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养、保洁服务招标公告(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5)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 (蒙自校区1)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 (蒙自校区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3-02494-HHZZ-0059
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 (蒙自校区1)
预算金额(万元):104.16
最高限价(万元):104.16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项目地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蒙自校区体育区、一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实训楼、汽车实训中心、生活A区。绿化管养区域上述范围内所有绿化,保洁区域包括体育区(含体育区看台及卫生间)、一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实训楼、汽车实训中心的楼道、报告厅、会议室、室内、室外停车场、洗手台、直饮机(室外)、生活A区及122间卫生间、垃圾分拣3个点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 (蒙自校区1):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22 06:00至2025-11-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州蒙自市振兴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0873-3060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
联系方式:0873-3197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电 话:0873-31970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 (蒙自校区1)

品目

采购单位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5: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州蒙自市振兴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预算金额
¥104.1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
0873-3197062

采购单位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060326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红河州蒙自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3-3197062

附件:

附件1
(最终版未盖章)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docx

红河州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项目编号:HHZC2025-G3-02494-HHZZ-0059采购人: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32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1章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项目编号:HHZC2025-G3-02494-HHZZ-0059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预算金额:104.16万元/年;三年312.48万元最高限价:104.16万元/年;三年312.48万元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项目地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蒙自校区体育区、一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实训楼、汽车实训中心、生活A区。绿化管养区域上述范围内所有绿化,保洁区域包括体育区(含体育区看台及卫生间)、一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实训楼、汽车实训中心的楼道、报告厅、会议室、室内、室外停车场、洗手台、直饮机(室外)、生活A区及122间卫生间、垃圾分拣3个点等。支持现场踏勘,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保洁作业区域,联系人:杨老师1309742066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注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二、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2.3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的供应商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大楼3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其他3.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3.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人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3.2.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选择入驻与配置,选择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选择入驻与配置,选择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我的工作台,选择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3.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网络畅通。3.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连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红河州职教园区联系方式:杨老师0873-30603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振兴路政务服务大楼5楼联系方式:0873-31970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 /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 /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5.1.2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需求所列采购标的物业管理11.2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20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是26.2质疑1、对于本项目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和采购结果的质疑,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进行答复。对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和采购过程的质疑,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2、投标人应按事项提交质疑函,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3、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提交的质疑函须具有效线索、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投标人存在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局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873-3060326通讯地址:红河州职教园区27代理费0元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 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等候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撤销处理。2、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开标,否则后果自负。3、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4因系统设置等原因,交易平台中招标人均和采购人同义理解、投标人均和供应商同义理解、招标公告均和采购公告同义理解。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6采购需求标准56.6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6.6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6.6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15.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除外。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27.7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7.74.4.4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7.75.5.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7.76.6.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14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本项目开标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192.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3.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顺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分包、转包。26询问、质疑与投诉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将加盖公章的询问函送达采购人。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2.25.5.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62.26.6.6质疑函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62.27.7.7“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4.4投诉264.41.1.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7代理费271.1本项目无代理费。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1)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若为新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书面声明。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报价审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报价的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2技术审查采购需求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商务审查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审查此项);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4其他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2.4.