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修建及栏杆工程招标公告(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202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溪乡洋头村河堤修建及栏杆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会议纪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26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08:00:00至2025年10月29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11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
9. 交易佣金
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尤溪县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
电话: 13859102636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尤溪县环城路24号
电话: 0598-7567936 13666953641
联系人:刘工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ztb.fncjys.cn/
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
服务机构:尤溪县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08
联系电话:0598-8760012、8760013
招标文件正文.docx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招标项目名称:台溪乡洋头村河堤修建及栏杆工程(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千勤尤招[2025]006-1号招标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4第2章投标须知6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2节投标须知11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2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12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13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1节合同协议书16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16第3节专用合同条19第4节合同附件32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33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33第2节招标控制价33第6章招标图纸34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34第2节招标图纸34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35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35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35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36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台溪乡洋头村河堤修建及栏杆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会议纪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2.2.2.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2.3.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2.4.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267元;2.5.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3.6.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08:00:00至2025年10月29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9.交易佣金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尤溪县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10.联系方式招标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电话:13859102636联系人:郭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尤溪县环城路24号电话:0598-756793613666953641联系人:刘工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tb.fncjys.cn/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服务机构:尤溪县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08联系电话:0598-8760012、8760013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85910263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尤溪县环城路24号联系人:刘工电话: 0598-7567936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台溪乡洋头村河堤修建及栏杆工程(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千勤尤招[2025]006-1号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待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到账后支付4.1.4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5.1.5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tb.fncjys.cn/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 3、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基本级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其他要求:按当地政策要求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1.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1.1.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12 时 00 分 00 秒1811分包不允许1912偏离不允许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 00 秒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 、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帐户名称:尤溪县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帐 号:35050164760700002365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2019〕30 号”及闽建筑〔2020〕8号执行。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根据“明建〔2019〕30 号”及闽建筑〔2020〕8号执行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明建〔2019〕30 号”执行。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4份并加盖公章。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线上提交方式:采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即可。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11月5日09时00分 00 秒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评标。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按闽建筑〔2022〕3 号文执行。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问题澄清通知”发出后的半个小时内,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若以现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监督部门: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民委员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洋头村40.34.2其他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但投诉人应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费用。被投诉人应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履行招标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如实、及时和完整地提供需要调查的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接收到领取信息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截标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闽建筑[2012]14号,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8、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明建筑〔2014〕47号)文件规定。9、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应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建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劳务实名制领导机构。项目部应设立专门劳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劳务员,明确责任分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10、严格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件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条款。11、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招标人将保留对其行贿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虚假、隐瞒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12、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执行。1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明人社【2022】159号文件执行。1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按闽建许〔2025〕4号文件规定执行。15、本项目设计费(含预算费用)5600元,招标代理费2500元包干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设计费(含预算费用)及代理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0267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22.2K值取定本项目不下浮 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工程发包价为100267元。发包价计算方法:1. 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1) 不可竞争项目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②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2)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3)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确定。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3.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及其对应的号码。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对应号码放入抽取箱内;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第3节专用合同条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场所、临时性工程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施工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施工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设计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分项(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国家以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应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伍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设计规划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签订合同时约定。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设计变更、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竣工图、工程结算(含电子文档)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有效的文件和满足工程要求的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及电子文档。其内容及规格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9),文本装订成册一式肆份(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一、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二、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及费用。三、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四、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五、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六、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七、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八、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提供并严格执行防疫等各项要求。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日罚款1000元,经查超过三次不在岗,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向招标人交纳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外,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则应向发包人交纳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并7天内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外,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则应向发包人交纳最低不少于0.3万元人民币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招标人交纳不少于0.3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日罚款1000元,经查超过三次不在岗,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若以现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基本级;(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组建现场治安保卫机构,承担治安保卫职责及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担人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送交监理人审批后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若因发包方征地拆迁等原因,无法按序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不增加任何费用。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当地市气象台提供的书面盖章资料为准。(1)国家强制规定不允许室外作业的高温天气或大雾;(2)8级(含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3)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4)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认定的其他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项目特征及规范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增加:发包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做出的设计变更及增、减本项目的工程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特征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2、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特征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3、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报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新增项目费用经审核后与工程一并结算支付)。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3)承包人与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承包方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暂列金不计入工程进度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在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含钢材、水泥、有色金属)等价格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其价格调整方式:均不作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变更引起的调整按第10.4.1款〔变更估价原则〕约定执行;(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项目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上级部门补助款到位后,发包人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90%;本工程经由结算审核单位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剩余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待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到账后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农民工工资①.根据《闽人社发〔2018〕8号》、闽建筑函〔2018〕107号、《明建〔2019〕9号》文件要求,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持本合同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签订办理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支付,人工费支付比例按每期工程进度款的房建不低于20%、市政不低于17%由甲方汇入农民工工资账户。③农民工工资账户资金少于应付农民工工资的,根据闽建〔2019〕9号文由乙方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并在7天内完成。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同意工期予以顺延。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含节点工期),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2)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因质量不合格支付违约金后,如果又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还应当按(1)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后,承包人应当继续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复和整改,直到工程全部合格为止。(3)造成16.2.1约定其他违约情形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4)承包人应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则发包人有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代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收取代付款项1.2倍的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质量要求,则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并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若发生,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1.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1.第2节招标控制价一、说明1、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第6章招标图纸1.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第2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详见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3)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说明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13.《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16.《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0.《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2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2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2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2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2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2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0.《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31.《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3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3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34.《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35.《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3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3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38.《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J13-90-2007……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护的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1.1.(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确保工程施工污水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减少和减低施工噪声、废气排放,符合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1.1.(3)文明施工要求本项目要求创建文明工地,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文明施工措施做好文明施工。承包人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监督。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行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上报有关部门。1.1.(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组织施工机具进场。承包人的施工机具进场后,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备。未经监理人的批准同意,承包人的施工机具不得擅自离场。承包人的施工机具应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指定的场所摆放和保管,不得影响他人的施工活动,不得造成安全问题。1.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1.(1)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第6节其他要求/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用于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九、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一、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须由投标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2.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若有)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投标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3、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传处)注:1、本页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未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招标项目名称)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人承诺: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 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手机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投标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九、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一、其他资料(资格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 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5.2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中标合同价的10%。3分包3.5.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4逾期竣工违约金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合同价款的5%。6预付款额度12.2.1/7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1 3 %的工程款…………………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堤修建及栏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