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招标公告(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2025)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4日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 的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5]005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16454-20250924-47

4、采购项目预算:7,2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算)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200,000
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2
7,2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2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8.30-17.30,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0: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军山

2、电话:1890735135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三园路

(3)联系人:刘军山

(4)邮 编:/

(5)电 话:1890735135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

(3)联系人:邓玲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9973581723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czggzy.czs.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10:30

开标地点
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预算金额
¥7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玲

项目联系电话
19973581723

采购单位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三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军山:1890735135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唐伟:19173546888

附件:

附件1
定稿9.24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征集文件.doc

附件2

【郴州】政府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电子标)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5]0057号采购代理编号:HNYHCG(2025)017采购人: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9第三章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结果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质量优先法)33第五章征集内容50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二节服务要求第六章框架协议55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3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征集文件的下载、上传、解密,开评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电子征集文件免费提供。征集文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征集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办事指南--招投标相关”)进行学习,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2、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3、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四、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线上开标,供应商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开标,并共同完成交易文件解密、唱标、异议和答复、开标确认、交流互动等开标活动。五、网上开标系统登录地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开标签到解密”模块(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六、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备具有上网卡和音视频功能的电脑自行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开标签到解密”模块(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期间,供应商在开标大厅与招标人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疑问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七、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征集人名称)的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5]0057号3、采购代理编号:HNYHCG(2025)0174、预算:以财政年度安排预算为准¨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单位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þ质量优先法¨价格优先法第二阶段:þ直接选定方式¨二次竞价方式¨顺序轮候方式8、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算)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征集人的征集需求:序号包名称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01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选取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承担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详见第五章征集内容2年以财政年度安排预算为准以财政年度安排预算为准1、采购需求:选取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承担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详见第五章征集内容。2、最高限制单价:单个项目(概算、预算)服务费原则封顶30万元;其它单个项目(除概算、预算以外)服务费用不超过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及其指定的相关单位。4、预估采购数量:30家。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本项目不适用)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详见征集文件。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电子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征集文件。若对征集文件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征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征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征集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征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征集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投标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七、征集文件公告期限:1、征集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2、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一)(1)名称: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三园路(3)联系人:刘先生(4)电话:189073513582、征集人信息(二)(1)名称: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3)联系人:李先生(4)电话:13975582658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3)联系人:邓玲(4)电话:19973581723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4)电话:0735-2299020十、其它补充事宜1、本征集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不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23960.00元,由征集人支付。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5、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0731-8281787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6、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第2.2款征集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不接受第5.1款征集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不召开二、征集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不允许偏离第9.1款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以财政年度安排预算为准第13.8款报价的要求本项目原则上不要求提供投标报价,因电子投标系统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操作系统中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请各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这一栏时,按要求统一填写数字“1”,才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第14.1款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审查表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审查表第16.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供应商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六、确定入围供应商第27.2款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一 、入围供应商预估数量:30家。注 :当 2≤合格供应商≤45 家时,按 ⅓ 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家数[仅取留整数部分,不保留小数位数,不四舍五入],当合格供应商>45家时,将确定得分前30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征集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征集人确认的供应商,若因入围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取消该供应商的入围资格且不再进行顺延。二 、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确定入围单位的方式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如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得分都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六十八条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抽取序号依次排序。三、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 □价格优先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 号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征集人直接选定 。