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餐饮劳务服务 餐饮服务招标公告(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2日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的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574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37604-20250901-116
4、采购项目预算:2,2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9%;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200,000
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2,2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02日 至2025年09月09日,
09:00-17:00,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0: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龙红
2、电话:1366742833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湘潭市楠竹山镇书院路1号
(3)联系人:龙红
(4)邮 编:/
(5)电 话:1366742833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博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崇文阁B栋B单元604
(3)联系人:龙思兆/尹川/易厚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8108455657/0731-82291197
(6)电子邮箱:545878238@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技术支持
(3)电 话: 4009980000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C22040000-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www.hnsggzy.com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龙思兆
项目联系电话
18108455657
采购单位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湘潭市楠竹山镇书院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龙红:1366742833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博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崇文阁B栋B单元6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婷娇:13973220903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招标正文0902.doc
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574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145采购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0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1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6六、中标信息公布18七、询问与质疑18八、合同签订19九、政府采购政策19十、其他规定20第三章资格审查221.资格审查主体222.资格审查223.资格审查结果2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3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3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61.评标方法262.评标程序26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4.投标文件的澄清26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66.推荐中标候选人277.复核278.编写评标报告279.停止评标2710.无效投标和废标27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8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2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37第二节技术要求37第四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0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0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1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63二、电子开标一览表64三、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65四、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66(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67(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8(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69(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1(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72附件4联合体协议72(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73五、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75六、商务文件封面77七、投标函78八、开标一览表79九、分项报价明细表80十、商务要求响应81十一、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2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83十三、商务偏离表84十四、政策优惠证明材料85(一)12-1中小企业声明函86(二)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87(三)12-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88十五、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89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89十六、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012-5附表:本项目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0(七)12-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1十七、业绩92十八、企业实力93十九、客户反馈意见94二十、技术文件封面95二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96二十二、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97二十三、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98二十四、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99二十五、技术偏离表100二十六、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1二十七、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02二十八、经营管理方案103二十九、人员管理与培训方案104三十、配餐方案105三十一、食材管理方案106三十二、安全卫生保障方案107三十三、应急处理方案108三十四、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09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574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14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1+122000002200000246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9月2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截止。2.