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干燥基硫招标公告(沁北电厂2025)
业务单位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期次
20251004
报单号
ZD_QBDC_202510_0104
交易方式
招标采购
业务场景
内贸直达
应单时间
2025-10-21 10:00:00 - 2025-10-23 10:00:00
当前状态
评标中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原产地
热值(Kcal/Kg)
硫分(%)
数量(吨)
最小应单量(吨)
最大应单量(吨)
价格类型
限价类型
最高限价
烟煤-烟煤
4500.0000
2.5000
30000.0
10000.0
30000.0
到厂价
原煤限价
520.0元/吨
交割信息
需求单位
交货方式
运输方式
发站
到站
交货期起
交货期止
沁北电厂
到厂交货
公路
--
--
1761148800000
1762272000000
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标准指标值
指标限值
应单必填
备注说明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cal/Kg
4500.0
否
空气干燥基硫
%
2.5
<=3.0
否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25.0
否
交易规则
最高限价(元/吨)
报价次数
是否收取保证金
无效标认定规则
签约主体
公开
1
收取
--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政策
保证金类型
支付方式
收取标准
收取金额(元)
保证金收款单位
保证金收款账号
保证金支付开始时间
保证金支付结束时间
交易说明
1、应单原煤单价须为整数,评标时只取整数部分作为评标依据。 2、在每一标段的中标合同期限内,兑现率不允许超出110%,中标合同兑现率低于80%的供应商,按未履约(或超出)合同数量20元/吨扣减煤款。 3、在同一期竞价履约过程中,每个标段中标后未发运的供应商,在随后三个月内,关闭参与华能河南分公司燃料竞价应单权限;两个及以上标段中标未发运的供应商,视情节关闭半年权限或拉至黑名单。 4、若煤炭到厂后,电厂人员发现煤炭中掺入大量煤泥,经燃料部、燃供部人员以及供应商代表三方现场确认,拍照取证后,即可按照电厂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理。 5、中标单位所发运煤炭不得掺入新疆煤,收货电厂将对到厂煤进行抽样,如化验结果氧化铁>5%,碱金属>2%将视为疑似掺配新疆煤,经调查,确实掺配新疆煤,按掺杂使假处理。 6、火车煤中标后,供货期间如铁路运费下调,经双方确认下调金额后,在结算时进行扣减。 7、沁河北站和济源站炮灰煤较多,火车煤严禁在沁河北站和济源站装车。
相关附件
附件类型
附件名称
上传人
上传公司
上传时间
操作
报单附件
沁北4800铁2.5V30-10.60(竞价).doc
宁吉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25-10-21
沁北4800铁2.5V30-10.60(竞价).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涵
联系电话:18595856167
中国华能CHINAHUANENG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HUANENGQINBEIPOWERGENERATIONCO.,LTD. 合同编号:燃煤竞价采购合同甲方: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合同类型:铁路运输签订地点:郑州签订日期:燃煤竞价采购合同甲方: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依据华能河南分公司燃料与商务部的“燃料竞价采购中标通知”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内容具体如下。第一条:供货内容:序号煤种合同量 (万吨)运输方式中标基准热值 (大卡/千克)中标到厂价 (元/吨)中标价格 (元/吨·百大卡)标煤单价 (元/吨)1烟煤1.0铁路480051010.60744第二条:供货信息1、煤炭品种:烟煤4800≥Qnet.ar;发站:(完善发站,托运人信息)托运人:2、结算方式:二票结算;3、运输方式:铁路运输;4、到站:沁河北;第三条:交货方式及合同有效期1、沁北电厂轨道衡交货;2、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以煤炭发站承运时间为准,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第四条:质量考核条款1、基准热值为4800大卡/千克,到厂含税价为510元/吨。2、质量考核条款分段计价,累计考核:1)热值Qnet,ar:48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高或降低100大卡/千克,价格增加或扣减10.60元/吨结算,不足部分按比例调整;2)当43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每降低100大卡/千克,扣减21.20元/吨,不足部分按比例调整;3)单批次Qnet,ar<4300大卡/千克时,按照百大卡5.30元/吨计价,据实结算;4)硫分指标:St,d≤2.5%时,不做考核;当3.0%≥St,d>2.5%时,以2.5%为基准,每增加0.1%煤价扣减2元/吨;单批次St,d>3.0%时,单批次结算,按上述硫分条款考核后,每增加0.1%煤价扣减10元/吨。5﹚挥发分:Vdaf≥30%,不考核,单批次Vdaf<30%,单批次结算,每降低1%,结算单价扣减10元/吨,不足部分按比例调整。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月度计划均衡发运。4、合同价格及条款根据煤炭市场行情变化,需重新修订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条:验收标准1、煤炭以到达甲方后验收结果为准;2、采样方式:正常情况机械采样,遇有设备损坏等特殊情况人工采样;数量验收以甲方过衡数量为准,并以甲方出具的过衡单作为结算依据。第六条:结算方式结算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以甲方出具的最终质、数量验收报告和结算单为依据,开据有效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结算煤款时,一票结算:增值税发票和本合同作为结算依据;二票结算:增值税发票、运费发票和本合同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将结算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收到结算单核实后无异议,则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电汇(汇票、汇兑等)的方式将煤款汇入乙方本合同约定账户(如有变更提交申请)。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1、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由双方协商解决;2、按照合同计划正常发运煤炭,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量发运或拒绝接受;合同有效期内兑现率≥8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80%或>110%,按照未履约(或超出部分)合同量按比例20元/吨在结算煤款进行考核。合同有效期内未发运,三个月不得参与竞价,如对保供造成恶劣影响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拉至华能系统黑名单。3、如在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需对不能正常履行的合同负责。4、乙方在指定地点发运煤炭,不能有掺杂使假现象,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另行发出通知。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发现的掺杂使假数量按合同约定单价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中标合同约定发运,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款10%的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但所有达成一致的协商解决办法应在采取措施前签订协商协议,协商结果双方无条件执行。第九条:其他约定1、惩罚性条款(违规、作假):乙方不得掺杂使假,如现场验收时发现煤炭掺杂使假,甲方有权拒收或按单次所供煤煤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拉至华能系统黑名单;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进入厂内与检斤、检质人员接触,更不得贿赂检斤、检质人员,甲方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未结算煤款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3、甲方对入厂煤的采、制、化过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操作过程符合国标的规定;4、甲方只与乙方办理合同结算手续;5、安全:乙方对车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有的人身安全及车辆事故负责。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内要遵守电厂厂区管理程序和安全管理规定;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7、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8、其它:以上合同条款中未约定事项,供需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合同条款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391-6032026开户银行:河南省济源市建行沁北电厂支行帐号:4100150151105000085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35514918K甲方: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391-6032026开户银行:河南省济源市建行沁北电厂支行帐号:4100150151105000085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35514918K乙方: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干燥基硫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