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公告(灵川县财政局2025)
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GLZC2025-K3-230074-GLSZ)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灵川县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灵川县灵南路25号
征集人联系人:唐明善
征集人联系方式:1897731723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灵川县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96%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征集文件
附件信息:
(征集文件)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doc400.3K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征集文件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10月21日目录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1-一、总则-1-(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二)适应范围-1-(三)定义-1-(四)采购方式、评审办法-1-(五)供应商资格-1-(六)投标响应费用-1-(七)联合体投标要求-1-(八)转包与分包-1-(九)特别说明-2-(十)质疑和投诉-2-二、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2-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5-四、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6-五、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7-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10-七、框架协议的期限-11-八、报价要求-11-九、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方案-11-十、响应文件要求-13-十一、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文本及签订要求-18-十二、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25-十三、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25-十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25-十五、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25-十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25-十七、供应商信用信息-26-十八、采购代理费用-26-十九、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6-二十、开标-27-二十一、评审方案-27-二十二、其他事项-30-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一、总则(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二)适应范围本征集文件适用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招标(征集)、投标(响应)、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定义1.“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征集)、参加投标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货物”系指按征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服务”系指按征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四)采购方式、评审办法框架协议采购、价格优先法(五)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并且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合法资格,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六)投标响应费用不论投标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七)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征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入围后发现的,入围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质疑联系人: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3-5625162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574室2.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征集人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质疑答复公告。3.供应商对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可以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二、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现就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并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现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采购需求: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对象单位数量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1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灵川县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项1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五、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4个月后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三)获取征集文件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2.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该项目征集文件。3.征集文件售价:本项目征集文件不收取费用。(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2.供应商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出席开标会议;如出席开标会议,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身份证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价格优先法,淘汰比例20%。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征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投标响应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灵川县财政局地址:灵川县灵南路25号联系人:唐明善联系方式:189773172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联系方式:0773-56251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诚电话:0773-5625143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灵川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773-6812818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除供应商为以下四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④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均为扫描件)(4)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或专项信用报告(必须提供);注:供应商为广西经营主体的,可通过信用中国(广西)网站(http://xygx.fgw.gxzf.gov.cn)下载专项信用报告:1.首先点击网站首页右上方的登录按钮;2.跳转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身份认证,请使用法人登录;3.选择信用报告栏目;4.点击“我要申请”按钮;5.选择查询时间区间、查询领域、报告查询用途,点击确认;6.等待文件下载。其它省份的供应商根据注册地信用中国网站的要求获取。(6)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扫描件(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8)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10)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必须提供)。四、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评审。2.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无效处理。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5、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一)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第一阶段供应商入围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1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全县需要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数量约400辆本项目不设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按20%淘汰率计算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本项目服务范围:灵川县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公务用车,具体服务项目为:征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等。一、服务内容和要求1、应保证参加入围维修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力,并在不超过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2、应设有全年每天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3、应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灵川县城内应在半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提供抛锚施救服务,县域内免收施救、拖车费(需要吊车除外),县域外按成本收取施救、拖车费。4、维修厂设有客户休息场所供客人休息,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5、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保障采购人用车需要。6、及时、真实地向采购人报送送修车辆的维修情况及各种数据。7、公务车辆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财政资金;确需更换零配件时,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入围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配件价格应按生产厂家价格和汽车行业标准价格定价,不得高于灵川县同类维修市场价格。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8、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9、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档案,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一车一户管理,妥善保管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资料,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10、建立定期售后回访制度,真实记录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11、应按照交通部门的要求,实行车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不能运行,维修企业必须承担无偿返修的责任。12、在双方商定的维修完成时间内,入围供应商应主动通知车辆送修采购人办理接车手续,并向车辆送修采购人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结算清单,结算清单必须含有维修项目、零配件名称、门市标价、结算价格、优惠率等指标,经车辆送修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维修费用结算的凭据。