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数控设备 基坑监测招标公告(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2025)



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开发区小额批准,现就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
2.项目编号:L3301100000005210005001
3.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088平方米,合15.1320亩,总建筑面积约282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6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性用房、生产辅助用房、相关配套用房、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路与泰宁路交汇东南地块,项目东至安泊厨具、南至瑞丰玻璃、西至规划泰宁路、北至五洲路。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1、招标范围: 完成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工作及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
2、选取数量: 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两方面资质(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且资格审查以备案资质 为准),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且认证参数中包含基坑监测内容;且须在杭州市临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通过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 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 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浙江省外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 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材料);
4、杭州市临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的登记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 振兴东路18号 (原开发区城管执法中队) 三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进度要求
基坑监测从土方开挖前10天开始, 至基坑土方回填后15天结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昌利    电话:0571-89022175
招标代理:杭州群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A1603
联系人:林嘉岩、董洁    电话:0571-88682982/17130045807
招标人: 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公告.pdf

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招标文件).zip

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开发区小额批准,现就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2.项目编号:L33011000000052100050013.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088平方米,合15.1320亩,总建筑面积约282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6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性用房、生产辅助用房、相关配套用房、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路与泰宁路交汇东南地块,项目东至安泊厨具、南至瑞丰玻璃、西至规划泰宁路、北至五洲路。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1、招标范围:完成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工作及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2、选取数量: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两方面资质(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资格审查以备案资质为准),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且认证参数中包含基坑监测内容;且须在杭州市临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通过的的独立法人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浙江省外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材料);4、杭州市临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的登记表;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3、开标地点:振兴东路18号(原开发区城管执法中队)三楼开标室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五、项目进度要求基坑监测从土方开挖前10天开始,至基坑土方回填后15天结束。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昌利电话:0571-89022175招标代理:杭州群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A1603联系人:林嘉岩、董洁电话:0571-88682982/17130045807招标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0日临平区小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5210005001工程名称: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招标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群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备案机关意见:日期:2025年10月15日1目录一、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5三、招标文件6四、投标文件的编制6五、开标8六、评标9七、授予合同11十、基坑监测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13九、联系方式18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192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2建设地点位于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路与泰宁路交汇东南地块,项目东至安泊厨具、南至瑞丰玻璃、西至规划泰宁路、北至五洲路。3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招 标 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欣北钱江国际大厦3幢2716室-8 电 话:0571-89022175联 系 人:王昌利4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杭州群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A1603电 话:0571-88682982/17130045807联 系 人:林嘉岩、董洁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要求。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具体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7服务期基坑监测从土方开挖前10天开始,至基坑土方回填后15天结束。8资金来源自筹100%9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两方面资质(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资格审查以备案资质为准),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且认证参数中包含基坑监测内容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有效期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2踏勘现场自行13投标预备会及答疑不举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请于2025年10月28日16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地点:振兴东路18号(原开发区城管执法中队)三楼开标室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振兴东路18号(原开发区城管执法中队)三楼开标室1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18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转帐等招标人认可的方式。3.二、投标须知1、项目名称: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2、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3、服务期:详见前附表第7项4、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5、投标人合格条件标准:详见前附表第9项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踏勘现场8.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2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8.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寄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3.4、招标人保证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组成2.