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WC0168(1708-BZ2500401344CF)
项目名称: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7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四新路33号        
联系方式:李爽 1398332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白喆 史庭茜 023-67703509 67561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史庭茜
电 话:  023-67703509 6756198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12: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10:0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
¥71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喆 史庭茜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703509 67561982

采购单位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四新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爽 13983321300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喆 史庭茜 023-67703509 67561982

附件:

附件1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终审稿)25WC0168.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25WC0168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1344CF招标项目名称: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人: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10-※二、报价要求-14-※三、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14-※四、付款方式-15-※五、履约保证金-15-※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6-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二、评标方法-18-三、评标标准-18-四、无效投标条款-21-五、废标条款-2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一、投标人-22-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2-四、开标-24-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2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7-十一、签订合同-2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8-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7-一、经济文件-38-二、服务文件-39-三、商务文件-41-四、其他-44-五、资格文件-50-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折扣)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禽肉类4009折41批发业包2:蔬果及干副粮油类3199折3.191批发业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中得分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自行填报的优先中标顺序确定对应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他包由该包得分排名的下一位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优先中标顺序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填写。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719万元/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包1和包2面向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250402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6276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李爽电话:13983321300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四新路33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白喆史庭茜电话:023-6770350967561982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号及名称(标的名称)品目内容数量/单位备注包1:禽肉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海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1项配送要求:每日1次或按需配送包2:蔬果及干副粮油类1.蔬菜类: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2.水果类:水果类、坚果类等;3.加工熟食:半成品或成品熟菜、凉菜等;4.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5.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6.饮品类:奶品饮品类等;7.其他。1项配送要求:每日1次或按需配送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本表和第一篇第一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填写。※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所属各消防救援站。2.服务要求:提供早、中、晚餐及执勤值班餐相应食材。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二)包2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所属各消防救援站。2.服务要求:提供早、中、晚餐及执勤值班餐相应食材。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包1服务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1.1品目名称:“禽肉类”,包括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1.2配送要求:每日1次或按需配送。2.服务要求2.1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禽肉类,供招标人选择、下单。2.2投标人应配备采购配送人员和提供专用配送车辆(含冷链车/冷藏车2辆;运输货车2辆),实行专人专车配送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招标人相关规定。2.3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按招标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若招标人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值守,提供招标人指定的配送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4因消防工作需要,须开展跨区域(含重庆主城区外及市外)餐饮保障任务时,投标人车辆及保障团队须随行出动。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应参考当地食材价格随行就市,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且结算价格须按合同进行折扣后计算。3.质量需求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3.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3.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3.4冻品类:无杂质、异味。3.5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3.6水产海产类:新鲜有弹性,鱼类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3.7蛋类:无腐败变质,色泽适中。3.8腊味类:无腐败变质,含水量少。4.