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招标公告(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项目概况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
项目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8号西城时代(云合中心)3幢1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顺丰等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段智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13597649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484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春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928850
质疑联系人:潘树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609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262.8K
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采购编号:BSZB2025-CZZC144采购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项目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最高限价(元):25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8号西城时代(云合中心)3幢170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顺丰等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段智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13597649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4849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邮箱:boshizb@126.com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春萍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928850质疑联系人:潘树鸣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609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0571-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形式:远程在线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远程在线非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磋商小组在线(以书面形式完成的需扫描上传)将磋商问题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对问题进行答复,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在线加盖电子签章后提交);评审现场磋商: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会议室开展磋商活动,磋商小组在现场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3.16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编制磋商文件邀请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评审打分编写评审报告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履约验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十二)项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截止时间: /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提供演示 A不组织。 B组织。(1)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功能演示。演示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摄录,U盘存储,与备份文件一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00)前,以邮寄方式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响应供应商应确保演示视频的质量并配有清晰、详细的解说,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3)邮寄信息详见本附表第12项。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8号恒策西城时代(云合中心)3幢1706室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邓瑞银、13645711835、860358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按下表服务类标准7折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类型 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万元部分1.1%0.8%0.7%500-1000万元部分0.8%0.45%0.55%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收取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 4、服务费汇款信息:收款人: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潭支行账 号:201000069514479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库【2019】18号),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收件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2)联合协议(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符合性审查资料;(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6)投标标的清单;(7)商务技术偏离表;(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2)最后报价一览表(此表在项目评审时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顺丰等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U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顺丰等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0571-9576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建设清单序号建设内容数量绩效目标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1年1.汇聚现有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优质资源的结构化资源库,素材汇聚上线数≥1000条;2.资源审核通过率≥95%;3.