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2025)



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 JSZC-320213-JSHP-C2025-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3-JSHP-C2025-0041
项目名称: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8078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5.807865万元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施工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7.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
4.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1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鸿鹏无锡分公司开评标场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2号
联系人:奚小义
联系电话:05108307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联系人:华国俊、华继文
联系电话:0510-8575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国俊、华继文
电话:0510-85750700

附件: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doc

JSZC-320213-JSHP-C2025-0041采购文件.doc

清单-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xls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梁溪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10: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鸿鹏无锡分公司开评标场地

预算金额
¥295.807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华国俊

项目联系电话
0510-85750700

采购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68281444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华国俊

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本次设计范围为石门路以东,双河尖路以南,双河以北的区域。为满足周边及街道片区内居民休闲及健身运动需求,改善现状绿化环境,推动区域土地开发与利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强竞争能力,本次对双河北侧公共游园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总设计面积约6042㎡,在西侧绿地内配套6个篮球场,总面积约2680㎡;2个网球场,总面积约1213㎡;1个7人制足球场,面积约2114㎡。配套机动车停车位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0个。工程的建设有助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道路通行功能,对提高区域路网通达密度、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a)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景观绿化、入口大门亮化,各球场基层施工等工程。道路建设:包含停车场、管理用房出入通道区域的路基路面结构及配套的排水和交通设施等内容。景观绿化:包含绿化提升、景观亮化、运动球场区域路基路面结构(不含面层)等内容。入口大门亮化:包括根据方案从大门出入口照明电缆的敷设至各个球场用电等全套设计施工图内容。其它详见图纸分项注明施工要求。招标人要求工期详见招标文件。二、本工程招标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由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2025-09全套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包括的内容。三、编制依据: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苏建价【2014】448号文、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苏建价(2016)154号文、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锡建建市(2019)8号文、省住建厅[2018]第24号文、省住建厅[2019]第19号文等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材料价格按照无锡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8月份信息价计取;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人工调整按照苏建函价[2025]273号文。四、编制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本招标人按由甲方提供的由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2025-09全套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及各种咨询答疑计算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付款时以由承包人计量、监理签证、招标人核准的实际完成工作量为依据。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工程范围和图纸一起使用。2、投标单位在拿到工程量清单后必须严格按照清单数量自主报价,并充分考虑除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以外的风险因素(指人、材、机因市场波动的风险、政策性调整的风险、跨年度的风险等),风险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实际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不符,竣工结算时可按实调整(只调整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相差部分),综合单价不能调整。3、凡说明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没有体现完全的,施工验收规范,设计要求的必须发生的,现场施工中必须预先考虑到的方案措施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现场勘查情况、图纸及各自的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相应增加措施项目。4、临时用地、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5、施工期间,在工地外围运输材料、土方及建筑垃圾等过程中,涉及到与城管、交警、环保等部门、地方单位和个人的协调工作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和承担。投标人在工程完工移交之前做好设备等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投标人负责承担。6、办理各类手续所需要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建设工程一切险等各类险种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报价中。7、文明施工要求按照无锡市梁溪区的规定但不限于各类、各层次环保检查提出的要求费用全部包括进项目报价中,风险由投标人自负。8、施工检验试验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综合单价。9、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采用《无锡工程造价信息》(2025第08期)价格,预算工资单价已按苏建函价[2025]273号文文件进行调整。五、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1、工程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2、施工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3、适用规范与技术标准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4、质量检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执行。六、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招标人暂列金额1、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无。2、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无。3、本工程暂列金:20.00万元,计入该工程景观项目的其它项目中。4、专业工程暂估价:无。5、材料暂估价:无。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本工程相应工程量计算规范“工作内容”中列举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工作内容,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没有体现完全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作内容所需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内。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3、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按照图纸提供工程量及要求计入,按实结算。4、材料价格按照无锡市2025年8月信息价计算。无信息价材料按照市场价进行综合考虑计入。5、施工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外运及原有拆除垃圾清理运输已综合考虑,运距及处置费按照规定计入本次报价清单中。6、现场施工围护及各种机械进退场综合已考虑计入本次报价清单中。7、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施工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既有公用管线及现有成品装饰面防护费用,该费用在相关措施项目清单中报价。未将防护费纳入报价的,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清单和总价中。若施工期间发生公用管线保护不力导致损坏、影响管线正常运行的情况,无论是否中标人自身行为所致,管线恢复及停运损失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当场查获责任人且责任人确认无误的,可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及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八: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率设置如下:%项 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金市政(道路)1.50.3120.349大型土石方1.50.421.30.249安装(亮化)1.20.12.10.379景观;绿化10.213,30.559九、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1、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2、采用砼方式:商品砼;本工程砂浆采用预拌砂浆。3、其它:符合相关规定和验收要求。十、本工程施工时以设计院正式施工图纸为准,主要材料品牌型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十一、其他须说明的问题: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列入的项目,如果实际需发生,报价时可作补充。无锡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213-JSHP-G2025-0041采购项目名称: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采购编号:JSZC-320213-JSHP-G2025-004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2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3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采购预算:295.807865万元;最高限价:295.80786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工期:60日历天;逾期违约金:5000元/天;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3)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磋商文件获取信息:1.获取磋商文件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6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前,采购代理机构以线上不见面、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供应商。7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时间起90天。9响应文件接收信息:1.苏采云投标客户端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网上投标解密时间:开启解密后30分钟。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注: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一份纸质文件正本,两份纸质文件副本。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特别提醒:(1)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答疑澄清等提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存在疑问,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0解密、磋商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解密、磋商地点: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11确定成交单位时间:评审结束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121.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软件公司或采购代理机构。