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保安服务托管 保安服务招标公告(湖南省儿童医院2025)



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湖南省儿童医院 的保安服务托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094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75-20250920-890

4、采购项目预算:12,312,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2,312,000
保安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2,312,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具有***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29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每天08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仇主任

2、电话:0731-85358654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儿童医院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

(3)联系人:仇主任

(4)邮 编:/

(5)电 话:0731-85358654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圭水大厦906

(3)联系人:盛娟 谭运耀 王莎莎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7607312287

(6)电子邮箱:hnztzbb@163.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

品目
C05040300-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省儿童医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3: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www.hnsggzy.com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预算金额
¥1231.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娟

项目联系电话
17607312287

采购单位
湖南省儿童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仇主任:0731-85358654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圭水大厦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容:15111000343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招标正文(最终版).doc

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094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272采购人:湖南省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1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六、中标信息公布20七、询问与质疑20八、合同签订21九、政府采购政策21十、其他规定22第三章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主体242.资格审查243.资格审查结果2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5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5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71.评标方法272.评标程序27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74.投标文件的澄清27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76.推荐中标候选人287.复核288.编写评标报告289.停止评标2810.无效投标和废标28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9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3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37第二节技术要求38一、服务区域38二、服务范围和服务年限38(一)服务范围38(二)服务年限38三、岗位配置情况38岗位配置明细表38(一)各岗位职责41安检员岗位职责41门急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41车岗人员职责42应急巡逻队人员职责42医院住院楼出入口保安岗位职责43监控室(消控室)人员职责43行政楼保安岗位职责4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4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6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7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69二、电子开标一览表70三、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71四、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2(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73(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4(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5(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7(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78附件4联合体协议78(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79五、商务文件封面81六、投标函82七、开标一览表83八、分项报价明细表84九、商务要求响应85十、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6十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87十二、商务偏离表88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89(一)12-1中小企业声明函90(二)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1(三)12-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2十四、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3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3十五、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412-5附表:本项目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4(七)12-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5十六、类似业绩96十七、企业实力97十八、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98十九、技术人员配备情况99二十、企业荣誉100二十一、技术文件封面101二十二、货物说明一览表102二十三、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03二十四、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04二十五、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05二十六、技术偏离表106二十七、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7二十八、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08二十九、采购需求文件响应程度109三十、整体安保服务方案及措施110三十一、服务质量管理方案111三十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112三十三、日常安保服务管理方案113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省儿童医院的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094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272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批12312000.0012312000.0045168.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投标人具有***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系统自动获取)起至(系统自动获取)截止。2.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2):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获取(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发布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的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3)项目联系人:仇主任(4)电话:0731-853586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楼906室(3)联系人:盛娟谭运耀王莎莎(4)邮编:410000(5)电话:0731-8225598九、其它补充事宜1、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银行账号:43165100001815009466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陈先生财务电话:0731-82255989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电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第1包:采购预算:12312000.00元,最高限价:12312000.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为全包干价格,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含管理税费、第五章采购需求发生的费用)、第六章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的全部费用。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 3、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与须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5、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包01为投标人具有***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 ...