质量优先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直接选定是指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供应商项目审核进度、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结合项目特征、专业需求,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 、本项目定了入围供应商的数量 ,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供应商 。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征集人信息(一)联系部门: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通讯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三园路联系电话:189073513582、征集人信息(二)联系部门: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通讯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联系电话:13975582658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部门: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联系电话:19973581723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七、签订框架协议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征集人缴纳合同金额 %履约担保金。 ■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一章【封闭式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公告)】。第35.1款其他规定征集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征集人确认的供应商,若因入围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取消该供应商的入围资格且不再进行顺延。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如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则按北湖区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不分正副本,至少包含一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供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1.21.3.第二节投标须知1.3.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单位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单位,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征集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征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3.2.二、征集文件6.征集文件的构成6.1征集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征集内容第六章框架协议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征集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征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征集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征集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通过交易平台下载征集文件的,请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3.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与投标服务相关的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供应商应以征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征集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征集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并按征集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含配套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配套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征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8.分包18.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入围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征集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认可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2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征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上传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征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必须按征集文件目录和节点对应位置上传或填写相应资料,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系统将判断供应商未提交此项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4供应商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由此可能导致的不予计分、废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5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签章处采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征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征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建议供应商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供应商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征集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1.4.1.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供应商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3.2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供应商参加。23.3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登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供应商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供应商,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供应商名单、开标关键数据。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3.5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3.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1)供应商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供应商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供应商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2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4.2.六、中标信息公布27.入围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征集人。27.2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征集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入围通知书,并在征集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征集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供应商询问及质疑2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8.4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征集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4.3.七、签订框架协议29.签订框架协议29.1征集人应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入围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就中标项目向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征集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框架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征集文件要求入围供应商向征集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入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框架协议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框架协议履行中,征集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包含的配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4.4.八、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征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单位,且提供本单位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单位生产的货物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单位承接,投标价格按征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单位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征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单位;(3)监狱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单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单位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单位及监狱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单位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小型、微型单位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单位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供应商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2.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中小单位: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单位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4)监狱单位: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单位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4.5.九、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二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征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征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征集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征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招标代理服务费3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征集人支付。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征集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6.