1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2号联系人:奚小义联系电话:0510-83075006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华国俊、华继文联系电话:0510-85750700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电子邮件地址:1171150407@qq.com14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磋商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2.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磋商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磋商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至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2.采购人、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磋商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回函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通知,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并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并签章)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③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④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⑧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⑨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⑩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⑫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⑬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1)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④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2)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4)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投标总价表1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2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34)综合单价分析表表4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5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67)暂列金额明细表表7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8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910)计日工表表10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1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2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表13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4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15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165.技术文件部分(见评分细则):(六)响应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结束后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至招标代理机构,若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则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6.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确认电脑浏览器设置、CA证书软件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苏采云投标客户端。7.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8.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七)投标报价要求:(1)本工程的报价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2)供应商的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总之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完工清场、移交竣工验收、保修期满。(3)本工程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和施工图设计计算确定。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齐全,而本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招标范围所提供的全套设计图中已明确包含的工程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后,在发标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资料后2天内将可以增列的项目或修改的数量以修正文件形式书面通知投标供应商。但是不论工程量清单数量与设计图数量是否一致,投标供应商只能以采购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修正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量不一致时,工程数量可按实调整。(4)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一致时,量差部分结算时可按实调整,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所有的施工方案的费用以及按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件进行质量检测或检测所需的试验、检测费用应列入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中,在工程量清单分析中反映出来。工程量清单分析中未列细目的,其施工方案费用及试验、检测费用应被视为已分摊在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报价中。(6)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施工方案自主报价,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都可以自主确定。消耗用量也可适当调整,但定额编号、子目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措施费划分以及规费、税金的计取应按规定执行。(7)投标供应商不得改变不可竞争费用标准收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材料设备及暂定费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如改变不可竞争费用的按无效标处理。(8)各种材料的价格当采购人未提供价格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进行市场调查后决定报投标价,但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报价确认,结算时涨跌不超过5%部分将不作调整,超过部分根据相关约定执行。当采购人对部分材料提供暂定价格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暂定价格,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本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施工组织要求、现场的交通管制条件、文明施工要求和各自的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自主合理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临时用地(采购人无偿提供定点线内土地可供临时使用)、临时通道、临时排水、临时路灯等因素,并对工程车辆行驶线路认真踏勘,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可列入,凡未列出的一旦发生,将视为由报价的成交供应商自理。(10)报价时各单位工程中同一清单子目对应的综合单价报价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成交单位今后结算审计时以所报综合单价中最低的作为结算依据。(11)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本项目计税方法为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法。(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1.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2.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首页入口进行供应商注册;3.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4.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解密响应文件的;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他恶意串通投标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不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误期违约金、质量标准及质量违约金的;17.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项目特征;18.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19.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20.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2.未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6.不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8.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0.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响应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2.电子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3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磋商、评审: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苏采云开标大厅”召开开标大会。供应商应当在报价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平台运行无故障。3.磋商时,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4.评标程序4.1评标工作由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4.2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4.3资格性检查。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4.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在不改变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磋商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磋商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向投标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投标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否则视为“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6符合性检查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3明细报价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6其他供应商觉得有必要声明的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提供。特别提醒: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后续磋商及评审4.7磋商程序: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4.8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磋商小组的询问、按要求报价,并等待评审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12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1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14比较与评价4.14.1本项目评审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由评审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14.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5.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评审标准(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1)报价30分(2)报价供应商评价20分(3)技术文件部分5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报价供应商评价(20分)1)企业业绩(4分)报价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系统,不提供或缺任意一项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2)体系认证(3分)报价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3分)A、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B、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中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工程技术类)的有1人加2分,最多得8分。