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否(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 包01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2.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非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要求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要求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2255989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楼906室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1.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2、投标人被确定为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需提供纸制投标文件三份至采购代理机构(纸制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由于招标文件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模板文件,无法修改投标须知前附表关于“中标服务费”内容,实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执行,由采购人支付。 4、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更正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关于本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处为准。 5、招标文件中关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统一更正为“《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关于本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处为准。6、网络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7、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必须胶装成册)U盘一份(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楼906室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本项目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商务偏离表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包含:12-1中小企业声明函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三、技术文件封面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六、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七、技术偏离表十八、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九、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服务及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及其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15.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3.1.2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有货物采购时按承接的服务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32.3.1.4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5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招标代理服务费3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非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要求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要求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1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4商务部分0.4价格部分0.2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采购需求文件响应程度10根据各投标人所投服务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的各项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要求的计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整体安保服务方案及措施30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整体安保服务方案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全院的治安消防巡逻、交通疏导、②车辆收费运营与管理、③突发事件的处置、④院内各楼栋人员出入的管理、⑤电动车辆的管理等,内容完整全面、阐述清晰、满足实际需求的计3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过于简略、前后矛盾、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内容混乱情形)或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服务质量管理方案20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院人、财物的安全;②确保控制和减少医院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③确保医院内外交通畅通、人、车安全;④按质按量完成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等;内容完整全面、阐述清晰、满足实际需求的计2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过于简略、前后矛盾、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内容混乱情形)或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20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打架、斗殴事件;②火灾事件、盗窃事件;③恐怖袭击事件、突发事件支援联动、④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伤医事件及群体性冲击医院事件、⑤舆情事件处置等,内容完整全面、阐述清晰、满足实际需求的计2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过于简略、前后矛盾、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内容混乱情形)或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日常安保服务管理方案20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日常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日常管理措施、②各岗位的工作时间、③工作范围、④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等,内容完整全面、阐述清晰、满足实际需求的计2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过于简略、前后矛盾、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内容混乱情形)或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类似业绩24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保安服务业绩(非住宅类),每提供一个计6分,最高计 24分,没有计 0 分。(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企业实力1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防暴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每证计3分,最多计15分。(注: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均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2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项目负责人经验计5分,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计4分,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需扫证书二维码提供证书信息真实性截图)计4分,本项共计13分。(注:①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近半年是指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近三年类似保安项目保安管理服务的经验证明资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资料须加盖业主方公章。③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咨询与学业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不计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保安员证的计4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保安员证的每人计2分,本项最多计12分。(注:①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近半年是指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咨询与学业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不计分。)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4投标人配备的技术人员中(项目经理除外)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需扫证书二维码提供证书信息真实性截图),每提供一人计3分,本项最多计 24 分。注: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近半年是指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企业荣誉1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门颁发的保安服务类荣誉的计6分;获得过县(区)市级及以上***门颁发对投标人保安服务类的奖励、荣誉或通报表扬的,每提供一项计 2分,最多计6分。本项共计1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计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数量服务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托管项目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湖南省儿童医院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服务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第二节技术要求一、服务区域湖南省儿童医院院内所有保安服务。