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7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9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75针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服务标准,对项目采购需求、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及培训管理方案、应急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等进行评分。1.1保洁、绿化服务方案25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洁服务、绿化管养服务、校园综合服务、工程维护要求、设施设备使用、运行、维修的管理、学校宿舍管理等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工作的特点,有相关重点和难点分析,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保障措施完善的服务管理模式得25分;每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阐述不明确、不合理、对本项目操作性不强的1.5分,不符合招标需求的,不得分。1.2日常运营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15(1)日常运营管理方案(满分8分)①日常运营管理方案紧扣采购人需求,方案有针对性及操作性,全面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完整详细,重点突出,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②日常运营管理方案满足采购人需求,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及操作性,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完整但不详细,突出部分重点,可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日常运营管理方案对采购需求考虑不足,方案欠缺针对性及操作性;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简单,未突出重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④日常运营管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方案没有针对性及操作性;没有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求,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⑤没有提供日常运营管理方案的得0分。(2)管理制度(满分7分)①管理制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整可行,内容规范且具有标准化,有可实施性的得7分;②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较为完整可行,内容规范且具有一定标准化,有一定可实施性的得5分;③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本完整,内容基本规范,基本具有可实施性的得3分;④管理制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完整且内容不规范,没有可实施性的得1分;⑤没有提供管理制度的得0分。1.3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人员配置、安置、管理、稳定等承诺、安全文明服务承诺;②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证措施;③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措施;④服务质量问题解决方案;⑤服务质量违约及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5个方面,经评定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透彻、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项目实际情况和关键难点把握充分,方案合理有效、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没有缺陷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注:缺陷是指:实施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对相关服务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服务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方案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方案内容描述混乱不清的。1.4拟派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情况10(1)拟派往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从各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资格、文化水平、年龄、装备配备等评审,人员配备科学、齐全、针对性强、提供合理可行的岗前培训方案等评审,各方面均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1项缺陷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2)缺陷是指:拟派人员专业技术与项目不匹配,服务人员年龄偏大,服务的设备与项目不匹配等;1.5应急方案10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因服务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应急人员和责任、应急处理时间。制定的应急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有力、有针对性,人员调配、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具体、可行较强得10分;每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阐述不明确、不合理、对本项目操作性不强的扣0.5分,不符合招标需求的,不得分。1.6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5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工具、消耗品的情况:1.设备用品数量充足、质量保障充分、管理方案完善的得5分;2.设备用品数量较充足、质量保障较充分、管理方案较完善的得3分;3.设备用品数量较充足、质量一般、管理方案较齐全的得1分。设备用品数量不足或不符合招标需求的不得分。2商务部分5针对投标人业绩进行评分。2.1业绩5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与本项目相同的服务项目合同业绩(服务期一年或一年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5分。3报价部分20根据报价一览表进行评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1投标报价2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合计100评标得分总分为100分,由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地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蒙自校区体育区、一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实训楼、汽车实训中心、生活A区。绿化管养区域为上述区域内所有绿化,保洁区域包括体育区(含体育区看台及卫生间)、一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实训楼、汽车实训中心的楼道、报告厅、会议室、室内、室外停车场、洗手台、直饮机(室外)、生活A区及122间卫生间、垃圾分拣3个点。支持现场踏勘,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保洁作业区域,联系人:杨老师13097420666。二、报价应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材料、机器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工具等一切费用。(保洁、绿化项目服务期间正常使用产生的水费由学校承担)三、绿化总体应达到的养护标准。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7、冬季施肥,防霜冻、乔木树干刷白,室外红蚁防治,清理枯枝死树、危树等。8、草坪修剪每月2-4次,树枝修剪每年1-2次。9、须制定年度《施肥方案》和《病虫害防治方案》,说明肥料、药品的种类、作用以及使用频次、数量、方法等;每月提交养护计划,安排施肥时要在月工作计划中说明。管养过程中要多使用有机肥、生物肥等能改善土壤结构的肥种(使用量不低于40%),尤其是要针对长势弱的乔木、灌木,促使其达到正常生长量。四、保洁应达到的基本标准。1.学校多功能厅及会议室、办公室等地面做到硬质地面和接缝洁净,墙角线、地脚线等地方无积尘、杂物、污渍,天花板、灯光、灯罩、办公桌、办公用品、门窗等设施干净无尘,无蜘蛛网。2.卫生间的地面无明显的脚印,水印,门、墙要干净,水龙头要保持明亮,洗脸盆,拖布池要干净,清洁。不能乱放杂物,便池表面无灰尘、胶痕、尿碱。无异物异味,洗手台无杂物无污渍。3.梯步通道摆放的物品要整齐、干净,上面无灰尘、手印,楼梯地上、扶手不能有污垢(特别是口香糖)。4.学校公区(包括车行道、果屑箱、标志牌、走廊等设施)达到“五净五无”,“五净”即:车行道净、果屑箱净、标志牌净、走廊净及垃圾桶净。“五无”即:无堆积物、无砖瓦石块、无果皮纸屑、无积泥积水、无积存垃圾。5.卫生消杀操作规范,配备足够的消毒液等卫生消杀用品,每日对教学区、办公区、会议室、卫生间、垃圾分拣点等公共区域进行两次消毒消杀,消杀后及时通风。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养、保洁服务项目(蒙自校区一)合同编号:甲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乙方:签订时间:甲方(全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和解释优先顺序如下: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如有负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承包内容和承包期限1.1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提供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服务。1.2本次合同服务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1.3服务费用按实结算。2.合同价格2.1本合同承包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年。2.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在承包区域内提供本项目服务:2.32.4乙方每月支付绿化、保洁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在合同期内,若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上调,甲方不承担上调费用。3.甲方责任条款3.1提供绿化、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3.2组织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考核。3.3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3.4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4.乙方责任条款4.1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学院的有关要求提供绿化、保洁服务。4.2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4.3协助甲方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4.4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任务。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4.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及承包合同内容,在承包区域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承包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在承包期间,乙方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甲方。4.7甲方学校内的废弃物,由乙方负责收集和转运,如在合同期间内,因乙方原因发生废弃物遗失、盗窃或非正常途径流转到社会上,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与甲方无关。