注:提供职称证书以及以上人员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以上资料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系统,不提供或缺任意一项不得分。(3)技术文件(5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8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②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2)施工的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进度计划;②确保工期的保证措施。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0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②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5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4)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12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保证措施;②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2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力投入计划;②施工机械投入计划;③材料投入计划。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十)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3家成交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成交原因不作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规处理。2.磋商、开启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3.中标(成交)公示的同时,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档案保存,电子档案与纸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十一)采购项目的终止: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终止采购的,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中心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十二)成交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标、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编标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费率为1.0%,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0.7%,编标费以最高限价为计费基数:500万以下费率为0.38%。2.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成交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编标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五)其他: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磋商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十六)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十七)电子履约保函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江苏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该平台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将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履约保函申请自动关联,实现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三方无缝衔接。供应商在线完成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和办理,采购人在线核验电子履约保函,全过程业务系统留痕、可追溯。电子履约保函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纸质保函难辨真伪、管理不便的痛点,助力采购人高效、便捷地管理保函。三、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四、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十八)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中标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十九)其他: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磋商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采购项目概况、要求: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工期:6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3、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3%。4、最高限价:295.807865万元。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7、付款方式: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各阶段款项应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二)工程量清单在发放磋商文件时由采购人统一提供(详见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报价时无需填写)(GF—2017—0201)政府采购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市政公用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双河北侧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无锡市山北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梁数投许【2025】111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见证单位执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见证单位:(公章)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3)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磋商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永久占地范围与工程规划红线范围一致,永久占地手续由发包人负责办理。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时用地、仓储用地、装配加工用地、临时道路、施工围挡用地等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各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条款的组成部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施工前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建设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其他报表及计划按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需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内临时水管、电线电缆等铺设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须自备发电机组设备(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中),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正常施工所需用电以及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赶工所需用电,自行发电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提供电讯线路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到现场的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无锡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及资料的电子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宗旨:保证与发包人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安全优质、快速地完成该合同工程的施工建设,确保发包人满意。2)本工程确保一次验收100%达到合格标准,如因承包方原因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则承包方必须返修整改达到合格标准为止,才能交付发包方,其返修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发包方质量违约金。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在60天内提供全部结算资料,由发包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核。4)涉及工程价款的签证,应由监理方审核签署、跟踪审计复核、发包方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所有签证承包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报出签证申请,逾期作为让利。超出规定额度的还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5)施工期间,承包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市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材料堆放整齐,做好工地文明创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每次按该工程总建筑面积0.5元/M2扣款。工程车辆上路行驶时抛、洒、滴、漏,涉及环卫方面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及承担可能出现的费用。6)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按相关管理部门界定的责任相应处理。7)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更换,必须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否则作违约处理,施工单位清理出场,承担一切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没收履约担保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周有40小时在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与施工同步在岗,由总监和甲方代表考核,缺勤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小时给甲方,如有事应征得总监或业主同意。8)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延误工期承包方应按照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9)除通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另要约定的不可抗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视事件情况共同论定。10)承包人采购或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会同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共同抽样,送质检部门认可有效的检测单位复验,当发包人或质检部门按高于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复验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其费用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物〔2001〕113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余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验收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复验合格后的材料,并对该进场后的复验材料进行实物检查,与复验结果相符的才能使用。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材料来源的采购方组织处理、清出现场。11)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由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监督实施。1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逾期(60天)提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可相应延期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13)有暂估价的材料按暂估价报价,中标后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共同看样订货,发包方以确认单的形式明确材料的结算价格。14)关于农民工工资事项合同条款:a.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b.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c.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农民工上诉、上访情况,由发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N(具体数额见《系数N取值表》)系数向承包人收回,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d.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并支付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且不得向承包人追讨,不得从工程款中扣除。