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休闲街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招标人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建设地点
滁州市经开区
建设规模
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位置坐落于长江路与湖州路交叉口,面积为7973平方,创造一个集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街区,包含简餐、咖啡、文创、娱乐等多种业态等业态。
合同估算价
200000.00元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期图纸调整等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
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多标段投标
本项目有一个标段
其他要求
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 23 日至2025年10月 30 日9时00分。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人从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下载。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 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 (2)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仅接受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收取
不收取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555号5栋
招标人联系人
汪金平
招标人电话
158550189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胡国庆
代理机构电话
0550-3519517、18005500950
/upload/file/20251023/20251023101452_96371.doc
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国有企业)(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0月2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2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六章设计任务书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8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60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62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661.第一章招标公告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条件项目名称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招标人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名称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建设地点滁州市经开区 建设规模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位置坐落于长江路与湖州路交叉口,面积为7973平方,创造一个集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街区,包含简餐、咖啡、文创、娱乐等多种业态等业态。合同估算价200000.00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期图纸调整等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信誉要求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多标段投标本项目有一个标段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0月 23 日至2025年10月 30 日9时00分。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从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下载。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 (2)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发布公告的媒介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不收取其他说明重要说明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555号5栋 招标人联系人汪金平招标人电话1585501893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国庆 代理机构电话0550-3519517、18005500950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滁州市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期图纸调整等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1.3.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1.3.3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图纸等。(如有) 2.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6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通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线上提出异议。2.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5年10月 27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3.2.1增值税税金(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次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设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图纸设计费用、图纸审查费用、后期图纸调整等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工作、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一切费用(包含设计单位自行收集相关规划资料、办公、交通、保险、税费)、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系数进行报价,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4.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3.5.8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3.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开标程序(2)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系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退回其投标文件;如有因系统因系统原因造成的故障,代理机构可申请延迟解密时间。(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多标段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名,并标明排序。7.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书面形式7.7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金 额:合同价*2%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30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其他相关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各项目及自身情况填写):具体要求: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备注:①保函出具前须取得招标人认可。7.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2000元;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2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10.2.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2.2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10.3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并确保联系方式有效,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确定施工单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0.5约谈制度 项目公示期满,下发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单位的规定参加项目实施前约谈,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公司副总以上)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约谈会议。注: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参加约谈的,参与会议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职务任命文件;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公司副总以上)参加约谈的,参与会议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和职务任命文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10.6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变更招标方式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10.8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2.技术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评审费及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招标人今后将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所有提交成果一律不退回。4.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2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2.2.1.总则2.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9.1.9踏勘现场1.9.1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2.2.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2.2.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2.12.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无效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3.2.招标文件2.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办法(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设计任务书;(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2.2.2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3.3.2.3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可以澄清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澄清的方式在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ahtksy.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2.4.3.投标文件2.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具体组成部分及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分项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4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4.5.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技术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5.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设计任务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3.5.6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CA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5.8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4.6.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2.5.4.投标2.5.1.4.1投标文件上传4.1.1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4.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5.2.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5.6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5.3.4.3投标文件的递交4.3.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4.3.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投标无效。2.5.4.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开评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加密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2.6.5.开标2.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2.6.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2.6.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2.7.6.评标2.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项目属地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2)与竞争主体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参与交易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竞争主体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4)竞争主体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者被控股单位等相关利害关系的人员,或任职单位与竞争主体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5)存在其他法定回避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子公司、下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或者代理项目的评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成员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被更换的成员评标评审意见无效。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7.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7.合同授予2.8.1.7.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8.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8.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8.4.7.4业绩奖项公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得分业绩和奖项进行公示。