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门预算消毒剂 消毒剂招标公告(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的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5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9552-20250911-526

4、采购项目预算:4,44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000,000
消毒剂
服务期限2年
1
2,220,000

包2
2,000,000
消毒剂
服务期限2年
1
2,22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包01为提供全部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包2:

;包02为提供全部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本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一、包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参与两个包号投标的,已被确定为包一中标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包二的评审;若在包二中排序第一,则不再确定为中标人,包二顺延至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11日 至2025年09月18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蒋宇

2、电话:0731-8392909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

(3)联系人:蒋宇

(4)邮 编:/

(5)电 话:0731-8392909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C、D、H栋2514号房

(3)联系人:陈乐、刘弘毅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4785151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品目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采购单位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2: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www.hnsggzy.com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预算金额
¥44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利平

项目联系电话
0731-84785151

采购单位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宇 :0731-8392909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C、D、H栋2514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殷利平:15874998826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招标正文.doc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分项标的名称服务期限配送地点1消毒剂2年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2消毒剂2年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要求: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服务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一、包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参与两个包号投标的,已被确定为包一中标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包二的评审;若在包二中排序第一,则不再确定为中标人,包二顺延至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一、招标内容:消毒剂,详见《消毒剂清单》。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招标包一、包二各确定1家具有较强实力的消毒剂配送企业,以统一管理、集中配送为原则,建设一个专业化、规范化的渠道,承担医院消毒剂配送业务,确保优质高效配送。三、服务期限:二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四、预计年采购上限金额(最高限价):包一:人民币100万元整/年;包二:人民币100万元整/年。五、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六、投标人必须制定详细的消毒剂集中配送方案,包括但不得少于下列要求:1、产品质量要求:1.1投标人提供的消毒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1.2投标人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消毒剂的样品,合同期交付的消毒剂质量与投标承诺保持一致。1.3消毒剂产品外包装标签上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成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1.4除对包装另有规定,所提供的全部消毒剂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统一标识,确保消毒剂安全无损运抵医院。对需采取冷藏等特殊措施的消毒剂要按照质量管理规范流程实行专件、专箱护送交接。如有破损、缺损、包装不完备等消毒剂应及时调换。1.5采购人在接收消毒剂时,会对消毒剂进行验货确认。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有效期、质量不达标、不符合采购计划等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使用。1.6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库消毒剂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可以采取退换货处理。2、配送服务要求2.1投标单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消毒剂清单》所提供的最高限制单价,所报单价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2.2除政府采购规定的投标资质文件外,投标人还应提供消毒剂储存仓库地点、平面图和面积、送货距离方式路线、配置的车辆数量及状况、项目人员配置等情况说明。2.3配送时间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收到消毒剂配送计划后48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医院指定地点,临时性或紧急采购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满足采购人用药需求及物资储备。确保及时快捷配送,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2.4配送安全要求:消毒剂必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配送,防止消毒剂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2.5配送品种要求:中标人应督促生产企业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采购、质量监管工作。保证配送的消毒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检验报告单等)中标人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配送消毒剂(包括品名、规格、包装、生产厂家、数量等)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的需采购人同意。2.6配送禁止条款禁止中标人分包。中标人必须及时配送医院所需消毒剂,不得由其他消毒剂代理商代为配送。凡发现中标人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中标人以各种理由和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3、伴随服务要求:3.1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专门的消毒剂质量、采购等相关档案。3.2为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消毒剂临床应用的现场讲解及培训服务。3.3中标人须负责对接采购人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项目后期顺利开展。3.4中标人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有对采购人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培训方案以及和医院定期沟通的方案。3.5中标人配合医院进行产品的验收。4、相关责任要求:4.1合同执行期内,如国家政策对本类项目有调整要求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落实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或终止合作。4.2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除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换有问题的消毒剂外,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从预留药品货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医院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消毒剂。