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6.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采取远程解密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第三章资格审查1.4.6.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4.7.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4.8.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1.4.8.1.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2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结果符合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7没有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8结论1.4.8.21.4.8.3.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征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4.8.4.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供应商名称征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质量优先法)1.5.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质量优先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6.1款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方式 一 、入围供应商预估数量:30家。注 :当 2≤合格供应商≤45 家时,按 ⅓ 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家数[仅取留整数部分,不保留小数位数,不四舍五入],当合格供应商>45家时,将确定得分前30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征集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征集人确认的供应商,若因入围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取消该供应商的入围资格且不再进行顺延。二 、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确定入围单位的方式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如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得分都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六十八条》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抽取序号依次排序。三、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 □价格优先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 号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征集人直接选定 。质量优先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直接选定是指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供应商项目审核进度、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结合项目特征、专业需求,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2 、本项目定了入围供应商的数量 ,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供应商 。1.6.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6.1.1.评标方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1质量优先法,指投标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价格优先法,指对满足征集内容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3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4直接选定是指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供应商项目审核进度、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结合项目特征、专业需求,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1.5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6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1.7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6.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1.6.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1.6.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1.6.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质量优先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入围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入围供应商推荐资格,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入围候选人。1.6.6.6.推荐入围候选人质量优先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6.7.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6.8.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10.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1.7.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投标无效2.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征集文件的偏离超出征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7.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对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投标文件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含带★条款)响应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满足征集文件要求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不足的5其他是否有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结论1.7.2.附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1.7.3.附表2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供应商名称1.8.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质量优先法1.1质量优先法,指投标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但不包括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3.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3.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方法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要求,本项目从响应供应商中预估征集30家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来办理委托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6.1入围供应商预估数量:30家。注:当2≤合格供应商≤45家时,按⅓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家数[仅取留整数部分,不保留小数位数,不四舍五入],当合格供应商>45家时,将确定得分前30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征集人确认的供应商,若因入围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取消该供应商的入围资格且不再进行顺延。6.2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确定入围单位的方式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如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得分都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抽取序号依次排序。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40%商务部分60%1.9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对服务方案的评价40投标供应商针对房屋建筑工程编制(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及跟踪审计)项目的方案,(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及跟踪审计)四个方案每个方案最多计10分,计满40分为止: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完善、满足项目需求的,计10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对公司管理制度的评价24有健全的风险防控制度、财务制度、质量控制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廉洁执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内容完整、合理、完善、满足项目需求的,计24分;有缺漏项每一项扣 4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对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评价16服务进度计划合理,能最大程度上节省时间,保证效率;措施得当、针对性强,能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出具成果文件并满足急需项目时限规定,切实可行,满足采购要求的计16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对服务承诺的评价20响应征集文件及项目服务要求,提交以下承诺:服务时效承诺、廉洁承诺、进度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含误差率控制标准)、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为挂靠人员承诺。承诺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记20分,有缺漏项每一项扣 4 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商务部分(F2)服务水平评价项351.到达征集人的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小于0.5小时)的计35分;2.到达征集人的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大于等于0.5小时的导航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的计25分;3.到达征集人的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导航时间大于1小时)的计15分;注:导航时间以工作时间的导航时间为准。提供相应的导航时间的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为服务机构的注册资料及服务机构地址(含分支服务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机构地址(含分支服务机构)到达征集人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截图﹝需提供导航到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和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的2个导航时间截图,时间以较长的导航时间为准﹞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的服务机构注册资料及服务机构地址(含分支服务机构)要求供应商在发布征集公告之日之前设立,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导航时间的说明材料和注册材料判断导航时间承诺的真实性。仅提供响应承诺书无说明材料或注册材料的按照最低档打分。