用户满意度评分≥4.5分(满分5分);实现AI驱动的个性化资源推荐,用户使用匹配度提升40% 2专业群建设成果推广1项二、项目建设要求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要求采用云端部署并满足专业群海量课程及资源汇聚,不限制搭建课程数量及资源量,不限制总存储量,用于智能体训练的语料资源及问答对应不限制数量,各系统功能模块可实现详细技术指标如下:模块名称主要技术参数资源库前台1.资源库默认门户支持对学校BANNER、LOGO后台自定义编辑。2.资源库首页宣传轮播图展示。3.支持资源库基本信息展示,包括专业介绍,联建单位信息。4.支持资源库基本统计信息,包括用户数,课程数,开课数,素材数等。5.支持所有发布课程和上传素材的展示。6.支持资源库项目知识技能图谱展示。7.支持与独立定制的资源库门户子站进行对接。资源库管理空间1.设定资源库的建设目标,学校可自主按照核心专业及多个服务专业的组织形式开展资源库建设。2.支持资源库负责人设置专业基础信息,包括资源库LOGO以及门户网站模板(选择门户建设方式,包括自行独立定制或选择示范模板)等。3.支持资源库项目负责人对平台成员进行管理,设置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审核人,支持设置人员权限,并有权限管理资源库所有成员的账号。4.支持设置资源库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标准,发挥资源库内协同育人的建设目标。5.支持规划和建设课程体系,支持从课程类型、课程层次、课程对应岗位及相关职业证书等多个维度进行课程分类;支持通过项目知识技能图谱的方式,构建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联系,体现“结构化课程”的建设理念。6.支持按类型将课程划分为学历课程和培训课程,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的基础上丰富资源库课程内容。学历课程支持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实验实训课构建资源库的课程层次;培训课程支持按教师培训、职业培训、竞赛培训构建资源库的课程类型。7.支持资源库所建课程对应多专业,并与各专业职业面向就业岗位相关联,实现课程与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对接,提高学生所学技能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8.支持资源库课程团队建设,并分别指定每门课程的课程建设人员和审核人员,保证课程内容质量,实现审核流程可记录、可追溯。9.支持展示资源库下所有的知识技能图谱、素材、题目和课程体系,汇聚成资源库资源空间,便于管理员整体把握资源库内容结构和建设进度、成果。课程建设系统1.平台支持课程负责人维护知识技能图谱中的节点信息,对节点进行编辑、新增、删除等操作。在建设课程时,支持将图谱中的知识点层级结构,复制到课程设计内容中。★2.如课程负责人已经参与了其他相关国家级/省级/校级资源库的建设,在原有资源库负责人赋权的前提下,该课程负责人可从原有资源库中导入其个人所建的资源、试题和课程,避免资源重复建设。(提供功能截图)3.课程负责人可将其在与资源库平台关联的SPOC平台或MOOC平台中原创的课程资源,导入资源库中,完成课程设计。4.支持同一门课程开设多个使用周期,并支持对不同周期的课程进行内容优化提升,实现课程资源建设的全过程留存;同时,支持不同课程周期内的资源复制,实现资源共建共享。5.支持将素材与知识技能图谱对接。6.支持课程负责人创建课程团队,进行教学内容建设与管理。 7.支持教师对不同开课周期设置不同的作业与考试,且支持对不同考试设置不同出卷规则,实现同一课程针对不同对象的差异化教学。8.支持课程负责人创建课程公告,设置课程基本信息、考核标准、参考教材,上传课程封面、课程简介视频等,支持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求自定义设置讨论区,完善课程介绍。9.支持教师在开课周期内设置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考试时长、答案公布时间等。10.支持教师在开课周期内设置不同的作业类型,并可个性化设计作业结束时间,支持作业添加到课程内容指定的位置。11.支持课程负责人统计学生学习情况,包括作业统计,考试统计,随堂测验统计,视频资源统计,其他资源统计,讨论统计。★12.支持一键开启SPOC教学,在资源库的建课中心,可以开启课程的SPOC教学。即用同步或者新开的开课方式,把当前开课的课程设计、题库等内容同步到SPOC空间里。(提供功能截图)课程审核系统1.支持课程建设完成后进行课程预览,并提交课程审核人进行内容审核。★2.支持课程审核人对素材、题目等资源进行审核,支持批量审核与下架;素材审核包括素材名称、上传者、上传时间、媒体类型、应用类型、所属平台来源等属性;题库审核包括题干、题型、难易程度、上传者、上传时间等属性。(提供功能截图)3.支持课程审核人对课程属性进行审核,包括课程名称、类型、所属专业、创建时间、课程层次,课程开课周期等属性。4.支持课程审核人对课程建设内容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体现资源库的“一体化设计”要求,提高资源库建设质量。5.智能审核:在建课中心的添加素材页面,建课教师可以任选某些素材进行提交智能审核;在管理中心的资源审核的素材列表页面,可以查看智能审核返回的结果。资源建设系统1.支持按课程构建资源库的知识技能树和知识技能图谱。2.支持资源库项目团队成员加入项目对应智慧教研室,实现线上虚拟教研。3.支持汇聚资源库的素材、题库及课程建设内容,并支持智能搜索和推荐。4.支持素材进行标签管理,支持将素材设置媒体类型、适用对象、素材语言、素材来源等,增强资源检索的便捷性。5.支持用户收藏资源库内的课程、素材等内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6.文档格式,支持doc、docx、xls、xlsx、pdf、txt、ppt、pptx等主流格式,上传后自动转码,无需另行安装插件可直接在线阅读。7.图片支持jpg、jpeg、png、bmp、gif等格式。8.压缩包支持上传7z、rar、tar、zip等格式。9.支持包括各种文档、音频、视频、动画、图片的在线预览和播放。学习中心1.我的课程,已经添加的课程展示,可以对在修课程和已修课程进行管理、学习。2.待答作业,学生可以对自己的作业进行作答、查看。3.待答考试,学生可以对自己的考试进行作答、查看。4.消息通知,查询消息通知详情、标记为全部已读。5.我的收藏,对收藏的课程和素材资源进行查看、删除的管理。AI赋能服务1.职教一问(1)基于阿里通义千问、Deepseek、高教社龙凤等通用大模型底层核心能力,提供具备职教特色的智能问答助手;问答支持在线编辑公式。(2)可提供全面覆盖19个职业教育专业大类的专业大类智能体,以及若干相关专业智能体和课程智能体,提供分专业、分课程的智能问答功能,通过情境建模及知识检索整合,输出专业针对性强的答案,还可反馈答案索引资源,满足用户的多元化专业知识需求。2.AI出题,可设置题型、题目数量、关联知识点以及题目难度等参数,借助大模型或智能体自动生成题目,生成后能够一键调用至课程题库。(1)教师自动生成题目时,支持设置生成题目的数量、难度、题型、关联的知识点(与业务平台对接)、自定义提示语等;★(2)智能出题,提供五类基础题型(单选、多选、简答、填空、判断)的题干、选项、解析、正确答案、难度等;(提供功能截图)(3)支持教师针对智能生成结果进行反馈,不断优化之后生成的题目质量。3.AI识别录入,支持手动输入或粘贴题目到输入区,检查区实时识别输入区内容,若全部识别成功,可完成题目录入,也可将内容保存草稿;若识别有误,检查区会红框标注报错,教师对照“输入规范”修改输入区内容,直至题目识别成功可录入题库。4.AI批阅,依托大模型与智能体技术,结合评分标准,深入剖析答案内容,高效批改作业与考试,自动打分并提供智能批语。(1)支持自动分析学生的回答,提供总结性评价,智能批阅简答题目,产出评语、评分等;(2)针对内容提供细致评价,提供更为细致的智能批阅结果,如逐句评价等;(3)提供其他维度评阅结果,如针对某道题目产出其在学习态度、认知能力、表达能力能方便的评价等;(4)题目生成反馈与优化,支持教师针对智能生成结果进行反馈,不断优化之后生成的题目质量。5.AI视频理解,对课程视频资源提供章节速览、视频总结、字幕提取、实时翻译、热词解析等智能功能,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效率。(1)AI视频速览,使用多模态技术对视频进行切片,梳理视频资源的知识点,并可更根据知识点点击跳转对应视频片段;★(2)AI视频字幕及实时翻译,自动生成视频字幕,支持中英双语;(提供功能截图)(3)AI视频总结,基于视频内容自动提取生成视频概要总结;(4)AI热词解析,自动生成热词词云,点击词云,即可支持基于词云的对话;(5)基于视频内容的对话,基于视频内容解答学生知识性问题,并可做好问题内容安全审核及无法回答问题等的处理。6.AI错题解析,为学生设计的一项智能化服务,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错题且没有解析时,AI错题解析将可智能解析错因并同时提供相关知识点资源展示。