验收中、验收后及使用过程中发现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累计出现达三次,医院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且该中标人以后不得参与医院消毒类产品相关项目招标。4.3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不符合配送服务要求或未伴随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除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外,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从预留药品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整改三次后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将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且该中标人以后不得参与医院消毒类产品相关项目招标。4.4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不得以消毒剂库存不足或者无库存等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给采购人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给采购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并从预留药品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4.5因各级药检部门抽检消毒剂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消毒剂质量检验时送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从预留消毒剂货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和产地。2、付款方式:采购人自消毒剂验收入库之日起,按月对账,第7个月支付第1个月的货款,第8个月支付第2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付款金额为货款结算总额的85%。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中标人未能开具相应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采购人预留货款结算总额的15%作为余款,以保证消毒剂的质量,在中标人供应的全部消毒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按月对账一年后将余款结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3、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对现有消毒剂库存进行合理处理,直至现有库存使用完毕。4、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中标人符合医院药品供应链管理要求,具体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宜由中标人与项目运营方另行签订协议。第三节包一及包二消毒剂清单序号类别目录名称规格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及功能用途用途配套使用的设备最高限制单价(元)限价单位核心产品1碘类络合碘消毒液500ml/瓶★1、主要含有效碘,有效碘含量: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皮肤消毒/5.7500ml/瓶/2碘伏消毒液500ml/瓶,有效碘含量0.45%~0.55%▲1、主要含有效碘,有效碘含量: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皮肤消毒/4.5500ml/瓶/3碘伏消毒液(不含乙醇)60ml/瓶▲1、主要含有效碘,有效碘含量: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3、外科洗手、术前及注射部位皮肤的消毒。创伤、烧伤等创面消毒。皮肤消毒/1.860ml/瓶/4复合碘消毒液(含乙醇)60ml/瓶▲1、碘、醋酸氯己定、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有效碘含量与2.1g/L-2.5g/L区间有交集,醋酸氯己定含量与4.5g/L-5.5g/L区间有交集,乙醇含量与59%-71%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皮肤消毒/1.860ml/瓶/5醋酸氯己定皮肤消毒液60ml/瓶▲1、醋酸氯己定的含量与0.5%-0.6%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3、用于皮肤、肌肉、静脉注射部位、穿刺部位、采血部位和手术部位等的皮肤消毒、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和一般物体表面消毒。皮肤消毒/2.260ml/瓶是6复方季铵盐消毒液皮肤消毒液500ml▲1、以苯扎氯铵和双癸基二甲基溴化铵为主要成份的消毒液,总季铵盐含量为与1.5g/L-2.0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化脓性球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和致病性酵母菌。用于皮肤和粘膜的消毒,粘膜消毒。皮肤消毒/18500ml/瓶/7复方季铵盐消毒液500ml/瓶▲1、复方季铵盐含量与2.5%-3.5%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物表和地面消毒/5.3500ml/瓶/8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500g或500ml/瓶★1、以次氯酸钠为主,有效含氯量与4%-7%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细菌芽孢,具有去污能力强额消毒产品。3、用于医院、药厂、宾馆、饭店、家庭、托幼机构等场所。物体表面的卫生消毒。物表和地面消毒/2.5500g或500ml/瓶是9泡腾消毒片100片/瓶▲1、有效含氯量≥450mg/片。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细菌芽孢,具有去污能力强额消毒产品。3、用于医院、药厂、宾馆、饭店、家庭、托幼机构等场所。物体表面的卫生消毒。物表和地面消毒/6100片/瓶/10季铵盐物表消毒液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带喷嘴)500ml/瓶▲1、季铵盐活性物含量与1.64g/L-2.0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物表消毒/14500ml/瓶/11过氧化氢消毒液(双氧水)过氧化氢消毒液500ml/瓶▲1、以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过氧化氢含量与3.0%-3.5%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3、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外科伤口、皮肤黏膜冲洗消毒、空气消毒/2.2500ml/瓶/12双氧水过氧化氢银离子消毒液5L/瓶▲1、过氧化氢浓度与6%-8%区间有交集,含银离子。一般物体表面及环境消毒配套特默森雾化消毒机使用97.2L/13器械消毒液邻苯二甲醛消毒液5000ml/瓶★1、主要成分为邻苯二甲醛,有效含量与0.5%-0.6%区间有交集,产品对金属的腐蚀性应满足GB27949-2020要求。2、可杀灭医院感染常见致病菌、分枝杆菌和细菌芽胞,并可灭活病毒。3、用于内镜消毒时间为5分钟,并可免费提供测试卡。内镜浸泡消毒/100L是14医用器械消毒液3-5L/瓶▲1、主要成分:次氯酸钠,有效氯含量2%±0.2%。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致病性酵母菌和细菌芽孢,并可灭活病毒。3、用于各种医疗器械、内窥镜等的消毒、灭菌。内镜浸泡消毒、灭菌/69L/15一元内镜专用过氧乙酸消毒液5L/瓶▲1、主要成分为过氧乙酸含量与2.04g/L-2.76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细菌芽孢。3、用于内镜等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及灭菌。内镜浸泡消毒、灭菌/78L/16二元过氧乙酸消毒液3-5L/瓶▲1、主要成分为过氧乙酸,包含A液和B液,AB液混合,稀释后过氧乙酸含量与0.1%-0.3%区间有交接。2、可杀灭细菌芽孢。3、用于内镜等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及灭菌。内镜浸泡消毒、灭菌/160L/17手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季铵盐类)250-500ml/瓶▲1、单一复合季铵盐成分,不含醇(凝胶或泡沫型),浓度与0.1%-0.2%区间有交集,有若如手足口病毒、EV肠道病毒报告。卫生手消毒/22250ml/瓶/18免洗手消毒液(双胍类复合类)250-500ml/瓶▲1、醋酸氯己定和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醋酸氯己定含量与4.4g/L-5.4g/L区间有交集,乙醇含量与63%-77%区间有交集。2、用于皮肤消毒和手消毒。卫生手消毒/19500ml/瓶/19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其他复合类)250-500ml/瓶▲1、乙醇和异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消毒凝胶,乙醇含量为70%±7%,异丙醇含量为5%±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及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卫生手消毒/16500ml/瓶/20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含过氧化氢类,含乙醇75%)250-500ml/瓶▲1、乙醇含量与72%-82%区间有交集,过氧化氢含量与1.0g/L-1.4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及分枝杆菌,并能灭活病毒(清洁条件下)。