不按要求提供,不计分。15拟投入本项目供应商需配备以下专业软件,并提供所配备软件含湖南省相应计价(或算量)模块的相关证明资料。1.公路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 2.水利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 3.电力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 4.土建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5.土建专业算量软件计3分。 注:供应商必须为付款人(含供应商授权同意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的软件),在发布征集公告之日之前购买,如供应商授权同意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的软件需提供授权同意书、提供购买软件或年服务费或软件升级费用发票、合同及转账凭证等截图相关有效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履约能力评价项30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注册证书,并承诺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现场对接人员并附承诺书,计8分;2.可调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注册证书总人数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注册证书总人数不少于2人的,计10分,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3.拟投入本项目需最低配备6名工程类专业从业人员计12分,每少1人扣2分,最多扣12分。(注:1、2、3处同一人只计一次。以上人员须制作汇总表,表格内容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工程类相关学历或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业人员的提供工程类相关学历或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承诺书,不按要求提供,不计分。)业绩2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审核(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或概算或结(决)算审核(审计)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包括建筑工程(含:土建或安装或装饰或市政)、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5个专业,每个计4分,每个专业最多计1个业绩,最多计20分。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审核(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项目完成时间以审核(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2.要求列类似业绩项目明细表,并能体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工程预算、概算或结(决)算审核(审计)、跟踪审计项目审核委托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办公固定电话);3. 一个审核(审计)报告只算一个业绩。不按要求提供,不计分。其它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推荐中标候选人计算方法具体解释(1)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的评标的综合得分;(2)计算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要求,本项目从响应供应商中预估征集30家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来办理委托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项目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2.1)当2≤合格供应商≤45家时,按⅓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家数[仅取留整数部分,不保留小数位数,不四舍五入],当合格供应商>45家时,将确定得分前30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2)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如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得分都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抽取序号依次排序。3.第五章征集内容(采购需求)3.1.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服务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025年-2027年度北湖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年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征集人指定地点1、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2.第二节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为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的质量和效率,现对供应商实行框架协议入围。二、承接范围: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三、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期限:共2年(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算)。注:如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则按北湖区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框架协议服务要求1、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参加投标活动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承担法律责任。2、本次征集主要是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情况都是作为评标的依据,同时也是实际承接业务的一个重要对比依据。3、框架协议单位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的审核任务后报征集人复核。征集人对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的质量进行复核并确定服务费用及考核计分。由征集人组织对所有框架协议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暂停安排业务等进行处理。五、招标申明1、框架协议后,由征集人通过直接选定方式向供应商发派工程项目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及跟踪审计的工作。2、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得有串标、私结暗定、恶意竞标等行为发生。3、框架协议后,不管实际业务的数量多少,项目供应商咨询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征集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市场行情拟定的收费标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单个项目(概算、预算)服务费原则封顶30万元;其它单个项目(除概算、预算以外)服务费用不超过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收费标准如下:3.1概算、预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计费项目计费基数 收费参考价格(‰)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5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万-1亿元1-5亿元5亿元以上工程概算审核复核概算价费率0.80.50.40.30.250.2工程预算审核核定预算价费率2.51.751.310.750.53.2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预算执行情况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计 费 项 目计费基数基准费率(‰)50万元以内工程结算审核5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工程 结算、竣工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服务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复核审定金额531.80.90.3土建及配套安装、二次装饰工程、仿古、水利、电力、人防工程复核审定金额53.62.41.50.4业绩计费(核增或者核减收费)造价供应商核增或核减金额603020153备注:50万元以内工程结算审核及业绩计费的基准费率(仅适用于送审金额50万元以内工程项目计费),不参与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计费的分段累计。3.3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计 费 项 目计费基数基准费率(‰)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1-1.5亿元(含1.5亿元)1.5亿元以上工程 跟踪审计基本服务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财政评审核定的预算金额21.81.61.4土建及配套安装、二次装饰工程、仿古、水利、电力、人防工程财政评审核定的预算金额1.81.61.41.2业绩计费(签证、隐蔽工程核减收费)供应商核减金额18六、监督管理1、所有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1.1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的。1.2在单位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1.3签收入围通知书后,未如期按征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要求落实到位的。1.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1.5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出具的成果报告或审查结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的。1.6取得政府投资项目供应商服务后,放弃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1.7在服务期内经考核淘汰的。1.8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征集人负责对本项目服务采购进行监督检查。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征集人、入围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的,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七、廉洁制度1、要求所有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员工廉洁奉公,不得在咨询服务中索要及以各种名义接受施工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赠券、礼品等。2、所有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按程序和要求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职业操守,严把工作质量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3、如发现入围的供应商及其员工违反上述行为,即对该单位进行淘汰处理,如对征集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补偿,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考核管理:为保证购买服务的质量,征集人对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依照征集人制定的相关供应商审核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征集、定期考核”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1、工程项目预算、概算考核管理如下:按《北湖区供应商预算初审项目考核及评分标准表(暂行)》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按考核得分百分比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80分(含80分)至90分,按75%比例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80分以下,按50%比例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一个80分以下的项目,自认定之日,6个月不得安排项目,出现二个80分以下的,终止框架协议。