二、服务范围和服务年限(一)服务范围1.医院范围内24小时治安、消防巡查;2.医院急诊、门诊、收费窗口、住院部等重点部位的值守;3.医院视频监控室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4.医院范围内交通秩序维护,停车收费,协助交警维护医院周边车辆秩序;5.应急事件及纠纷的现场秩序维持、舆情处置与安全保卫工作;6.医院急诊、门诊、所有住院楼等入口的安检工作;7.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二)服务年限服务年限3年。三、岗位配置情况岗位共配置90人岗位配置明细表保安人员配置明细表(实际所需人员:71+8+11=90人)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设置拟实施岗位设置人数拟实施岗位所需人数岗位设置要求岗位职责1急诊安检口233.93三班倒,早班2人,中班2人,晚班2人,平时由消防应急巡逻队早班、中班、晚班各派1人协助安检,有突发事件时去处理突发事件,实际上所需岗位设置3个。见安检员岗位职责,附后2门诊大厅122.62三班倒,早班1人,中班1人,晚班1人由消防应急巡逻队人员值守,实际上所需岗位设置2个。见门急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附后3门诊一楼、二楼小儿内科111.31行政班(早7点50到12点20,14:30至18:00)。同门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4门诊三楼、四楼111.31行政班(早7点50到12点20,14:30至18:00)。同门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5耳鼻喉科111.31行政班(早7点50到12点20,14:30至18:00)。参照门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6感染科(含安检)122.62二班倒,每班1人。同安检员职责7超声科111.31行政班(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参照门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8三住院楼9楼康复中心111.31行政班(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参照门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9一住院楼A栋电梯口245.24早班1 人,中班1人,晚班1人,行政班1人(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医见医院住院楼出入口保安岗位职责,附后10一住院楼B栋电梯口(含安检)245.24早班2人,中班2人,晚班1人,行政班1人(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含安检人员,平时由消防应急巡逻队早班、中班各派1人协助安检,有突发事件时去处理突发事件,实际上所需岗位设置4个。医见医院住院楼出入口保安岗位职责,附后11三住院楼12楼122.62二班倒,每班1人,早班、中班。见医院住院楼出入口保安岗位职责,附后12行政楼11.51.971早班7点-15点,中班15点-19点。见行政楼保安岗位职责,附后13消防应急巡逻队61823.58早班6人,中班6人,晚班6人,平时有3人分配在急诊安检口、一住院楼B栋电梯口、三住院一楼安检口。遇突发状况时予以紧急支援。应见应急巡逻队人员职责,附后14项目经理 111管理岗15门诊到感染科出口安检(皮肤科门诊处)111.31行政班(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见安检员岗位职责,附后16三住院楼一楼安检口345.24三班倒,早班2人,中班2人,晚班1人,行政班1人(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含安检人员。平时由消防应急巡逻队早班、中班各派1人协助安检,有突发事件时去处理突发事件,实际上所需岗位设置4个见安检员岗位职责,附后17中庭花园安检口000闸机替代18童乐广场出口安检111.63早7:30-17:30,工作时间10小时。见安检员岗位职责,附后19门诊安检口445.24行政班3人(早7点30到12点30,4人,14:30至17:30,4人),其中中午12:00至14:30留 一人值守,上班时间为9:00-17:00。见安检员岗位职责,附后20门诊出口000闸机替代21急诊大厅122.62三班倒,早班1人,中班1人、晚班。晚班1人由消防应急巡逻队人员值守,实际上所需岗位设置1个。见门急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附后22合计3254.571.41 消控室(监控室)人员配置明细表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设置拟实施岗位设置人数拟实施岗位所需人数岗位设置要求岗位职责1消控室268三班倒,每班2人。监见监控室(消控室)人员职责2合计268车岗人员岗位配置明细表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设置拟实施岗位设置人数拟实施岗位所需人数岗位设置要求岗位职责1门口马路车辆疏导222.62行政班车见车岗人员职责2北门入口车岗445.24三班倒,早班1人,中班1人,晚班1人,行政班1人(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3后勤楼、爱心广场车岗111.31行政班(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4家属区南门口及行政楼车岗111.31行政班(早7点30到12点30,14:30至17:30)5合计8810.48★上述岗位拟实施岗位所需人数为89.89人,采购人每月按90人次考勤,并与中标人办理结算;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替休差额人员工资、处理纠纷及突发事件加班费用、每年寒暑假高峰期间(整个寒假暑假)临时增加人员15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一)各岗位职责安检员岗位职责1、熟练运用X光机、金属探测器等设备对进入医院门急诊、住院楼的人员、行李和物品进行全面检查,识别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违禁药品等危险物品。对可疑物品或人员进行开包检查、手工复检,确保无安全隐患。2、发现危险品或可疑人员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隔离现场并报告***门,配合采取防爆、疏散等措施。3、熟练操作安检设备,实时监控屏幕图像,快速判断潜在危险品。4、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维持现场秩序,引导人员有序排队,高峰期合理分流人流,避免拥堵;确保安检流程顺畅进行。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耐心解答患者家属疑问,解释安检规定,及进化解矛盾。6、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火警、治安事件、紧急疏散等,保障人员安全。7、记录每日查获违禁品类型、数量及处理结果,定期汇总上报。对查获的违禁品依法进行暂存、没收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理。8、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行为举止端庄,保持职业操守和保密意识,严守工作纪律。9、积极完成医院保卫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门急诊区域保安岗位职责1、负责维持门诊区域内的正常诊疗秩序,维持各窗口排队的秩序,防止插队、拥挤或混乱、严防踩踏事故发生。2、制止喧哗、追逐、躺卧等不文明行为,确保就医环境安静、有序。3、协助医护人员处理突发医患纠纷,及时隔离冲突双方,避免事态扩大,对伤医行为果断制止,必要时报警处理,确保医护人员及患者的财产和生命安全。4、随时提醒家长“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关注自己的钱包和贵重物品”,严防盗窃案件发生。5、关注可疑人员和行为,对携带大量物品或形迹可疑者进行询问和盘查,必要时报告保卫部门,严防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生。6、定期巡逻门诊区域,检查门窗、消防设施等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7、发现医托、号贩子、乞讨者、院外送餐者、发小广告者、推销人员等医托进入医疗区,须将其及时驱离。8、处理突发事件,如火警、治安事件、恐怖袭击等,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患者疏散,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后续处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9、主动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引,解答关于科室位置、就诊流程等问题。关注患者需求,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必要时协助其就医。10、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异常事件及处理结果。11、积极完成医院保卫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车岗人员职责1、负责来院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避免院内道路堵塞。将发生堵车的情况(时间、地点、原因及何时疏通)记录在“车辆巡查本”上。2、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医院门口的交通秩序,避免医院两个进出车口堵塞。3、随时制止不规范停车,将已发生的不规范停车情况(时间、地点、原因及何时疏通)记录在“车辆巡查本”上。4、协助清查院内职工的违规停车,将清查情况报保卫部门。5、熟悉掌握院区内车辆流通和车位情况,合理部署安排,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6、对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并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7、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废品收购者、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8、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他车辆定点停放。9、禁止在医院正门设点摆摊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现象。10、加强对进入院区人员、车辆的检查,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禁止在门口岗亭存储物品。11、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12、严格盘查带有物资的车辆,凡是带出医院的物资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方可放行。13、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得到监控中心指令时负责控制出入口并服从医院调配。14、积极完成医院保卫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应急巡逻队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管理制度和安保人员岗位制度。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熟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处置。2、熟练掌握安全保卫知识、防范技巧和反恐器械的使用,熟悉医院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位置。3、上岗工作必须做到着装整齐,仪容仪表端庄,佩戴胸牌及警务器材。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串岗、岗中睡觉,严禁酒后上岗、岗中饮洒,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严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文明执法、执规、执纪,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需要帮助的患者主动热情服务。