卫生手消毒/20500ml/瓶是21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非凝胶/泡沫)1000ml/瓶▲1、乙醇含量70%±7%,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为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菌。外科手消毒/351000ml/瓶/22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凝胶/泡沫)1000ml/瓶▲1、乙醇含量70%±7%,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为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菌。外科手消毒/351000ml/瓶/23洗手液洗手液(含皂液类)500ml/瓶▲1、主要成分为天然皂液。2、用于手部皮肤清洁、去污。洗手/8.3500ml/瓶/24抗菌洗手液(不含皂液类)500ml/瓶★1、三氯羟基二苯醚含量与0.19%-0.23%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洗手/8.3500ml/瓶是25抗菌洗手液(带感应)1000ml/瓶▲1、三氯羟基二苯醚含量与0.19%-0.23%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洗手/401000ml/瓶/注:1、投标人须对以上所有目录同时进行响应,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逐项列明,不得缺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以上表格中“与XXX%-XXX%区间有交集”是指所投产品注明某成分的含量中有数值在本清单中列明的区间,即为响应。示例:招标文件要求:XXX消毒液,主要成分为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含量与10%-20%区间有交集。投标文件响应:XXX消毒液,主要成分为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含量为14%(或过氧化氢含量为8%-15%,或过氧化氢含量为17%-23%)。以上三种含量的情况均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上述采购需求中的“★”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外包装标签,否则将视同为负偏离。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512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223采购人: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0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16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六、中标信息公布19七、询问与质疑19八、合同签订20九、政府采购政策21十、其他规定22第三章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主体242.资格审查243.资格审查结果2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6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6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91.评标方法292.评标程序29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4.投标文件的澄清29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6.推荐中标候选人307.复核308.编写评标报告319.停止评标3110.无效投标和废标3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1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3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5第五章采购需求52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52第二节服务要求5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9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0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2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73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4附件1授权委托书74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5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6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8投标人资格声明78附件4联合体协议80二、投标保证金8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2五、投标函83六开标一览表85七分项报价明细表86八商务要求响应87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8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89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90十二商务偏离表91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2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3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4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5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6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7第三部分(技术文件)102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103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04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05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06十八技术偏离表107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81.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512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22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包1消毒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2年2,220,000.002,000,000.0015,600.00包2消毒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2年2,220,000.002,000,000.0015,6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提供全部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02为提供全部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标方式:本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一、包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参与两个包号投标的,已被确定为包一中标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包二的评审;若在包二中排序第一,则不再确定为中标人,包二顺延至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09-1108:30:00.0)起至(2025-09-1817:30:00.0)截止。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484765148。(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1109:0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10-1109:00: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3)联系人:蒋宇(4)电话:0731-839290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3)联系人:陈乐、刘弘毅(4)邮编:410000(5)电话:0731-84785151九、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银行账号:1901003209200004511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财务电话:/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2024年部门预算消毒剂采购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1:采购预算:人民币22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包2:采购预算:人民币22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最高限价、最高限制单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指定地点交货价,投标报价单位为%。