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2):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9-2510: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09-2510:0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发布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的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3)项目联系人:龙老师(4)电话:0731-522609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博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崇文阁B栋B单元604(3)联系人:龙思兆(4)邮编:410000(5)电话:18108455657九、其它补充事宜1、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湖南博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银行账号:800231104309018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胡婷娇财务电话:13973220903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电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第1包:采购预算:2200000元,最高限价:22000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单位为元。 2、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及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 4、投标人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1。 5、符合法定条件的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2、/... ...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否(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 包01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2.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湖南博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08455657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崇文阁B栋B单元604/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9%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中标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两套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如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商务偏离表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包含:12-1中小企业声明函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三、技术文件封面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六、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七、技术偏离表十八、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九、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服务及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及其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15.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3.1.2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有货物采购时按承接的服务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32.3.1.4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5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招标代理服务费3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餐饮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1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4商务部分0.3价格部分0.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经营管理方案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堂经营管理理念、②服务质量控制、③服务内容方式、④服务管理制度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完整无欠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说明: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不利于项目实施,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人员管理与培训方案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分配(提供项目人员清单)、②人事职责管理制度、③人员考核、④人员培训制度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完整无欠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说明: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不利于项目实施,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配餐方案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餐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菜式品种搭配、②营养搭配、③供餐菜谱更新计划、④配餐效率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完整无欠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说明: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不利于项目实施,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食材管理方案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管理成本控制、②食材采购及验收贮存管理、③食材质量控制、④食材留样管理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完整无欠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说明: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不利于项目实施,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安全卫生保障方案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卫生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分配、②生产加工场所及过程、就餐区域的卫生管理③食堂卫生档案及卫生检查制度的建立、④消防安全及操作安全管理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完整无欠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说明: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不利于项目实施,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应急处理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停水、停电、停气、②食物中毒、③学校举行大型活动、④流行病等突发情况时能有效应对师生的膳食供应。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完整无欠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说明:内容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不利于项目实施,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项目团队人员情况401、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15分:①具有高级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得3分;②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3分;③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3分;④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得3分;⑤具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3分。