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5)
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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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ZYGL-GZ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以案号:张交建许字〔2025〕00011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ZYGL-GZS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港城大道以东,对既有老路采用高架型式进行快速化改造,与西二环路交叉设全互通枢纽,终点位于疏港高速东侧,路线全长4.252公里,沿线设置2对上下匝道,分别位于港城大道西侧和西二环与张杨公路交界处;在西二环-张杨公路设置一处枢纽互通。全线新建主线高架特大桥1座,上下匝道桥4座,互通匝道桥8座,地面桥3座,涵洞共计5道。
本项目快速化改造采用“高架+地面”形式,高架系统均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断面全宽26.1米。张杨公路地面段,改造长度约4.25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4.5米。建安费约为10.8亿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ZYGL-GZSJ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预留预埋、交安工程、声屏障、交通智能化(公路需求)等(不含路灯照明、绿化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的跟踪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的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②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交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记录的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
④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收集整理结算和凭证资料,汇编成册,配合结算审核单位终审过程对接;
⑤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服务。
2.3计划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工程结束及最终审计定案等后续工作全部完成(注:合同期内须按照业主要求开展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类别)资格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
电 话:(0512)55610709
联系人:陆寅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12幢二单元202室
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6室(常熟分公司)
邮 编:215500
电 话:(0512)52308890
邮 箱:jszsgczx@163.com
联系人:归敏、伍婷婷
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 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 话:(0512)56901891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具体事宜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
8.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5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6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款。
8.9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地址:
招标文件.pdf
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E4301000001036105)招标文件招标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单位盖章)2025年10月23日第一章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ZYGL-GZSJ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以案号:张交建许字〔2025〕00011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ZYGL-GZS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港城大道以东,对既有老路采用高架型式进行快速化改造,与西二环路交叉设全互通枢纽,终点位于疏港高速东侧,路线全长4.252公里,沿线设置2对上下匝道,分别位于港城大道西侧和西二环与张杨公路交界处;在西二环-张杨公路设置一处枢纽互通。全线新建主线高架特大桥1座,上下匝道桥4座,互通匝道桥8座,地面桥3座,涵洞共计5道。本项目快速化改造采用“高架+地面”形式,高架系统均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断面全宽26.1米。张杨公路地面段,改造长度约4.25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4.5米。建安费约为10.8亿元。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ZYGL-GZSJ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预留预埋、交安工程、声屏障、交通智能化(公路需1求)等(不含路灯照明、绿化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的跟踪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的跟踪审计服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②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交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③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记录的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④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收集整理结算和凭证资料,汇编成册,配合结算审核单位终审过程对接;⑤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服务。2.3计划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工程结束及最终审计定案等后续工作全部完成(注:合同期内须按照业主要求开展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3)信誉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2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类别)资格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3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47、联系方式招标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电话:(0512)55610709联系人:陆寅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12幢二单元202室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6室(常熟分公司)邮编:215500电话:(0512)52308890邮箱:jszsgczx@163.com联系人:归敏、伍婷婷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电话:(0512)569018918、其它8.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具体事宜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8.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5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8.5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8.6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8.7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时30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8.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款。8.9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2025年10月23日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招标人招标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电话:(0512)55610709联系人:陆寅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12幢二单元202室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6室(常熟分公司)邮编:215500电话:(0512)52308890邮箱:jszsgczx@163.com联系人:归敏、伍婷婷1.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计划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1.3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关联情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4.1现场考察不组织5.1标前会议不召开5.2.4开标检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2.4开标检查(2)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信息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信息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6.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附件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附件二: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附件三: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附件四:《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附件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6.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附件六: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协审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张财建【2020】23号)附件七: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过程跟踪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张财建【2016】4号)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的通知或文件发布实施,承包人应按新的通知或文件执行。其它未列相关的现行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等均应执行。7.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7.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按补遗书中给定的收件确认单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将收件4确认单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8.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按补遗书中给定的收件确认单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将收件确认单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不要求。11.1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1投标价格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标段咨询工作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成果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投标人投标价包括及时、准确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公司取11投标价格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所投标段的工程规模及工作难度,按照招标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投标人应根据本标段工程情况和有关规范制订必要、合理的人员投入计划,其拟投入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标段跟踪审计工作的要求)。(2)最终费用结算=中标折算费率*最终审定价。其中,①中标折算费率=(签约合同价/暂定施工标段建安费)*100%,暂定施工标段建安费为10.8亿元,签约合同价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价;②最终审定价是指对应施工标段的所有工程审定价;③最终费用结算支付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3)在合同执行期间,本项目招标人免费提供办公用房,中标人的现场生活、办公、生活设施以及交通、通讯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4)投标人应为投入的造价咨询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并为相关现场造价咨询人员投保。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投入设备险和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均由中标人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5)投标人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6)整个服务期内中标人所有用于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保险等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000元整,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13.