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JSZC-321202-JZCG-T2025-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JZCG-T2025-0027
项目名称: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5万元
采购需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建立的服务团队,应根据岗位需求配置合理人数,配备人数7人(常驻),其中包括门卫2名,保洁4名,电工1名。(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沈毅中学A4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五一路19号
联系人:郁女士
联系电话:18121727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海陵区沈毅中学(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办事点)
联系人:阚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24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女士
电话:0523-86242503

JSZC-321202-JZCG-T2025-0027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2-JZCG-T2025-0027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10月23日总目录第1章谈判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受[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就[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JSZC-321202-JZCG-T2025-002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2-JZCG-T2025-00272.项目名称: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3.预算金额:24.05万元。4.采购需求(简介):供应商为本项目建立的服务团队,应根据岗位需求配置合理人数,配备人数7人(常驻),其中包括门卫2名,保洁4名,电工1名。(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联合体参与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七、本次谈判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五一路19号联系人:郁女士联系方式:181217271382.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沈毅中学(临时办事点)联系人:阚女士联系方式:0523-86242503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服务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服务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6.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服务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中心。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服务中心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服务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3个工作日的,服务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服务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服务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为准。11、证明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11.2谈判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谈判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谈判响应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服务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7、谈判有效期的延长在特殊情况下,服务中心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服务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服务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服务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谈判小组23.1服务中心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服务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服务中心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服务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谈判供应商所谈判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谈判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1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服务中心及谈判小组联系。27、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27.1谈判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3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成交原则27.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7.2.2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7.2.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7.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服务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备注:如果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供应商不再享受任何价格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谈判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7.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28.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服务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服务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服务中心提出,由服务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服务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服务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服务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服务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3.2本项目支持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保险)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充分依托江苏省“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差别对待使用电子保函(保险)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供应商自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金融机构。3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35、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请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完善合同文本。)海陵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成交后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服务期满为止,采购人应在服务期满后10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天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滞纳金)。