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高中教育服务招标公告(宜章县养正中学2025)



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宜章县养正中学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5]00155

3、委托代理编号:1111695-20251013-61

4、采购项目预算:1,579,86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5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579,860
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3
1,579,86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晶晶、谷伟彬、梁丽

1、电 话:1774255978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宜章县养正中学

(2)地 址:宜章县玉溪镇廖家湾村

(3)联系人:白新军

(4)邮 编:424200

(5)电 话:1378910986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宜章县玉溪明珠三栋一单元201室

(3)联系人:周晶晶、谷伟彬、梁丽

(4)邮 编:424200

(5)电 话:17742559789

(6)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C02030200-高中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
宜章县养正中学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3: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7.98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晶晶、谷伟彬、梁丽

项目联系电话
17742559789

采购单位
宜章县养正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宜章县玉溪镇廖家湾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新军:1378910986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章县玉溪明珠三栋一单元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丽:18073598827

附件:

附件1
发布稿 谈判文件 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pdf

附件2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5]00155委托代理编号:1111695-20251013-61采购人:宜章县养正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五、采购需求的响应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最后报价第一章谈判公告宜章县养正中学的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宜财采计[2025]00155,采购代理机构编号:1111695-20251013-6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5]001553、委托代理编号:1111695-20251013-614、采购项目预算:157986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价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5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1579860.00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3年157986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电子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谈判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谈判文件与备案的书面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注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因电子标需要,供应商应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或通过https://cz.hbncp.com.cn/点击“去注册”)。同时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平台注册、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cz.hbncp.com.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后点击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6、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评审过程并保持在线,谈判小组发起谈判程序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提交,未按要求参与谈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公告期限本谈判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谈判公告,公告内容以本谈判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谈判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谈判说明1、本谈判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白新军2、电话:13789109868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宜章县养正中学(2)地址:宜章县玉溪镇廖家湾村(3)联系人:白新军(4)邮编:424200(5)电话:137891098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宜章县玉溪明珠三栋一单元201室(3)联系人:周晶晶、谷伟彬、梁丽(4)邮编:424200(5)联系电话:17742559789十三、其它补充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2、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和下载中心”中下载“郴州市(非标)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网址(http://czggzy.czs.gov.cn/18375/18376/18378/content_3684395.html)。3、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各供应商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4、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5、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请各供应商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是□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5.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二、谈判文件第6.3款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不变动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商务、技术、合同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1579860.00(¥526620.00/年,三年)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支付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将其作为不合格供应商处理。4.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供应商为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电梯维保费、车辆加油维保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费、税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期间的市场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供应商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12.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4.1款分包不接受。第15.2款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三套纸质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封胶装订给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归档保存。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22.4款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商务、技术条款第28.3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4.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发布。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采购人信息(1)名称:宜章县养正中学(2)地址:宜章县玉溪镇廖家湾村(3)联系人:白新军(4)邮编:424200(5)电话:137891098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2)地址:宜章县玉溪明珠三栋一单元201室(3)联系人:周晶晶、谷伟彬、梁丽(4)邮编:424200(5)联系电话:17742559789第36.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1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类: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第41.2(2)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的,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第44.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详见采购需求第46.1(2)项质量保证金不要求提供46.2项其他规定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且符合要求;2供应商投标身份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已届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注: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谈判。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载明的范围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3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首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没有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注: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谈判。