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 垃圾清运招标公告(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



项目概况        
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G2025-GK-ZCY100
项目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98900
最高限价(元):1998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3年    
预算金额(元):199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东路4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利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283408
质疑联系人:瞿磊波
质疑联系方式:13758100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15409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1504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653655 (汤先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XZCG2025-GK-ZCY100.docx287.3K

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XZCG2025-GK-ZCY100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2025年10月23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CG2025-GK-ZCY100项目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8900最高限价(元):1998900采购需求: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括机关办公楼、协会办公楼、公共区域、绿化、停车库、其他功能用房等),保安、保洁、绿化、维修、会务等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3年,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东路413-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利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283408质疑联系人:瞿磊波质疑联系方式:13758100117(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15409质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1504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0571-89653655(汤先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8。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垃圾清运、幕墙清洗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þ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本项目支持《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参照相关规定及银行方案凭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详见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18/12/20/art_1229293109_1559514.html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本项目备份文件是否收取:不收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采购机构代理费用无。14资格审查和信用信息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15质疑接收人及答复采购人、采购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政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整附件。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16履约验收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和专门机构验收两种形式,具体按照萧政办发[2014]217号文件执行。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按萧市监【2015】127号、萧市监【2019】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如项目发布后已有新文件规定,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存在隐蔽工程的项目,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货并将实施安装前,申请进行初验收。联系电话: 0571-83587785/0571-82816012 联系地址: 萧山区通惠北路2-1号304室17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及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内容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老师,电话: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如果本项目分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应按所投标项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资格审查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七、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及时复核供应商材料。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合同授予2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合同的签订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7.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8.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九、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0.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验收31.验收3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请用符号“▲”标明,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1、招标一览表标项一: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序号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情况介绍最高限价(元)1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3年1998900详见二、招标需求1998900注:▲投标人需在投标(开标)一览表中明确投标报价(总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招标需求1、技术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工程服务、会议服务等。1.1物业服务涉及内容清单总面积8000平方米给排水系统有办公室间数30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供电系统有会议室个数4室外面积6500平方米中央空调系统/高配房个数1地下室面积/照明系统有消控室个数1绿化面积3455平方米道闸系统有公共洗手间数4环境卫生(保洁)面积4545平方米防雷系统/电梯个数1附属房楼宇环境卫生(保洁)面积352.36平方米化粪池有空调设备个数30地下停车场(保洁)面积/本部分的概况和设备设施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为准。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办公室保安室一间、保洁室一间物业管理服务设备需由供应商自备食堂餐费由供应商自理住宿安排在保安室,床等设备自备零星维修材料需由供应商提供低值易耗品需由供应商提供苗木院子内绿植根据需要由供应商提供客耗品日常客耗品,如厕纸、洗手液、擦手纸、垃圾袋等根据正常需求,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应当承担除以上所列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备、材料等。(二)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不做额外要求,供应商根据服务需要自行配备(三)人员团队最低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岗位需求(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重点需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1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 90% ;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保安服务门岗12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上岗时全员持有保安员证(提供人员持证承诺函)巡逻岗11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上岗时持有保安员证(提供人员持证承诺函)消控岗268:00-16:00,16:00-24:00,0:00-8:00三班倒;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全员持消控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保洁服务室内保洁员22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室外保洁员11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绿化服务绿化工11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工程服务工程综合服务人员(弱电维修、高配工、网络)11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会议服务会务1109:00-17:30,二年以上工作经验。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上表需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满足采购人所列的重点要求,确保人员能够完成工作内容。以上所有岗位的设置及费用,需满足采购人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的全部工作任务,供应商自行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如产生替班加班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四)服务最低要求4.