2、厨师长(1人),满分12分:①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3分;②具有一级(高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3分;③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3分;④具有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得3分;3、项目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除外)(同一人员具备多种证书只计算最高分值的其中一种证书,不累计得分)满分13分:①具有公共营养师证,根据职业资格级别得分:具备一级资格的,得3分;二级或三级资格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②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得3分。③具有中式烹调师,根据职业资格级别得分:具备一级资格的,得3分;二级或三级资格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④具有西式面点师,根据职业资格级别得分:具备一级资格的,得2分;二级或三级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⑤具有中式面点师,根据职业资格级别得分:具备一级资格的,得2分;二级或三级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备注:1、所有人员参与计分前提条件为该人员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近3个月在投标公司的社保证明2、上述相关证书或证件,发证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才能得分,须提供复印件及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http://zscx.osta.org.cn或http://www.moe-edu.net.cn)。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业绩36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食堂经营管理类似项目业绩,每个计12分,最多计36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网上公示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实力4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计7分,满分49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截图及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不计分。客户反馈意见15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经服务单位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或评价表中其它最高等级评价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不予计分。(注:须提供同一项目的合同及盖有采购单位公章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采购人以每月实际产生的营业额为基数,乘以劳务费占比率,向中标人支付劳务费。4、本项目二年服务期的暂定营业额为785万元,投标报价=暂定营业额*劳务费占比率,投标人需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照该计算方法依次填写投标报价及劳务费占比率。5、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二年期费用,最高限价为220万元(暂定营业额785万*最高劳务费占比率28%=220万),最高劳务费占比率为28%,最低25%,不在此区间内的报价为无效投标。6、当投标报价与劳务费占比率计算不一致时,以劳务费占比率为准,并修正投标报价。7、采购人根据劳务费占比率据实结算劳务费(营业额*劳务费占比率=劳务费,扣除或奖励金额另算)。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1+12200000220000024600元注:本项目预算价格仅作为投标时各投标包金额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将按照用餐人员的实际消费情况进行。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基本情况1.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坐落在东校区,已于2024年12月完成了竣工验收与结算,学校现有学生6000余人,共计建筑面积4367.67㎡,预计新增餐位1264个;为提升学生食堂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资质的餐饮公司,承包学校食堂劳务及管理工作。本次食堂的运营招标按照劳务服务公开招标,但按照基本大伙和特色窗口两个部分分开进行财务核算管理。2.服务期限:1+1年,即第一年合同履行9个月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前三季度考核结果对投标人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可续签一年,否则投标人一年服务期限期满终止,投标人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七个工作日内撤离全部人员、设备,并与采购人完成交接。3.服务范围:除二楼自助餐网点外的一楼二楼所有自营区域,提供学校全体师生的保障性用餐需求和特色化用餐需求。4.服务时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营业时间。(1)基本大伙:夏季早上从6:00开始供餐,冬季早上从6:30开始供餐,夜间营业时间适当延长至21:30;基本大伙寒、暑假为值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2)特色窗口:早上从7:00开始,夜间营业时间适当延长至22:00,无特殊情况寒、暑假为非营业时间,假期值班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统一调配。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向学校提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质保金),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及投标人支付约定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到期后(无投诉、仲裁、诉讼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投标人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投标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时补足的,采购人有权在给投标人的应付款中直接抵扣用于补足保证金。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人员工资、社保、工伤待遇、经济赔偿金(补偿金)、福利、管理、财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餐饮公司免费提供,学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投标人按年劳务占比率25%—28%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或低于均属无效报价。劳务费=营业额*劳务占比率,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有效价格的基础上采用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终结算比例以餐饮公司实际报价为核算标准。8、基本大火用餐菜品入口率(食材成本/实际餐费)不低于50%;特色餐饮区域的用餐菜品入口率(食材成本/实际餐费)不低于45%。严格遵守自营食堂保本经营微利原则(食堂整体利润率不超过5%),确保真正让学生受益。9、学校每年对各档口菜品价格实行审核定价。各档口每年8月份须将菜品定价交由学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食堂同质量菜品售价低于周边地区及湘潭同类型高校价格水平,同时加强日常价格监督,让食堂监督管理成员参与食堂饭菜售价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饭菜价格过高(同品类高于周餐饮(包括湘潭地区同类型高校食堂)平均价格5%)现象,立即进行整改处理。二、服务内容1.一楼基本大伙采取自选模式: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经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分量等标准。食堂大众餐饮公示菜谱总量不少于80个,中、晚餐所供菜品不得少于30—40个。提供的饭菜必须明码标价、保障分量,合理搭配饭菜结构,低中高档次饭菜比例约为2:5:3,食堂饭菜售卖价格不高于湘潭市同类型学校,并明显低于学校周边同类餐饮价格。并提供免费汤的供应,其中2元以下低价菜不得少于3个,最高菜价不得超过6元,单份菜品份量不得少于150克。早餐包点售价不得高于学生食堂现有售价,重量不得低于现有品种要求。二楼特色美食以风味档口为主。风味美食档口产品不得与一楼经营区域的产生重叠,风味美食档口同类型产品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不得进行恶意竞争。食堂主要为本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节假日或各类考试、接待来宾,食堂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必需的服务,接受校方的监督与指导。