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10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给供应商,本项目支持鼓励使用履约保函。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10%预付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剩余物业服务费由采购人核算支付金额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标的,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注:1、本章采购需求中有“斜体下划线”的为供应商必须满足或高于的参数指标,低于作无效响应处理。2、所有涉及到提供承诺函条款的,采购文件中无固定格式的,供应商自行拟制承诺函格式。一、项目概况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五一路19号-1,是一家开展退休人员健康咨询和体检;城中社区4.1万居民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保的一级服务,尤其是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肿瘤病人的保健和监测等卫生服务机构。二、人员配备及要求(一)人员配备1.供应商为本项目建立的服务团队,应根据岗位需求配置合理人数,配备人数7人(常驻)。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情况由供应商自行实地勘察了解,并结合各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人员的能力等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具体响应。2.供应商必须承诺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为小时工或者钟点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也不得将人员借用到其他项目或单位,也不允许借用其他项目或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关于人员数量不得负偏离。(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严格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度。具有提供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保障服务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根据城中卫生服务中心的需求情况,供应商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如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评估标准、考核办法等。4.具体岗位配备要求人员岗位要求人员配置数量人员要求门卫保安 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在岗期间不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睡岗。需常驻现场,不得兼职。2男女不限,须有保安上岗证书或主管部门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负责医院门卫安保,日常停车、门卫管理、停车管理。双眼视力正常,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和器质性疾病。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保洁负责医院内公共部位及院内道路,建筑物四周、周边绿化带内的保洁。需常驻现场,不得兼职。4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工作责任心强,对人和蔼,工作中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有医院或卫生院保洁工作经验。(须提供经验证明-服务人员劳动/劳务合同)电工专职高压电工,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在岗期间不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睡岗。需常驻现场,不得兼职。1电工一名,50周岁以下,具有高压电工证同时必须需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持证上岗,能熟练操作消控系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供身份证、电工证、消防证扫描件及服务人员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带二维码核验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未提供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合计7说明:4.1本次具体岗位及要求是采购人根据医院现有情况讨论后确定的,如因采购人实际工作量发生变更,采购人有权调整具体岗位及要求。4.2成交供应商所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与海陵区城中卫生服务中心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5.其他要求:(1)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服务人员不得在院内赌博、吸毒、偷盗、酗酒等,不得私自收取患者及家属钱物,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有私自收集废品买卖等不良行为。(3)法定年龄内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履行地2025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2024〕21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等最新要求。最后报价时,若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如遇政策调整,自行承担。(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间为本综合物业服务员工购买公众责任险(第三者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如因供应商违反常规操作规范导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法定国假休息日保洁在岗人数不得少于2人,加班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成交人承担,卫生院不承担费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一)保洁人员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门诊楼保洁:负责大楼会议室、办公区、卫生间、走廊、污洗间、公厕、配电房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电梯日常保洁以及定期清洁消毒。公共区域:所有地面、墙壁、门窗(不包括2楼以上外墙玻璃)、天花板、卫生间、收费吧台、休息椅、陪护椅、走廊、楼梯、扶手、通道、外平台、屋面垃圾清理及各处附属设施等场地的保洁;负责大厅、走廊、会议室的保洁;负责卫生院范围内的道路,建筑物四周、周边绿化带内的保洁;外环境垃圾桶垃圾的清倒及垃圾桶的卫生保洁。国医馆、中医外治服务中心(含皮肤科)保洁:负责办公区、大楼卫生间、走廊、污洗间、公厕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所有地面、墙壁、门窗(不包括2楼以上外墙玻璃)、天花板、卫生间、收费吧台、休息椅、陪护椅、走廊、楼梯、扶手、通道及各处附属设施等场地的保洁;负责大厅、走廊、会议室的保洁;负责卫生院范围内的道路,建筑物四周、周边绿化带内的保洁;外环境垃圾桶垃圾的清倒及垃圾桶的卫生保洁。2、服务质量标准2.1外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1)地面卫生清扫实行动态保洁,杜绝卫生死角,目视地面无明显杂物、无暴露垃圾、无散落瓜皮果壳、无烟头、无纸屑、无积水、无积尘、无油污、无血迹、无杂草、无青苔、无污物。(2)保证通道畅通、无乱停、乱放车辆,通道地面无堆积物、障碍物。(3)宣传栏、标牌、标识、玻璃表面光亮通透无浮尘,不锈钢框(架)表面保持光亮、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贴(印)广告,宣传栏、标牌标识要及时擦抹,做到目视干净、整洁。(4)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洁净、干燥,无异味、无污染,桶内垃圾及时清理,无积存、无异味。(5)冬季积雪的清除、灾害性天气应及时关闭保洁区域内的门和窗,确保财产安全、及时清除积水、保证正常医疗工作。2.2内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1)保持地面清洁,无脚印、污渍、无烟蒂、血迹、痰迹,无垃圾杂物、无污染、无积水;地面有呕吐物应及时清除、清洗、消毒。(2)保证通道畅通,通道地面无堆积物、障碍物。(3)门、窗、空调、风扇、医疗设备、公共设施、天花板无灰尘、蛛网、污迹,无缺损,保持整洁、光亮。(4)病窗台、走廊扶手等物体表面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渍、每天擦抹1次。(5)电梯、栏杆、扶手按规定清洁、消毒,保证无灰尘、污迹或水迹。(6)消防栓、灭火器、指示牌等保持整洁、无灰尘。(7)内外墙面、门窗无乱贴乱画现象,无霉斑、污迹,保持整洁干净。(8)玻璃门、窗及其他玻璃表面,不锈钢设施、用品表面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污迹,无手印或水迹。不锈钢应定期上油。