13、协助部门和单位做好有关廉政工作。二、质量要求1、公务车辆入围维修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未签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采购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2、公务车辆入围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具体的质量保证期由供应商在征集文件的《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承诺书》中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承诺。具体维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最低要求为: (1)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在入围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承修方应当及时、优先、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承修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公务车辆维修入围供应商完成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3、公务车辆入围维修实行零配件质量保证制度:(1)入围供应商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轮胎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2)入围供应商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三、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1、为了保证公务车辆维修入围采购的质量与服务,入围供应商必须接受灵川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接受对采购人投诉的调查和处理。2、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由灵川县财政局暂停或取消其入围服务资格:(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各预算单位车辆维修业务的;(2)擅自抬高收费价格或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3)未按规定给予价格优惠的;(4)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5)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或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的;(6)因严重的质量问题、服务问题被采购人投诉的;(7)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的;(8)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9)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的;(10)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11)入围有效期内,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12)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协议及合同的行为。四、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按零配件成本和维修工时费成本统筹总成本,统一以优惠率进行报价。公务用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结算方式:结算金额=(零配件价格+维修工时费)×优惠率。(均为完税价格)。采购人有权与入围供应商在入围所报优惠率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以获取更低价格确定维修或采购。(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确定的价格优惠率为采购人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时所能享受的零配件价格优惠率和维修工时费优惠率。(3)优惠后的价格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及所有的税费。(4)采购人在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时与入围供应商以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格优惠率进行购买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为采购人购买维修和保养服务时所能享受的最高优惠率。入围供应商以合同承诺的优惠价格收取维修(工时、材料)费、配件费等。(5)参加框架协议征集的汽车维修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必须真实地提供其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维修及保养场所、维修及保养设备等情况,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6)主要维修设备、检测设备一览表(必须提供)。(7)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要人员和维修、保养技术人员等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8)供应商经营场所资料(必须提供),内容至少包含:①供应商经营场所简图(包括地理位置图、整体平面结构图、其他示意图);②数码照片资料:企业外貌、主要工作柜面、车间、库房等区域、主要设施、设备;③经营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及租赁许可证)复印件。(9)供应商管理制度(必须提供),内容至少包含:①管理规章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②各服务岗位的人员配置、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③拟采取的管理方式。(10)供应商诉讼情况:供应商目前涉及的诉讼案或仲裁的情况(按要求填写)(必须提供)。五、特别说明:(1)入围供应商的零配件在按优惠率结算的价格不能高于灵川县本地市场零售价格。(2)入围供应商的维修工时费报价不能高于灵川县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维修工时按不高于灵川县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制定的指导维修工时执行。(3)入围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管理水平诚实报价,采购人在维修服务期间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维修项目的零配件价格进行核查,若发现维修供应商弄虚作假(包括伪造进货价票据、以低报价高收费等行为)或零配件价格高于灵川县本地市场价,按协议书违约处理规定处理。二、商务需求1、框架协议签订期: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2、确定第二阶段入围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服务质量、价格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3、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4个月后终止。4、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和货物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实施和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劳务、运输、搬运、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5、付款方式:本框架协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6.其它约定:详见后附《框架协议合同文本》。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按国家有关在质保期内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8.采购人经市场多方面询价发现入围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或服务价格普遍比市场询价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入围供应商累计达到三次或拒绝整改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为优惠率96%,即供应商优惠率报价为优惠率≤96%,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不得以抬高市场实时价格,而变相的降低报价要求的手段谋取入围。)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具体措施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九、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方案·(一)评审方法、标准。七、框架协议的期限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4个月后终止。八、报价要求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即供应商优惠率报价为优惠率≤96%,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优惠率指的是供应商在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时所能给予的优惠力度;即结算金额=(零配件价格+维修工时费)×优惠率。九、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方案(一)评审方法、标准。一、评审方式(一)评委会组成: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其中征集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二)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三)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方法(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入围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入围、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本项目评审办法为价格优先法,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评审优惠率最低的为最高排序。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见附表)。三、推荐入围供应商规则(1)评审委员会按投标响应优惠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当投标响应优惠率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优先考虑供应商的汽车维修资质(一类>二类>三类),资质一样时抽签决定。(3)入围供应商推荐规则:①淘汰率按20%计算,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供应商家数×淘汰率=Y,Y=A+B,A为整数部分,B为小数部分。当B为零时,淘汰家数为A;当B不为零时,淘汰家数为A+1。);②剩余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四、特别说明评审时,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按其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入围供应商淘汰率及入围数量上限。1.淘汰率:20%2.入围数量:不设上限。(三)响应文件无效情形。1.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2.未按报价要求报价的;3.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6.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7.未完全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8.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十、响应文件要求(一)编制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征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2.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2.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除供应商为以下四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④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均为扫描件)(4)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或专项信用报告(必须提供);注:供应商为广西经营主体的,可通过信用中国(广西)网站(http://xygx.fgw.gxzf.gov.cn)下载专项信用报告:1.首先点击网站首页右上方的登录按钮;2.跳转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身份认证,请使用法人登录;3.