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服务人员要求(1)实行统一着装、统一管理。所有服务人员要求着装挂牌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统一成套制服(经采购人确认),服务热心、热情、用语规范、文明工作。(2)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科学设置岗位分工,合理编制工作任务表,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3)如非在岗时间遇特殊情况的,需接到任务后30分钟内集结完毕。(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更换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5)服务人员在派驻场所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2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3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安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⑦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4分包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管理涉及分包或以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1)合理控制外包服务人员数量和流动率(合理开展联合体成员的履约管理)。(2)根据采购人要求明确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确定工作流程。(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确定每个联合体成员的工作流程)(3)开展服务检查和监管,评估服务效果,必要时进行服务流程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对联合体成员的服务监督工作流程)5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4.2保安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安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配备保安服务必要的器材。2门岗-出入管理(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2)设置门岗。主要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门卫值班室应当配备基本防卫器械,防卫器械应摆放整齐、便于取放。已设立警务室的,其门卫(值班室)的防卫器械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配备。(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09:00-17:30)。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3巡逻岗-值班巡查(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4巡逻岗-车辆停放(1)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2)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3)严禁在办公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4)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5)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3分钟。5消控岗-监控值守(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6消控岗-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3)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4)易燃易爆品设专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7突发事件处理(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6)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8大型活动秩序(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4.3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4垃圾处理(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5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4.4绿化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制定绿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4)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应当符合规定要求。2室外绿化养护(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6)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8)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9)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4.5工程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2设备机房(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7)设备维护人员具备一定的网络技术,可协助对单位电子屏、电脑、白话机等网络设施进行应急维护。3给排水系统(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2)二次供水卫生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相关要求。(3)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4)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5)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6)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4电梯系统(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周至少开展2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3)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电梯的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核发电梯使用标志。(4)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的有关要求。(5)电梯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的有关要求。(6)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7)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电梯紧急电话保持畅通。(8)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9)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5空调系统(1)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符合《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的相关要求。(2)办公楼内温湿度、空气质量等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相关要求。(3)定期维保并做好记录,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空调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至少开展1次运行情况巡查。(5)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管道、阀门检查并除锈。(6)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统整体性维修养护,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7)每年至少开展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等清洗消毒;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风管清洗消毒。(8)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9)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10)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当在30分钟内到场,紧急维修应当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维修完毕。6消防系统(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7供配电系统(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8弱电系统(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 1081)的相关要求。(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9照明系统(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10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11其他设施(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12装饰装修监督管理(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13标识标牌(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4.6会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会议受理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2会前准备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3引导服务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4会中服务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5会后整理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2、商务需求:2.1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按月结算物业费,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采购人按季度向中标人支付物业费,具体以合同中约定为准。