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招标公告(五河县民政局2025)



项目概况
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2025WHCGJ1111-重1
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万元/年
最高限价:40元/人/年
采购需求:为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按 1+1+1 签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分)局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分公司(子或支)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下载。        
方式:供应商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
3. 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4. 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民政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
联系方式:18355227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1707-1710室
联系方式:18119862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文文(采购人)、杜恒(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355227718(采购人)、18119862568(采购代理机构)
附  件:项目采购需求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0-21 13:50:35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0-21 15:49:52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1小时
32分
54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1小时
59分
17秒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版)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B2025WHCGJ1111-重1采购人:五河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八章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谈判邀请项目概况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B2025WHCGJ1111-重1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45万元/年最高限价:40元/人/年采购需求:为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按1+1+1签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分)局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分公司(子或支)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第1页/共70页文件、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下载。方式:供应商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第2页/共70页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2.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3.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4.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5.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河县民政局地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联系方式:183552277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1707-1710室联系方式:18119862568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五河县财政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五河县城关镇环城北路西侧路段、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联系方式:0552-5886115,0552-5060003第3页/共70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1.2025年10月27日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询问(澄清、问题)。逾期或署名均不予受理。2.澄清、答复:2025年10月27日17时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10.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1.1谈判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2.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3.供应商应自行验证互联网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14.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4.3响应无效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的;(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3)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6)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10)相互抄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报价嫌疑的;(1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2)响应文件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可行的;(13)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办理响应事宜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14.3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17)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18)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19)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响应无效情形的;(20)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把相关原因通知供应商。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以上2.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9.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谈判文件中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4.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25.1履约保证金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中标后另行提供(4)收取账号:中标后另行提供(5)退还时间: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3)收费标准:人民币6750元整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接收部门: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355227718、18119862568通讯地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安徽省蚌埠市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淮上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1707-1710室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1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31投标文件的制作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3、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按上述“2”中规定操作方法,必须从省市场主体库对应栏目的注册信息中,链接挑选验证通过的相关材料;否则,可能造成不予采信。相关材料及对应栏目是指:(1)企业证照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基本信息”。(2)企业资质信息(包括资质证书、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上传到对应栏目为“资质信息”。(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项目负责人信息,包括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人员信息”。(4)同一材料具有不同作用,应上传到不同的对应栏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省主体库投标人上传资料操作手册》。除上述(1)-(3)之外的其他信息,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导入投标文件技术标(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即可,包括以下信息:(5)企业、人员业绩信息。(6)企业、人员奖项信息,包括颁发奖项的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7)技术负责人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信息,包括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信息。(8)除上述(5)-(7)之外的其他涉及资信加分信息,例如企业银行资信证书、ISO证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等其它各类证书证明信息。4.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公章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质量负责,确保投标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可用,投标文件内容系统无法识别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总价(费率)或能计算出投标总价(费率)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7.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内容中属于互联网网站内容的,投标人须提供网站链接及该网页的截图或扫描件;投标人仅提供网站链接,或者仅提供该网页截图或扫描件的,评审时不予认可;出现网站链接内容和网页截图或扫描件不一致时,以网站链接内容为准。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资料除外。9.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2供应商注意事项1.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供应商有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制作在投标文件中。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解密截止时间之后,因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造成评委无法评审的,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2供应商注意事项不进入下一评标程序。5.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发起询标,供应商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供应商应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标内容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区指定的询标室完成澄清说明工作。)6.项目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未提交手持资料被废标;7.供应商须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可以通过系统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8.