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基本情况。 4、投标人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釆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资格证明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全部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包01为0元;包02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 备注: 定标方式:本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一、包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参与两个包号投标的,已被确定为包一中标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包二的评审;若在包二中排序第一,则不再确定为中标人,包二顺延至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4785151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本章第34.1款不适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此为准)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13-1中小企业声明函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四、技术文件封面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询问与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代理服务费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消毒剂清单。(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详见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相应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1.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2.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3.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3.2.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7.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2.8.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0.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s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3.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适用范围ZFCG-2025-1223-01评审因素及权值技术部分0.45商务部分0.25价格部分0.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环境加分0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程度15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的,计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程度230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采购需求-消毒剂清单”的,计30分,对规格要求、产品技术要求、用途有负偏离的,重要参数(“▲”)每项扣6分,一般参数(非“★”、“▲”)每项扣3分,非扣完为止。注:所有重要参数(“▲”)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外包装标签为准。若有重要参数(“▲”)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该项参数视同为负偏离。演示251、通过演示视频展示的产品种类(8种):喷嘴类(1种):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带喷嘴)。按压类(4种):免洗手消毒液(季铵盐类)、免洗手消毒液(双胍类复合类)、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其他复合类)、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含过氧化氢类,含乙醇75%)。感应类(3种):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非凝胶/泡沫)、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凝胶/泡沫)、抗菌洗手液(带感应)。2、演示视频至少包括如下展示和测试内容:(1)展示和测试前先说明产品种类。(2)展示标签信息、进行标签破损测试。(3)喷嘴类:进行喷雾测试,包括喷雾形态(雾状均匀度、颗粒大小)、覆盖面积、喷射是否成线状或水滴过大或过小测试。(4)按压类:进行按压测试,包括是否顺滑无卡顿、回弹速度、出液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密封性测试。(5)感应类:进行感应测试,包括感应灵敏度、出液时间、感应距离的准确性、出液量控制、抗干扰测试。3、演示视频评审标准:(1)①标签印刷清晰、②信息完善、③不易破损的计6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2)①外包装无毛刺、②瓶身光滑、③不易变形的计6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3)喷雾均匀且呈雾状的计3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计0分。(4)①压嘴按压顺滑无卡顿、②密封性好的计4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5)①感应灵敏、②感应距离符合使用习惯、③抗干扰能力强的计6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缺少一种产品的演示视频扣5分,扣完为止。无演示视频或演示视频内容不符的本项计0分。注:(1)时间限制:演示时间需控制在20分钟之内。(2)演示形式:录制视频,采用其他方式的不计分;②需提前做好视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提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否则不计分;③上传的视频文件格式要求为MP4,否则无法上传,并自带配套的播放软件,电子开标系统会限制文件大小(要求200MB以内),视频仅支持windows Media player的播放,如遇文件损坏或无法播放的情况计0分。整体服务方案20投标人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管理、②配送服务时间、③人员配备(含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④应急处理、⑤售后服务(含缺货、退换货、不合格品处理等)、⑥仓库管理、⑦投诉处理、⑧医院对服务满意度的定期回访等内容。方案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思路清晰、专业可行、有明确针对性、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缺漏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一项扣3分,每出现一处描述不完整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质量保证方案20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①产品抽检、②消毒剂的质量问题处理措施、③物流运输管理、④出入库及验收、⑤产品使用与安全说明等内容。方案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思路清晰、专业可行、有明确针对性、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缺漏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一项扣4分,每出现一处描述不完整的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仓储能力2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消毒剂仓库: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计20分;1000平方米>仓储面积≥500平方米计12分;500平方米>仓储面积≥300平方米计6分;仓储面积<300平方米计0分。提供承诺函(承诺仓库用于消毒剂储存)及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的还提供租赁合同,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货运车辆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为3辆及以上的计10分;货运车辆为2台的计6分;货运车辆低于2台的计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租赁的还提供租赁合同,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业绩30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投标人具备核心产品在终端使用客户的配送业绩,以合同(或发票)及销售清单为准,每个计3分,满分30分,相同单位不重复计分。消毒剂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40投标人提供所有消毒剂的有效产品销售授权书,每缺少一个目录的扣7分,扣完为止。