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谈判的费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组成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谈判响应声明(格式)(3)授权委托书(格式)(4)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5)采购需求响应(6)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偏离表(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9)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1)最后报价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谈判保证金12.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谈判保证金。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4.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4.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9.供应商资格审查19.1谈判小组负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19.2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响应文件无效。20.谈判小组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谈判程序21.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1.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2.响应文件审查22.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2.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澄清2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谈判的规定2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2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5.退出谈判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2供应商参与谈判,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6.最后报价26.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26.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异常报价27.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8.提出成交供应商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2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28.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8.4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30.谈判的特殊情形30.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0.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1.谈判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履约担保36.1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七、政府采购政策38.预留采购份额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9.强制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40.优先采购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1.价格评审优惠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4.采购进口产品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45.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6.其他规定46.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6.2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7、视频谈判47.1竞争性谈判项目解密前需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谈判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供应商在解密之后,点击“解密”按键旁的“视频环境检测”确认摄像头、麦克风、网络是否通畅。48谈判48.1参与谈判的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谈判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8.2供应商谈判顺序按照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cz.hbncp.com.cn/)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依次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48.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49.4建议使用QQ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cz.hbncp.com.cn/);谈判小组发来谈判邀请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并在平台页面右上角弹出视频邀请弹窗,接受后即可进入视频会议页面进行商谈。49.5若谈判代表身边没有电脑,或者电脑不具备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条件时,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框中搜索“一毂清风”并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在保持小程序在当前且不息屏的情况下,谈判小组发来谈判邀请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接受后即可使用手机与评审小组进行视频商谈。谈判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49.6谈判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谈判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谈判资格。谈判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谈判。49.7参与谈判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谈判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谈判。49.8谈判中,参与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49.9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视频谈判障碍,经谈判小组一致确认,谈判小组将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cz.hbncp.com.cn/)向供应商发送谈判书面确认函或随最终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49.10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cz.hbncp.com.cn/)采用视频录像记录谈判过程。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服务项目二、采购预算:¥1579860.00(¥526620.00/年)三、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5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一)服务范围1.归属学校管理的所有区域内的水电维修、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玻璃外墙清洁(综合楼、教学楼、师生食堂)、学校五台电梯维护和保险等。(二)服务内容1、水电维修、勤杂工作1.1负责学校内水电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小型的维修工作。1.2负责学校内后勤杂务工作以及学校分配的其它工作。2、保洁服务2.1负责学校内公共区域及地下停车场卫生保洁,学校教学楼与综合办公楼楼梯、走廊、连廊及扶手、天花板、消防栓、卫生间、会议室等卫生保洁,学校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3、垃圾清运工作3.1负责每天将学校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和拉运,保证每天清运一次,不隔夜。3.2负责垃圾清运车的驾驶工作,做好垃圾清运车的加油、保养和登记工作,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3.3服务期内垃圾清运车加油、保养及保险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学校电梯维护工作4.1负责学校内五台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险,必须保证学校电梯安全运行且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4.2服务期内学校电梯维护、保险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玻璃外墙高空清洁工作5.1负责学校综合楼、教学楼、师生食堂高空外墙及玻璃清洁工作,三年两次,具体清洁时间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5.2玻璃外墙高空清洁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每次30600元,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赁票按次单独结算(该费用记入招标总价)。五、人员配置及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宜章县养正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序号岗位人数备注1项目经理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兼任。2垃圾车清运司机3水电维修人员24勤杂工5保洁11合计16(二)人员岗位资质要求:1.垃圾车清运司机:须具备有效的C1及以上驾照。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2.水电维修人员:须具备有效的电工证。提供电工证、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仪容得体,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至少5天)才能上岗。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五、服务要求5.1水电维修工须保证二十四小时不空岗,所有工作人员休息由乙方自行安排。5.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分工、岗位职责、上班作息时间表及相关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所有工作人员的更换必须提前告知学校,并安排好人员做好相关物品和手续的移交(工具的移交,熟悉工作地点及工作流程)。5.3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对学生的人格尊严进行攻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5.4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荷过大的电器设备。