2.8.5.7.5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8.6.7.6中标通知2.8.7.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8.8.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9.7.8签订合同7.8.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5款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7.8.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1.8.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9.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相关单位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10.9.纪律和监督2.10.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0.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10.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10.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0.5.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2.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诚信投标承诺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服务承诺书重要提示:(1)资格审查材料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2)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3.2.1.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温馨提示: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3.3.2.审查办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3.4.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未上传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3)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4.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4.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资信标评审(1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设置评审标准1投标人业绩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便民服务点项目设计(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只须提供1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1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1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1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1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2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个便民服务点项目设计(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1)(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3)投标人只须提供1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个数超过1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1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1个)项目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1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二)技术标评审(7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设置评审标准1设计构思10分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设计构思,以市集功能为背景,街区文化为依托,对设计构思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综合性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合格的得4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2平面方案15分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平面设计方案对功能布局的经济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安全性等进行横向对比、综合性评审。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3分;一般的得11分;合格的得9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3效果图方案15分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效果图设计方案,对主要部位整体色彩、用材、风格等进行综合性评审。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3分;一般的得11分;合格的得9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4美陈文创设计10分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美陈文创设计,对创意性、风格性进行综合性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合格的得4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5投资估算10分针对项目的方案设计:从设计角度出发,项目投资经济合理;方案中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不超要求的总造价400万元,满足设计任务书及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合格的得4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6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的安排措施10分①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②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③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考量。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由评委会酌情打分: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合格的得4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根据技术标所有内容进行独立打分,各评委打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三)商务评审(2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设计服务期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商务报价评分(20分)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资信技术总得分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资信技术总得分平均值的,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报价评分按下列步骤计算:第一步:计算评标基准价F值。①F值为计算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第二步:计算报价偏差率。①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第四步:计算报价得分①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满分值-偏差率×100×1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满分值-偏差率×100×0.5注:计算过程中,评标基准价F值、偏差率、报价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商务标评审表注:1.只有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2.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3.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4.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4.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资信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4.2.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3.3.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再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审。4.4.3.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5.3.2投标文件评审详见评审表。4.6.3.3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资信评审、技术、商务评审后,按总得分(资信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4.7.4.评审内容4.8.4.1资信标评审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资信标评审表。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资信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9.4.2技术标评审详见技术标评分细则。4.10.4.3商务标评审只有通过资信证明文件形式性、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4.3.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3.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3.3投标报价评审4.1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12.5.无效投标条款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以网上开评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5.2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按第四章“评标方法”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并经综合监管部门同意。(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10)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1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评标办法请一并修改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4.14.7.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资信、技术及商务评分表。4.15.8.评审结果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评标情况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4.16.9.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5—0210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5.0.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4.建筑功能:、、等。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5.0.1.2.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5.0.1.3.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设计计划周期:个日历天。备注:因其他原因影响设计,导致设计周期顺延,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因设计原因每延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500元违约金,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一切损失。5.0.1.4.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注:签约合同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0.1.5.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5.0.1.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0.1.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5.0.1.8.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5.0.1.9.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5.0.1.10.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0.1.11.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5.0.1.12.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5.0.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10)通用条款5.0.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0.3.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双方洽商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等双方来往函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无论何时均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等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5.0.3.2.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项目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进度及相关协调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涉及工程设计费用变更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5.0.3.3.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设计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发包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安排设计人员、实施备案、施工图审查和设计等工作。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除①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②辞职的;③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⑤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的;⑥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⑦死亡的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1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必须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必须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一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专业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其分包合同须报发包人备案。