专业智能体基于Lovong大模型核心能力,训练解析基于本专业教学资源库的智能体,提供专业级别的智能问答助手以及一系列智能服务。1.资源库项目管理员(1)支持查看当前已被分配的智能体项目信息列表;(2)支持为项目添加多个训练人员和审核人员;(3)支持对语料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审核及查看;(4)支持查看已上传的全部语料资源信息。含资源名称、格式类型、资源容量、数据来源、上传时间、上传人、审核人、状态、操作等信息,并可选择查看、审核、删除等功能操作;(5)支持对专业智能体问答对管理,可查看专业智能体中已提交的问答对列表,可对问答对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审核、查看。2.资源库项目成员(1)支持训练人员新增、删除语料,可查看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语料列表;(2)支持训练人员新增、编辑、删除问答对,可查看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问答对列表;(3)支持审核人员查看待审核、已审核的语料资源、问答对;(4)支持审核人员审核语料、问答对,填写审核结果及审核意见。3.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智能体门户,配套展示在该专业教学资源库的门户,支持对该专业教学资源库下的专业标准、行业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技能、职业面向等内容进行智能回答。专业知识图谱专业教学资源库的专业信息及专业下课程资源支持对接知识图谱平台,依托知识图谱平台功能,建设项目、专业、课程知识图谱,并支持同步在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课程后台展示,在学生学习页面应用。1.资源库项目管理员,项目管理员对项目图谱进行管理(1)支持依据专业教学资源库的专业列表、课程内容自动生成项目、专业及课程知识图谱。同时支持以知识技能树、知识图谱、知识目录三种形式展示课程结构;(2)支持在初始化图谱时,自动同步专业教学资源库中的资源列表,支持查看及检索各节点下关联的资源信息,包括文件名、上传者、上传时间、关联节点、媒体类型、文件大小、来源等。支持预览文档及视频类资源,下载压缩包类资源;★(3)支持查看、新增项目、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课程内各节点之间的关系,同时支持快速定位节点在图谱中的位置;(提供功能截图)(4)支持在知识图谱独立平台添加资源库项目、课程图谱的比赛信息,相关知识点可以以此为基础关联对应比赛及赛项;(5)支持在专业教学资源库平台维护该项目关联的岗位、证书信息,该信息将自动同步到对应的项目图谱信息中;(6)支持对已创建的项目、课程图谱进行查看、缩放、导出等操作,并支持快速展开图谱层级节点,搜索查找特定节点的图谱路径详情。2.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图谱进行管理。(1)支持依据该资源库下的课程信息自动生成课程知识图谱,同时支持以知识技能树、知识图谱、知识目录三种形式展示课程结构;(2)支持在初始化图谱时,自动同步专业教学资源库中的资源列表,支持查看及检索各节点下关联的资源信息,包括文件名、上传者、上传时间、关联节点、媒体类型、文件大小、来源等。支持预览文档及视频类资源,下载压缩包类资源;(3)支持对课程图谱结构进行编辑,包括添加节点、添加关系、添加节点描述、添加岗赛证信息、关联标签、搜索节点;(4)支持对已创建的课程图谱进行查看、缩放、导出等操作,并支持快速展开图谱层级节点,搜索查找该节点的图谱路径详情;(5)支持课程负责人给课程团队成员分配协作权限及协作节点;(6)支持课程负责人查看协作任务详情,修改任务分配人,修改任务截止时间,选择任务负责人等;(7)支持课程负责人审核其协作人提交的节点内容。3.图谱协作人(1)支持查看个人被分配协作的图谱列表;(2)支持查看个人被分配的节点任务,对该任务进行提交、撤销等操作;(3)支持查看个人被分配的节点信息,如节点名称、创建人、负责人、提交时间、开始时间、截止时间、状态、备注等;(4)支持对个人被分配的节点进行删除、新增子节点、新增节点关系、新增节点标签、关联岗赛证信息等。4.知识图谱的应用(1)项目图谱,在门户中以图谱形式展示该项目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关联关系。支持查看项目信息;支持查看专业下培训课程、学历课程、关联岗位、关联比赛、证书信息,以及知识点、技能点、资源等信息;支持查看课程名称、属性、介绍、关联岗位、比赛、证书、知识点、技能点、资源等信息;提供进入专业图谱、课程图谱的入口;(2)专业图谱,在门户中以图谱形式展示该专业下课程信息。支持查看每门课程的岗位、比赛、证书、资源、知识关系、知识点、技能点数量;提供进入课程图谱的入口;(3)课程图谱,在学习空间中以自由结构的图谱形式展示课程内容,支持学生以图谱形式学习课程的资源,提供图谱化的新型学习模式;(4)进度图谱,在学习空间中以图谱化形式呈现学生的学习情况,辅助学生可视化了解个人的学习进度。数据分析中心1.资源库数据分析(1)支持统计分析资源库的总用户数、素材数、题库数、知识图谱总节点数、课程总数、资源库课程总期数、标准化课程总数等;★(2)支持按素材来源、适应对象、媒体类型、应用类型、被课程引用的资源占比、被课程引用的资源类型占比,以及按课程分布、按建设单位统计等维度,统计分析资源库的资源建设数据;(提供功能截图)(3)支持按题型、难易度、主客观分类、课程分布等维度,统计分析题库建设数据。2.课程数据分析★(1)支持统计分析资源库标准化课程数、SPOC课程总数、MOOC上线期数、学历课程数、证书课程数和培训课程数,以及各参建单位课程建设数量情况;(提供功能截图)★(2)支持统计分析资源库中每门课程的建设数据;包括授课视频、课程公告、非视频资源、测验和作业、互动交流情况、考试等数据,以及课程衍生的SPOC、MOOC数据情况。(提供功能截图)3.日志统计,统计分析展示当前资源库的日志分布、日志类型分布、学生类型日志分布、用户行为日志按时间段分布、按项目成员统计、按用户所在单位等数据。4.参建单位统计,统计分析展示当前资源库的参建单位用户数量、参建单位课程建设情况、参建单位上传资源情况(点击柱形图可查看学校详情)、日志类型分布、参建单位日志日期分布等数据。5.监测数据分析,支持根据教育部资源库申报文件,及后续资源库监测平台所列的数据监测指标要求,提供资源库相关监测数据。2.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建设成果推广序号类别名称技术参数1专业群建设成果推广1.指导辅助:云平台建设后,指导辅助专业群管理者、专业团队、课程团队进行资源汇聚及课程搭建,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或线下的指导培训服务、资源库平台课程搭建技术支持服务、资源库课程教学应用指导服务等;2.成果推广:面向全国各高校师生、社会学习者等,通过宣传手段,将本专业群优质建设成果向目标受众进行推介和宣传。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与课程资源学习,提高专业群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促进专业群课程的发展和增加知识的传播。二、商务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服务期1年。2.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据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经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平台建设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合同款项。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序号评分内容评审细则分值主/客观分属性1同类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实施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1分客观2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www.cnca.gov.cn”网址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4分客观3技术服务响应程度满足采购文件中项目建设要求,完全满足的该项得满分;标“★”为重要指标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为一般性指标,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负偏离10项及以上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分客观4技术支持能力4.1拟投入平台可作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支持平台,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资源库项目官方网站截图、各专业国家库的网址链接、清单目录、项目截图等)。