2、结(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审核考核管理如下:以核减率之差为标准,核减率指核减金额除以送审金额,核减率之差指征集人审定的核减率与供应商审核的核减率之差,核减率之差应控制在3%(含3%)之内,(经征集人同意,在审计报告中作重要事项或争议事项说明的,并对该事项提出了合理处理意见,并附相关证据及文件,不纳入核减率考核;否则纳入核减率考核)。误差率超过3%的,按下列情况进行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一)误差率超过3%未超过4%的,按50%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二)误差率超过4%未超过5%的,按30%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三)误差率超过5%,少于6%的,按10%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四)误差率超过6%(含6%)的,不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一次核减率误差超过6%的,自认定之日起1个年度内不予安排50万以上项目,出现两次核减率误差超过6%的,终止框架协议。(五)经征集人复核出现单个定额子目明显错误的误差额超过20万元,该项目咨询服务费按80%比例支付。3、跟踪审计质量要求按征集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4、其它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九、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供应商在第一阶段成交入围后,通过直接选定法确定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要求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三)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四)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补充征集入围供应商。十一、评价考核机制征集人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的履行,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征集人可以按照本章第十条款规定对考评不合格的入围供应商终止框架协议。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供参考文本)框架协议范本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介机构(以下称乙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郴州市北湖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定点入库入围机构。就甲方委托乙方为郴州市北湖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郴州市北湖区财政性项目建设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财政概算(预算)初审、复审,限额内工程结算评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跟踪审计等。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即: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日。第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乙方出现因资质抽查、工作纪律、编审质量、工作时限等本合同第二条相关文件规定的应取消框架之任一情形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则按北湖区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北湖区相关规定执行。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讲究诚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3、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委托授权完成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按甲方要求修改和完善编审结论;4、建立健全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获取项目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项目资料。5、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工作。6、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与专业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出具成果文件。7、在评审(审计)过程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8、协审单位成果文件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和盖章(须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严格项目档案管理,收集的项目档案须符合行业标准及《办法》要求。甲方在项目档案保管期内有权随时调阅乙方保管的项目档案,我单位将积极配合。10、乙方应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意外损失和一切安全事故责任。11、甲方、乙方做好项目资料及工作过程中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和不正当行为。12、甲方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协审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第五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协审服务费费用标准:1、概算、预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计费项目计费基数收费参考价格(‰)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5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万-1亿元1-5亿元5亿元以上工程概算审核 核定概算价费率0.80.50.40.30.250.2工程预算审核核定预算价费率2.51.751.310.750.52、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预算执行情况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计费项目计费基数基准费率(‰)50万元以内工程5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工程 结算、竣工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服务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复核审定金额531.80.90.3土建及配套安装、二次装饰工程、仿古、水利、电力、人防工程复核审定金额53.62.41.50.4业绩计费(核增或者核减收费)造价供应商核增或核减金额603020153备注:50万元以内工程结算审核及业绩计费的基准费率(仅适用于送审金额50万元以内工程项目计费),不参与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计费的分段累计。3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费计取:计 费 项 目计费基数基准费率(‰)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1-1.5亿元(含1.5亿元)1.5亿元以上工程 跟踪审计基本服务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财政评审核定的预算金额21.81.61.4土建及配套安装、二次装饰工程、仿古、水利、电力、人防工程财政评审核定的预算金额1.81.61.41.2业绩计费(签证、隐蔽工程核减收费)供应商核减金额182、单个项目(概算、预算)服务费原则封顶30万元,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其它单个项目(除概算、预算以外)服务费用不超过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协审服务费中包含了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不再收取协审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协审服务费不采取预付款方式,项目财政预算初审、复审及限额内结算的费用出具评审结论后原则性上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七条评审(审计)时限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时限,具体时限按《财政投资评审移接交清单》或《北湖区审计局协审业务任务书》要求规定的时限出具初审报告。第八条项目评审(审计)质量考核为保证购买服务的质量,按照“公开征集、定期考核”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1、工程项目预算、概算考核管理如下:按《北湖区供应商预算初审项目考核及评分标准表(暂行)》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按考核得分百分比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80分(含80分)至90分,按75%比例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80分以下,按50%比例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一个80分以下的项目,自认定之日,6个月不得安排项目,出现二个80分以下的,终止框架协议。2、结(决)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考核管理如下:以核减率之差为标准,核减率指核减金额除以送审金额,核减率之差指征集人审定的核减率与供应商审核的核减率之差,核减率之差应控制在3%(含3%)之内(经征集人同意,在审计报告中作重要事项或争议事项说明的,并对该事项提出了合理处理意见,并附相关证据及文件,不纳入核减率考核;否则纳入核减率考核)。误差率超过3%的,按下列情况进行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一)误差率超过3%未超过4%的,按50%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二)误差率超过4%未超过5%的,按30%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三)误差率超过5%,少于6%的,按10%比例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四)误差率超过6%(含6%)的,不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一次核减率误差超过6%的,自认定之日起1个年度内不予安排50万以上项目,出现两次核减率误差超过6%的,终止框架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介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入(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8月31日2023年8月31日第三节框架协议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三园路、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 征集人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征集内容 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服务交付方式:详见第五章征集内容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签订框架协议时约定。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签订框架协议时约定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见第五章征集内容。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一、投标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征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征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投标文件3.3.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3.3.0.1资格审查表索引表(格式)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索引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2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结果符合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7没有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8结论3.3.0.一、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1投标供应商2投标报价3服务期限注:请各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这一栏时,按要求统一填写数字“1”。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_日期:年月日3.3.1.