5、加强对门(急)诊、住院病区等医疗场所的巡逻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冒充患者及家属趁机行窃医护人员、患者及患者家属的财物。制止踩(坐)草地、在门诊坐椅乱躺(睡)、喧哗、追赶、衣着不得体、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6、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对财务部、医院库房、门急诊、病区、高压氧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陪同财务人员院内运送现金。7、坚决抵制、打击院内医托、倒卖挂号凭证、倒卖医药和器械、发放欺骗医疗广告、非法运营的救护车等不法行为和不法人员。8、治理院内外干扰患者休养和医疗工作的噪声,制止小商贩、黑救护等闲杂社会人员进入院区、病区兜售叫卖和散发传单行为。对可疑人员要询间盘查,对可疑物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对携带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放行。9、加强院内就诊车辆疏导和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对门诊楼等车流高峰区实施有效管控疏导和停车,保证院内车辆通畅,重点防止有碍医疗急救、消防疏散等违规占道现象的发生。禁止外卖员骑电动车进行医院。10、协助医务部等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涉医、伤医和医闹事件,参与对医患纠纷的调处,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发生重大治安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前往现场有序处置,同时向保卫部门或医院总值班报告,争取公安机关支持,及时、有效、有力度地处理事件。11、对全院进行定时与不定时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保卫部门,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介入处理。12、做好日常检查、巡查、问题整改、交接班记录以及保卫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医院住院楼出入口保安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医院探视制度,在非探视时间礼貌地劝阻无关人员进入。2、对进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目的核实,认真核对探视证/陪护证和病人腕带对可疑人员提高警惕。警惕医托、药贩、推销员、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坚决阻止其进入病区。3、晚上22:00以后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如需登记身份证件),并确保信息准确。4、禁止患儿单独外出,防止其走失或发生意外。家长带患儿外出凭外出证外出,患儿出院时需凭出院证及结算清单放行,必要时与护士站或医护人员确认。严防患儿丢失被盗和恶意逃费行为。5、在高峰时段(如中午、下午探视时间)有效疏导人流,避免出入口拥堵。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严禁任何人员在此区域长时间逗留、聚集或摆放物品。6、协助管理住院楼前临时停放的车辆,确保急救通道、消防通道绝对畅通。7、对携带大件、可疑物品进入的人员进行礼貌问询和必要的检查(根据医院规定),注意是否有人员携带明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设备或药品外出,防止公共财产流失。。8、严禁危险品(如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化学品等)被带入楼内,有安检机的出入口需认真履行安检职责。9、认真填写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当班期间的重要事件、人员交接、物品交接及待办事项。保管和维护好岗位上的所有设备,如对讲机、登记本、测温仪、防暴器械等。10、积极完成医院保卫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监控室(消控室)人员职责1、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治安监控设备、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操作,及时发现并核实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准确处置各类治安和消防突发事件。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3、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要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7、积极完成医院保卫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行政楼保安岗位职责1、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询问、核实、登记,电话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进去,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敏锐识别异常情况(如可疑人员、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与处理。2、对大件物品出门需核查“放行条”并做好登记。维护行政楼门前正常秩序。3、熟悉楼宇环境,包括消防通道、设备房等重点区域的位置。熟练掌握消防技能,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参与应急演练。遇火灾、盗窃、纠纷等突发事件,能迅速响应,按预案采取初步措施,维护秩序并上报。4、礼貌接待访客,提供必要的指引和帮助,使用文明用语,保持良好形象。协助接收、管理快递和报刊信件。保持岗位周边环境的整洁。5、详细填写值班日志,清晰记录当班重要事件、巡逻情况、交接事项等。6、积极完成医院保卫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四、保安人员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员工,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无被刑事处罚或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项目主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则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予以罚款10000元。2.所有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18-60岁,女性18-55岁。有居民身份证。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持经***门颁发的有效保安证,方可上岗。除此以外,消防控制室值班员需持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所有员工应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品行端庄,无皮肤病、传染性疾病和不良嗜好,均需持有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初中以上文化,语言沟通能力良好;其中消防应急巡逻队人员须为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4.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道德素养、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违章者接受采购方处罚。5.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各岗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安队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患者,家属要以礼相待。礼貌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禁止与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发生口角、斗殴,注意维护医院良好形象。6.所有保安人员需着装统一、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工作时间不得抽烟、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行为。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保密原则。7.对保安人员配置的要求:保安人员要求在18至60岁,其中退伍军人20人以上(含20人),50岁以下保安达到30%以上。8.保安人员应服从医院及保安公司的管理。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后勤保障部(保卫部)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医院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按照《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监管细则》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人员,对公司业绩进行考核,对公司予以适当处罚。9.积极主动协助医院进行舆情处置。10.特殊岗位要求:监控室与消控室人员熟悉消防设施系统操作及消防设施,会使用灭火器材,要有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能力,协助医院后勤保障部(保卫部)每年对各科室的消防培训及演练工作。每季度必须接受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的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必须给予辞退。并单独归属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管理。五、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本轮招标预控制价按3800元/人/月计算(含所有费用)。2.中标人按总价进行报价,且须在分项报价表内注明巡逻队员、消控室人员、其他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须满足本项第1条规定。3.本项目按月根据人员考勤情况与中标人中标价办理结算。采购方于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方正规发票并经采购方主管部门和领导签字审核后,支付给中标方上月保安服务费用。六、保安工作要求全体保安人员要归医院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统一调配,各科室参与共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条例》,遵纪守法,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为原则,自觉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努力保卫医院的安全、稳定和利益。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厅湘公通(2005)90号《企事业单位内部护卫队和护卫队员备案规定》,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履行各项义务;2.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以及突发事件预案和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依法办事,依规管理,并定期组织培训保安队员进行学习,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月至少一次业务学习,一次技能训练)。