采购人每月组织对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考核,费用按考核拨付。(根据招标需求制定考核办法,具体细则在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共同制定。)2.2服务地点: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东路413-8号及萧然东路279号二楼2.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金额为中标价格的三分之一,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未能严格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在未找到接替单位前,中标单位应延续一定时间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费用标准支付。考核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加强萧山区残联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本办法将作为公开招标物业后的重要监督和管理依据,确保中标物业企业能切实履行服务职责,为残联办公及相关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保障。(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公开招标为萧山区残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所有物业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残联办公区域、附属设施、公共区域等范围内涉及的客服、保安、保洁、维修等各类物业服务岗位。(三)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和结果应基于客观事实,不受主观因素影响。所有考核数据和评价均需有明确依据,确保公平、公正对待被考核的物业企业及工作人员,使其能清晰了解自身服务表现及改进方向。全面考核原则: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响应速度、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多个维度对物业企业进行全面考核,避免单一维度评价导致的片面性,综合评估物业整体服务水平。动态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原则:采用日常动态考核与定期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动态考核随时记录物业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与亮点,定期考核则进行全面系统评估,使考核结果更具时效性和稳定性,能及时反映物业企业服务状态的变化。二、考核主体与对象(一)考核主体由萧山区残联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熟悉物业管理业务的专业人员以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考核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汇总分析考核数据、评定考核结果,并对考核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裁决。考核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沟通考核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重点和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考核对象通过公开招标承接萧山区残联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企业及其派驻在残联服务区域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保安人员、保洁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等。考核将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分别进行评价,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都能得到准确考核。三、考核内容(一)服务质量考核1.安全管理服务(1)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在残联办公区域入口处设置专人负责查验来访人员身份,要求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来访目的、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对身份不明或拒绝登记的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区域,确保出入管理高效有序。(2)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置明显的停车标识和引导指示牌。确保残联办公区域内道路畅通,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进入区域的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检查,记录车辆车牌号码、进入时间、驶出时间等信息。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和停放,避免车辆碰撞、刮擦等事故发生。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安全巡逻:制定详细的安全巡逻计划,保安人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不间断巡逻,白天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巡逻过程中需携带必要的巡逻装备,如对讲机、手电筒等,认真检查公共区域的安全状况,包括门窗是否关闭、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等。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对紧急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办公区域安全。(4)突发事件处理: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突发疾病等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定期组织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保安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情况。2.环境卫生管理服务(1)公共区域清洁:保持萧山区残联办公区域内公共区域(如楼道、电梯、大厅、卫生间、走廊等)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灰尘、无异味。楼道每天至少清扫2次,电梯每天至少清洁4次,大厅每天至少清扫3次,卫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洁具干净无污渍,洗手池、镜子光亮整洁。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应及时清理和更换垃圾袋,确保垃圾桶不满溢,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定期对公共区域的地面进行打蜡、抛光等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地面光洁如新。(2)垃圾分类处理:按照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在办公区域内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标识各类垃圾投放类别。物业保洁人员负责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确保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100%。定期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对垃圾分类不达标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3)绿化养护:对残联办公区域内的绿化植物进行精心养护,定期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枝叶繁茂,无枯枝黄叶。根据不同季节和植物生长特点,合理安排绿化养护工作,保持绿化景观的美观和整洁。定期对绿化设施设备(如灌溉系统、园林小品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清理绿化区域内的杂物和垃圾,保持绿化环境整洁。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4)设备运行维护:对萧山区残联办公区域内的各类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设备、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空调系统等)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和记录档案。电梯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巡检,每周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深度维护,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平稳,无故障发生。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行。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残联正常办公。(5)维修及时率:接到萧山区残联工作人员的维修报修后,物业工程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报修人沟通说明)。对于简单维修问题,应在2小时内解决;对于复杂维修问题,需制定维修方案,明确维修时间节点,并及时向报修人反馈维修进展情况。维修及时率需达到95%以上,若维修不及时,需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提高维修效率。(6)维修质量:维修工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维修完成后需经报修人验收签字确认。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维修材料和工具,确保维修质量可靠。对于维修后出现反复故障的情况,应免费重新维修,并对维修过程进行反思和总结,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定期对维修质量进行回访调查,收集报修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二)工作纪律考核1.考勤管理: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萧山区残联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考勤记录作为考核依据。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或旷工超过1天的,除按上述标准扣分外,还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处分,并要求物业企业加强管理。2.工作态度:物业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对待萧山区残联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应礼貌待人,不得态度生硬、推诿责任。