选择信用报告栏目;4.点击“我要申请”按钮;5.选择查询时间区间、查询领域、报告查询用途,点击确认;6.等待文件下载。其它省份的供应商根据注册地信用中国网站的要求获取。(6)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扫描件(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8)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10)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必须提供)。2.2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1)投标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4)“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要求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要求提供);(5)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必须提供);(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8)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扫描件(如有,请提供);(9)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3.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征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5.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5.2投标响应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6.投标响应报价6.1投标响应报价应按征集文件中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以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优惠率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以以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优惠率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3投标响应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7.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8.响应文件的制作8.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征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征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8.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8.4评审前准备8.4.1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自行承担投标响应一切费用。8.4.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响应或投标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9.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0.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二)提交方式: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具体事宜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二、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函。(三)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四)开启方式、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五)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原响应文件继续有效。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十一、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文本及签订要求(一)框架协议文本: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征集人(甲方):灵川县财政局地址:灵川县灵南路25号联系方式:18977317233入围供应商A/B/C···(乙方):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征集、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入围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第一条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1、采购需求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五、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的具体内容。2、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为优惠率96%,即供应商优惠率报价为优惠率≤96%,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不得以抬高市场实时价格,而变相的降低报价要求的手段谋取入围。)第二条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项号采购内容名称技术规格(服务内容、标准)单位及数量协议价格(优惠率:%)备注1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1项·····················项号采购内容名称技术规格(服务内容、标准)单位及数量协议价格(优惠率:%)备注1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1项·····················第三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注: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服务),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第四条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适用此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灵川县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公务用车。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五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本框架协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第六条框架协议期限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4个月后终止。第七条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八条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2、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3、乙方的权利(1)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产品、配件或满足采购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产品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产品和进行现金交易。4、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采购人销售入围产品(含专用耗材,如果有)并提供相关服务。(4)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代理商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框架协议,则框架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框架协议。第十一条采购合同文本,包括根据需要约定适用的简式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单、订单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十一、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文本及签订要求·(二)采购合同文本。第十二条框架协议生效及其它1.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2.框架协议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下述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入围通知书(2)响应文件(3)征集文件答疑、补充通知(4)征集文件5.本框架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理机构、乙方、本级财政部门各持一份,征集人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框架协议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二)采购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甲方:(服务对象)乙方:(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征集、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入围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根据《入围通知书》的入围内容,合同以维修服务的优惠率签约,优惠率(%)。第二条服务保证入围人应按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规定的服务内容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第四条交付1.服务开始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6条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本框架协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的按逾期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无故延期服务交付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合同金额‰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能按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合同金额‰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金额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入围人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本级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征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服务承诺书;4.入围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于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日期:(三)框架协议签订要求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框架协议2.1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入围供应商应按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2.2入围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如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入围后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不可抗力除外);(2)入围后不与具体服务对象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3)将入围项目转让给他人(非入围供应商),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征集人同意,将入围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框架协议或合同义务的。2.4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5框架协议备案存档:本框架协议为电子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在线存档。(四)采购合同签订要求1.签订合同时间:第二阶段由具体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服务),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4.