已运行50个及以上专业国家库的得4分;40~49个专业国家库的得3分;30~39个专业国家库的得2分;20~29个专业国家库的得1分;19个及以下或未提供完整材料证明的不得分。4分客观4.2拟投入平台开课运行并申报认定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的数量,530门及以上得5分,430~529门得4分,330~429门得3分,230~329门得2分,130~229门得1分,129门以下或未提供完整材料证明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课程链接清单,同时附上教育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或线上一流课程正式发文文件(清单中对应课程需突出显示)。5分客观4.3能够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提供支持,拟投入平台可作为国赛官方指定“大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可提供教育部官方文件或函件(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得4分;提供“省赛”支持证明材料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客观5项目技术方案5.1提供平台需求规格设计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5.2提供系统架构智能化设计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5.3提供数据库设计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5.4提供课程资源与平台建设融合编建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6系统安全保障6.1提供安全保障解决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6.2提供平台资源防护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7拟投入服务团队7.1项目负责人履历、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成员配置合理、权责明晰、分工明确。(评分范围:1,0.5,0)1分主观7.2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具备项目质量管理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团队人员拥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2分客观8服务保障与应急能力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措施、服务期满后的延伸服务等)、技术培训方案(明确内容、地点、师资与培训人数,目标清晰)、遇突发事件时承诺第一时间响应及应急事件的应急方案,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2,1.5,1,0.5,0)2分主观9提供演示供应商需针对相关软件工具提供软件demo或类似项目真实平台的演示,演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具体演示要求如下:9.1演示要求1:课程负责人可将其在与本资源库平台关联的SPOC平台或MOOC平台中原创的课程资源,导入本资源库中,完成课程设计。(评分范围:3,2,1,0)9.2演示要求2:支持为项目添加多个训练人员和审核人员。(评分范围:3,2,1,0)9.3演示要求3:支持对课程图谱结构进行编辑,包括添加节点、添加关系、添加节点描述、添加岗赛证信息、关联标签、搜索节点。(评分范围:3,2,1,0)9.4演示要求4:支持课程负责人给课程团队成员分配协作权限及协作节点。(评分范围:3,2,1,0)12分主观10价格评审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3.22上传的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3.2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2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采购编号:BSZB2025-CZZC144),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记录等相关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根据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填写完整的服务内容。四、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元)。2.本合同金额包括服务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费、利润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涉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五、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平台建设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合同款项。以上付款时间是指甲方完成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的时间,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每次合同款项支付,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应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发票类型:。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保密1.甲乙双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保证为了对方的利益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须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及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关,并保证其职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由泄密方负责赔偿。2.乙方仅能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受本合同届满、解除、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八、知识产权乙方所提交之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应保证: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时已获得相关权利所有者的相应授权。九、服务人员1.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并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十、验收1.合同履约完毕后,乙方应对服务内容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甲方。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乙方需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向甲方做服务项目总结和汇报,并协助甲方一起检验资料,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做最终验收。3.