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最大(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适用范围ZFCG-2025-1223-02评审因素及权值技术部分0.45商务部分0.25价格部分0.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环境加分0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程度15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的,计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程度230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采购需求-消毒剂清单”的,计30分,对规格要求、产品技术要求、用途有负偏离的,重要参数(“▲”)每项扣6分,一般参数(非“★”、“▲”)每项扣3分,非扣完为止。注:所有重要参数(“▲”)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外包装标签为准。若有重要参数(“▲”)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该项参数视同为负偏离。演示251、通过演示视频展示的产品种类(8种):喷嘴类(1种):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带喷嘴)。按压类(4种):免洗手消毒液(季铵盐类)、免洗手消毒液(双胍类复合类)、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其他复合类)、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含过氧化氢类,含乙醇75%)。感应类(3种):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非凝胶/泡沫)、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凝胶/泡沫)、抗菌洗手液(带感应)。2、演示视频至少包括如下展示和测试内容:(1)展示和测试前先说明产品种类。(2)展示标签信息、进行标签破损测试。(3)喷嘴类:进行喷雾测试,包括喷雾形态(雾状均匀度、颗粒大小)、覆盖面积、喷射是否成线状或水滴过大或过小测试。(4)按压类:进行按压测试,包括是否顺滑无卡顿、回弹速度、出液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密封性测试。(5)感应类:进行感应测试,包括感应灵敏度、出液时间、感应距离的准确性、出液量控制、抗干扰测试。3、演示视频评审标准:(1)①标签印刷清晰、②信息完善、③不易破损的计6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2)①外包装无毛刺、②瓶身光滑、③不易变形的计6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3)喷雾均匀且呈雾状的计3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计0分。(4)①压嘴按压顺滑无卡顿、②密封性好的计4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5)①感应灵敏、②感应距离符合使用习惯、③抗干扰能力强的计6分,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标准扣2分,扣完为止。缺少一种产品的演示视频扣5分,扣完为止。无演示视频或演示视频内容不符的本项计0分。注:(1)时间限制:演示时间需控制在20分钟之内。(2)演示形式:录制视频,采用其他方式的不计分;②需提前做好视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提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否则不计分;③上传的视频文件格式要求为MP4,否则无法上传,并自带配套的播放软件,电子开标系统会限制文件大小(要求200MB以内),视频仅支持windows Media player的播放,如遇文件损坏或无法播放的情况计0分。整体服务方案20投标人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管理、②配送服务时间、③人员配备(含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④应急处理、⑤售后服务(含缺货、退换货、不合格品处理等)、⑥仓库管理、⑦投诉处理、⑧医院对服务满意度的定期回访等内容。方案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思路清晰、专业可行、有明确针对性、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缺漏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一项扣3分,每出现一处描述不完整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质量保证方案20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①产品抽检、②消毒剂的质量问题处理措施、③物流运输管理、④出入库及验收、⑤产品使用与安全说明等内容。方案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思路清晰、专业可行、有明确针对性、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缺漏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一项扣4分,每出现一处描述不完整的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仓储能力2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消毒剂仓库: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计20分;1000平方米>仓储面积≥500平方米计12分;500平方米>仓储面积≥300平方米计6分;仓储面积<300平方米计0分。提供承诺函(承诺仓库用于消毒剂储存)及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的还提供租赁合同,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货运车辆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为3辆及以上的计10分;货运车辆为2台的计6分;货运车辆低于2台的计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租赁的还提供租赁合同,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业绩30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投标人具备核心产品在终端使用客户的配送业绩,以合同(或发票)及销售清单为准,每个计3分,满分30分,相同单位不重复计分。消毒剂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40投标人提供所有消毒剂的有效产品销售授权书,每缺少一个目录的扣7分,扣完为止。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最大(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4.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分项标的名称服务期限配送地点1消毒剂2年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2消毒剂2年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要求: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服务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一、包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参与两个包号投标的,已被确定为包一中标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包二的评审;若在包二中排序第一,则不再确定为中标人,包二顺延至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一、招标内容:消毒剂,详见《消毒剂清单》。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招标包一、包二各确定1家具有较强实力的消毒剂配送企业,以统一管理、集中配送为原则,建设一个专业化、规范化的渠道,承担医院消毒剂配送业务,确保优质高效配送。三、服务期限:二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四、预计年采购上限金额(最高限价):包一:人民币100万元整/年;包二:人民币100万元整/年。五、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六、投标人必须制定详细的消毒剂集中配送方案,包括但不得少于下列要求:1、产品质量要求:1.1投标人提供的消毒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1.2投标人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消毒剂的样品,合同期交付的消毒剂质量与投标承诺保持一致。1.3消毒剂产品外包装标签上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成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1.4除对包装另有规定,所提供的全部消毒剂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统一标识,确保消毒剂安全无损运抵医院。对需采取冷藏等特殊措施的消毒剂要按照质量管理规范流程实行专件、专箱护送交接。如有破损、缺损、包装不完备等消毒剂应及时调换。1.5采购人在接收消毒剂时,会对消毒剂进行验货确认。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有效期、质量不达标、不符合采购计划等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使用。1.6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库消毒剂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可以采取退换货处理。