(9)保证玻璃门、窗及其它玻璃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10)照明设备保持明亮,无灰尘、蛛网、污迹、无坏损。(11)出水渠口:保持畅通,渠道、渠口的杂物及时清理。管道、管网的疏通另行商定。(12)根据卫生院要求做好环境消杀工作。(13)院里其他零星事宜。2.3节能降耗服务标准(1)及时关闭长明灯、长流水及无人区域空调;(2)水、气及中央空调设备设施损坏、漏水、漏气等现象及时报修。2.4卫生间的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1)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应保持整洁,无血迹、无头发、无锈迹、无污染、无堵塞。(2)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3)及时清理卫生纸篓和垃圾桶内垃圾,确保纸篓、垃圾桶内外卫生整洁,无异味,无污染。(4)卫生间内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积水。(5)水龙头完好,没有长流水,发现坏损应及时报总务科维修。(6)大、小便器无污垢、水锈、无堵塞、整洁、干净、无异味。(7)洗手盆无水锈、无污染、无堵塞。(8)卫生间墙壁、蹲位隔板保持清洁、干燥、无蜘蛛网,无污迹。(9)玻璃镜面保持明镜,无灰尘、污迹、手印或水迹。(10)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冲洗干净、消毒,确保内外无污迹,无异味。2.5垃圾收集的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1)污物间、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污染、血迹、锈迹、堵塞,保持空气清新。(2)垃圾箱内垃圾应及时清理,保证无垃圾堆积,摆放整齐、冲洗干净,消毒。(3)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由成交方运至指定位置,保证无积存垃圾。(4)生活垃圾应与医疗废物分开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医疗废物用黄色袋装,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能混装。(5)医疗废物集中送中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由专人按规定负责管理移交医疗废物处置签约公司处理,运送过程应保证密封、不流失、泄漏和扩散,每一袋医疗废物均应有标签。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操作,确保其24小时正常运转。需要每日测定水质指标(如余氯含量),并根据结果及时调整消毒药剂的投加量,保证处理后的污水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污物间、垃圾站地面、水沟、地漏无杂物、无堵塞,每天至少清洗消毒二次,确保无异味。(7)垃圾收集运送时无散落垃圾及渗出液。(8)各病区病人多时应及时增加保洁员保洁,确保保洁质量。2.6除“四害”服务标准(1)配合本院做好除“四害”有关工作。(2)针对我院的特殊环境,贯彻“治本清源,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废物、疏通下水道,消灭蚊、蝇和蟑螂孳生地。(3)污物间、垃圾箱每天至少清洗、消毒二次,保持整洁、无异味。(4)常年投放灭鼠药,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或增补鼠药,保证灭鼠效果。(5)每周对全院各科室室内和外环境喷杀蚊蝇一次,蚊子孳生高峰期加强喷杀。(6)室内每月投放灭蟑螂药粉一次,下水道采用烟雾机每月熏蒸一次灭杀成蟑,保证室内和下水道无蟑螂。(7)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清查鼠迹,及时堵塞鼠洞。(8)发现或怀疑有死鼠或鼠患时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进行搜查处理,直至排除。如发现因死鼠带来的异味,在及时处理死鼠后,再做消毒处理工作,确保空气清新﹑无污染。(9)负责除“四害”所需的设备、设施、药物、人员等所需的一切费用。2.8对保洁服务工作的其它要求:(1)所使用的保洁工具及车辆必须保证质量和功能,确保一室一拖布。(2)提供使用的保洁、洗涤剂、地面保养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3)消毒隔离工作必须是符合卫生院感染控制的要求。(二)门卫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1.保证院内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各种突发性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为卫生院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2.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患者及患者家属要以礼相待。着装统一、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3.服从卫生院的工作安排,处理突发事件时,卫生院有权调动全员到岗。接受卫生院的监督、检查。卫生院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安保人员。4.对安保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对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进行常规化考核,确保工作质量标准化。5.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不漏岗。值班期间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岗、聊岗、酒后上岗。6.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调休问题,保证不空岗。7.安保人员能熟练操作本院的所有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一旦出现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8.实施三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同时做好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9.对卫生院范围内所有环境、秩序进行维持,做好所有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和正常的办公秩序;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管理,杜绝推销人员或没有正当理由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确保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非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管理有序;无失窃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业主满意率95%以上;严格按规定查验进出物资,凭相关手续放行:做好值班记录和闭路电视录像工作,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个月以上;及时处理发生在院区范围内各种突发事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和做好记录;在危及人身安全处粘贴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10.对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严禁在建筑物内焚烧物品。11.24小时监控院内情况,定时巡查。全天候每2小时巡逻1次。重点监控门诊部、病区、院区出入口、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12.负责院内停车区域内汽车、电瓶车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13.维护卫生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卫生院的破坏干扰,特别是对医闹和盗窃分子的打击。14.服务期间发生的停车管理、安保工作矛盾纠纷(包括车辆失窃或损害、管理人员伤亡、消防事件)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和处理,与采购人无关。(三)消控室人员(电工)服务内容及要求1.遵守消控及安控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操作及院内监控值班;2.熟悉和掌握消控及安控中心各种设备、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能够熟练操作各种设施、设备;3.每日检查火灾报警装置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总值班记录;4.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5.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6.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要保证服务正常运转并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7.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8.服从并完成卫生院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四)其他事项:配合卫生院做好各项创建活动、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及其他迎宾迎检工作,完成突击、抢险等安全应急工作。