其他要求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3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供货。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4.5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4.6投标人负责日常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货、人工、油料等全部杂费);重庆主城区以外的遂行保障任务,运输费用可由双方协商决定。4.7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4.8投标人擅自修改送货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4.9投标人负责送货、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4.10招标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招标人。4.11在招标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拒绝接收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变质、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二)包2服务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1.1品目名称:1.1.1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1.1.2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1.1.3加工熟食:半成品或成品熟菜、凉菜等。1.1.4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1.1.5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1.1.6饮品类:奶品饮品类等。1.2配送要求:每日1次或按需配送。2.服务要求2.1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蔬果品类、干副粮油供招标人选择、下单。2.2投标人应配备采购配送人员和提供专用配送车辆(含冷链车/冷藏车2辆;运输货车2辆),实行专人专车配送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招标人相关规定。2.3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按招标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招标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值守,提供招标人指定的配送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4因消防工作需要,须进行跨区域(含重庆主城区外及市外)餐饮保障任务的,投标人车辆及保障团队须随行出动,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应参考当地食材价格随行就市,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且结算价格须按合同进行折扣后计算。。3.质量需求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3.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3.3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3.4熟食加工类:新鲜,无变色、变味,无腐败变质等。3.5米面类:无虫、无杂质、无霉变,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3.6食用油:清澈透亮,杂质少,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3.7干货类: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3.8调配料类:无杂质、霉变,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3.9副食类:包装规范,无破损,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3.10奶品饮品类:包装完整,无破损、无胀气、无异味,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到货当天的出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到货日不超过出产日两日内;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内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上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4.其他要求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3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供货。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招标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4.5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4.6投标人负责日常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货、人工、油料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区以外的遂行保障任务,运输费用可由双方协商决定。4.7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4.8投标人擅自修改送货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4.9投标人负责送货、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4.10招标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招标人。4.11在招标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拒绝接收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变质、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一)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年服务期。(二)实施时间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食材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17时前招标人开具的采购计划表,于要求供货的当日7:30前送达招标人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三)实施地点序号采购点/配送点实施/配送地址备注1支队机关和化龙桥特勤站渝中区四新路33号合同期内,若招标人各单位保障配送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招标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2较场口消防救援站渝中区新民街48号3小什字消防救援站渝中区罗汉寺街9号4大坪消防救援站渝中区长江二路97号5菜园坝消防救援站渝中区菜袁路45号6来福士消防救援站渝中区朝天门街道来福士卸货区入口旁(消防队)7环道消防救援站渝中区长滨路150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迎龙训练基地南岸区迎龙镇蹇家边村(四)验收方式1.每批次货物到达现场后,一律放置于指定搁物板上(该搁物板由中标人提供),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双方对照采购计划表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数量检验、重量检验和检验检疫报告查看等。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规范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验收评分详见下方各包的“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验收结果当场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供货、配送不及时,招标人有权自行临时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配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招标人可定期或不定期货物抽检。