2、配送服务要求2.1投标单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消毒剂清单》所提供的最高限制单价,所报单价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2.2除政府采购规定的投标资质文件外,投标人还应提供消毒剂储存仓库地点、平面图和面积、送货距离方式路线、配置的车辆数量及状况、项目人员配置等情况说明。2.3配送时间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收到消毒剂配送计划后48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医院指定地点,临时性或紧急采购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满足采购人用药需求及物资储备。确保及时快捷配送,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2.4配送安全要求:消毒剂必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配送,防止消毒剂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2.5配送品种要求:中标人应督促生产企业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采购、质量监管工作。保证配送的消毒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检验报告单等)中标人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配送消毒剂(包括品名、规格、包装、生产厂家、数量等)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的需采购人同意。2.6配送禁止条款禁止中标人分包。中标人必须及时配送医院所需消毒剂,不得由其他消毒剂代理商代为配送。凡发现中标人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中标人以各种理由和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3、伴随服务要求:3.1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专门的消毒剂质量、采购等相关档案。3.2为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消毒剂临床应用的现场讲解及培训服务。3.3中标人须负责对接采购人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项目后期顺利开展。3.4中标人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有对采购人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培训方案以及和医院定期沟通的方案。3.5中标人配合医院进行产品的验收。4、相关责任要求:4.1合同执行期内,如国家政策对本类项目有调整要求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落实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或终止合作。4.2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除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换有问题的消毒剂外,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从预留药品货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医院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消毒剂。验收中、验收后及使用过程中发现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累计出现达三次,医院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且该中标人以后不得参与医院消毒类产品相关项目招标。4.3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不符合配送服务要求或未伴随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除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外,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从预留药品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整改三次后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将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且该中标人以后不得参与医院消毒类产品相关项目招标。4.4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不得以消毒剂库存不足或者无库存等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给采购人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给采购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并从预留药品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4.5因各级药检部门抽检消毒剂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消毒剂质量检验时送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从预留消毒剂货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和产地。2、付款方式:采购人自消毒剂验收入库之日起,按月对账,第7个月支付第1个月的货款,第8个月支付第2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付款金额为货款结算总额的85%。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中标人未能开具相应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采购人预留货款结算总额的15%作为余款,以保证消毒剂的质量,在中标人供应的全部消毒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按月对账一年后将余款结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3、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对现有消毒剂库存进行合理处理,直至现有库存使用完毕。4、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中标人符合医院药品供应链管理要求,具体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宜由中标人与项目运营方另行签订协议。第三节包一及包二消毒剂清单序号类别目录名称规格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及功能用途用途配套使用的设备最高限制单价(元)限价单位核心产品1碘类络合碘消毒液500ml/瓶★1、主要含有效碘,有效碘含量: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皮肤消毒/5.7500ml/瓶/2碘伏消毒液500ml/瓶,有效碘含量0.45%~0.55%▲1、主要含有效碘,有效碘含量: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皮肤消毒/4.5500ml/瓶/3碘伏消毒液(不含乙醇)60ml/瓶▲1、主要含有效碘,有效碘含量: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3、外科洗手、术前及注射部位皮肤的消毒。创伤、烧伤等创面消毒。皮肤消毒/1.860ml/瓶/4复合碘消毒液(含乙醇)60ml/瓶▲1、碘、醋酸氯己定、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有效碘含量与2.1g/L-2.5g/L区间有交集,醋酸氯己定含量与4.5g/L-5.5g/L区间有交集,乙醇含量与59%-71%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皮肤消毒/1.860ml/瓶/5醋酸氯己定皮肤消毒液60ml/瓶▲1、醋酸氯己定的含量与0.5%-0.6%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3、用于皮肤、肌肉、静脉注射部位、穿刺部位、采血部位和手术部位等的皮肤消毒、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和一般物体表面消毒。皮肤消毒/2.260ml/瓶是6复方季铵盐消毒液皮肤消毒液500ml▲1、以苯扎氯铵和双癸基二甲基溴化铵为主要成份的消毒液,总季铵盐含量为与1.5g/L-2.0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化脓性球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和致病性酵母菌。用于皮肤和粘膜的消毒,粘膜消毒。皮肤消毒/18500ml/瓶/7复方季铵盐消毒液500ml/瓶▲1、复方季铵盐含量与2.5%-3.5%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物表和地面消毒/5.3500ml/瓶/8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500g或500ml/瓶★1、以次氯酸钠为主,有效含氯量与4%-7%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细菌芽孢,具有去污能力强额消毒产品。3、用于医院、药厂、宾馆、饭店、家庭、托幼机构等场所。物体表面的卫生消毒。物表和地面消毒/2.5500g或500ml/瓶是9泡腾消毒片100片/瓶▲1、有效含氯量≥450mg/片。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细菌芽孢,具有去污能力强额消毒产品。3、用于医院、药厂、宾馆、饭店、家庭、托幼机构等场所。物体表面的卫生消毒。