3.中标人必须具备保安服务的资质与实际经验;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4.服从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并接受监督和检查。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5.承担采购方工作区“防火、防盗、防闹、防爆、防破坏、防纠纷”工作,维持全院社会治安,避免出现偷盗、火灾、破坏等案件和群体性闹事等涉稳问题,杜绝出现黄、赌、毒等违法违纪事件;6.每年组织保安队员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演练及两次反恐怖袭击演习。7.自觉接受采购方监管和当地公安机关考核,积极参与处置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并服从医院指挥和调度,防止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和医院财产受到侵害。8.按采购方规定,门诊楼、住院部各楼栋口根据作息时间表和各部门工作的特点,按要求制定合理的开关门时间。9.劝阻无关人员来院从事有碍委托方的工作,劝阻吸烟人员不在院内医疗区、保健区吸烟、乱丢烟头等,切实做到医院院内不出现小摊小贩、乞讨和医院没有准许的收废品、拾垃圾、擦皮鞋人员。无非法商业宣传、医托、药托等现象。10.指挥进入院内的各种车辆,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全面禁鸣,确保救护、消防通道畅通。车辆指挥管理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耐心疏导,禁止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协助交警进行医院周边的交通疏导。11.各类车辆实行收费管理,车辆收费有关手续、证件由中标公司去长沙市相关部门办理,并负责处理各类交通纠纷及车辆损坏、丢失事项。12.为保证患儿的绝对安全,在住院部出入口24小时统一设置门卫及安检,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住院部。实行严格凭证出入制度。13.治安、消防巡逻要不留死角,实行24小时巡视制度,重点加强门急诊、病房、配电班、锅炉班、氧站等案发高峰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逻,严格防范确保不发生案件。发现各类治安、消防等可疑情况和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制定流程处理,立即报告总值班、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保安员要经常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每月不少于一次培训,要有记录可查),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15.目视查验各工作房门、窗等,如发现有损坏、撬动、烟雾火警等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报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院总值班。16.院内发生医疗纠纷和其他突发事件时,能从院外调集青壮年男性保安人员组成的队伍,到医院事发地点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医院在医疗纠纷发生和调处中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的医疗、保健、行政等工作秩序。全体保安人员不分白、晚班,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岗。需外援时,其数量由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确定。整个事件发生的处理,严格按医院保卫部门的部署进行,不得单独接受新闻媒体、患方亲属的采访,不得向外发布有损医院的言论。17.负责医院的防盗:24小时监控,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1次,晚上1小时1次),重点监控门急诊区域、医院出入口、病房、停车场、药库及其他公共区域;负责医院院内的车辆保管。18.负责医院医务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必要时保安(公司)队员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并有效积极配合。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如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由物业(保安)公司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医院无关。19.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对医托、盗窃分子的打击。20.保安公司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院内进行巡查,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各处室、病区提出的问题。21.提供保安服务后,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或平时保安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并能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缺人缺岗。每缺岗一个岗位罚款500元,其中缺岗、空岗达三天以上者即扣除该岗位当月保安服务费,并责令限期补充人员到位,缺岗达5人以上,除扣除空缺岗位当月保安服务费外另追加罚10000元。2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负责托管保安队员的聘用、解除,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23.医院提供警务室楼一楼的一间房作为保安公司的办公地点,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应急分队队员住宿由公司自行解决。24.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25.保安公司须保证人员工资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须按人社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26.医院与保安公司所有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和乙方工作人员的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甲方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7.中标人须协助医院处理网上舆情事件。28.招标人不提供办公用房。七、服装工具配备及耗材要求1.要求各岗位配备对讲机、警棍、盾牌、防暴头盔、电警棍(每样不少于30件)阻车钉、网枪、防暴钢叉、防撞护栏(每样不少于3套)、执法记录仪(不少于10台)、巡逻摩托车(不少于2台)等基本的防护器材。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保安公司提供统一员工的工服,每人不同季节的服装至少各配备2套,必须着装得体,便于活动,保持洁净,工服洗涤由服务公司自行负责。(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八、停车收费承包医院院内现有可停车车位数量约300个,现行规范收费标准为: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21〕69号)文件执行。保安公司每月向医院足额缴纳停车费用44万元。院内停车年票收入归医院所有,经医院确认的本院公务车辆、救护车辆、外来公务车辆、会议车辆及医院保卫部门确认的其他车辆免费放行,不计入向医院缴纳的费用中。停车费由中标人收取后全部交由采购方财务部门,采购人财务部、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做好停车收费的监督管理,“中标人将停车收费的收费管理平台系统安装在采购人财务部和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的电脑中或监管人手机上,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实时监督、了解停车收费情况。停车费中标人每月上交采购人44万元,当月收取的停车费扣除上交采购人的44万元后剩余金额,经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审核确认后,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按采购人报账审批流程审批后如实报销领取,如当月收取的停车费用不足44万元则由中标人将当月停车收入全数缴纳给医院。停车收费承包风险自行评估。每月结算一次。前述款项待中标人将停车费交至采购人后开始报账审批流程,因中标人迟延转交停车费导致费用未获得报销的,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遇较大自然灾害、疫情或医院建设等原因造成车位减少,中标人、采购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收费情况协商减免部分上交费用。如遇政府调价,收费标准提高或降低,双方可根据实际收费情况协商增加或减少上交费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附件: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监管细则和工作要求安保服务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保安队伍管理是做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为确保这支队伍能够积极自觉的服务于医院、患者,特制定以下监管规定及奖罚制度。一、保安工作要求1.全体保安人员要归医院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统一调配,各科室参与共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条例》,遵纪守法,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为原则,自觉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努力保卫医院的安全、稳定和利益。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厅湘公通(2005)90号《企事业单位内部护卫队和护卫队员备案规定》,全面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履行各项义务;2.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以及突发事件预案和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依法办事,依规管理,并定期组织培训保安队员进行学习,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月至少一次业务学习,一次技能训练)。3.乙方必须具有保安服务的实际经验;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4.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医院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5.承担医院工作区“防火、防盗、防闹、防爆、防破坏、防纠纷”工作,维持全院社会治安,避免出现偷盗、火灾、破坏等案件和群体性闹事等涉稳问题,杜绝出现黄、赌、毒等违法违纪事件;积极配合医院舆情控制。6.每年组织保安队员进行两次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及反恐怖袭击演习,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管控工作。7.自觉接受甲方监管和当地公安机关考核,积极参与处置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并服从甲方指挥和调度,及时制止不法侵害。8.按甲方规定,门诊部、住院部出入口根据时间表和各部门工作的特点,按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开关门时间。9.