在工作中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和同事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被残联工作人员或来访人员投诉的,经核实后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如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冲突等,每次扣5分,并要求物业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更换。3.廉洁自律: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廉洁制度,不得接受萧山区残联工作人员或供应商的贿赂、礼品、宴请等不正当利益。若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情节较轻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扣除当月考核总分的50%,并将相关人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加强内部管理。(三)工作能力考核1.专业知识与技能:物业企业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保安人员应掌握安全防范知识、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保洁人员应熟悉各类清洁工具和清洁剂的使用方法,掌握不同材质地面、墙面等的清洁技巧。工程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熟悉各类设施设备的原理、构造和维修技能,能够及时准确地判断和处理设备故障。定期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培训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物业企业调整其工作岗位。2.问题解决能力: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物业工作人员应能够迅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一些常见问题,应具备快速处理的能力,避免问题扩大化。对于复杂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考核过程中,通过实际案例模拟或工作中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评估,考察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能力,对于能够高效、妥善解决问题的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对于问题解决不力,导致问题恶化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给予扣分处理。3.学习能力: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新的技术、理念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身业务水平。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活动,获取相关专业证书。对于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在工作中应用新知识、新技能取得良好效果的人员给予加分奖励;对于不注重学习,业务能力长期没有提升,不能适应工作发展需要的人员给予扣分,并督促其加强学习。四、考核方式与周期(一)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萧山区残联指定的联系人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物业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纪律遵守情况、服务态度等方面。日常考核采用不定期抽查和随时记录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物业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其立即整改。日常考核结果作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数据。2.年度考核:萧山区残联考核小组每年签订合同前对物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方式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与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座谈等。查阅资料主要检查物业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培训记录等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现场检查对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访谈等方式收集萧山区残联工作人员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评价;与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了解企业的管理情况、人员配备、工作难点及改进措施等。定期考核结果形成详细的考核报告,明确指出物业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改进方向。(二)考核周期日常考核:贯穿整个物业服务合同期,持续进行。定期考核:每年末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具体日期由萧山区残联考核小组提前通知物业企业。五、考核评分标准(一)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1.信息沟通:根据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沟通效果进行评分,满分15分。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信息内容不准确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组织沟通交流活动的,每次扣5分。2.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评分,满分20分。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80%得0分。安全管理服务:根据人员出入管理、车辆管理、安全巡逻、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0分。人员出入管理不规范,每次扣3分;车辆乱停乱放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安全巡逻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3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3.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根据公共区域清洁、垃圾分类处理、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5分。公共区域清洁不达标,每次扣3分;垃圾分类准确率未达到标准,每次扣2分;绿化养护不到位,出现植物生长不良或死亡等情况,每次扣3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根据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及时率、维修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0分。设备运行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每次扣5分;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维修质量不合格,经报修人投诉确认的,每次扣5分。(二)工作纪律考核评分标准1.考勤管理:根据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扣分,满分10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2.工作态度:根据工作认真程度、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被投诉核实的,每次扣3分;与同事发生冲突影响工作的,每次扣5分。3.廉洁自律:如有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直至满分10分全部扣除。情节较轻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扣除满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三)工作能力考核评分标准1.专业知识与技能:根据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5分。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0分扣3分。2.问题解决能力:根据问题处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效果进行评分,满分10分。能够快速、有效解决问题,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得8-10分;能解决问题但处理不够及时或效果一般的,得4-7分;问题解决不力,导致问题扩大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得0-3分。​3.学习能力:根据学习主动性、学习效果及知识应用情况进行评分,满分5分。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能有效应用新知识新技能的,得4-5分;有学习行为但应用效果一般的,得2-3分;不主动学习,业务能力无提升的,得0-1分。​六、考核结果应用​(一)考核结果等级划分​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两个等级:​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不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二)年度考核结果应用​年度考核结果为合络的,可继续签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萧山区残联考核小组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可继续签约,不合格的则不续约。​七、争议处理​(一)异议提出​物业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萧山区残联考核小组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二)异议处理​萧山区残联考核小组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将充分听取物业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对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评定。复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物业企业,复核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八、附则​(一)办法修订​本考核办法将根据萧山区残联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将及时通知物业企业。​(二)办法解释​本考核办法由萧山区残联负责解释。​(三)生效日期​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萧山区残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工作。注:1、如有附图,仅作参考。2、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本采购需求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资信:10分序号评审条款最高分值主客观分1服务质量评价: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收到服务项目业主单位的表扬信、感谢信、表彰等正面评价材料,每提供1个得1分。