如遇灾害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雪、冰雹等)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应,做好灾后清理工作。四、响应报价说明1.关于响应报价的说明:(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列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工资、福利、加班费、食宿费等),服装、工具、相关耗材费用、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以及非因卫生院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费用均计入报价。供应商报价如有漏项或少计,视为对卫生院的优惠。(2)保洁清洁剂、易耗材、工具配置清单供应商需提供物业服务所需工具及物资(采购人提供设备物资除外),所需费用均应列入响应报价之中。如相关工具及物资项目漏报、缺项等均视为供应商让利,采购人不予承担。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工具及物资等,均需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具体品牌、数量由各供应商自行考察测算,如不能满足卫生院需求,卫生院有权要求成交人另行采购或由卫生院自行采购,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如卫生院自行采购,费用从当月物业费中扣除)。本项目供应商承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保洁清洁剂、易耗材、工具:注:供应商所报物品数量应满足一年服务期内的使用需求,如有漏项或少计,视为对卫生院的优惠。序号品名单位数量、品牌1生活垃圾袋项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地皮推60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地推皮套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小心地滑”牌根由供应商自行测算5“禁止吸烟”牌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6海绵拖把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7拆卸式拖把把由供应商自行测算8拖把头布把由供应商自行测算9小铲刀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0玻璃套装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1伸缩杆套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2玻璃刮水器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3玻璃双面擦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4雨衣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5胶鞋套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6地刮双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7水桶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8火钳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19人字梯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0小喷壶架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184消毒剂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2洁厕液盘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3不锈钢清洁剂瓶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4不锈钢光亮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5静电除尘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6玻璃清洁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7碱性全能清洁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8940高效清洁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29除胶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0肥皂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1汰渍洗衣粉加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2富士香球条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3大分色毛巾袋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4超纤维小毛巾袋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5清洁球片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6胶皮手套片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7防穿刺手套袋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8防穿刺围裙副由供应商自行测算39软毛卫生刷副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0油漆刷副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1长柄鸡毛揮把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2塑料扫帚把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3塑料簸箕把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4地刷把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5水拔只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6百洁布根由供应商自行测算47除雪工具(除雪铲、除雪板)片由供应商自行测算a、以上设备为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配备合理的保洁设备,所有设备须满足卫生院日常需求,否则卫生院有权要求成交人更换设备,不承担费用。b、服务期内所有的设备物权归成交人所有,成交人负责日常养护及维修(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卫生院按要求进行督导管理,如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损坏报废,供应商需提供能正常运行的设备满足卫生院日常需求,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费用;服务期满后所有设备物权归成交人所有,待成交人帮助卫生院完成顺利交接后,由成交人自行处置。c、成交人未得到卫生院同意,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3)为保障人员稳定性,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如服务期内证件到期需年审、复审或培训,费用自行承担。(4)在服务过程中需要采购方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5)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如因有合同终止条款或其他原因提前退场的,则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交接工作。(6)采购文件未详细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6.报价应包含员工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各类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等)、值班费、岗位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利润、设备、工具、消耗品、工会费、维护修理、折旧、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采购文件规定及项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上述未列明,但供应商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内,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在响应文件中自行预测并纳入响应总价中。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等上调,涉及到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社保差额部分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为保证卫生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连续性,本项目原物业公司员工劳务关系、劳务纠纷在签订新合同前归本项目原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解决;自签订新合同起,员工劳务关系、劳务纠纷由新成交单位负责解决。