劝阻无关人员来院从事有碍委托方的工作,医疗区、保健区全面劝烟,实行禁烟。切实做到甲方院内不出现小摊小贩、乞讨和甲方没有准许的收废品、拾垃圾、擦皮鞋人员。无非法商业宣传、医托、药托等现象。10.指挥进入院内的各种车辆,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全面禁鸣,确保救护、消防通道畅通。车辆指挥管理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耐心疏导,禁止发生打架斗殴现象。11.各类车辆实行收费管理,乙方负责处理院内各类交通纠纷及车辆损坏、丢失及赔偿事项。车辆刮擦盗窃赔偿、停车收费系统维护保养、停车位及行驶线划线(合同周期内须重新划线一次)、车辆引导标识以及与车辆管理有关的维护等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12.为保证患儿的绝对安全,在住院部出入口24小时统一设置门卫,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住院部。实行严格凭证出入制度。13.治安、消防巡逻要不留死角,实行24小时巡视制度,重点加强门急诊、病房、配电班、锅炉班、氧站等案发高峰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逻,严格防范确保不发生案件。发现各类治安、消防等可疑情况和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制定流程处理,立即报告总值班、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保安员要经常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每月不少于一次培训,要有记录可查),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14.目视查验各工作房,如发现有损坏、撬动、烟雾火警等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户主和报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院总值班室。15.负责医院医务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院内发生医疗纠纷和其它突发事件时,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能在30分钟内从院外调集60名以上的青壮年男性保安人员组成的队伍,到甲方事发地点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甲方在医疗纠纷发生和调处中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甲方的医疗、保健、行政等工作秩序。全体保安人员不分白、晚班,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岗。需外援时,其数量由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确定。整个事件发生的处理,严格按甲方保卫部门的部署进行,不得在不了解纠纷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向外发布有损甲方的言论,不得单独接受新闻媒体、患方亲属的采访,保安保卫人员更不得私下谈论自己的看法。16.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必要时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并有效积极配合。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如不听从调度,擅自行动导致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医院无关。17.乙方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巡查,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各处室、病区提出的问题。18.提供保安服务后,不得缺人缺岗。每缺岗一个岗位罚款500元,其中缺岗、空岗达三天以上者即扣除该岗位当月保安服务费,并责令限期补充人员到位,缺岗达5人以上,除扣除空缺岗位当月保安服务费外另追加罚款10000元。1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负责托管保安队员的聘用、解除,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20.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或平时保安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并能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21.医院提供乙方的办公地点,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应急分队队员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22.乙方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23.要求对保安队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保安队员素质,同时对保安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25.乙方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管理医院外来停车收费工作,保证停车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车辆与人员的安全。每月制作详细停车收费财务报表,提交后勤保障部(保卫部)一份。二、监管细则第一条人员监管乙方招聘新队员时,应优先招聘警校应届毕业生及退伍转业军人,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条例》填写登记表格,报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并报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备案,方能聘任上岗,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院方有权拒绝聘用。其录用基本条件:1、本项目的主管必须为乙方正式员工:具有三年及以上合同保安项目的管理经验(提供资质证书,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无被刑事处罚或犯罪等不良记录;项目主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换,如特殊原因,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否则予以罚款10000元。2、所有员工年龄男性18—60岁,女性18-55岁,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五官端正、品行端庄,无不良嗜好,初中以上文化。其中应急巡逻队人员为男性,身高不能低于1.7米,年龄50岁以下。3、所有员工(含监控室人员)必须持经长沙市公安局认可的有效合格的保安证,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员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4、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道德素养、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违章者接受甲方处罚。5、所有工作人员应礼貌、微笑、热情服务,禁止与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发生口角、斗殴现象,注意维护医院健康形象。第二条队容风纪的监管1.着装整齐: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规范佩戴制式标志等。2.仪容端庄:男性不得留长发、卷发(自然卷除外)、大鬓角、蓄胡须;女性发辫不得过肩。所有队员不得染指甲、染彩发、化浓妆。3.举止文明:着制服或者执行任务时,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嚼槟榔、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等;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席地坐卧,玩手机等。第三条劳动纪律的监管1.遵守劳动纪律:所有队员必须按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工作中不得有迟到、早退、退岗、缺岗、空岗外出吃早餐等现象的发生;不得私收受他人钱财和物资。要分班组做好文字记录,以保证乙方在处理日常工作中,做到“有据可依”“执行有力”。2.在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时,应先报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再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不得私自处理。第四条加强内部管理的监管1.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2.不得参与宗教、迷信活动。3.不得与职工、病人及家属因服务态度发生矛盾、纠纷。4.制定相应的培训学习计划,每月一次。第五条日常工作的监管1.按照值班制度和要求执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发生故障及时处理;发生矛盾及时调解;发现问题逐步上报;做到有据可查。2.不得发生因发案率高引起综治部门的通报。第六条巡逻巡查的监管1.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包括对全院及各重点部位的巡逻。巡逻应突出流动性、主动性、机动性并做好巡查记录。2.保障和维护就医秩序,特别是人流量大的门急诊处,防止因秩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害、财务丢失等情况。3.病区巡逻是预防各种案件、事故发生的保障。应积极督促医务人员及病陪护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盘查可疑人员。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事件。消防、监控要按规定和要求巡查,并做好记录。5.对出门的物资实行检查,依据医院相关制度放行,发现不明身份和可疑人员应当及时跟踪、并报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和驻院警务室。重点部门应联系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监控器报警和有可疑人员进入的应当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第七条日常医疗秩序的监管1.“医托”的管理杜绝“医托”现象的发生:医院内及医院周边范围内不得出现“医托”现象,发现“医托”应采取宣传、驱赶等方式,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将“医托”送至医院警务室。2.各类非法医疗广告的管理医院内不得有各种名义的非法医疗广告、收购药品广告、药品医疗器械推销广告等进入医院。3、车辆管理①按照医院车辆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标准收费,不得漏收、多收。②车辆停放有序,不得乱停乱放,做到车辆安全无损,防止车辆被撬被砸,丢失等现象。③院外社会车辆不得停放出入口,避免造成出入车辆堵塞,有需要时配合交警进行院外道路疏导。第八条消防安全工作监管1、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巡查、巡检工作。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完好。3、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发生,杜绝火灾。4、每月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要组织至少2次消防演练,并留存文字和影像资料;年度培训计划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报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审查、备案。5、队员要熟练掌握“一懂三会”,加强“四个能力”的建设。第九条突发事件的监管1.