乙方负责对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本合同制作完整的结案报告,甲方负责组织专家验收。十一、违约责任1.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乙方并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2.项目结束时,项目经验收为不合格的,则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尾款不再向乙方支付,以此作为乙方对甲方所支付的违约金。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三、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3.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3.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十四、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五、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不能转让。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六、合同变更、解除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七、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按相关程序,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鉴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电话:0571-87916090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单位名称)的(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选择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数据不填写,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②本项目标的名称: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需明确所属类型谨慎填写,企业类型填写错误,投标无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你方组织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初次报价一览表;2.3.2最后报价一览表(此表在项目评审时提供);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磋商响应中的页码位置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2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响应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3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填表说明:(1)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填写【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若供应商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4)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初次报价一览表………………………………………………………………(页码)(2)最后报价一览表(此表在项目评审时提供)………………………………(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初次报价一览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的实施。初次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构成单价数量小计123...... 合 计投标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最后报价一览表(此表在项目评审时提供,无需做入响应文件中)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的实施。最后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构成单价数量小计123...... 合 计投标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表予以公示。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单位名称)的(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选择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数据不填写,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②本项目标的名称: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需明确所属类型谨慎填写,企业类型填写错误,投标无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采购编号:BSZB2025-CZZC144采购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B2025-CZZC144项目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最高限价(元):25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8号西城时代(云合中心)3幢170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顺丰等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段智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13597649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4849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邮箱:boshizb@126.com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春萍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928850质疑联系人:潘树鸣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609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0571-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形式:远程在线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远程在线非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磋商小组在线(以书面形式完成的需扫描上传)将磋商问题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对问题进行答复,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在线加盖电子签章后提交);评审现场磋商: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会议室开展磋商活动,磋商小组在现场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电话:0571-87916090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交通新基建专业群资源库智能化云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