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吉林省司法厅2025)



关于采购吉林省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第三方评估服务的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作为省司法厅长期运行的重大项目,在其安全、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和社会效益产出等方面广受关注。为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质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我厅拟对2022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两个项目周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效益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现就有关招标事项公示如下:

一、

商务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近三年与省级以上单位合作开展过此类评估工作。

二、

采购内容

1.设计评估体系。基于专家意见和委托方需求(详见附件),拟定监测指标体系,并根据吉林本地实际设计监测场景和问卷。

2.实施评估。通过资料核查评估热线发展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基础;通过体验式测评评估热线服务体验;通过工单抽检评估热线中后台的工作表现



3.专题研究。针对服务质量方面的短板开展专题研究,结合数据分析技术深入挖掘问题根源。

4.专项诊断。通过实地调研等方法对问题原因进行诊断,并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提升思路。

5.撰写报告。将评估分析结果整理为可读易读的评估报告,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

的资金使用和取得社会

效益

进行综合评估,供委托方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统筹热线工作。

三、报名要求

参与单位需密封提交书面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报价和经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报名文件。

四、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采用谈判磋商

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

1

万元以上的报价。

项目报名时间:202

5



10



21

日—202

5



10



27



报名地址:吉林省司法厅A-40

2



联系人:邵徜徉,电话:

0431-82750350

附:设计评估体系要求

吉林省司法厅

202

5



10



21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初审:邵徜徉

复审:马天光

终审:李云峰

设计评估体系要求.doc

责任编辑:

1.设计评估体系要求结合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核心属性,围绕“投入—产出—效果”全链条,兼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设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方评估体系。一、评估维度。一是资金投入合规性。包括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确保“不违规”的问题。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性。包括资金支出结构、单位服务成本等,评估是否“花得省”的问题。三是服务产出有效性。包括热线接通率、响应时效、服务覆盖范围、专业人员配置与培训投入转化效果、群众满意度、矛盾纠纷化解率、特殊群体(老弱病残、农民工等)服务覆盖率等,评估是否“花的值”的问题。二、评估方法。一是定量分析。包括将热线的核心指标(如单位服务成本、接通率)与“同类型城市平均水平”“自身历史数据(年度同比)”进行数据对比,识别优势与差距;计算解答一个群众咨询、化解一件矛盾所投入的资金,通过成本效益分析,量化资金的公益价值。二是定性分析。了解热线运营团队资金使用痛点、群众实际服务体验)、法律专家对咨询解答专业性进行评估,挖掘数据背后的原因;实地查看热线坐席办公环境、技术设备运行状态,核查财务凭证,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全面、客观地评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后续资金优化配置、平台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