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13.4投标有效期算90日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限投标单位须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递交:1、单次投标保证金;2、苏州市交通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3、保函(保险)等。注:(1)若采用单次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根据《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苏州市保证金功能操作手册》(附件二)要求,将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苏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打款时需备注“保证金缴纳码”,未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造成的缴纳或退款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保证金缴纳成功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放置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招标代理将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在递交投14投标保证金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未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保证金线上缴纳技术咨询电话:400-6666-101,苏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68260171。苏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如下(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①账户名称:苏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25019890360000754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联行号:105305090365②账户名称:苏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2001013000855678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联行号:302305035386(2)若采用苏州市交通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的通知》(苏交【2022】255号)(附件二)要求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通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交通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放置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投标单位可将“交通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确认,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若采用保函(保险)等方式的,投标人应通过银行(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形式出具。保函(保险)的格式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保函(保险)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中提供的格式),未按要求格式出具的保函(保险)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扫描件放置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支行或以上银行。注:①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投标保证金减免50%,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免缴投标保证金。须提供列入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的公告截图。信用等级和是否在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均以投标截止之日信用评价结果为准。②投标单位要确保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中基本户开户行信息填写正确,尤其“分支行名称”需填写完整,以免造成缴纳和退款失败。14.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15.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0份其他要求: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另行提供投标文件副本。15.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公告17.2开标顺序按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流程。18.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为3名,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19.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19.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中标人也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19.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2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限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25.1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支行或以上银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AA级的中标单位可以减免35%的履约保证金;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中标单位可以减免65%的履约保证金。信用等级和是否在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均以投标截止之日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6.3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电话:0512-569018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10.1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注:作为补充证明材料的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提供对应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流程),且注明该补充证明材料具体用途,并放于投标文件“附件清单”中,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3)《投标报表》表1~表16,投标人应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表1~表16”的内容应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提交的本标段投标报表内容、格式完全一致,若擅自修改,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中表7~表16没有可填内容时须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应表格中填写“无”,不得空白或缺省该表格。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能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表1~表16相应报表中显示具体日期,以供评标委员会判定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上述证书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有效期过期的或无法显示具体日期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新完成该信息,或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5)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人员的业绩必须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体现,投标人企业业绩必须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体现,表4与表5内容不可相互印证,如若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表4中未提供符合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业绩,即使在表5中有该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的业绩亦不予以认可。同理,即使在表4中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企业业绩,但未在表5中体现亦不予以认可。例:若投标人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填报的某一工程业绩中反映的项目负责人为本次拟投项目负责人,但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填报项目负责人的该业绩或在该业绩中担任职务为“一般人员”或“一般人员(项目负责人)”或“一般人员(技术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项目负责人的此业绩。10.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应仔细阅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详见附件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详见附件五),并遵照执行相关要求。16投标人须知正文A、总则1、招标项目说明1.1定义和解释招标人:组织招标工作的机构。本项目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投标人:参与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ZYGL-GZSJ标段项目竞争,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中标人:最后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的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招标代理为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代理);1.2项目简介及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2.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投标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3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研究工作任务,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业主的批准。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如投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6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项目投标,仅对合同项目中的部分项目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现场考察4.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相关费用及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招标人均不负责。4.3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5、标前会议175.1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B、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项目标准及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所有有编号的补遗书以及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和清单,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6.3无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不应扩散招标文件的内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7.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含传真)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期10天以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以有编号的补遗书方式书面(含传真)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书面材料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遗书。8.2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按照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C、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为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10.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18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投标保证金四、资格审查资料五、工作大纲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七、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八、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报价清单10.3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如信息系统中主要信息需要更新,或主要信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更新信息系统中的资料或建立信用档案。10.4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表格,但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0.5必要时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按照业主的指示修改或补充在投标文件中制订的计划。