4.8乙方在合同期内提绿化、供保洁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生乙方公司聘用员工发生包括:工资待遇、养老金缴纳、加班费、法定假期、休息安排、高温费、服装费、培训费等所有劳动纠纷,或者其他问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9合同期内,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内,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承包职责5.1乙方必须信守承包承诺,认真落实具有相应的固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挂牌上岗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5.2乙方必须按甲方制订的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状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5.3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提出服务的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按照甲方提出标准及要求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5.4在服务期内乙方遇到各类检查(如上级部门来检查等),乙方要无条件加班,学院不另支付加班费,即此项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5乙方必须对员工发生的事故责任以及员工计生、身份、健康等承担责任;同时对员工在院内做出不良行为给学院造成影响承担责任。5.6乙方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如卖垃圾、坑害人等)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根据事件的轻重,将保留扣除乙方的当月合同款%~%的权利。5.7合同期间,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其他有关设施、设备不受损坏,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5.8公司的办公各类设施及费用、人员食宿、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5.9乙方须为乙方的每位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及保证每位员工的必要休息时间。6.考核标准6.1甲方对乙方按考核制度至少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提醒及时整改,并及时复评,如仍不合格,扣除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7.保险7.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2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7.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8.付款方式8.1按实结算,按月支付。8.2合同签订后内,乙方完成当月工作,经学院考评合格后,在次月支付上月费用。8.3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从其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款项。8.4乙方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而产生费用,要从当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A、乙方要爱护与保管学院财产,如损坏学院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B、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C、其它因乙方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学院不良影响或损失。D、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9.违约中止合同及赔偿9.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一年累计达次月度考核不合格;(3)有严重影响学院有关科室的正常工作及学院形象。(4)与招标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9.2除不可抗力外以,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计算并支付违约金:(1)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从服务费中得到补偿。(3)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计算。(4)经双方协商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10.破产终止合同10.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法定地址所在人民法院起诉。12.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合同签订地点:合同执行地。12.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其它13.1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违约按民法典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执行。13.3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廉政合同甲方(购货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供货方):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乙方从事不属于乙方义务的工作。(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乙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甲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甲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甲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三)乙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甲方作业市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六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页码应完整准确。5、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应按照招标文件审查要求进行关联定位。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人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1-1-2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投标截止之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1-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1-4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1-5声明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营业执照证照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实,若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有问题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必需清晰、信息一致,若材料模糊、信息错乱、缺项、漏项引起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无效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6)我方承诺公平竞争参与投标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投标;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评标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若我方出现前述任一行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你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服务期投标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大写小写注: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数量单位合计(元)备注/说明1单人工资(元/月)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填写,可自行增减内容。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表中“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具体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正偏离说明123……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2.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外,凡有助于说明服务质量的,投标人均应填报,以便评审比较。因未填报或未如实填写而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佐证资料请按偏离表序号顺序在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中提供。3.投标响应内容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请勿复制、粘贴采购需求。说明可填写对应提供佐证资料的页码。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6、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应对中小微企业类型进行勾选或明确,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大型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功能政策;3、标的完全(部分)由大型企业承建(承接)的,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金额(元)签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注:无业绩可不填写本表,本表后应附加合同业绩及业主满意评价证明等相关材料。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实质性响应(包含《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材料)(2)技术及商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及培训管理方案,应急方案、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保密承诺、进驻交接计划方案等9、表格格式9.1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负责人、主管)序号姓名拟担任的职务或岗位职业资格证明已完成服务项目名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工作单位9.2人员配备情况表(工作人员)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岗位9.3项目负责人/主管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学历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编号从事与本项目相关行业年限类似项目服务情况服务单位承担工作管理规模服务期其他备注9.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情况表序号设施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购入年份设施设备现状主要用途备注注:投标人可自行参考以上表格格式并填入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也可自行编制表格。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此部分参考格式可删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管养、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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