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食堂应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学生用餐保障工作,履行好食堂供餐保障义务。2.餐饮公司应按学校要求制作主副食品、糕点、包点、粉面、小吃、半成品菜等丰富多样的品种供食堂自制食品。3.餐饮公司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学校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学校控制好用餐成本。4.餐饮公司应负责好食堂食材采购计划的申报、物料领用及保管,配合学校验收食材,负责食堂所有菜式加工、制作和打餐、送餐以及包厢供餐等食堂服务工作。5.学校提供的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餐饮公司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人为损坏,餐饮公司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学校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餐饮公司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学校审批)。6.学校食堂卫生清洁需覆盖后厨操作区(含粗加工、烹饪、备餐、清洗消毒区)、就餐区、仓储区、公共辅助区及各类设备设施,遵循“日常+每周+每月”清洁频率,严格执行分区分工具清洁、热力或化学消毒(含氯消毒液250-500mg/L)、生熟分开等标准,清洁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记录,通过定期检查确保无残渣油污、无交叉污染,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第三节商务要求三、财务管理及相关项目费用要求(一)食堂投入及资产要求1、食堂基础设施装修改造及大型设施设备由学校投入,费用由学校承担,餐饮公司在进场前可对设施设备向学校递交补充申购,但需注明补购因由。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管、使用均有餐饮公司负责。个性化装修改造及小型厨具(单品单价200元以下)由餐饮公司负责。2.设备日常维护:所有设备餐饮公司负责日常保养和管理,并留存相关维护记录,大型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以及器材的维修更换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人为故意损坏的由餐饮公司按照原价赔偿,从劳务费用中扣缴);每学期开展一次检查和验收,对设备进行维修、淘汰、增添。3.办公用品、卫生清洁用品及日常易耗品由餐饮公司自行解决。4.严禁劳务服务团队人员私自处置采购方食堂资产(厨具、食材、设备设施等,所有资产必须登记台账,注明用途和去向),发现有挪用(主观恶意)公共财产的个人一律辞退,进行赔偿,并对劳务服务团队进行处罚(损失财产的3倍)。(二)劳务服务团队基本劳务服务费用相关规定1.日均营业额及月度毛利率要求:(1)日均营业额:在除去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特殊值班时间后,按正常经营天数算,基本大伙每天的营业额至少要达到10000元,特色窗口每天营业额至少12000元,两者加起来每天营业额至少22000元。(2)月度毛利率:基本大伙的月毛利率要控制在30%-33%之间,特色窗口的月毛利率要在38%-43%之间,这作为考核标准。毛利率的计算方法是:毛利率=(营业额-食材采购成本-水电气能源成本-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成本)÷营业额×100%。2.基本劳务服务费用发放标准:每月先按照以下标准预发劳务服务费用,到年底再汇总考核,多退少补。(1)毛利率和满意度都达标:如果基本大伙和特色窗口的月度毛利率以及服务满意度都达到要求,就按照月度营业款乘以餐饮公司实际报价百分比,给劳务服务团队发放劳务服务费用。(2)毛利率不达标:要是基本大伙或特色窗口月度毛利率没达到标准,就按照[餐饮公司实际报价百分比-(基本大伙月度毛利率超标百分比数值×40%+特色窗口月度毛利率超标百分比数值×60%)]的标准来发放费用。不过,不管是低于还是超过标准,最多扣减比例不超过1%,不做增加。(3)月度毛利率结余处理:月度毛利率有结余的部分,先放到学校财务专账里,用来平抑其他月份基础大伙成本超支的情况。到年底核算时,如果平均月毛利率达标了,就给之前不达标月份补发劳务服务费用(或者按比例补发)。(4)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要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比如食材等直接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不达标,就按照营业额乘以餐饮公司实际报价百分比的标准发放费用。(5)日均营业额不达标:年底核算日均营业额时,如果没达到要求,就按比例扣减劳务服务团队的劳务服务费用。扣减金额=(年度营业款×餐饮公司实际报价百分比)×(1-实际日均营业额÷任务日均营业额),这笔扣减金额在年度核算时扣除。寒暑假值班人员的劳务费用按照实际营业额乘以餐饮公司实际报价百分比发放,不参与考核。(6)费用分配与报备:劳务服务费用发给餐饮公司后,由餐饮公司根据岗位自行给劳务人员发工资,并且每月要把工资台账报给总务处审核。(7)满意度调查与扣减:每月由学校自营食堂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由总务、学工、餐饮公司共同组成)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参与的师生不少于300人次。如果满意度低于80%,就按营业额扣减劳务服务团队的劳务服务费用。具体是:满意度在70%(含)-80%之间,扣减当月0.5%;满意度在60%(含)-70%之间,扣减当月1%。(8)毛利率和满意度都不达标:如果月度毛利率和满意度都不达标,最多累积扣减月度营业款的比例不超过2%。(三)劳务服务团队劳务基础绩效标准及发放1.奖励绩效资金来源与发放对象(1)劳务服务团队奖励绩效资金来源:每月提取营业款的3%作为额外基础绩效考核资金。(2)发放对象:劳务服务团队所有人员。2.基础绩效考核标准:(1)日均营业额达标:要是月度日均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中标时规定的日均营业额标准,就发放当月基础绩效的40%。(2)毛利率达标:月度毛利率在规定的标准区间内,就发放当月基础绩效的30%。(3)服务质量满意度达标:每月由学校自营食堂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由总务、学工、餐饮公司一起组成)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参与的师生至少300人次。如果满意度达到或超过80%,就发放当月基础绩效的30%。(4)出现严重问题:要是当月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在接受上级检查时被发现问题且造成了较大影响,当月的所有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都不发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餐饮公司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且终止合同。(四)劳务服务团队年度特殊奖励绩效1.师生就餐满意度奖励学校每个月都会组织师生进行就餐满意度(p)调查,用来考核餐饮公司。每年学校自营食堂项目管理工作小组会根据月度满意度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当年度满意度达到或超过85%时,会提取年度相应营业额作为劳务团队年度特殊奖励绩效。以85%满意度为基准,超过85%部分的奖励标准如下:基本大伙:满意度在85%(含)-90%,按营业额的1%奖励;满意度在90%(含)-95%,按营业额的1.5%奖励;满意度达到或超过95%,按营业额的2%奖励。2.年度实际总营业额达标奖励根据中标时规定的日均营业额算出年度中标总营业额。如果年度实际总营业额达到或超过年度中标总营业额标准的120%(含),就提取年度营业额的1%作为劳务团队年度特殊奖励绩效。3.奖励说明如果产生了上述阶梯奖励,这些奖励费用不包含在餐饮公司的投标报价里。(五)其他财务相关事项1.对账核算流程:每月10日前(若遇假期顺延假期相同数工作日)餐饮公司需按照要求做好财务账目上报学校财务和总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对账,供应商账单和食堂账单核对),学校在收到相关报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至相关供应商。2.水电费每月由总务处进行按实核算,水电燃气费用纳入毛利率计算,学校承担食堂水、电费、燃气费及电梯运行维护费。3.食堂基础设施、学校提供设备维修及食堂每学期固定的油烟抽排系统、油水分离池清洗,“灭四害”专项费用学校承担。4.付款方式:劳务费、考核奖励和供应商货款按约定的时间(工资按月度、奖励绩效按月、特殊奖励绩效按年)支付,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票据,提供劳务工资台账、成本核算资料及佐证材料按照学校流程开展资金支付。5.所有食材采购由学校统一管理,所有食材采购用料人需在学校指定的配送公司采购。学校及餐饮公司双方仓库管理员根据约定的配送时间开展物资验货、入库或发货,确保全过程留痕。即采即用的物资(蔬菜、鲜肉等)无需入库,但需由仓管验收,货物送达后直接现场验收使用(但必须登记台账,平台上留痕,按要求上传验收照片);采购入库的物资(大米、食用油、冻品类、鸡蛋、干货调料等)由供应商送入仓库验收入库。如遇特殊食材且现有供货商无法提供所需标准物资情况,可由餐饮公司指定渠道再由供货商进行代采且同样履职索票索证原则,所有物资采购货款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对账后每月按时支付给供应商。6.食堂经营活动中所有的营业款必须全部纳入学校的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必须使用学校认可的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发现餐饮公司私自收取餐费的情况(包括现金、餐币、餐票、微信、支付宝等),按相关规定追究餐饮公司的违约责任(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四、人员配置要求1.