系数N取值表序号工程合同造价M(万元)系数N取值1M<5001.52500≤M<10001.331000≤M<50001.24M≥50001.115)关于原有工程量及新增工程量,均需由物业公司及工程部出具相应工作联系单。16)要求承包人在维修前及维修后均需对现场进行拍照,以便后续核对,并留档。17)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8)承包人维修工程量清单外新增的内容,在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及信息价(按施工期间《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取)计算,同时根据中标金额与最高限价之间的比例进行让利。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80%的天数,有事临时离开需提前向发包人代表请假。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项目经理未获发包人同意擅自离职,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万元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万元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双方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34号)的有关条款以及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监理和发包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环境保护按苏建招〔2010〕10号文:关于在建设工程磋商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增加防止扬尘等要求的通知。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期间,承包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如没有及时清理现场,发包方有权按5000元/次予以罚款,直至中标价的2%,施工区域沿线,竣工验收撤场前,做到工完场清,不得遗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应有横道网络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须报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每月25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2日历天报下周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合同签订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应按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需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协商;(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签证、增减或调整工作内容及施工进度、变更材料、材质的指令等,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人须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实施并承担合同义务,否则视作违约。(2)发生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需要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跟踪审计同时确认方为有效;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及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见本合同条款第12条。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参照锡建价〔2008〕5号文规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政策性风险可以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范围参照锡建价〔2008〕5号文规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中的(1)(2)(3)条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均不变,工程数量按实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未发生工程变更的计价: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均不调整(不论工程量变更做多大增减),工程数量以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及发包人签证作为付款的依据,并按实调整。(2)施工期间如有变更情况,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或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差,其他不变。②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或减少工程,报价中有投标价的按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无投标价时,按下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无综合单价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9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信息价(无信息价按市场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_178号文、江苏省及无锡市有关规定×让利系数%结算(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清单中以暂估价和预留金形式列入的项目对造价作调整时均按乘以让利系数%(该让利系数为同上文规定)后进行结算。(让利系数计算公式中均不包括甲供材和甲控乙供材、暂列金)。③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业主同意后才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④人工工资如有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4)本工程若发生不合理报价,则按以下方式调整:投标报价中,成交价虽已被发包人接受,但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发现投标方投标报价中有故意或非故意采取了不合理报价,当投标报价的某一清单子目中的工、料、机含量、费率超过《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除设计要求外)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及材料价格超过《无锡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投标同期信息指导价(无信息指导价按市场价)所组成的综合单价的5%时,视为不合理报价。若发生不合理报价,对该清单子目,发包人将根据无锡市公布的信息指导价(缺信息指导价的材料,以市场价为准)套用现行相应专业的计价表组成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成交价/最高限价)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中报价低的清单子目不作调整。(5)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发包人审核及无锡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列入结算。(6)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有工程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由承包人负责编制预算,经审核单位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对于无中标综合单价的工程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2万元、有中标综合单价的工程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还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7)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财政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结算最终依据。最终结算时根据乙方中标的最终报价与其首轮报价的下浮比例(经计算,下浮比例为%)进行让利结算。(8)承包方提供的结算审减率≤5%由建设方支付审计费,5%<结算审减率<10%双方各承担一半审计费,结算审减率≥10%由施工方支付审计费。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15%(含15%)-20%之间,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1%作为让利;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大于20%(含20%)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2%作为让利。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各阶段款项应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每月20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跟踪审计三方进行审核。(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验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要求24小时内到场并修理(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如在48小时内未到场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里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保险合同解释。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书附件4:安全生产协议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3: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书项目(合同定价人民币(大写)万元(¥元)。由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负责建设,经招标,确定由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任务。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避免和杜绝各种不廉洁现象的发生,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特订立如下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双方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性。2、双方应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3、在工程建设中,双方人员应以推动工程建设为中心,与拆迁、施工、设计等相关业务单位密切合作,相互协调,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4、甲方人员不准暗示、索要或接受乙方单位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股权、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各种奖励和赞助等。5、甲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单位介绍推荐其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检测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6、甲方人员不准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7、甲方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8、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馈赠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股权、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向甲方人员发放任何形式的奖励和提供任何形式赞助。9、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人员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检测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10、乙方人员不准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11、乙方人员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12、甲乙双方应对廉政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由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等有关原则的,双方单位要依据有关法规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党纪政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本合同作为施工(检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检测)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同该工程建设时间。14、本合同一式多份,供甲乙双方留存,并报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廉政建设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安全生产协议采购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下,签订本协议。一、目标和任务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二、采购人权利义务(一)采购人有权审查承包人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资质及安全生产信誉度。