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还将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因中标人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招标人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鸡蛋等),在制作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做退货、补货处理,招标人补计验收扣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活禽类要以去除内脏后实际过秤重量计算。(五)验收标准1.包1验收标准:1.1鲜畜肉、内脏类(猪、牛、羊、兔等)验收标准:1.1.1色泽:品质新鲜,其固有的正常颜色;瘦肉、内脏颜色均匀,有光泽,肥肉脂肪洁白,不暗淡。1.1.2外观:无泥污、血污,放血状况良好;切边整齐,表面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干缩状态。1.1.3气味: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1.1.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1.2鲜禽肉(鸡、鸭、鹅等)验收标准:1.2.1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浑浊现象。1.2.2外观:其固有的表皮颜色,肉切面有光泽,无其他异常颜色,无残留羽毛;表皮无破损、头颈翅腿无残缺。1.2.3气味: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1.2.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1.3水产海产类验收标准:1.3.1鱼:品质新鲜、肉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无异味。1.3.2虾:品质新鲜、个头均匀、肉有弹性,虾体完整,无异味。1.3.3蟹:品质新鲜、个头均匀,蟹体完整,脚伸缩有力,无异味。1.4蛋类验收标准: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裂,打开后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1.5腊味类验收标准:色泽鲜明,肌肉呈暗红色或鲜红色,脂肪透亮或呈乳白色。肉身干爽、结实。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无异味。1.6冻品类验收标准:1.6.1包装类冻品:包装无破损,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无解冻、无软化、无霉斑。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一半时间。1.6.2散装类冻品(冻虾、冻鱼、冻禽类等):扣除冰块后净重称量。色泽清亮、肌体无残缺,无异味、无黏液。2.包2验收标准:2.1蔬菜类验收标准:2.1.1青叶菜: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黄叶少,水分充足适中,无黑斑腐烂。2.1.2瓜果类: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大小匀称,表面无明显机械伤,无黑斑腐烂,无虫蛀和发芽,口感良好。2.1.3块茎类: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大小匀称,表面无明显机械伤,无黑斑腐烂,无虫蛀和发芽。2.2水果类验收标准:2.2.1新鲜度:水分充足,无空壳、皱皮、干缩等,符合品种应有的颜色。2.2.2外观:无明显外力造成的机械伤,个头匀称饱满,无虫眼,成熟度适中,符合品种应有的形状。2.2.3包装:包装完好,无残留农药和污染。2.3加工类验收标准:2.3.1熟食类:酱卤制品应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水分、盐分含量适中,有该品种特有的风味,无异味。2.3.2凉菜:原材料新鲜,无腐败变质,无工业添加剂。2.4米面类验收标准:粳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新米胚芽部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包装上标有企业标准、生产日期和产地等信息。无虫、无杂质、无霉变。2.5食用油验收标准:色泽均匀一致,清澈透亮,无杂质。2.6干货类验收标准:原料的形状均匀,具有原料固有的色泽。植物性干料具有各自的清香味,动物性干料除原料固有的本味之外,无任何异味。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2.7调配、副食品验收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包装封口平整,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地、规格等完整清晰。2.8奶品饮品类验收标准:包装完整,无破损、无胀气、无异味,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到货当天的出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到货日不超过出产日两日内;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内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上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六)考核要求1.本项目由8个配送点共9个服务单位独立考核,分别按考核得分情况支付货款。1.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由每日验收分累计计算,采取按月扣分制,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级,采购人支付全额货款。1.2.85分(含)以上且低于90分(不含)为“合格”等级,招标人对其提出警告并有权扣减当月货款2000元;中标人被两次警告,招标人有权扣减当月货款5000元;中标人被三次警告,扣减当月货款10000元,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3.低于85分(不含)为“不合格”等级,将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例如:当月得分为84分,按据实货款的84%进行支付,以此类推。合同期内一个采购点若发生两次“不合格”等级考核得分,除该采购点将考核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外,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因考核得分被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被取消供货资格后,招标人会对该包配送进行重新招标。招标进行的配送空档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内,可由招标人指定其他包中标人进行临时供货,确保供应不间断。2.考核细则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质量要求符合上述“验收标准”所列基本质量要求。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招标人造成损害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0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感官检验明显不合格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以次充好、夹带等,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外观检验不明显但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品类规格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等,擅自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换货处理;散装冻品以除冰后净重称量,以含冰方式计重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产品信息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提供包装不完整、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每次扣5分;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 浮动标准一般散装类货物或整件类货物实际配送量应严格按照当日采购计划表执行,物品的上下浮动重量一般不超过采购计划重量的20%。配送产品重量不足计划数量80%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若招标人需要,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补齐差量;配送产品重量擅自超过计划量20%的,超出20%部分可以由招标人免费接收或要求退回,退回产品的损毁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因特殊情况(如包装物不便拆分或整体商品不能拆分等)商请招标人同意的免责。服务质量配送时间当日早上7:30前送达(应急保障任务或其他情况按约定时间送达)。延时1小时内送达的,一次扣2分;延时1小时以上送达的,一次扣5分;影响招标人开餐的,一次扣20分。两次以上延误(含补、换产品)且影响招标人开餐的,可取消其供货资格。健康管理项目安排专人配送。配送员应着工装、佩戴工作证,持有当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发现无证上岗人员,一人次扣2分。车辆管理项目安排专车配送。