劳务服务团队负责项目服务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2.餐饮公司服务队伍经采购人认可,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人员配置调整。岗位职责、岗位要求详见下表: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制定膳食营养计划和每周食谱,在规定时间上报食材采购安排;3.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安排食堂人、财、物的配置,使食堂工作正常运行;4.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抓节约、堵漏洞、不断提高伙食质量;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操作关,抓好食堂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6.做好食堂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的学习,努力提高食堂员工的综合素质,充分调动食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7、组织开展食堂满意度调查,经常听取就餐者的意见,尽力增加和变换食品的花色品种,满足就餐者的要求和需要;8.加强与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日常沟通汇报,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落实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店长助理兼食品安全管理员1.配合经理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5.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7.参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3仓库管理员1.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建立健全采购台账。杜绝虚账滥账;2.负责入库、出库的验收和登记。做好食品数量、质量以及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3.入库、出库时要检查所购食品质量,杜绝腐败变质、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进食堂;4.分类、分架整齐存放食品,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理;5.保持贮存食品的仓库整洁,无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6.完成食堂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4留样专员1.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2.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 125 克,由专用留样冰箱冷藏(0℃~8℃) 保存 48 小时以上, 并做好留样记录。3.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5厨师长1.协助经理和主管制定膳食营养计划、每天菜谱和食材采购计划;2.负责制定烹调安全操作规范并督促厨师班组落实;3.合理安排厨师,组织厨师班组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4.督促厨师班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等用料,搞好厨房卫生;5.组织开展技能和安全培训,督促厨师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6.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6厨师1.落实烹调安全操作规范,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等用料,搞好厨房卫生;3.积极参加技能和安全培训,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4.烹调前检查食品、调味品质量,做到“七不加工”(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未净未泡、高危食品、过期“三无”)食品或调味品不加工;5.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7面点师1.根据白案组长的安排和操作规范要求,负责相应面点加工、二品种研发及制作;2.负责面点加工区的卫生,保管好设备设施,确保面点加工区的正常运转;3.负责本班组的食品安全;4.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8切配厨工1.落实操作规范并完成切配工作;2.切配前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未净未泡、高危食品不加工;3.及时完成每餐切配工作;4.结束后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5.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9高级服务员1.接受经理分配的服务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2.负责开餐前的准备工作;3.爱护餐厅设施设备,并对其实施保养、清洁;4.搞好用餐前后的卫生工作,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确保餐具,部件等清洁完好;5.保证各种用品、调料的清洁和充足;6.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10保洁+洗碗消毒厨工1.负责食堂餐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2.负责建立餐具消毒工作台账;3.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4.负责食堂环境卫生及日常四害的消杀工作;5.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11财务1.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方面,需严格按法规设置科目与账簿,及时准确登记账目并依时编制报表,如实全面反映食堂经济与资金状况。2.收入与支出管理方面,要规范收取并及时入账所有食堂收入,严格审核支出凭证、控制成本,遵循收支两条线与借款报账原则。3.财务监督与审计配合方面,要协助食堂管理并监督经济活动合规性。4.财务档案管理方面,应妥善保管食堂各类会计档案资料并有序分类管理。5.其他职责方面,要按时准确核算发放工资,结合经营提财务管理建议并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任务。3.承诺中标后所有上岗的工作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和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4.主管以上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学校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如确因工作原因餐饮公司建议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需经学校书面同意认可。5.食堂对外公务接待任务,餐饮公司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6.餐饮公司对此项目配置人数不少于35人,所聘员工要求女职工法定年龄55周岁以下,男职工法定年龄60周岁以下。7.餐饮公司需配备要求一致的项目经理,在本轮招标服务期限内餐饮公司不得单方面做出调整。如若服务过程中,项目经理不能达到学校需求,餐饮公司应在收到学校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按学校要求重新配置到位。五、项目管理要求1.餐饮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根据国家法规政策为员工按时发放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障金,并全面承担餐饮公司职工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合同执行期间餐饮公司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事故等与学校无任何关系,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餐饮公司承担。2.餐饮公司应了解公司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学校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3.餐饮公司根据学校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人员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4.餐饮公司职工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在食堂日常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整改。5.餐饮公司职工的居住(含寝具、住宿等)、交通等生活事宜,原则上由餐饮公司自行解决,学校可视情况予以适当支持,餐饮公司该项目员工日常工作餐由学校予以安排。6.餐饮公司职工应相对稳定,餐饮公司须向学校提供主管以上岗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学校意见。