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3)、投标函(附件5)(4)、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附件6)(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附件7)(6)、企业简况、综合说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7)、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设备等情况(8)、业绩能力(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8)(10)、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审核人员)简历表(附件9)(11)、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附件10)(12)、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附件11)(1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投标文件的格式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报价4.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监测任务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检验费、水电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资料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各类专家评审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组成。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5.1、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并装密封袋;5.2、投标文件为正本壹本,副本肆本;5.3、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册“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5.5、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5.5.1、招标项目名称;5.5.2、招标编号;5.5.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5.5.4、年月_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5.五、开标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随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应单独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参考:附件4)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前已送达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不予撤回。4、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5.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5.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5.4、投标报价无法宣读的;5.5、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5.6、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6、开标程序6.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宣布开始开标。6.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6.3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份数及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6.4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未签字的视为无异议)后存档备查;6.5开标完毕。6.六、评标1、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2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均作废标处理。3、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1)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2)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内容不全;(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且未提供合法材料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7)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8)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9)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11)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7、评标细则7.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计算,经宣读的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算数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投标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商务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5分,以此求出各商务报价的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7.2、计算公式及拟中标候选人确定:(1)当商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100;(2)当商务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0-(评标基准价-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5×100;(3)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若中标候选人得分出现并列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报价同时并列时,采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按投标文件送达签到单顺序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由投标人抽取),再抽中签号(由招标人抽取)。(4)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7.七、授予合同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天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承包合同,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或对标函方案和标价计算作出随意更改的,即取消中标资格。2、合同签订实施后,若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将不合格报告出具合格报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同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工程监测中不合格报告费用列支原则:一次检验不合格经整改后的第二次检验费用,由相应责任方承担。4、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4.1基坑、房屋、管道安全监测部分:递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后经审核后支付至实际费用的90%,余款在±0.00施工完成后支付。4.2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基坑监测工程(1)依据《杭州市临平区深基坑类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平住建【2021】84号文精神,要求采用无人检测技术,即深基坑智慧监测技术实时监测,记录和储存相关数据,做好同步和系统联网工作。6、周边环境安全监测(1)检测内容: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原始平面图纸的测绘及采样;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的沉降观测;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原始受损情况调查以及基坑施工结束后各建筑及管道受损情况调查;在基坑施工结束后,出具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的安全评估报告,并根据各建筑及管道受损情况,出具初步的修复意见及概算。(2)检测要求:要求对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的原始平面图进行测绘,应基本还原各建筑及管道结构的布置情况;在基坑施工前及施工结束后对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的损伤情况各进行1次检测调查,针对新出现的损伤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在基坑施工开始一直到基坑施工结束期间,对设计要求监测的各建筑及管道在基坑施工开始之前进行1次沉降观测,施工期间按设计要求进行(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遇天气恶劣等需增加监测频次的,需按招标人要求予增加,但费用不予增加)沉降观测,若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委托单位如实报告。在基坑施工开始前及基坑施工结束后,对各户建筑及管道的沉降观测、受损情况调查及安全评估等应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3)质量要求:检测单位现场的检测、观测与调查应符合相应的现行检测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检测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满足相关的现行房屋安全评估标准及要求。7、本招标文件未尽量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8、本招标文件由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8\\9.十、基坑监测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发包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监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监测质量,经发包人、监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建设地点:1.3工程规模、特征:1.4工程监测方法与监测内容1.4.1监测方法:根据发包人要求1.4.2监测内容:根据发包人要求1.5验收标准:基坑监测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设计及住建部门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和临平区有关监测的最新技术规范规程、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定1.6承接方式:1.7承接期限: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要求;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监测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提供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方案。