车辆外观明显破损、脏污或有异味的,一车次扣2分;车辆停放、行驶等违反招标人营区管理规定的,一车次扣2分。报价结算报价每月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采集基础价格,并于采价日后48小时内提交报价,未按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月次扣2分;当月实际采购超出报价范围的物品,在下月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补充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一月次扣2分;报价未按中标折扣执行的,每查实一个单品扣5分。对账及结算每月10日前核对上月账目。因中标人原因无故延误的,一天扣0.5分;每月双方对账后,中标人应在每月20日前开具并交付上月货款发票,每逾期一天扣0.5分。其他应急任务未响应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20分。加分项目完成一般性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10分;完成综合(大型、遂行)保障任务每次加20分;推荐新品食材或更高性价比食材并被招标人使用,每个单品加2分。※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折扣报价,投标人填写折扣率。最高折扣为9折,投标人在折扣0-9折之间报价,如报价7.5折,每周期结算价=多个协定询价点同类产品的标价(单位重量价格)平均值×中标折扣率0.75。报价折扣为投标包内所含全部种类商品的统一折扣,投标人对包内各类别产品分别填报折扣的,视为废标。采价方式详见“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二)折后结算价包括本项目所有的原材料的食材价、食材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费、人工费、服装费、仓储费、通讯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三、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1)投标人和招标人每月从新世纪超市(龙湖重庆时代天街B馆店)、重百超市(解放碑新华店)、永辉超市(龙湖重庆时代天街D馆店)中选两家超市,并以所选两家超市同类商品询价日销售价的平均值为基础价,乘以投标折扣作为当月(自然月)该商品结算价。履约期间,协定超市出现停业或其他客观不能采价情况,则由上述所列剩余超市替补;若替补超市出现停业或其他客观不能采价情况,则由采价人、中标人重新协商采价超市。若询价日个别商品所采销售价为超市促销价格(折扣价),则对应商品以所采最低促销价格为结算价,不再乘以投标折扣。散装类冻品在超市采价时为去冰销售价格,则直接运用上述规则定价;散装类冻品在超市采价时为带冰销售价格,实际配送时以去冰净重称量,以所采价格上浮5%后再运用上述规则定价。活物类商品在超市采价时为活禽、活鲜销售价格,因招标人要求需屠宰活杀加工后配送的,以活杀后净重称量,以所采活物价格上浮5%后再运用上述规则定价。3、(二)每月询价时间由甲方随机指定(一般为月末)。询价日当天,由招标人、中标人分别派出人员在协定超市进行价格采集。当日询价记录需双方采价人签字确认。当日询价记录需中标人在48小时内出具签字、公章的询价资料,超过时限未提供价格询价资料的,以招标人认定价格为准,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三)当月实际采购范围大于询价目录时,超出部分在下月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一般不超过下月8日)补充询价,个别品种在约定市场无法询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但不得高于市场的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四、付款方式(一)本项目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投标人需于次月10日前将签字确认的月考核得分、询定价结果、结算清单、配送清单、付款申请等正规单据及正式发票提交至各采购点的服务单位,由各采购点的服务单位提交至甲方复核,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二)招标人根据市场定价(市场定价原则详见本篇四、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1.双方签字确认当月考核得分;2.双方核对并确认当月结算金额(实际结算价=超市同类产品市场定价×中标折扣×数量)、配送清单;若因考核产生扣款,则按考核约定的方式扣减相应货款或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3.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书面付款申请,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支付责任。4.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结算费用。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委托第三方代为收取本项目合同相关款项。因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支付款项,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解释说明,付款时间可顺延且不承担任何逾期支付责任。(三)投标人每类食品参照价格为超市同品种、同规格售价,支付或定价货币为人民币。※五、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按各包预算金额3%缴纳履约保证金。(二)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必须载明“见索即付”且有效期至1年服务期满)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三)收款单位: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开户行:农行重庆渝中上清寺支行账号:31010201040024350(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五)退还方式:中标人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退至转款账户;中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招标人退还保函原件。(六)履约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和合同约定方式执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流程。※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如招标人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二)售后服务内容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招标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招标人需要。2.配送完成后但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调换,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中得分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自行填报的优先中标顺序确定对应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他包由该包得分排名的下一位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优先中标顺序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填写。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包1-包2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7%)37有效的投标中的折扣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其该项价格分为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1.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各投标人报价为折扣率,最高限价折扣为9折,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各包最高折扣。2服务部分(38%)261.配送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储存及分拣管理、运输工具、采价对账及财务管理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服务团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科学、专业、充分作业团队(含管理、采购、储存、验收、分拣、配送、财务、采价等多环节全链条岗位配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岗位)。要求列明各岗位职责、人员照片、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岗位对应资格证书等(例如安全管理员证、食品采购员资格证、特种设备操作证、驾驶证、初级会计职称或更高资格、行业培训证书等),所有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的社保证明和有效期内职业健康证明。