物表和地面消毒/6100片/瓶/10季铵盐物表消毒液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带喷嘴)500ml/瓶▲1、季铵盐活性物含量与1.64g/L-2.0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物表消毒/14500ml/瓶/11过氧化氢消毒液(双氧水)过氧化氢消毒液500ml/瓶▲1、以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过氧化氢含量与3.0%-3.5%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3、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外科伤口、皮肤黏膜冲洗消毒、空气消毒/2.2500ml/瓶/12双氧水过氧化氢银离子消毒液5L/瓶▲1、过氧化氢浓度与6%-8%区间有交集,含银离子。一般物体表面及环境消毒配套特默森雾化消毒机使用97.2L/13器械消毒液邻苯二甲醛消毒液5000ml/瓶★1、主要成分为邻苯二甲醛,有效含量与0.5%-0.6%区间有交集,产品对金属的腐蚀性应满足GB27949-2020要求。2、可杀灭医院感染常见致病菌、分枝杆菌和细菌芽胞,并可灭活病毒。3、用于内镜消毒时间为5分钟,并可免费提供测试卡。内镜浸泡消毒/100L是14医用器械消毒液3-5L/瓶▲1、主要成分:次氯酸钠,有效氯含量2%±0.2%。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致病性酵母菌和细菌芽孢,并可灭活病毒。3、用于各种医疗器械、内窥镜等的消毒、灭菌。内镜浸泡消毒、灭菌/69L/15一元内镜专用过氧乙酸消毒液5L/瓶▲1、主要成分为过氧乙酸含量与2.04g/L-2.76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细菌芽孢。3、用于内镜等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及灭菌。内镜浸泡消毒、灭菌/78L/16二元过氧乙酸消毒液3-5L/瓶▲1、主要成分为过氧乙酸,包含A液和B液,AB液混合,稀释后过氧乙酸含量与0.1%-0.3%区间有交接。2、可杀灭细菌芽孢。3、用于内镜等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及灭菌。内镜浸泡消毒、灭菌/160L/17手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季铵盐类)250-500ml/瓶▲1、单一复合季铵盐成分,不含醇(凝胶或泡沫型),浓度与0.1%-0.2%区间有交集,有若如手足口病毒、EV肠道病毒报告。卫生手消毒/22250ml/瓶/18免洗手消毒液(双胍类复合类)250-500ml/瓶▲1、醋酸氯己定和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醋酸氯己定含量与4.4g/L-5.4g/L区间有交集,乙醇含量与63%-77%区间有交集。2、用于皮肤消毒和手消毒。卫生手消毒/19500ml/瓶/19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其他复合类)250-500ml/瓶▲1、乙醇和异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消毒凝胶,乙醇含量为70%±7%,异丙醇含量为5%±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及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卫生手消毒/16500ml/瓶/20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含过氧化氢类,含乙醇75%)250-500ml/瓶▲1、乙醇含量与72%-82%区间有交集,过氧化氢含量与1.0g/L-1.4g/L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及分枝杆菌,并能灭活病毒(清洁条件下)。卫生手消毒/20500ml/瓶是21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非凝胶/泡沫)1000ml/瓶▲1、乙醇含量70%±7%,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为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菌。外科手消毒/351000ml/瓶/22复合速干免洗皮肤消毒液(含乙醇,带感应,凝胶/泡沫)1000ml/瓶▲1、乙醇含量70%±7%,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为0.5%±0.05%。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菌。外科手消毒/351000ml/瓶/23洗手液洗手液(含皂液类)500ml/瓶▲1、主要成分为天然皂液。2、用于手部皮肤清洁、去污。洗手/8.3500ml/瓶/24抗菌洗手液(不含皂液类)500ml/瓶★1、三氯羟基二苯醚含量与0.19%-0.23%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洗手/8.3500ml/瓶是25抗菌洗手液(带感应)1000ml/瓶▲1、三氯羟基二苯醚含量与0.19%-0.23%区间有交集。2、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洗手/401000ml/瓶/注:1、投标人须对以上所有目录同时进行响应,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逐项列明,不得缺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以上表格中“与XXX%-XXX%区间有交集”是指所投产品注明某成分的含量中有数值在本清单中列明的区间,即为响应。示例:招标文件要求:XXX消毒液,主要成分为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含量与10%-20%区间有交集。投标文件响应:XXX消毒液,主要成分为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含量为14%(或过氧化氢含量为8%-15%,或过氧化氢含量为17%-23%)。以上三种含量的情况均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上述采购需求中的“★”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外包装标签,否则将视同为负偏离。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医疗机构)供应商(全称):(乙方,配送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规定,为确保消毒剂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一、消毒剂采购方式第一条乙方根据中标的配送目录配备消毒剂,甲方通过供应商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消毒剂,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消毒剂供货与交付使用第二条供货要求:1、确认订单时间: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在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不影响甲方发出订单的效力。2、供货时间:乙方须按甲方采购消毒剂订单向甲方及时供应消毒剂。具体时间为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未确认的,以甲方发出订单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临时性或紧急采购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满足甲方用药需求及物资储备。确保及时快捷配送,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3、乙方按甲方的采购计划配送消毒剂(包括品名、规格、包装、生产厂家、数量等)不得随意更改。4、消毒剂有效期:除甲方对消毒剂有效期另有规定外,乙方所供应消毒剂的有效期应在24个月以上。5、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及时配送的消毒剂,甲方为保障临床用药需要可从其他配送企业采购。6、配送安全要求:消毒剂必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配送,防止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7、因本项目部分消毒剂纳入危化品管理,运输公司须具备相应的危化品运输资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证书,委托第三方运输的还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运输协议。合同期限内若更换运输公司的,提前向甲方报备并提供相关材料,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8、配送品种要求:中标人应督促生产企业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配合甲方做好相关采购、质量监管工作。保证配送的消毒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检验报告单等)9、消毒剂产品外包装标签上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成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10、配送禁止条款:禁止中标人分包。中标人必须及时配送医院所需消毒剂,不得由其他消毒剂代理商代为配送。凡发现中标人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中标人以各种理由和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消毒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2、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消毒剂,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临床应用。3、甲方在接收消毒剂时,会对消毒剂进行验货确认。