第三条:监测人向发包人提交基坑监测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监测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基坑监测相关报告、成果、文件六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不再另行收费。乙方每次完成检测后次日必须提交监测报告,如超过预警值,必须及时汇报甲方。第四条:监测费用及付费方式5.1本工程基坑监测费用按固定综合单价的计费方式计算,具体预算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测斜孔/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孔10自动化2水位孔/地下水位观测孔10自动化3桩顶水平和竖直位移点124砼支撑轴力组2自动化5斜支撑轴力组2自动化6立柱沉降孔27基坑周边地表沉降点108基坑周边沉降点9合计备注:1、本项目应运用基坑智慧监测技术进行自动化监测,记录和存储相关数据,通过基坑智慧监测系统或平台将相关数据自动同步到施工项目部使用端口,并将相关数据资料上传到浙里建平台。2、基坑监测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风险费用、利润和税金等全费用单价(包括点位费和监测费)。3、监测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和设计要求。4、监测工程量按图纸暂定工程量考虑,具体以综合单价结合现场实际监测工程量结算。5、监测工期应满足从基坑围护施工开始至基坑围护施工完成且基坑周边回填土全部回填完成为止。6、监测频率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5.2费用调整情况:/5.3结算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缴纳2%合同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全部成果报告(纸质版和扫描件)后无息退还。递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后经审核后支付至实际费用的90%,余款在±0.00施工完成后支付清。5.4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5工程监测中不合格报告费用列支原则:一次监测不合格经整改后的第二次监测费用,由相应责任方承担,并由监测人直接向责任方收取第六条:发包人、监测人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测人明确监测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6.1.2监测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必须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监测费。6.1.3发包人负责向监测人提供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6.1.4发包人负责提供现场水、电供应(费用监测人自理)及放置仪器的房间或者简易棚,并为设备吊装和现场测试提供协作。6.2监测人责任6.2.1按现行有关规范和本工程相关设计要求开展监测工作;6.2.2基坑开挖前,监测人应对基坑周边建筑物缺陷及沉降、倾斜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及记录、拍照存档。6.2.3基坑开挖期间须做好监测工作,挖土期间每天至少提供一次监测数据,有异常情况或监测位移过大时应加大监测频率,并报有关单位。6.2.4监测数据要求24小时内填入规定的表格,并以局面的形式提供给监理单位,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2.5监测人员对监测值的发展和变化应有评述,若出现位移变化较大或天气突变的情况对有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6.2.6工程结束时应在7个日历日内提供完整的监测报告给甲方或监理单位,报告应包括全部监测项目,监测值全过程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相应的工况、监测最终结果评述等;6.2.7如监测孔在成孔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等情况需要移位时,调整方案以设计意见为准,费用不作调整;6.2.8若出现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监测孔破坏的情况,则由乙方负责补孔,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6.2.9要求乙方做好监测孔位的相关保护措施;6.2.10现场监测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开展检测工作前,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监测人应做好监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工作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监测过程中如因监测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应责任由监测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2.11要求乙方提交监测报告的份数为6份。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由于监测人原因造成监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监测费用由监测人承担。7.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监测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监测费的万分之三逾期违约金。7.3由于监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监测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监测费万分之三。7.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责任方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必须向非责任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监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发包人、监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监测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监测人份。发包人名称:(盖章)监测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日期:1011.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临平经开智能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欣北钱江国际大厦3幢2716室-8电话:0571-89022175联系人:王昌利招标代理:杭州群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A1603电话:0571-88682982/17130045807联系人:林嘉岩、董洁附件1正本(或副本)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投标文件(封面)12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4开标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项目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函招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现场勘察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各个章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人民币元作为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等条件承包上述工程。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7项规定完成。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按前附表第18项提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_90_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均受此约束。5、除双方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均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年月日附件6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年产800台高端数控设备项目基坑监测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基坑监测1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采用自动化监测(深层土体水平位移观测,监测报警值50mm,或变化速率3mm/D,具体要求详见图纸)个28 2支护桩【水平、竖向位移)监测(支护桩(水平、竖向位移)监测,边坡顶部水平位移连续三天超过3mm,或累计达40mm,边坡顶部沉降连续三天超过2mm,或累计达30mm】个373地下水位监测,采用自动化监测(地下水位观测孔:孔深10米,监测报警值地下水位变化高度2m,或变化速率0.5m/d,采用自动化监测,具体要求详见图纸)个28合计备注:1、本项目应运用基坑智慧监测技术进行自动化监测,记录和存储相关数据,通过基坑智慧监测系统或平台将相关数据自动同步到施工项目部使用端口,并将相关数据资料上传到浙里建平台。2、基坑监测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风险费用、利润和税金等全费用单价(包括点位费和监测费)。3、监测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和设计要求。4、监测工程量按图纸暂定工程量考虑,具体以投标人单价结合现场实际监测工程量结算。5、监测工期应满足从基坑围护施工开始至基坑围护施工完成且基坑周边回填土全部回填完成为止。6、监测频率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作为联合体代表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开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附件9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审核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附件10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序姓名性别职称承担工作资历及近期承担主要项目情况12345678910111213附件11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端数控设备 基坑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