突发事件以一般医疗纠纷为主,发生医疗纠纷,要求处置有力,必须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的安全。2.凡遇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必须按照乙方预案积极配合医院的统一部署进行抢险和救援。3.备勤是做到“保障有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备勤人员应充足、随喊随到,如有突发事件出现,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第十条保卫装备的监管1监控系统医院的监控系统是重要的保卫物资,保安队员在上机操作前应当做好监控器的培训工作,按规定合理操作,每天要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保持监控系统的最佳性能。不得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不得在监控系统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若发现监控系统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严格交接班。并将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及系统损耗情况如实登记。2.消防监控系统消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天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巡查登记,凡出现故障报相关部门及时维护。所有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处于备用状态。3.车辆管理系统收费人员需经培训后上岗,正确使用收费系统,发现故障,及时报相关部门解决,故障时应增加人员协助操作。第十一条其它保卫物资监管护院队员应当按照规定正当使用警械、警具,如警棍、报警器、对讲机等,并由专人保管,交接班时由专人清点,防止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若发现有损耗情况应立即报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第十二条其他工作的监管保安队必须承担院领导及后勤保障部(保卫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奖罚细则第十三条违反第一条,按每人500元扣款,并责令予以清退,凡涉及窝藏犯罪嫌疑人,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四条违反第二条,第1、2、3条,每人次扣款100元。第十五条违反第三条,第1、2条扣款500元,其中缺岗、空岗达三天以上从当月保安服务费中扣除该岗位保安服务费,并责令限期补充人员到位,缺岗达5人以上,除扣除该岗岗位保安服务费外另追加罚10000元,违反第3条扣款200元,凡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六条违反第四条,第1、2、3条扣款500元,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违反第五条,发生重大案件和刑事案件被综治部门通报的,扣款2000元—5000元。因工作不力被综治部门挂“黄牌”、“一票否决”的扣款5000—10000元。第十八条违反第六条,第1、2、3条的扣款100元。违反第4条的扣款500元。凡发生火灾、盗窃、人为破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违反第5条的扣款200元。第十九条违反第七条,第1、2条扣款100元。造成损失的按程度进行赔偿。违反第三条扣款200元。收钱不给票,除扣款外,罚款10000元,发生汽车被盗扣款500元外,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十条违反第八条,扣款200元。第二十一条违反第九条,扣款1000元第二十二条违反第十、十一条,扣款1000元,并按原价赔偿。第二十三条违反第十二条,扣款1000元。第二十四条每发现一起不规范停车,机动车罚乙方100元/起,非机动车罚乙方50元/起。每发生一起因不规范停车造成的堵车情况(车流静止超过3分钟),罚乙方500元;因态度生硬而与车主发生纠纷处罚乙方100元;利用职权,对车主索拿卡要收取好处的,一经发现查实,罚当事保安100元,罚乙方5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罚当事保安200元,罚乙方2000元,屡教不改的,责令开除。第二十五条每发现家长带非住院的小孩进入住院部或无外出证外出一次,罚乙方200元;每发生一次逃费情况,由乙方将病人所欠费用补还给医院外,并处乙方1000元罚款;若发生住院患儿丢失事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二十六条院内范围每发现一次小摊小贩摆放、流浪讨钱人员、发传单广告人员、无陪护证人员进入住院部,罚乙方500元。第二十七条每月发生治安刑事案(不含电诈)一起罚乙方500元;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值班的每名保安200元(每起奖励人数不超过5人),奖励乙方500元。第二十八条上岗期间迟到早退、不穿制服、形象猥琐;巡逻岗巡逻次数不达要求者;无故损坏医院财物(如对讲机、警棍、桌椅等办公用品)发现一例罚当事人50元,罚乙方200元。第二十九条对医院消防治安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苗头、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及时报告制止者;对可疑人员、重点人员不过问、不盘查、不汇报者;对各种违法乱纪事情不制止甚至拿好处纵容包庇者。发现一例罚当事人200元,罚乙方500元。对出门的物资实行检查,按医院相关制度放行,每发现一次无证擅自放行、罚乙方500元、如导致被盗物品运出,罚乙方3000元。第三十条各类应急事件中,保安队未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备勤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应急分队需在3分钟内);不服从医院指挥,不积极参与维护医院安全者。罚当事人100元、罚乙方5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罚乙方2000元。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对积极参与的保安每人奖励50元,对不服调派拒不参加人员每人罚200元;第三十一条乙方保安队管理良好,一个月内无投诉、无处罚项目,管理人员每人奖励200元;各类应急事件中遵守制度,听从指挥,维护医院安定团结,表现突出者,奖励200元;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院领导点名表扬的奖励200元/次,每次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并立即处理,排除重大险情的,一次奖励200元;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险者,每人奖励200元第三十二条保安应对带入病房的物品进行严格监视,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病房。日常生活必须品之外的大件物品(陪护床等)一律不得带入病房,发现一起罚保安100元,罚乙方200元。第三十三条因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不好或不服从管理和指挥被投诉的,每次扣100元物业管理费。第三十四条保安人员私自处理医院的废品,每次扣100元物业服务费;私自处理医疗废物,每次扣2000元物业服务费,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不允许保安人员在医院工作区域内留宿、做饭、晾晒衣服,违者每次扣200元物业管理费。第三十六条严禁乙方委派人员在医院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售卖活动,包括生活日用品、药品等,发现一起除没收售卖物品外,委派人员当场开除,罚乙方500元。第三十七条日常督导过程中,指出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0元。第三十八条因服务质量或者服务态度不好,投诉到院方、总值班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100元/次,投诉到后勤保障部(保卫部)50元/次,如投诉两次以上,仍未改正或仍不达标,责令乙方更换工作人员。第三十九条在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为维护医院利益,避免病人、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保护医院的财产安全,表现突出者,每人奖励200元。见义勇为受伤者,除报医院每人奖励2000元外,还给乙方当奖励。第四十条受到科室或病人表扬的好人好事,按甲方《关于优化感动服务及深化评价措施的方案》执行。第四十一条本规定中的“罚款”“当事人罚款”“乙方罚款”项目均从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奖励”项目中奖给乙方的费用由甲方在物业管理费之外另行支付给乙方。本规定条款中若有类似条款时导致罚款标准不一致时罚款就高不就低。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 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服务质量保证期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服务响应时间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合同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湖南省儿童医院保安服务项目合作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有效期1.服务期限:2.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履约担保金。二、保安人员编制三、保安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湖南省儿童医院院区内(除家属区以外所有区域),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二)服务内容1.医院范围内24小时治安、消防巡查;2.医院急诊、门诊、收费窗口、住院部等重点部位的值守;3.医院视频监控室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4.医院范围内交通秩序维护,停车收费,协助交警维护医院周边车辆秩序;5.应急事件及纠纷的现场秩序维持、舆情处置与安全保卫工作;6.医院急诊、门诊、所有住院楼等入口的安检工作;7.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三)服务质量要求(四)保安人员素质要求(五)特殊岗位要求(六)停车收费管理要求(七)服装工具配备及耗材要求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人员进行工作监管、检查和指导(具体服务监管细则见附件),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的工作人员,甲方要求退回或调换的保安人员,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天内予以调换合格人员。2.甲方有权监管乙方安全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并限期处理,逾期仍未处理的,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0—5000/元次。3.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4.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及相关处罚条款对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奖罚。5.甲方每月应按时核准并支付乙方合同费用。6.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办公场地、办公座机。