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二、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十一、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文本及签订要求·(一)框架协议文本。十三、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本框架协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十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十五、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由使用本框架协的服务对象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按要求填报。十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入围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入围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一)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二)查询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前;(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四)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入围候选供应商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八、采购代理费用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十九、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供应商下载征集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五)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征集文件。二十、开标(一)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2.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标,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二)开标程序1.开标准备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本中心负责落实;1.2.本中心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开标程序2.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在线解密时间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2.3.开启供应商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公布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代表如果认为相关信息有误的,可以在线提出异议。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二十一、评审方案(一)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其中征集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二)评审原则1.评审办法:价格优先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九、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方案·(一)评审方法、标准。2.评审委员会应按征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三)评审流程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组长;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征集文件;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委员会依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审结果,有响应无效情形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2.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4.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差错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投标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按其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0.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2.推荐入围供应商规则(1)评审委员会按投标响应优惠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当投标响应优惠率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优先考虑供应商的汽车维修资质(一类>二类>三类),资质一样时抽签决定。(3)入围供应商推荐规则:①淘汰率按20%计算,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供应商家数×淘汰率=Y,Y=A+B,A为整数部分,B为小数部分。当B为零时,淘汰家数为A;当B不为零时,淘汰家数为A+1。);②剩余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四)特别说明评审时,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按其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1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响应被拒绝。17.入围公告及入围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征集人,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入围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入围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二十二、其他事项(一)解释权本征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二)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财政局电话:0773-6812818。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K3-230074-GLSZ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除供应商为以下四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④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4.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或专项信用报告(必须提供);注:供应商为广西经营主体的,可通过信用中国(广西)网站(http://xygx.fgw.gxzf.gov.cn)下载专项信用报告:1.首先点击网站首页右上方的登录按钮;2.跳转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身份认证,请使用法人登录;3.选择信用报告栏目;4.点击“我要申请”按钮;5.选择查询时间区间、查询领域、报告查询用途,点击确认;6.等待文件下载。其它省份的供应商根据注册地信用中国网站的要求获取。6.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扫描件(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8.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10.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必须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1.投标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4.“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要求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要求提供);5.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必须提供);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8.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扫描件(如有,请提供);9.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除供应商为以下四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④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一)致: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征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响应、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二)致: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征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响应、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或专项信用报告(必须提供)注:供应商为广西经营主体的,可通过信用中国(广西)网站(http://xygx.fgw.gxzf.gov.cn)下载专项信用报告:1.首先点击网站首页右上方的登录按钮;2.跳转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身份认证,请使用法人登录;3.选择信用报告栏目;4.点击“我要申请”按钮;5.选择查询时间区间、查询领域、报告查询用途,点击确认;6.等待文件下载。其它省份的供应商根据注册地信用中国网站的要求获取。声明致: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6.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扫描件(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CA签章)]:日期:1、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CA签章)]:日期:10.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回执单、备案表等其中一种)(必须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附件:投标响应报价表(格式)项号采购内容名称采购需求优惠率(%)执行时间备注12025-2026年灵川县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4个月后终止。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注:1.各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优惠率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供应商应根据所投项目如实填写投标响应报价表的各项内容。3.投标响应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2.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序号服务名称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N注:供应商应对照征集文件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注:1.“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附件:商务响应表(格式)项号征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应对照征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注:1.“商务响应表”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4.“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要求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要求提供);5.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中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附件:服务承诺书(格式)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必须提供);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姓 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工作时间备注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8.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扫描件(如有,请提供);9.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