六、履约保证金成交后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服务期满为止,采购人应在服务期满后10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天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滞纳金)。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10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给供应商,本项目支持鼓励使用履约保函。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10%预付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剩余物业服务费由采购人核算支付金额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八、监管与考核要求(一)监管要求1、物业管理期间,所有物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或交通事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承担。2、成交方提供物业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安排,如发生一次不服从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扣500-1000元。3、物业人员均应按卫生院规定的作业时间按时到岗作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在班时间不得闲谈、串岗、离岗。发现一例经通告后未处理,根据情节轻重扣500-1000元。4、物业人员在作业时要规范作业,服装标制、工具配备,要实行统一要求。发现一例经通告后未处理,根据情节轻重扣500-1000元。5、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发现一例经通告后未处理,根据情节轻重扣500-1000元。6、物业人员作业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结合实际,项目成交公司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本条规定,发现一例,根据情节轻重扣500-1000元。7、因成交方原因,在上级部门检查时,存在问题需通报处罚的,考核扣罚由成交方承担,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费用。8、供应商负责提供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材料、物品和设备等(本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除外)。9、合同期间,本项目所须配备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必须爱护卫生院设备设施、物品,若有损坏、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二)考核要求1、成交人在服务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及政府部门、卫生院有关规定;同时积极配合完成政府部门、卫生院检查时所提出的整改要求。2、成交人接受卫生院的考评(按月考核):卫生院有权定期对物业质量进行监督与考核,由卫生院后勤保障组组织,罚款从当月物业费中扣除。卫生院有权对考核表进行修改,修改后及时告知成交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扣罚标准为:考核总分100分(详见本章附件: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每扣0.5分扣罚人民币50元。同时卫生院有权以随机的方式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惩罚措施同上。3、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按季考核):卫生院有权定期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监督与考核,由卫生院办公室组织,根据季度问卷调查表统计,罚款从考核当月物业费中扣除。满意度调查表卫生院将根据服务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告知成交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扣罚标准为:考核总满意度为100%,目标满意度为85%,若物业服务满意度高于或等于85%,不奖不罚;若低于85%,每降低1%扣罚人民币500元。同时上级部门或者卫生院发放的第三方满意度也作为奖惩依据执行,惩罚措施同上。(备注:1、若考核物业服务满意度低于80%,卫生院有权停止支付物业费,待成交人整改达标(下月再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考核达85%)后,卫生院再支付物业费;2、若连续两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考核低于80%,卫生院有权提前终止年度合同并重新组织谈判,所有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4、供应商不得私自转让经营权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卫生院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5、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处罚。九、权利与义务1、卫生院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成交人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定,并与成交人商量解决有关问题。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成交人整改落实。如成交人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的,卫生院可通知成交人对其加强考核或更换人员。如因成交人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满意度考核连续两次低于80%)或管理不善造成卫生院重大经济损失,卫生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因成交人责任终止合同,卫生院除按月结算之前物业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2)向成交人提供物业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资料、水电,卫生院根据物业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交物业管理人员使用。只提供值班人员的少量公共休息间,不提供员工宿舍、就餐。(3)对成交人相关节能工作进行督促、管理,加大对成交人节能管理力度。(4)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成交人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爱国卫生等工作。协助成交人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宣传教育,协调成交人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5)审议成交人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并予以监督。(6)卫生院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成交人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7)负责协调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8)法律、法规规定由卫生院承担的其他责任。(9)本采购文件的相关事宜由采购人负责最终解释。2、成交人的权利与义务(1)成交人必须接受卫生院的管理、检查、验收方式、奖励与处罚规定。(2)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档案资料、共用部位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做好物业资料建档工作。(3)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院的委托及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对本项目实施服务,接受卫生院检查、管理。及时与卫生院沟通,接受卫生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卫生院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4)协助卫生院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相关节能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5)协助卫生院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卫生院要求,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人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卫生院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6)未经过卫生院同意,成交人对所管理的卫生院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7)在经过卫生院同意后,成交人才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成交人不能或没有资质承担的项目,并支付费用,合同需经卫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签署后送交卫生院备案。