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并加盖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9.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供应商应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可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看评审结果。11.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以下”的要求,若无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12.本项目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13.质保金:不收取。33非正常投标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1)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不同供应商为完成部分或全部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的价格构成全部雷同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6)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3)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4)不同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工程的内容雷同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2.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1)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或同一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2)不同投标人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一致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7)不同投标人委托办理投标事宜的实际联系人为33非正常投标行为同一人的。3.投标人(供应商)弄虚作假,并经调查认定的。第14页/共70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若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联合体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第15页/共70页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八章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5.2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第16页/共70页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第17页/共70页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9.3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谈判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1.谈判有效期11.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第18页/共70页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谈判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3.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4.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4.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第19页/共70页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4.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4.4.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谈判第20页/共70页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每轮报价过程中,评审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供应商发起每轮报价(不含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写每轮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每轮报价时限为20分钟)对报价内容确认并加盖电子签章。17.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第21页/共70页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采购“三首产品”,采购单位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首台套”“首批次”试点工作的意见》(蚌公共资源局﹝2019﹞8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三首产品”,评审时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或者一定的综合评审加分,具体内容由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情况自行确定。价格扣除或者综合评审加分具体政策为:/17.6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认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明确,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第22页/共70页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三首产品”评审优惠可以与其他采购政策评审优惠累加计算。18.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19.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第23页/共70页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谈判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24页/共70页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页/共70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强制采购清单为:/优先采购清单为:/(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服务地点五河县境内,业主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按1+1+1签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26页/共70页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为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三、服务需求(一)保费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年,年保费约45万元/年,具体以实际购买保险人数为准。(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文约定的保险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和医疗救治的,保险机构按以下责任给予理赔:1、意外死亡。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获取定额赔付15000元/人。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赔付金15000元/人/年。3、意外医疗救治。包括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并符合当地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救治费用(含门、急诊治疗),保险机构根据本文约定的理赔标准赔付意外伤害医疗救治费用和津贴等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救治费用赔付金6000元/人/年。(三)保险范围1、保险期间,全天24小时保险保障,不分意外发生时的区域和意外发生时的空间、高度,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如:遭受交通事故、意外摔伤、溺水、动物侵害、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情况),可得到相应的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治疗费用,如:意外伤害门(急)诊治疗费用、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猫抓狗咬注射狂犬疫苗费用等,保险机构根据本文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约定给付部分医疗救治费用等保险金。(四)保费支付及理赔步骤第27页/共70页(1)成交供应商将被保险人的相关数据和材料上报采购人,相关数据和材料的组成、格式、份数等,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要求。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保费,成交供应商见费出单(即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相关费用后出具保险单);(2)成交供应商安排专业服务人员定期上报采购人保险、理赔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保单、理赔清单等资料,资料的交接日期与采购人协商确定。资料的组成、格式、份数等,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上报的数据及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供应商合作,报监管部门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3)成交供应商保险理赔部门对被保险人索赔申请须进行及时处理,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资料齐全的索赔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并将保险金划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4)成交供应商于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上月保险理赔清单,让采购人实时了解被保险人缴费、变更、理赔等情况。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医疗费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①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附加支付和自费类的医疗费;②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③到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④至任何药房购药;⑤被保险人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医疗费支出的,本保障方案将不予以支付: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私人诊所等诊疗或挂床治疗;洗牙、洁齿、整容、矫形、验光配镜、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非应由本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第28页/共70页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等。四、报价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40元/人/年(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根据项目实际购买意外险名单数量乘以成交单价为结算金额,年度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五、其他要求1、采购人仅按实际参保人数和中标(成交)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保费,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必须合法有效,涉及保险的相关数据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服务期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考核细则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考核表综合得分:分验收结果:合格80-100分不合格0-79分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得分人员配备(20分)理赔服务工作队伍(20分)有专人负责理赔工作,人员队伍稳定,符合招标要求,能够胜任理赔工作。