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纳管五期工程招标公告(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2025)
[招标文件]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A3303010410007302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
项目代码:
2204-330381-04-01-399004
标段(包)名称:
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7302001001
招标人:
名称: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39****2020
电话:138****6068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23 14:29:37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0-29 00:00:00
来源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公示稿)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施工项目.pdf
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7302001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已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瑞发改投〔2022〕558号、瑞发改投〔2022〕559号、瑞发改投〔2022〕5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647万元,工程概算46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060万元,建设规模:该工程为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染源去向调查、污水管网完善及附属构筑物设置。其中,新建污水管网部分包括新建De75~De110接户管10000米,新建DN200~DN300PE实壁管13370米,新建φ1000污水检查井277座,新建1T~6T化粪池175座,新建接户方井2400座;新建雨水管网部分包括新建De160接户管4300米,新建De110立管4200米,新建DN300~DN800HDPE缠绕增强结构壁管(B型)4683米,新建φ700~φ1250雨水检查井278座,新建雨水口700座,新建排放口51座;路面修复52600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汀田街道镇区内,北起塘下界,南至莘塍界。2.2招标范围:含路面破除修复、雨污水管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161237元。2.3施工工期:40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9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层406室(暂定)邮政编码:325200电话:0577-65879552(暂定)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层406室(暂定)邮政编码:325200电话:0577-65879552(暂定)8.联系方式招标人: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汀田镇镇府路1号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李秀敏、黄锋光电话:0577-65113328电话:15067892500、0577-65802277邮箱:/,邮箱:445315763@qq.com2025年10月日附表:招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日08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日17时00分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11月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地址:瑞安市汀田镇镇府路1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7-65113328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五星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项目负责人:李秀敏联系人:李秀敏、黄锋光电话:15067892500、0577-65802277邮箱:445315763@qq.com1.1.4工程名称瑞安市汀田街道截污纳管五期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7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建筑业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1.12.2偏差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投标人的工期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层级)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上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组成:(1)商务标(2)技术标(3)资信标(4)资格审查资料(一)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投标报价封面投标报价扉页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主要工日一览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纸质文本)(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主要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三)资信标,包括:信用评价等级情况(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附表3.5款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31300385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34161237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5094236元,计取税金后5552717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提交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保函/转账/数字保函,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3.4.1投标保证金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①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视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②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同表6,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1.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1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可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实体章后复制上传)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使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本章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其他:技术标采用明标编制;技术标页数超过60页时,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评审。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5.2开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二“不见面开标”。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详见附件二“不见面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6.3评标办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确定:1.方法一5.方法五7.方法七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评定分离: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3名≤有效投标人数<10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数≥10名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以下定标要素排名不分先后顺序1、择优要素:(1)投标价格;(2)资质等级;(3)业绩经验:类似工程业绩等;(4)社会责任:企业纳税、就业人员贡献程度等;(5)评优标化:企业荣誉、商标专利等;(6)企业市场主体诉求响应: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等。2、比劣要素:(1)串标挂靠:有无以串标围标、挂靠、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行为;(2)行政处罚;(3)失信“限高”: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4)业主诚信评价:招标人对所管项目合同履约的不良评价;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5)履约不良表现:中标合同履约中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标后检查通报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6)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信用“黑名单”等。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9.5异议与投诉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①计算机网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3)技术标评审内容: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0.6特别说明(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2)金额:5552717元;(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16.25%,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号)文件精神,承包人应认真落实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管理制度、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工程综合保险、银行代发工资、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各项制度,工程工资款支付应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12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指引(一)》(温人社发〔2023〕36号)文件执行。若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该投标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8.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其他:/。10.7(““(解释权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2)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税金9.0%10.9规费现行标准费率18.75%10.10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8.81%10.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评审时提供电子证书的以电子证书上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准。10.12请投标人按电子投标制作要求在规定区域上传相应文件,如资格审查资料不上传至规定区域,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查看资格审查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纸质投标文件5份(一正四副),包含所有投标资料电子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等组成。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附件二:不见面开标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附件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五中标合同履约责任双告知函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压缩包)已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另行下载。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1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并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导入投标工具、完成CA签章。(一)商务标1.投标函,应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填写相应的信息(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填写),并通过投标工具转换成PDF格式,最后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2.投标函附录、商务标其他资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生成WZTB(或WZTBX)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二)技术标1.技术标(除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外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Word文件格式编制(设置纸张大小为A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2.技术标(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应以Word文件格式(设置纸张大小为A3,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编制,分别导入投标工具-“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模块,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三)资信标资信标,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资信标”,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四)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五)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制作后生成投标文件的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加密).WZTF》,投标应使用加密文件格式!)和不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自行选择保存备用投标文件或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温州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本项目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五、注意事项(一)投标工具的下载及具体使用,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二)投标人可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并进行重新编辑。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三)投标人应按本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未按要求上传到指定模块、制定位置)的,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人应当保证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五)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编制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术标附件进行CA电子签章。(六)投标人自行负责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辅助软件、电脑及网络硬件配置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及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七)投标保证金缴纳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认定符合要求的,无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附件二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及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参数抽取、开标时的异议及答复、评标时的澄清及答复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一)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应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及在系统互动区反馈交流,推荐使用IE11浏览器。(二)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四)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非正常情形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方案(如调整解密时间等,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的指令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解密全部完成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唱标次序,以系统公布为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结束后其他可公布的内容,将按规定陆续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文字(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未按上述规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阶段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拟否决其投标时向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对,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等。(八)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摄像头、音响、麦克风、驱动、浏览器、等软硬件设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解密、交互过程不稳定或中断、音视频卡顿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2、不见面开标通过投标人CA证书进行开标。投标人端持有投标人CA证书进行系统操作、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投标人应当承担在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的所有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3、CA证书和PIN码。PIN码是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如果投标、开标过程中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证书将被锁定,PIN码的再次开通需要一定时间。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导致CA证书被锁定,从而无法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以及开标大厅交互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不见面开标交互内容应与本项目开标内容相关,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做出禁言处理。5、不见面开标未尽事宜,详见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教学视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2328795508@qq.com。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函(保单)(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投标保函(保单)应当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附件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下20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件五附件五中标合同履约责任双告知函(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函告如下: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二、招标人和中标人要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严把工程变更关,防止标后擅自提高工程造价。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标后履约检查的重点内容。三、招标人要做好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遇特殊情形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中标人须承担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合同违约责任,具体金额以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为准。四、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将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或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和公安机关,依纪依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请贵单位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咨询号码;0577-65879552)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复函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局《中标合同履约责任双告知函》已收悉,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诚信履约。若有违反,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招标人(单位公章):中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三)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按规定的方法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评审、资信评审(如有)、资格审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A(95分)+信用评价得分C(5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名次优先顺序。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基准价计算及评审区间确定(二)初步评审(三)技术评审(四)商务评审(五)资信评审(六)资格审查(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截污纳管五期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