业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司、小区业委会等非自然人机构,材料格式不限,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3客观分2投标人管理体系、服务能力认证:(1)质量管理体系、(2)环境管理体系、(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4)能源管理体系、(5)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物业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须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5客观分3业绩经验: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物业项目业绩。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客观分商务技术:70分1、基础服务响应评审:(评审依据:商务技术偏离表、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采购文件-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应无偏离、评标办法)序号评审条款最高分值主客观分4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4.1基本服务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无偏离得10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10客观分5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4.2保安服务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无偏离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5客观分6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4.3保洁服务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无偏离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5客观分7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4.4绿化服务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无偏离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5客观分8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4.5工程服务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无偏离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5客观分9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4.6会议服务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无偏离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3客观分10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可用商务技术偏离表形式响应)对招标需求-(三)人员团队最低要求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定。从岗位人数、岗位要求、重点要求均无偏离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重点要求需按要求提供评审依据。5客观分2、重点服务内容方案评审:(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采购文件-招标需求-(四)服务最低要求应优于最低需求、评标办法)序号评审条款最高分值主客观分11投标总体方案:投标人从项目目标、任务的理解角度,阐述对项目的整体理解,从①服务理念、服务方案总体设计、组织实施方案可行性、②方案体现的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③方案的独到优势角度提出具体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12保安服务特色方案:投标人基于采购人对保安服务的最低需求提供项目保安服务方案,从①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程度、②具有项目服务特色、③方案可行性角度提出具体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13绿化养护特色方案:投标人基于采购人对绿化服务的最低需求提供项目绿化养护服务方案,根据①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程度、②具有项目服务特色、③方案可行性角度提出具体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14重要活动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要活动保障方案综合评定,从①对重要活动的分析及需求预判、②保障方案的完善程度及可行性、③临时人员配备方案提出具体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15工程服务特色方案:投标人基于采购人对工程服务的最低需求提供项目工程服务方案,从①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程度、②具有项目服务特色、③方案可行性角度提出具体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16应急管理方案: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和项目实际提供应急管理方案,从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②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③公共危害有效应急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17节能降耗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能降耗措施综合评定,每条措施需包括①服务重难点分析、②节能降耗措施、③拟取得的效果分析或类似项目中已取得的成效展示。每条有效措施得1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18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综合评定,每条建议需包括①问题分析、②建议措施、③拟取得的效果承诺。每条合理化建议得1分,最高得3分。3主观分3、重点服务人员评审:(评审依据:投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的评审依据、人员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截止开标当月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序号评审条款最高分值主客观分19拟派项目负责人:①本科以上学历得2分,大专学历得1分。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扫描件。②具有物业项目经理服务经验累计5年以上得2分。提供对应岗位劳动合同扫描件或服务项目的业主证明(形式不限加盖业主公章)。③年龄50周岁以下得2分。提供身份证,日期截止开标当日。6客观分20拟派项目负责人优势: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从服务经验、专业技能、履约项目的服务评价等方面综合评定,根据该人员对服务本项目的优势程度,得3、2、1、0分。3主观分价格分:20分序号评审条款最大分值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的计算公式计算。(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0*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分条款中涉及的业绩、荣誉、人员、社保等分公司均有效。涉及社保、劳动关系证明关系的,如人员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及身份证。3、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4.2.1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2.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5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以(政府采购方式)对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1.3.11.3.2/1.4否1.4.1/1.4.2/1.5否1.5.1 /1.5.2/1.5.3 /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费用结算根据合同实际签订的起始时间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最后一次支付时间为当年财政结账之前(一般为12月10日)一次性付清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东路413-8号(萧山区残联)办公楼及萧然东路279号二楼协会办公室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在服务场所现场交付实施1.7.4.1/1.7.4.2/1.7.4.3/1.8.7/1.9.1/1.9.2所在地区2.3.2所在地区2.3.2/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采购人将组织代表每季度末对物业服务人员到岗情况、工工作内容及服务质量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及要求进行考核,费用按考核结果拨付,(考核小于70分的,每少一分,扣减2000元)。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等资料后按考核结果30日内支付。2.11.3/2.11.4 /2.15.1乙方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约定,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为验收依据。程序:乙方在服务期满前【15】日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工作报告。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合格书》;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效力:双方签署的《服务验收合格书》为乙方服务期履约完成的唯一有效证明,是甲方支付合同尾款的必要依据。2.19共计4份,双方各执2份(按实际需求修改)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4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5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投标无效。)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垃圾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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