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另行约定。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0.3.4.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专业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必须满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施工要求,不得要求发包人对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除特别约定外)。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0.3.5.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3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5.0.3.5.1.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提供可编辑的CAD等发包人要求格式。5.0.3.6.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时间安排,发包人举行专项评审会议,由设计人进行专项汇报。5.0.3.7.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无。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成果汇报、交底、施工指导和服务、验收、保修期服务等发包人需要的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5.0.3.8.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中标价结算时不予调整,除不可抗力及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在合同期限内的勘察设计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保险费等履行合同要求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设计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合同价格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0.3预付款10.3.1预付款的比例预付款的比例/。10.3.2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0.4进度款支付无预付款,确定施工单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以上约定时间不含财务手续办理时间和设计人提交请款资料时间。5.0.3.9.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5.0.3.10.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5.0.3.11.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文件。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文件。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自行承担。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任何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30%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无。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及经济赔偿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赔偿金数额,由双方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但双方同意累计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本项目设计费总额的30%。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①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500元人民币,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一切损失。②设计人必须为施工全过程提供服务(包括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及验收等)。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而设计人在两日内不能到达现场,每发生一次,从设计费中扣除200元人民币。③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答疑原则上在3天内回复(外地设计单位可先回复扫描件,回复原件邮寄给发包人。重大变更在3日内无法回复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说明理由注明回复时间并获得发包人认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的,每延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200元。④项目负责人须直接组织并参加项目设计全过程,应参加会议汇报,在设计过程及后期施工过程中能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过程变更方案审查和参加过程验收等服务。如项目负责人缺席缺岗,不履行职责,予以200元/次的处罚。如项目负责人仅为挂靠,不履行职责的,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金额。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①因设计单位责任造成设计漏项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5%的,扣除设计单位该项目10%的服务费用;施工图设计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0%的,扣除设计单位该项目10%的服务费用。②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不完善导致的单位工程0~3万元的变更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处以设计单位1万元罚款;每发生一次3~10万(含3万)的变更处以设计单位1万元罚款;每发生一次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万)变更处以设计单位2万元罚款;每发生一次100万元以上的变更处以设计单位5万元罚款。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0.3.12.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性行为。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0天内。5.0.3.13.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8.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互串通,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追缴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到达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18.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18.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1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按相关程序办理。1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8.7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附件1: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 天2初步设计文件 天3施工图设计文件 天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附件2: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注:表格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6.第六章设计任务书一、施工项目名称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二、项目概况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位置坐落于长江路与湖州路交叉口,面积为7973平方,创造一个集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街区,包含简餐、咖啡、文创、娱乐等多种业态等业态。三、设计主导思想整体设计要求培育文化及美食新地标,释放多维新空间,构建服务新模式,培育消费新动能。新建具有特色的主题美食及文化街区,用年轻化视角为街区赋予更新的含义,致力于引导地区产业迭代的进化价值,以周边产业园为服务主要对象,建设一个“个性、开放、获利、网红街区”。要满足消防要求,荷载要求。街区要做好水电入户、给排水、排污排油管道设置、场地平整、业态功能区布置、文创美陈布置等。四、设计依据标准及规范必须达到以下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如下列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4、《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5、国家、地方其它有关规定。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五、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5、《通风、暖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7、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六、相关要求1.总体风格要求: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73平方米。限制工期为50个日历日。1.集装箱体:若干。2.电线电缆,水电入户(水电一户一表);3.隔油管道(不少于300米);4.排污管道(不少于300米);5.广场舞台搭建(尺寸,面积不小于40平米,包含钢架,背景,舞台灯光,钢制地台);6.集装箱体基础亮化,绿化(以效果图为准,需经过经甲方审批);7.网红打卡点.不少于3个(以效果图为准,需经过经甲方审批);8.卫生间.不少于20平方米,女性卫生间不少于4间;9.地标建筑(街区入口处须建IP,形象贴合个性、开放、活力、网红街区,具有文化气息以效果图为准,需经过经甲方审批);10.人行动线.地面设置彩虹漫步道或其它步行导向图;11.混凝土地面局部修复.要求整个街区保持地面高度一致;12.集装箱体上色或绘画;2.设计范围:面积为7973平方,创造一个集餐饮、休闲、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多功能街区,包含简餐、咖啡、文创、娱乐等多种业态等业态。3.电气设计要求:要根据功能要求预留相关插座;重新进行照明灯具的设计,满足街区的亮化要求,同时考虑节能要求,尽可能采用节能灯具;设备用电要安全可靠,电线全部考虑暗敷设计。4.消防设计要求:按现行规范进行设计。5.空调设计要求:每个集装箱体须配备1台空调。6.项目整体投入概算:设计费不高于20万元、施工、供应商采购费用不高于400万元。7.设计内容(1)街区整体效果:①.街区水电、排污、整体消防改造工程;②.集装箱体设备;③.整体水电改造;④.项目内所有灯具;⑤.整体监控、收银系统;⑥.整体消防改造。⑦.防水施工;⑧.街区亮化、绿化装饰工程;8.其中设备材料品牌/厂家推荐:(1)防水材料:雨虹、科顺、大禹;(2)灯具:欧普照明、雷士、飞利浦;(3)监控:海康、大华、宇视;(4)涂料类:三棵树、嘉宝莉、多乐士、立邦;(6)管材:联塑、中财、金牛、伟星;(7)瓷砖:广东地区瓷砖;(8)开关面板:德力西、公牛、西门子。七、成果文件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并不限于施工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本、施工图电子文件等全套施工图8套(含招标内容中各专业)、设计概算书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具体份数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需求。。八、其他要求投标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投标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投标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以招标方实际损失金额为准。投标方保证投标方及员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安全防护,若发生任何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予以赔偿,招标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投标方履行本合同所制作的方案、设计、概念、图纸、草图、说明、图案、软件、模型、书面指示、手册、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等均为招标方专有财产并由招标方拥有知识产权。投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就其提供的上述资料文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工程。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7.1.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诚信投标承诺书;(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7)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10)其他(如有)。7.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签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本授权委托书)7.1.2.(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10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10项情形)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项目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7.1.3.(3)服务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承诺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服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单位名称:(签章)7.1.4.日期:(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文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7.2.投标文件二:技术标目录(1)技术评分所需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如有)。(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文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7.3.投标文件三:商务标目录(1)投标函;(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7.3.17.3.2.(1)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总报价承担上述项目。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项目的服务,服务期。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日期:年月日8.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公司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⑤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价。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9.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2、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3、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8月8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10.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滁州经开区湖州路休闲街区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 标 人: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 系 人:汪金平 联系电话:15855018933 (签章)2025年10月23日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胡国庆联系电话:0550-3519517、18005500950 (签章)2025年10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休闲街区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