用电和浪费水电,如甲方有关人员发现危险用电或水电浪费,可提出罚款或者停止水电供应。12.2.人员管理要求12.2.1.中标人应派出竞价时承诺的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并每日到场组织、监督施工,在岗时间每日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的二分之一。未按竞价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罚款5000元。12.2.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人应派出施工场地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员证书),场地管理人员须每日到场管理施工,在岗时间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时间,接受甲方考勤监督。无按时长到岗的,甲方可提出处罚措施。12.2.3.中标人对填报的管理及施工班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原件备查,并每日如实向施工单位报备施工人员名单。12.2.4.中标人应按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投入施工班组人员。2.5、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避免劳动纠纷。12.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2.3.1.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甲方相关要求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措施。12.3.2.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含第三方安全责任),应对项目实施环节所涉及的人财物(人员、设施设备等)及安装等全过程安全责任负责。12.3.3.禁止在施工场地拉电或者明火煮饭,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禁止工人饮酒。如发生施工人员不文明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施工作业,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遵守相关管理秩序,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12.3.4.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场地内并设置围挡,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12.3.5.中标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建筑垃圾堆放不得超过5日。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中标人应自行处理建筑垃圾。12.3.6.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提供照明、围挡、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登记手续、住宿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2.3.7.中标人应负责所承担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消除扬尘产生的区域内不良影响,做好施工场地物品防尘保护,对于因施工产生的其他物品损坏,给予恢复或购置替换。12.3.8.为安全防护、场地平整、环境保护、卫生清洁、文明施工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2.3.9.中标人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快速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2.3.10.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对甲方的现场做好防护措施,并在项目结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清扫清洗。若对原有场地的现有设施造成损坏,则必须无条件恢复,并承担责任和费用。十三、其他约定13.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13.5其他十四、合同附件甲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附件1: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民委员会:本人(姓名)系,(竞价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吧台提升改造项目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本人承诺: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竞价人(盖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日附件2:关于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承诺关于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承诺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民委员会:我方郑重承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我方将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虚假承诺的,我方同意贵单位将视我方为违约,取消我方的中标人资格。竞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二○二五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吧台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