合同签订后,需提供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报学校存档,并为签订人员购买意外险和公众责任险。学校认为其能力不符合要求需进行调换时餐饮公司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本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人员调换,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可能引发的餐饮公司对工作人员需支付经济赔(补)偿金、工伤待遇、社会保险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全部由餐饮公司自行承担。7.餐饮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管理组织架构图、岗位设置和人员分配表、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和流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人员更换和调整制度,在项目运行中,如与采购方相关制度有冲突的,需按学校要求予以适当调整。8.餐饮公司应每天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每周组织领班级以上管理层工作例会和食堂内部质量检查、定期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和菜式推新、员工评先评优和总结表彰大会和服务技能大赛。9.餐饮公司应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材采购申报、验收、领用与保管工作,杜绝偷盗和丢失等现象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如因餐饮公司发生食材偷盗、丢失、变质或损毁的,需按采购方要求予以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餐饮公司以及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10.餐饮公司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觉树立节约意识,合理利用边角余料,杜绝食材浪费,同时根据学校的要求做好成本控制。11.餐饮公司要主动接受学校每月组织的项目验收、考核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服从学校管理。12.设备管理:(1)学校对交由餐饮公司使用的各类资产有防止资产流失的保护权和调配使用管理权。学校在食堂投入的设备、设施(包括全部食堂餐具、用具),全部归学校所有,餐饮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可合理使用。(2)学校配置的各类厨房餐具,餐饮公司须配合学校定期进行盘点。使用管理中每年的损耗量不得超过5%,超过部分由餐饮公司按价赔偿。(3)学校配置的各类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家具和装修等,餐饮公司需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维护。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属于维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必须及时向学校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学校要求积极配合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制定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定期及时向学校备案。(4)餐饮公司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服务场地或设施、设备等出租、出借、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5)食堂服务合同终止后,餐饮公司应当将学校移交给餐饮公司以及工作人员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和其他财产在一周内向学校无条件返还,并做好移交工作。餐饮公司返还的房屋应完好无损;返还的设备设施应运行良好,运行维护资料齐全,所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餐饮公司未按本条款规定履行,造成学校损失的,餐饮公司应予以赔偿。五、食堂卫生工作要求1.餐饮公司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2.餐饮公司要对食堂的厨房、餐厅等所有区域的卫生按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做到安全、干净、卫生、整洁。3.餐饮公司应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管理人员对食堂的工作检查、监督。4.餐饮公司应按指定地点放置垃圾污物,不得随意丢弃,做好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工作。5.餐饮公司要配合学校做好食堂专业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并负责相关日常工作。6.餐饮公司要配合学校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专业清理工作,并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六、食堂安全生产要求1.餐饮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安全工作。2.严禁餐饮公司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3.餐饮公司要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餐饮公司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5.餐饮公司要严格上下班员工出入口管理,禁止员工携带手机以外的私人物品进入食堂工作区域。6.餐饮公司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7.积极参加和认真组织食堂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1次),做好资料上交及存档。8.餐饮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9.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餐饮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发生的一切不可预测事故,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均由餐饮公司自行负全责。七、服务品质要求1.餐饮公司员工上班时间要求统一着工装上岗,不得在食堂区域吸烟、不披头散发、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精神面貌和卫生形象。2.餐饮公司需加强对员工的服务培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态度和蔼的文明礼貌优质服务。3.餐饮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不准会客,不带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食堂工作区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餐饮公司员工需主动听取就餐意见,及时回复、处理各类就餐意见、建议和投诉。5.餐饮公司对于由于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一经查实,按学校要求从严处理。八、节能工作要求1.餐饮公司要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节能管理工作。2.餐饮公司要严格执行节能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节能细则,确保食堂各区域工作完成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水源、气源等,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若发现人走电未断、火熄阀未关等情况,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九、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修改或出台导致合同约定需变更的,投标人同意按照前述规定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与采购人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1)投标人无法与采购人达成一致,或(2)因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或修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交接。2.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拖欠员工工资、劳动劳务争议、因投标人原因发生人员(投标人员工、采购人或第三人等)伤亡、食品安全(质量)引起投诉或导致采购人被追索,及投标人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直接处理,采购人可直接在给投标人的应付款和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3.