岗位及人员要素齐全,得10分;上述所列基本岗位配备缺失或对应人员资料缺失,缺少1个岗位信息或对应人员资料信息扣2分,10分扣完为止。3.应急措施方案。投标人针对采购人消防工作特点,制定遂行保障、跨区域应急等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断供、质量问题、货源紧缺等制定保障性措施、承诺和惩罚机制方案;同时具有近2年内应急配送演练记录。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4)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124.食品安全管理4.1建立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得2分。4.2自有检测仪器或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得4分。否则不得分。4.3建立生产与采购、仓储与物流、分拣与配送等全流程电子溯源体系。每设立上述环节中一个追溯系统,得2分,全部建立得6分。1.提供相关制度方案,格式自拟。2.自有仪器提供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设备对应功能说明书(设备品牌、型号与采购发票一致)。委托检测,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对应所投包的类别出具的检疫检测报告样本复印件(蔬菜、水果、肉类、蛋类、水产类、米面类各一份)。3.溯源体系提供溯源平台接入证明和系统功能说明,投标人配送物资的该环节溯源记录样本。3商务部分(25%)4为保证本项目食品安全,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额3000万(含)以上得4分;2000万(含)至3000万(不含),得3分;1000万(含)至2000万(不含),得2分;低于1000万元的,得1分;没有投保的,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为本项目提供2辆冷链车或冷藏车和2辆运输货车(不含两轮和三轮车)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1辆冷链车或冷藏车得1分,每多提供1辆货运车得0.5分,车辆累计最高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车辆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食品配送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含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信息页、签字盖章页)。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面积达500平方米(含)以上,得4分;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未达500平方米,得2分;投标人无自有或租赁冷库,不得分。1.提供相关场所/基地实图照片。2.提供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保障合同复印件,并承诺该场地可投入本项目进行食材配送服务,格式自拟。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套分拣场所,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套分拣场所,面积未达1000平方米的,得2分。投标人无自有或无租赁配套分拣场所,不得分。3投标人自有、租赁或以合作保障模式拥有种植、养殖基地且面积达300亩(含)以上,得3分;投标人自有、租赁或以合作保障模式拥有种植、养殖基地,面积未达300亩,得2分。投标人无自有或无租赁或没有合作保障模式拥有种植、养殖基地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0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有任意一项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拟为本项目配备营养师或食品安全员,得2分。提供营养师或食品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异常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进行成本分析;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中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年服务期收取,计算基数为:每个包预算金额*1年*中标折扣)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年服务期收取,计算基数为:每个包预算金额*1年*中标折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XX单位)食品配送服务合同甲方:组织名称: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友好协商,就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配送范围及要求第一条配送范围乙方(中标人)作为甲方(招标人)下属各伙食单位主副食餐饮物资主要供应商,主要为甲方配送□肉类/□蔬果类/□粮油类餐饮物资配送服务(按中标内容在□内打“√”)。第二条配送地点乙方将甲方所需主副食和餐饮物资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三条配送时间每日所需物资中的禽肉、蔬果类等,乙方须于每日早上7:30前送达指定地点;粮油类、干副调料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达。第四条包装要求:各类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202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SC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第五条配送质量(一)包1质量要求1品目名称:“禽肉类”,包括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1.1乙方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1.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1.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有光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无槽头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1.4冻品类:无杂质、异味。1.5禽类:新鲜、色泽正常、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达到食用标准。1.6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类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1.7蛋类:无腐败变质,色泽适中。1.8腊味类:无腐败变质,无异味,颜色均匀、表面干爽、肉质光洁有弹性。(二)包2质量要求1品目名称:“蔬果及干副粮油类”,包括蔬菜类、水果类、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等。1.1乙方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1.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1.3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1.4熟食加工类:新鲜,无变色、变味,无腐败变质等。1.5米面类:无虫、无杂质、无霉变。1.6.食用油:清澈透亮,无杂质。1.7干货类: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1.8调配料类:无杂质、霉变,保质期内。1.9副食类:包装规范,无破损,保质期内。1.10奶品饮品类:包装完整,无破损,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无胀气、异味等。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到货当天的出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到货日不超过出产日两日内;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内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上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第五条验收方式1.每批次货物到达现场后,须放置于搁物板上(该搁物板由乙方提供),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双方工作人员对照采购单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数量检验、重量检验等。