(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协助甲方建立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监督管理台账,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文件:由乙方制定并经甲方核准的安保工作方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消防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停车管理方案、停车管理紧急预案、停车收费工作方案、车库管理方案、车库工作方案;车库安全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工作承诺书,安保工作设备设施清单,安保项目组织结构,岗位人员设置表,各类岗位工作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奖惩条例手册,员工上岗前与在岗教育与培训方案与教程、教材,各岗位手册,保安人员档案(岗前培训记录表、考核成绩表,身份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岗资格证、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五险购买明细等),岗位排班表(每周更新)等。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善为完成合同项目必需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办公设施: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保安设备:对讲机(要求每个岗位不少于一台,每个管理人员一台)、警用器械、巡逻棍、人员装备及服装鞋子(保安服装以***门要求为准)。3.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新老队员的更替,乙方提供的保安员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证所有人员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执勤时须着统一服装,佩带统一标志。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如有变动或调岗,须提前书面征求甲方同意。4.乙方须负责承担乙方保安员工工资、福利、五险、意外保险、保安器械、鞋子及必要的工具等一切费用,其标准由乙方按本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但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且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5.乙方须与所聘用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与所聘的员工发生任何劳动纠纷、法律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过错与聘用员工发生纠纷,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发给员工,同时收取乙方500-5000元/次的违约金,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对应损失的赔偿。6.乙方须自行负责一切用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员工宿舍管理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7.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和作业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安全保卫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要求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8.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须组织所有驻场人员进行每半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军事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培训教程和相关表格报甲方保卫办存档。9.乙方须确保派驻甲方保安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或召回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或召回,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或召回。10.乙方由于服务不当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工具(包括道闸、电脑、道路设施等)、物品等损坏时须按价赔偿。11.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餐和住宿房间及工资、社保、服装、械具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12.乙方与派驻人员的任何纠纷以及乙方派驻人员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13.乙方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派驻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如发生乙方人员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进行赔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4.乙方派驻人员不得在甲方工作区域内进行饮酒、赌博以及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派驻人员的任何纠纷的补偿、赔偿以及违法违纪所引起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15.乙方派驻人员工作失职或乙方人员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损失财产的价格以甲方或第三方的采购原始凭证为依据,损失事实由当地执法机关确认)。16.乙方对于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与管理信息以及其他的信息必须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同时,乙方应当对派驻于甲方的员工进行保密教育,乙方员工对于知悉的甲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与管理信息以及其他的信息都必须严格予以保密,如乙方及乙方员工违反本条保密规定的,将会对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不管本合同终止与否,都不能减轻或者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业务全部或部分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18.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到岗前须进行全面体检(每年至少一次),并将体检报告留存备查。(三)违约责任1.乙方开始执行合同后应做到3个月内人员流动率不超过30%,稳定后其中任意6个月内人员流动率不能超过20%,达不到标准时须交纳违约金2000元/月,连续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2.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不称职人员在甲方提出5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3.如因乙方派驻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制度或工作职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或乙方派驻人员如有擅自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甲方要求无关的工作、不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5000元/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5.合同期限内,双方若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被解除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50000元,因乙方三次以上违反甲方规定拒不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需承担违约金。(四)服务费、付款方式1.本项目按月根据人员考勤情况与中标人中标价办理结算。采购方于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方正规发票并经采购方主管部门和领导签字审核后,支付给中标方上月保安服务费用2.保安公司每月向医院足额缴纳停车费用44万元。院内停车年票收入归医院所有,经医院确认的本院公务车辆、救护车辆、外来公务车辆、会议车辆及医院保卫部门确认的其他车辆免费放行,不计入向医院缴纳的费用中。停车费由中标方收取后全部交由采购方财务部门,采购方财务部、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做好停车收费的监督管理,如当月收取的停车费用不足44万元则由中标方将当月停车收入全数缴纳给医院。3.若项目范围变动,甲乙双方共同对变动情况进行费用核算,相应调整管理费用。4.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5.乙方每月须从停车收费费用中支出5%,用于改善乙方员工的福利待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人员的稳定性,确保乙方对甲方保安服务的整体质量。(五)合同的解除、变更与续签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2.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而引起这种不满的原因是在乙方的合理控制范围内,并且甲方已采取书面形式向乙方指明其不满的原因,而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20个工作日内对此仍未作任何的改进,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保安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4.甲乙双方如果有一方违反或不遵守、不执行本合同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出违约金要求和经济赔偿要求。违约方应针对上述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应支付相应赔偿金。5.甲乙双方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有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合同费用据实结算。未履行通知义务而擅自终止合同的以及因一方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针对上述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应支付相应赔偿金。7.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七)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由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授权代表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应将各自任命的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服务和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在服务期内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服务或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服务或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乙方在约定的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托管 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