本合同项下,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投标人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合同,投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投标人还应承担采购人主张权利的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受理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审计费、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等。第四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 湖南省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 湖南省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时间: 2年 服务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服务质量保证期 2年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服务响应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 劳务费、考核奖励和供应商货款按约定的时间(工资按月度、奖励绩效按月、特殊奖励绩效按年)支付,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票据,提供劳务工资台账、成本核算资料及佐证材料按照学校流程开展资金支付。 支付条件: 每月10日前(若遇假期顺延假期相同数工作日)餐饮公司需按照要求做好财务账目上报学校财务和总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对账,供应商账单和食堂账单核对),学校在收到相关报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至相关供应商。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 ,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 无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服务和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在服务期内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服务或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服务或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服务和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服务和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和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和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和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1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1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解除服务或货物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服务或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或货物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担保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服务,乙方应对购买服务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节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主要商务要求所列表格内容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电子开标一览表三、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四、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五、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六、商务文件封面七、投标函八、开标一览表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十、商务要求响应十一、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三、商务偏离表十四、政策优惠证明材料(一)12-1中小企业声明函(二)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三)12-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四)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六)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七)12-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十五、业绩十六、企业实力十七、客户反馈意见十八、技术文件封面十九、货物说明一览表二十、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一、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二十二、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三、技术偏离表二十四、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五、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二十六、经营管理方案二十七、人员管理与培训方案二十八、配餐方案二十九、食材管理方案三十、安全卫生保障方案三十一、应急处理方案三十二、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三十三、其他材料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二、电子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标题 内容 三、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四、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1)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附件5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一)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如本项目免收取保证金,请供应商提供此表,否则视为不响应。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等。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名称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地址经济性质经济行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备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六、商务文件封面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七、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3、技术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投标人资格声明(见附件)。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八、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5、“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分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总价:大写小写(元):备注:(1)服务内容分项报价,若服务项目不含货物时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可以不填。(2)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3)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4)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5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商务要求响应十一、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三、商务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商务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四、政策优惠证明材料(一)12-1中小企业声明函1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劳务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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