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规范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验收评分详见招标文件“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验收结果当场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货物抽检和送检。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还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乙方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鸡蛋、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乙方应做退货、补货处理,补计验收扣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活禽类要以去除内脏后实际过秤重量计算。第六条响应服务1.乙方应针对消防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按甲方所需物资的要求,完成应急餐饮物资采购配送任务。2.乙方根据甲方任务要求,承担相关餐饮食品代购和原材料配送工作。3.会务用餐:根据甲方会务用餐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第七条合同期间及服务方式1.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按年度签订。2.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二、配送人员和车辆第八条乙方为甲方配备专业配送人员,根据餐饮卫生行业要求办理健康证明,乙方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承担人员用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伤、劳动纠纷、诉讼等一切费用。如甲方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乙方为甲方配备不低于2辆冷链车/冷藏车;不低于2辆运输货车,确保车况良好。配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如甲方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第十条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1.甲、乙双方根据定市场点询价,并按乙方投标承诺的折扣标准(折)审定结算价2.双方每月从新世纪超市(龙湖重庆时代天街B馆店)、重百超市(解放碑新华店)、永辉超市(龙湖重庆时代天街D馆店)中选两家超市,并以所选两家超市同类商品询价日销售价的平均值为基础价,乘以投标折扣作为当月(自然月)该商品结算价。履约期间,协定超市出现停业或其他客观不能采价情况,则由上述所列剩余超市替补;若替补超市出现停业或其他客观不能采价情况,则由双方重新协商采价超市。若询价日个别商品所采销售价为超市促销价格(折扣价),则对应商品以所采最低促销价格为结算价,不再乘以投标折扣。散装类冻品在超市采价时为去冰销售价格,则直接运用上述规则定价;散装类冻品在超市采价时为带冰销售价格,实际配送时以去冰净重称量,以所采价格上浮5%后再运用上述规则定价。活物类商品在超市采价时为活禽、活鲜销售价格,因甲方要求需屠宰活杀加工后配送的,以活杀后净重称量,以所采活物价格上浮5%后再运用上述规则定价。3.每月询价时间由甲方随机指定(一般为月末)。询价日当天,由双方分别派出人员在协定超市进行价格采集。当日询价记录需双方询价人签字确认。当日询价记录需乙方在48小时内出具签字、公章的采价资料,超过时限未提供价格询价资料的,以甲方认定价格为准,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4.当月实际采购范围大于询价目录时,超出部分在下月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一般不超过下月8日)补充询价,个别品种在约定市场无法询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但不得高于市场的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5.预算金额。包1预算金额400万元/年;包2预算金额319万元/年。第十一条考核要求1.本项目由每个采购点的服务单位独立考核,分别按考核得分情况支付货款。2.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参考相关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采取按月扣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甲方支付全款。3.85分及以上低于90分(不含)为“合格”等级,甲方服务单位会提出警告。在合同期内若乙方被两次警告,在第二次警告当月扣减货款10000元。4.低于85分(不含)为“差”等级,将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货款。合同期内一个采购点的服务单位若发生三次“差”等级考核得分,除该服务单位将考核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外,经服务单位据实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被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被取消供货资格后,甲方会对该包配送进行重新招标。招标活动进行的配送空档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内,可由甲方指定其他包乙方进行临时供货,确保供应食材不间断,不影响甲方单位正常运转。5.考核细则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质量要求符合上述“验收标准”所列基本质量要求。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甲方造成损害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0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感官检验明显不合格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以次充好、夹带等,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外观检验不明显但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品类规格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等,擅自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换货处理;散装冻品以除冰后净重称量,以含冰方式计重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产品信息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提供包装不完整、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每次扣5分;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 浮动标准一般散装类货物或整件类货物实际配送量应严格按照当日采购计划表执行,物品的上下浮动重量一般不超过采购计划重量的20%。配送产品重量不足计划数量80%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若甲方需要,乙方应1小时内补齐差量;配送产品重量擅自超过计划量20%的,超出20%部分可以由甲方免费接收或要求退回,退回产品的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因特殊情况(如包装物不便拆分或整体商品不能拆分等)商请甲方同意的免责。服务质量配送时间当日早上7:30前送达(应急保障任务或其他情况按约定时间送达)。延时1小时内送达的,一次扣2分;延时1小时以上送达的,一次扣5分;影响甲方开餐的,一次扣20分。两次以上延误(含补、换产品)且影响甲方开餐的,可取消其供货资格。健康管理项目安排专人配送。配送员应着工装、佩戴工作证,持有当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发现无证上岗人员,一人次扣2分。车辆管理项目安排专车配送。车辆外观明显破损、脏污或有异味的,一车次扣2分;车辆停放、行驶等违反甲方营区管理规定的,一车次扣2分。报价结算报价每月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采集基础价格,并于采价日后48小时内提交报价,未按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月次扣2分;当月实际采购超出报价范围的物品,在下月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补充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一月次扣2分;报价未按中标折扣执行的,每查实一个单品扣5分。对账及结算每月10日前核对上月账目。因乙方原因无故延误的,一天扣0.5分;每月双方对账后,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开具并交付上月货款发票,每逾期一天扣0.5分。其他应急任务未响应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20分。加分项目完成一般性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10分;完成综合(大型、遂行)保障任务每次加20分;推荐新品食材或更高性价比食材并被甲方使用,每个单品加2分。