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有效期、质量不达标、不符合采购计划等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第四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消毒剂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三、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第五条供货价格: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消毒剂清单》所提供的最高限价,所投报价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第六条货款结算:甲方自消毒剂验收入库之日起,按月对账,第7个月支付第1个月的货款,第8个月支付第2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付款金额为货款结算总额的85%。同时,中标人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中标人未能开具相应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预留货款结算总额的15%作为余款,以保证消毒剂的质量,在中标人供应的全部消毒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按月对账一年后将余款结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四、伴随服务第八条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为甲方建立本项目专门的消毒剂质量、采购等相关档案。第九条乙方须负责对接甲方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项目后期顺利开展。第十一条合同执行期内,如国家政策对本类项目有调整要求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落实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或终止合作。五、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在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或者延迟供货的,乙方应按未发货或延迟发货的消毒剂总货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按此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若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乙方累计出现两次上述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按前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乙方所供消毒剂因消毒剂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乙方需退回货款项且承担货款3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赔偿费、涉诉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以及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第五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赔偿费、涉诉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以及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六、其他约定第十三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由于消毒剂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消毒剂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院内物流配送相关费用:乙方自行全额承担,具体物流配送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宜由乙方与物流运营方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第十七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合同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页为协议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章日期:年月日本合同为参考合同,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为准湖南省人民医院与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单位廉洁承诺书为抵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医院与来院从事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的单位签订以下承诺。一、医院承诺1、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购和招投标活动。2、不索、拿、卡、要。3、为经销商和工程方提供良好的营销和工作环境。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经销单位、工程公司可向院纪委举报,院纪委将认真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对方。二、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公司承诺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医院规定,证件登记齐全,并加盖公章。2、能全权代表厂家负责处理所供产品的质量问题。3、及时组织货源,保证医院的需求。4、不提供过期、报废和假冒伪劣产品。5、不向医院相关人员给予回扣、提成和各种变相的折扣(宣传费、纪念品、咨询费等)。6、不以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名目向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药剂和采购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医用耗材促销活动。7、遵守医院有关开展学术活动的规定,不准私自在临床召开所谓小型药品宣传介绍会及随意到各科室发放资料。8、不雇用本院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的所有产品的经营或促销活动。9、不得以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邀请相关人员开展活动。10、各种捐赠(药品、耗材、货币)统一交医院记账入库。需要开展的活动由医院统一组织,不另搞一套。11、药品经销代理人须有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三、违诺处罚如购销双方违反以上廉洁服务承诺的,可采取停止进(供)货、拒付货款、终止合同,并予以曝光,与其断绝一切经济往来的处罚。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备注:合同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为准。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签收确认。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存条件下,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应具有满意的使用效果,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2)在产品保质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响应。(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配送清单等文件。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担保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7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交货方式: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4.2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一)13-1中小企业声明函(二)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三)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四)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六)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七)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十四、仓储能力十五、货运车辆十六、业绩十七、消毒剂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十八、技术文件封面十九、货物说明一览表二十、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一、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二十二、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三、技术偏离表二十四、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五、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程度1二十六、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程度2二十七、演示二十八、整体服务方案二十九、质量保证方案三十、廉洁承诺书三十一、其他材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部门预算消毒剂 消毒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