11、投标价格11.1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1.2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标段咨询工作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成果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投标人投标价包括及时、准确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所投标段的工程规模及工作难度,按照招标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投标人应根据本标段工程情况和有关规范制订必要、合理的人员投入计划,其拟投入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标段跟踪审计工作的要求)。(2)最终费用结算=中标折算费率*最终审定价。其中,①中标折算费率=(签约合同价/暂定施工标段建安费)*100%,暂定施工标段建安费为10.8亿元,签约合同价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价;②最终审定价是指对应施工标段的所有工程审定价;③最终费用结算支付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3)在合同执行期间,本项目招标人免费提供办公用房,中标人的现场生活、办公、生活设施以及交通、通讯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19(4)投标人应为投入的造价咨询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并为相关现场造价咨询人员投保。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投入设备险和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均由中标人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5)投标人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6)整个服务期内中标人所有用于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保险等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000元整,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12、投标货币12.1投标函的单价和总额价应用人民币表示。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3.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应在收到此要求的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在此时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金额为人民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1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担保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14.4对于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4.5招标代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招标代理:/开户银行:/账号:/14.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文件有效期/天。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14.7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4.8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14.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予以退还。2014.10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串通作弊,哄抬价格;(3)不接受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4)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4.1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自行前往招标代理处办理退还手续;(2)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在中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后方能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履约担保并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后,请携带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至招标代理处办理。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规定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责任自负。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5.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5.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可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5.5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15.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密封、装订、复印件、出版等内容不适用本项目。D、投标文件的递交2116、投标16.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16.2投标文件的递交16.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16.2.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16.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16.2.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6.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3.1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16.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16.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6.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E、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17.2开标程序17.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2(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17.2.2开标检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信息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信息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17.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17.3开标补救措施17.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17.3.2项、第17.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17.3.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17.3.3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7.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318、评标18.1评标委员会18.1.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8.1.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8.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3评标18.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8.3.2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18.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19、合同授予19.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19.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2419.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19.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19.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9.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20、评标过程的保密20.1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人泄露。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1、评标2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交通评标专家库中抽选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同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经招标人审定后,招标结果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F、授予合同22、合同授予的标准22.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24条规定享有的权力不受本条限制。22.2招标人按《评标办法》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3招标人不得以压低研究工作费、增加工作量、缩短研究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23.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25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应将投标担保退还给投标人。24、中标通知书24.1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应写明中标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2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5.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签约的地点将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AA级的中标单位可以减免35%的履约保证金;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中标单位可以减免65%的履约保证金。信用等级和是否在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均以投标截止之日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履约担保形式不限。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支行或以上银行。25.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25.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1款的规定,招标人将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如果没有其它合适投标人时,则重新招标。G其他26、纪律与监督2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不正当商业行为,也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或干扰正常的评标工作,否则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6.2为进一步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和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强化中标承建单位的履约意识,使招标工作与履约考核紧密结合,业主将对承包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并反映到履约考核中,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考核情况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录入中标单位信用档案。26.3本工程项目招标监督部门:行政监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版权27.1招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工程的科研成果拥有版权,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复制或出版。26评标办法前附表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评1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2、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若通过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定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在充分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基础上,由评委独立对各评审项目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各评分因素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分值的评分项除外),评分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各评委独立打分后,按分项(工作大纲、主要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计算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项平均值之和即为各申请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得分(保留2位小数)。