四、付款方式第十二条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甲方据实结算,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1.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乙方需于次月10日前向甲方各采购点的服务单位提供正式发票及正规单据,并附结算清单,由各采购点的服务单位提交至甲方复核,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2.食品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经甲方根据配送清单汇总合格后,由乙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合规票据,由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3.具体采购数量以供货数量结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总预算。4.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支付责任。5.乙方收款信息确认账号:户名:开户行: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第三方代为收取本合同相关款项。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向乙方上述账户支付款项,即视为已经完成相应支付义务。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更,应当于1日内即时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通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乙方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送品种,减少、增加配送数量。因市场特殊原因,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十五条乙方应不断拓展供应渠道,提高配送质量,保证甲方食材供应。第十六条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人员和车辆进出相关手续。第十七条甲方每日时前提供次日采购物资清单。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第十八条甲方提供物资储存设备,配合乙方建立物资储备机制,以应对甲方工作的特殊性、节假日物资上涨、紧俏物资不易购买等情况。六、考核及违约责任第十九条乙方按各包预算金额3%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准时送货、公司形象等方面的信誉保证。1.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必须载明“见索即付”且有效期至1年服务期满)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2.收款单位: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开户行:农行重庆渝中上清寺支行账号:31010201040024350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4.退还方式:乙方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退至转款账户;乙方以保函方式提交的,甲方退还保函原件。5.履约保证金退还:甲方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和合同约定方式执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流程。第二十条乙方需在下月15日前,与甲方完成账目核对、票据提供等工作。因乙方工作延误,甲方付款时间相应后延。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可按时间顺延。第二十一条乙方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严重违约,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永久取消乙方向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物资配送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配送物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2.配送伪劣假冒产品的。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1.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进度严重滞后、乙方无法胜任合同履行的情形,或乙方单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2.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一方人员人身损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如因乙方行为先行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对甲方保密信息采取任何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披露、删改、销售等),均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本合同终止后该条款仍然有效。4.乙方承诺,履行本合同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侵权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本合同终止后该条款仍然有效。5.乙方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供货、配送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临时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配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选定供应商,则延续执行本合同,在新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因项目灭失的;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第二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第二十六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送达1.双方同意按照以下信息,通过电子邮件、EMS邮件、短信、彩信等方式向对方送达本合同相关通知:甲方联系地址:;甲方联系电话:;甲方邮箱:;乙方联系地址:;乙方联系电话:;乙方邮箱:;2.双方同意:以上信息为双方有效司法送达信息,双方接受司法机关按照以上条款向双方进行文书送达,司法机关按照以上条款产生的送达行为属有效送达。3.双方承诺以上信息为真实有效,以上信息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一方填写的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未及时通知地址变更信息或拒绝签收邮件,导致另一方和司法机关寄出的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招标文件约定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认真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书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折扣小写)1项投标报价(折扣大写): 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我单位若在多个包中均排名第一,优先中标顺序为包X,包X。例如:投标报价小写为:7折,投标报价大写为:柒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投标人折扣报价为9折,单项产品市场询价的价格为10元/斤,则招标人与中标人实际签订合同的单项产品供货价格为9元/斤。4.若同一投标人多份“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中“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的,按照所递交包序号最小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为准。注:仅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可不填写此承诺申明。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包含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的内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书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