5.5服务准则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及学校管理要求。5.6供应商必须执行相关的岗位职责惩罚制度(如下):序号岗位处罚事宜经济处罚1水电工及勤杂人员不听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每次扣100元直至辞退2上班时间串岗、空岗、混岗,擅离职守每次扣20元3未携带维修工具包上岗每次扣20元4私自售卖物品(第二次直接辞退)扣500元5帮学生代领快递等物品每次扣100元6学校出现维修情况未及时到位每次扣50元7如果厕所堵塞,应该积极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既不处理,又不上报每次扣30元8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对自己所辖区域卫生打扫不及时每次扣50元9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天两扫要求每次扣50元10上班时间串岗、空岗、混岗,擅离职守每次扣20元11私自售卖物品(第二次直接辞退)扣500元12帮学生代领快递等物品每次扣100元13未及时将垃圾箱内的垃圾清运每次扣50元14每天未对垃圾中转站冲洗和消杀每次扣50元15故意损坏、丢失、倒卖等原因导致学校或学生财产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照价赔偿每次扣200元16服从学校的一些临时卫生任务安排,比如搞完活动之后产生了垃圾需要临时进行打扫,如未清扫每次扣20元六、服务质量标准项目服务标准项目经理1.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工作量的考核,并现场指导。2.日常巡视校园各处,检查日常全校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对违反管理条例的本部门员工进行纠正、处罚。3.加强监督检查,注意听取和收集师生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化解各种矛盾。4.组织员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水电、电梯维保1.水电工必须每天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晚上接到报修电话,也要及时到场维修。24小时有人在岗。2.负责校区内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工作,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经常完好。3.负责校区内的水电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更换、维修,杜绝事故的发生。4.负责对全校各处的自来水管、水龙头、厕所、水箱、水池的保养和维修工作。5.水电工具和维修材料的领用要登记并负责保养,如有损坏应交回及时调换。6.水电工每天全面巡查供水,供电管线一次,发现故障,立即修复,各办公室、教室等公共场所上报的维修项目,原则上下班2小时内修复,如有实际困难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做出合理的解释。7.接到学校维修电话,30分钟内必须到场处理,严格按照水电维修工作规程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8.校区内如有活动,水电工不得离开现场。9.负责校区路灯管理、维护,保证其设施的完好。10.负责水电表的抄报工作。11.按要求配合做好后勤杂务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12.电梯维保人员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在规定时间进行运行维保和管理,发生故障后在确保自身和乘坐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救,并及时报修,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备注:工作记录表格(维修记录表、设备设施检查表)勤杂工1.负责发放办公室教师饮用水,做好饮用水供水情况登记,保管好水桶,保持饮用水房的清洁卫生。2.负责学生课桌椅、教室门窗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教职工办公桌椅、办公室门窗的维修维护工作。3.负责劳动工具的保管,做好劳动工具的发放、收回工作。4.负责清理和搬移公共场地上的杂物、杂件。5.负责检查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如有问题及时报修,负责各种小型项目(水电除外)的修复工作。6.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保洁1.保洁人员必须每天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热爱本职工作,按时到岗且着装整齐,礼貌待人。2.全面负责所辖楼层地面、楼梯、走廊、连廊及扶手、天花板、消防栓、卫生间、楼梯扶手、墙壁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扫(拖、抹)一次。确保地面、走廊、楼梯整洁卫生;如遇下雨天气,要对其地面进行不间断清理。3.白天经常检查卫生间、下水管道是否畅通,下午上课前增加检查一次。协助学校教育、监督学生不得将各类废弃物扔进下水道,随时清除易造成堵塞的杂物等隐患,发现堵塞要及时处理。4.卫生间每天至少冲洗两遍,做到大小便池无污垢、地面、台面、水盆整洁、玻璃明亮、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墙面无张贴、涂写,保证下水管道的畅通。定期进行厕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每十天定期用稀盐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等)。5.会议室:每次会议前打扫地面,保持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湿帕擦抹桌凳,保持桌凳面无杂物、灰尘。6.学校内公共道路: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打扫一次(负责将垃圾桶内垃圾倒入垃圾车)。路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污迹,无明显泥沙、石子;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其他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污渍;7.每十天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屋顶,做到无积土、无蜘蛛网、无污迹,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污迹要及时打扫干净)。保洁8.认真做好季节性卫生清除、消毒工作,特别在夏季要做好消毒、灭蚊、灭蝇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定期开展教室内、教学楼、及综合楼公共区消毒工作。9.爱护卫生工具,用完放在指定地点,注意防火,尽可能修旧利废,努力节约开支。10.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备注:工作记录表格(消毒记录表)垃圾清运1.每天必须在10:00前清运完校园内所产生的垃圾,清理完校园内的所有果皮箱内的垃圾。2.垃圾运到中转站,要及时请环卫清运车拉走,不能长时间堆积。3.及时清理,冲洗中转站地面沟渠,确保中转站区域干净。4.每天必须对垃圾中转站地面、沟渠、及工具周边环境进行消杀。5.巡查校园的垃圾状况,及时清除校园内产生的垃圾。6.每天必须对用后的工具,垃圾桶等设备进行清洁整理、摆放整齐。7.保管、维护好各种作业工具、车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8.负责垃圾清运车的驾驶工作。9.出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安全,保证出车安全,不能开赌气车、英雄车,不能超载、超速和饮酒驾驶。10.要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内外的卫生整洁干净、无异味。11.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七、其他情况说明7.1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供应商为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电梯维保费、车辆加油维保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费、税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供应商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2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7.3服务期内如供应商服务人员低于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相关责任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7.4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八、付款方式:按实际用人数量拨付服务费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具体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以上需求内容要求供应商全部响应,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格式)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承包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3)质量保证金:。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承包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五、采购需求响应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九、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十一、最后报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报价表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服务期:3年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文件分项报价说明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2.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按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物业服务(除高空玻璃外墙清洁)详见采购需求3年人员最低配备16人2高空玻璃外墙清洁高空玻璃外墙清洁3年3060061200.003年2次投标报价(元):备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附件4-1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下列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附件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5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件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一章第四条第3款的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谈判响应的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采购,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首次报价表”中的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此修改须符合第二章第23.1款的有关要求。附件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七、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六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高中教育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