因人员随意调整、人员素质差、工作能力差导致理赔工作受影响的不得分。投保及时性(10分)人员及时投保(10分)所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规定时间(提供名单次日)内投保的得满分;未及时投保的,每有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材料报送(20)报送统计材料情况(20分)报送统计材料在规定时间(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材料)的,得满分;不按时报送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理赔服务(50分)案件受理(10分)及时受理得满分。报案后未及时受理的,发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矛盾化解(10分)出现理赔矛盾,应妥善处理,矛盾化解不力的,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赔付及时性(30分)在规定时间(收齐索赔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的得满分;出现一例未在规定时间内赔付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验收单位(签章):被验收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第30页/共70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4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证照全部内容。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谈判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32页/共70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五河县民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70页五河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2.2服务内容:为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详见谈判文件;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第34页/共70页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按1+1+1签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1.5.2服务地点:五河县境内;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第35页/共70页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五河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第36页/共70页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37页/共70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第38页/共70页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第39页/共70页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第40页/共70页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1页/共70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无要求。2.5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11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天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2天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天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无要求。2.15.3按磋商文件执行。2.17.1按磋商文件前附表执行。2.17.2按磋商文件前附表执行。2.1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43页/共7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年月日第44页/共70页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范围全部/第包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小写: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45页/共70页1-2分项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46页/共70页二、最后承诺报价表(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范围全部/第包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小写: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变动的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小组签字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谈判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谈判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47页/共70页第48页/共70页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强制采购清单为:/优先采购清单为:/(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服务地点五河县境内,业主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按 1+1+1 签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为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三、服务需求(一)保费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年,年保费约45万元/年,具体以实际购买保险人数为准。(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文约定的保险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和医疗救治的,保险机构按以下责任给予理赔:1、意外死亡。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获取定额赔付15000元/人。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赔付金15000元/人/年。3、意外医疗救治。包括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并符合当地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救治费用(含门、急诊治疗),保险机构根据本文约定的理赔标准赔付意外伤害医疗救治费用和津贴等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救治费用赔付金6000元/人/年。(三)保险范围1、保险期间,全天24小时保险保障,不分意外发生时的区域和意外发生时的空间、高度,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如:遭受交通事故、意外摔伤、溺水、动物侵害、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情况),可得到相应的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治疗费用,如:意外伤害门(急)诊治疗费用、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猫抓狗咬注射狂犬疫苗费用等,保险机构根据本文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约定给付部分医疗救治费用等保险金。(四)保费支付及理赔步骤(1)成交供应商将被保险人的相关数据和材料上报采购人,相关数据和材料的组成、格式、份数等,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要求。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保费,成交供应商见费出单(即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相关费用后出具保险单);(2)成交供应商安排专业服务人员定期上报采购人保险、理赔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保单、理赔清单等资料,资料的交接日期与采购人协商确定。资料的组成、格式、份数等,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上报的数据及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供应商合作,报监管部门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3)成交供应商保险理赔部门对被保险人索赔申请须进行及时处理,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资料齐全的索赔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并将保险金划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4)成交供应商于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上月保险理赔清单,让采购人实时了解被保险人缴费、变更、理赔等情况。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医疗费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①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附加支付和自费类的医疗费;②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③到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④至任何药房购药;⑤被保险人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医疗费支出的,本保障方案将不予以支付: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私人诊所等诊疗或挂床治疗;洗牙、洁齿、整容、矫形、验光配镜、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非应由本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等。四、报价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40元/人/年(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根据项目实际购买意外险名单数量乘以成交单价为结算金额,年度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五、其他要求1、采购人仅按实际参保人数和中标(成交)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保费,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必须合法有效,涉及保险的相关数据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服务期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考核细则五河县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考核表综合得分:分验收结果:合格80-100分不合格0-79分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得分人员配备(20分)理赔服务工作 队伍(20 分)有专人负责理赔工作,人员队伍稳定,符合招标要求,能够胜任理赔工作。因人员随意调整、人员素质差、工作能力差导致理赔工作受影响的不得分。投保及时性(10分)人员及时投保(10 分)所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规定时间(提供名单次日)内投保的得满分;未及时投保的,每有一人扣 1 分,扣完为止。材料报送(20)报送统计材料 情况(20 分)报送统计材料在规定时间(每月 10 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材料)的,得满分;不按时报送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理赔服务(50分)案件受理(10分)及时受理得满分。报案后未及时受理的,发现一例扣 2 分,扣完为止.矛盾化解(10分)出现理赔矛盾,应妥善处理,矛盾化解不力的,发现一例,扣 5 分。扣完为止。赔付及时性(30 分)在规定时间(收齐索赔材料后,10 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的得满分;出现一例未在规定时间内赔付的,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验收单位(签章):被验收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