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3.3.2.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框架协议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3.3.四、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3.3.1.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3.3.2.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征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单位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3.3.33.3.3.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单位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电子公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3.3.3.5.附件4-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3.3.3.6.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致(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征集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政府采购投标文件3.4.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3.5.五、投标函致:(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将按征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征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征集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5.1.六、分项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3.5.2.七、征集内容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第五章征集内容自行编写征集内容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5.3.八、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征集文件章节条款号征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征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征集文件第六章“框架协议”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征集文件第六章“框架协议”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征集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如入围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入围供应商在签订框架协议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签订框架协议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_日3.5.4.九、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征集文件章节条款号征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征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征集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如入围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入围供应商在签订框架协议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签订框架协议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_日3.5.5.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符合第二章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5.5.1.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5.5.2.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计////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10-1、附件10-2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单位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单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单位或监狱单位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5.5.3.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3.5.5.4.附件10-3监狱单位证明资料监狱单位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单位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单位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5.5.5.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章。3.5.5.6.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5.6.十一、投标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3.5.7.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征集文件第五章征集内容要求的其他资料;(2)征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技术商务评分内容索引表(含自评分,页码范围)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自评分页码范围技术部分(F1)对服务方案的评价40投标供应商针对房屋建筑工程编制(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及跟踪审计)项目的方案,(预算、概算、结(决)算审核及跟踪审计)四个方案每个方案最多计10分,计满40分为止: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完善、满足项目需求的,计10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对公司管理制度的评价24有健全的风险防控制度、财务制度、质量控制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廉洁执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内容完整、合理、完善、满足项目需求的,计24分;有缺漏项每一项扣 4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对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评价16服务进度计划合理,能最大程度上节省时间,保证效率;措施得当、针对性强,能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出具成果文件并满足急需项目时限规定,切实可行,满足采购要求的计16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对服务承诺的评价20响应征集文件及项目服务要求,提交以下承诺:服务时效承诺、廉洁承诺、进度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含误差率控制标准)、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为挂靠人员承诺。承诺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记20分,有缺漏项每一项扣 4 分,有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商务部分(F2)服务水平评价项351.到达征集人的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小于0.5小时)的计35分;2.到达征集人的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大于等于0.5小时的导航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的计25分;3.到达征集人的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导航时间大于1小时)的计15分;注:导航时间以工作时间的导航时间为准。提供相应的导航时间的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为服务机构的注册资料及服务机构地址(含分支服务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机构地址(含分支服务机构)到达征集人办公地点的导航时间截图﹝需提供导航到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和郴州市北湖区审计局的2个导航时间截图,时间以较长的导航时间为准﹞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的服务机构注册资料及服务机构地址(含分支服务机构)要求供应商在发布征集公告之日之前设立,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导航时间的说明材料和注册材料判断导航时间承诺的真实性。仅提供响应承诺书无说明材料或注册材料的按照最低档打分。不按要求提供,不计分。15拟投入本项目供应商需配备以下专业软件,并提供所配备软件含湖南省相应计价(或算量)模块的相关证明资料。1.公路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 2.水利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 3.电力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 4.土建专业计价软件计3分;5.土建专业算量软件计3分。 注:供应商必须为付款人(含供应商授权同意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的软件),在发布征集公告之日之前购买,如供应商授权同意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的软件需提供授权同意书、提供购买软件或年服务费或软件升级费用发票、合同及转账凭证等截图相关有效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履约能力评价项30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注册证书,并承诺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现场对接人员并附承诺书,计8分;2.可调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注册证书总人数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注册证书总人数不少于2人的,计10分,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3.拟投入本项目需最低配备6名工程类专业从业人员计12分,每少1人扣2分,最多扣12分。(注:1、2、3处同一人只计一次。以上人员须制作汇总表,表格内容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工程类相关学历或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业人员的提供工程类相关学历或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承诺书,不按要求提供,不计分。)业绩2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审核(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或概算或结(决)算审核(审计)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包括建筑工程(含:土建或安装或装饰或市政)、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5个专业,每个计4分,每个专业最多计1个业绩,最多计20分。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审核(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项目完成时间以审核(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2.要求列类似业绩项目明细表,并能体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工程预算、概算或结(决)算审核(审计)、跟踪审计项目审核委托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办公固定电话);3. 一个审核(审计)报告只算一个业绩。不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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