(二)采购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随时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和消除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采购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止一切施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履行整改意见或再次逾期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承包人的工程合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三)采购人有义务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四)采购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事务。三、承包人权利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采购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自觉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四)承包人有义务在入场一周前上报该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花名册及其管理人员分工情况。(五)承包人指派为现场安全员,负责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工作。(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通过相关有资质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七)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八)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九)加强工作场所以及发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凡安全措施不到位,员工对岗位安全知识不熟知的,不准进行生产或进行相应的施工作业。对涉及安全生产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十)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十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履职报告制度,每季度填写《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报送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十二)接到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同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十二)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及设施在施工期间发生对第三方或采购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十三)承包人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采购人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承包人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人与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十四)承包人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安全施工方案,并在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实施。承包人在工人进场一周内,要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承包人保存并备查,经常教育由承包人负责。(十五)承包人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接受采购人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十六)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四、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工程投资额的4%(不少于5万元)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采购人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二)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三)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四)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若发生以上事故,承包人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他责任。五、对本协议所确定安全生产职责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履行,对发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全部结算完毕时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人单位:承包人单位:(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二〇年月日(一)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的(采购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磋商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并响应磋商文件各条款。三、我方承认开标一览表是我方响应函的组成部分。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六、我方将采取一切有效技术、管理措施,确保该工程质量达到等级,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资质及职称情况:。七、我方愿意提供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③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④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⑧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⑨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⑩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⑫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⑬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1)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④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2)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4)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投标总价表1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2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34)综合单价分析表表4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5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67)暂列金额明细表表7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8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910)计日工表表10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1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2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表13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4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15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16(5)技术文件部分(详见评分细则)八、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九、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十、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十一、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十二、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权利。十三、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交纳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二)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采购编号:单位:元项目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三)(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日期: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注:条款(五)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编号:日期: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编号)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五)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报价,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磋商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签名人郑重承诺: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工程项目,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暂停我公司1年期间参加业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按规定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结束后,业主代表视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三(廉洁承诺书格式)为了积极配合街道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街道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街道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街道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表1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项目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表2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成项目质量(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表3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成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项目质量(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项目表4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七)投标偏离表(格式)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八)报价清单格式目录(1)投标总价表1(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2(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3(4)综合单价分析表表4(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5(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6(7)暂列金额明细表表7(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8(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9(10)计日工表表10(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1(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2(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表13(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4(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15(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16注:1-16以导出表格为准。一、投标总价表1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2工程名称:第1页 共1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  1.1人工费  1.2材料费  1.3施工机具使用费  1.4企业管理费  1.5利润  2措施项目费  2.1单价措施项目费  2.2总价措施项目费  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其他项目费  3.1其中:暂列金额  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  3.3其中:计日工  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3工程名称: 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四、综合单价分析表表4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五、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5工程名称: 第1页 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1.2 增加费   2 夜间施工   3 非夜间施工照明   4 二次搬运   5 冬雨季施工   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游园提升改造工程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