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若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定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5、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评1标办法(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分高的投标人优先;(5)仍不能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6、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款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的评审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已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投标证金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无分包计划投标人无分包计划。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方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不存在“不同投标人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MAC地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MAC地址一致的,或者IP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的”的情况一致的,或者IP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的”的情况。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a.借用他人资质申报;b.以他人的工程业绩或奖励材料申报;c.隐瞒行政处罚不报;d.隐瞒有关关联企业、隶属企业情况不报。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其投标的情形。2资.格1评.审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信誉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类别)资格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工作大纲:35.00分资信业绩:25.00分其他因素-技术能力:0分其他因素-财务能力:0分其他因素-业绩:25.00分其他因素-履约信誉:5.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0分报价分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清单小计+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分计算方法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A-偏差率*100*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A+偏差率*100*0.1A=投标报价分值总得分汇总方式:当专家组人数大于等于7人时,总得分汇总去除最高分最低分二次评审序评审因素号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投标报价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1评标价10.000.00其他因素-技术能力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其他因素-财务能力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其他因素-业绩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最大小值值1业绩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注:(1)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2)一个备案项目只算1个业绩计分,不可按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拆分后计算。25..00其他因素-履约信誉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最大小值值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1)信用等级评为AA级或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X分;(2)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85)/10+0.8X(3)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75)/10+0.65X(4)信用等级为C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履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60)/15+0.45X,50约注:1、X为信用分满分值(5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1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Y值保留2位0000誉小数。2、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3、无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其中,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工作大纲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最大小值值1造价咨询工作的程序与方法根据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分阶段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方式、职责分工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50..00002本项目的重点根据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以及对策措施的科100.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000质量、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根据保证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的技术措施、工作计划及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协调工作的主要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5.0.0000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综5合评分。.0.0000要人员评素最最评审标准大小值值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1注:(1)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5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2)一个备案项目只算1个业绩计分,不可按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拆分后计算。.其员1根据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数量、资历、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特别注意:本项目评标办法以此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描述仅为系统模板!!!请投标人认真仔细查看,若由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理解偏差,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分高的投标人优先;(5)仍不能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已按规定要求提交。(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方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14)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串通投标行为。(15)投标人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MAC地址一致的,或者IP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的”的情况。(16)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a.借用他人资质申报;b.以他人的工程业绩或奖励材料申报;c.隐瞒行政处罚不报;d.隐瞒有关关联企业、隶属企业情况不报。(17)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其投标的情形。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7)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其投标的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3)信誉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类别)资格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工作大纲: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按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选取相应数量),对其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注: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选取: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分高的投标人优先;③“工作大纲”评分项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④仍不能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些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工作大纲35分造价咨询工作的程序与方法15分根据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分阶段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方式、职责分工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10分根据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以及对策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质量、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保证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的技术措施、工作计划及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协调工作的主要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2.2.4(2)主要人员25分项目负责人15分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7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注:(1)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2)一个备案项目只算1个业绩计分,不可按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拆分后计算。其他人员10分根据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数量、资历、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2.2.4(4)其他因素业绩25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注:(1)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四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2.2.4(4)其他因素业绩25分(2)一个备案项目只算1个业绩计分,不可按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拆分后计算。履约信誉5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1)信用等级评为AA级或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X分;(2)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85)/10+0.8X(3)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75)/10+0.65X(4)信用等级为C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60)/15+0.45X注:1、X为信用分满分值(5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Y值保留2位小数。2、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3、无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其中,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2、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若通过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定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在充分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基础上,由评委独立对各评审项目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各评分因素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分值的评分项除外),评分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各评委独立打分后,按分项(工作大纲、主要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计算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项平均值之和即为各申请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得分(保留2位小数)。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若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定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5、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评标办法”正文如下,与前附表不一致的内容以前附表为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即主要人员)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工作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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