成交人对专业公司在卫生院所从事的工作承担责任,不得将项目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8)依据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操作,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9)保证从事本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上岗证条件。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卫生院有关规章制度。(10)如需调整人员,须事先得到卫生院同意。对卫生院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成交人应在接到卫生院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11)成交人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成交人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劳务或劳动纠纷的处理,卫生院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12)正常作息时间:成交人作息时间随卫生院作息时间做相应调整,并保证提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效应和下班后的保洁效应。(13)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正常保障常规的保洁、保安及相关保障等要求。(14)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管理期满时,应及时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卫生院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卫生院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卫生院提供的资料)及帐目。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15)法律、法规规定由成交人承担的其他责任。十、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十一、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细则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双方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时间:年月日 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及标准分值评分标准扣分基本要求1统一服装,文明、主动服务,佩戴胸牌上岗。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1分,扣完为止。 2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脱岗、睡岗,严禁酗酒后上岗。 3服从工作安排,保守医院机密。 日常保洁服务质量标准1公共区域的桌下清洁无杂物。38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2分,扣完为止。  2PVC、大理石等地面光洁干燥,无痰迹、无污渍、无拖痕、无积水;垃圾篓、垃圾桶及时清洁、无污渍。 3门窗、阳台、无死角,天花板无吊灰、无蜘蛛网,楼梯、配电间、及时清洁、无杂物。 4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淋浴房、墙面无污渍;台面镜面龙头光亮无水迹;马桶内无尿垢、外围底盘无积垢;垃圾袋无满溢。 5走廊、楼梯间干净整洁,扶手没有浮灰,地面没有烟头。 6电梯门、厢内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洁净光亮;电梯内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电梯扶手无灰尘、无污渍。 7中央空调风口、灯具无污渍,无积灰等,过滤网每月清洗。 8楼内各种设施的外表清洁干净,无灰尘、无污痕等,定期保养,损坏及时修报;公共区域、盆景无垃圾杂物,随脏随保洁。 9电梯机房及房屋屋顶外围无积灰、无垃圾、无烟蒂等,下水通畅。 10医疗、生活废物规范处置,桶、袋不漏不溢,日产日清; 11容器、垃圾桶及时清洁,保持外表整洁。生活垃圾每日清运无积压。 12玻璃清洁明亮、厅柱踢脚线清洁光亮、路面、广场清洗保洁及时,无积垢、积水、痰迹、口香糖、污物、纸屑、烟头、落叶等,下水通畅。 13窗台、窗槽无烟头积灰,楼道无蜘蛛网,楼梯、扶手、栏杆、标牌、消防箱、指示牌等清洁无灰。 14户外的灯箱、宣传栏、路标等公共设施清洁光亮,无积灰、蜘蛛网等。 15候诊椅干净无灰、无污迹;污物桶及所在角落干净、无杂物;污物间、洗漱间、公用卫生间、开水间、洗澡间干净整洁、无异味、杂物。 16草坪、路边绿化带清洁,无杂物、烟头纸屑、白色污物等。 17坡道、踏步及易滑路面遇到有雨雪天气或非正常情况时,有提醒标识,防滑、防冻等措施到位。 保安工作质量标准 1能够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医院发生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在2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2分,扣完为止。 2热情、友好、耐心对待来院人群,不得和病人吵架斗殴。 3医院大门的管理,控制好车辆进出入。制止和清理门前无关车辆的停放,对进出大门的车辆进行指挥,保障道路畅通。 4医院下班后,及时检查各诊室、办公室、仓库门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 做好保安轮休时,岗位接替工作。 5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发生医疗纠纷时,保安员应全力稳定局势,并立即向医院领导、总值班报告或打110报警。 消防管理工作质量标准1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安防技术设备的使用。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2分,扣完为止。 2进行每日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巡查记录。 3专人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负责监控室内设备的运行,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和操作工作。 6对消防控制设备及通讯器材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的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7发现消防安全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医院安全生产科及总值班报告或打119报警。 8消监控室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禁止睡觉,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院感工作管理质量1熟悉清洁与消毒方法及流程,掌握消毒液的配制方法。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2分,扣完为止。 2拖地及抹布的使用,清洗,消毒,晾晒符合要求。 3床单元的终末处置符合要求。 4医疗废物的收集及运送符合要求。 5熟悉个人防护及防护用品的使用(含职业暴露的处置)。 6适时关闭所有保洁范围内公共照明灯,涮洗拖把时有人看管,避免长流水。 7医疗固体废弃物的收集须定时、定人,工作人员应戴好工作帽、口罩、手套、穿胶底鞋、着防护服,使用黄色垃圾袋统一收取、分类存放、做好记录并双方签字,运送中应使用专用运送车从专用通道运送,每日有登记,做到日产日清。 节能降耗措施1中央空调运行期间定时通风,通风后及时关闭门窗。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2分,扣完为止。 2水、电设施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3有计划、措施有效落实,定期巡查到位,记录完善。 灭四害管理1四害处置药物购置途径规范,专人保管,账物相符有记录。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1分,扣完为止。 2配合卫生院合理使用高效、低毒消杀药物,控制“四害”密度;夏季病区每周喷药 1-2 次,外环境每周一次;投放灭鼠药半月一次。  3医院临时性工作安排和重大迎检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工作质量要求1服务质量达标,病人满意,每月无病人投诉。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2分,扣完为止。 考核得分(满分100) 处理情况检查范围发现问题    总务科负责人:检查时间:检查人:  考核说明1、甲方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违规”的,及时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必要时乙方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考核处理结果,乙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扣罚费用在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结算时扣除。3、考核表主要用于质量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主要目的是不断提升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考核表内容在管理过程中结合实际允许不断修订。当月度得分月度物业费支付考核≥90分100%60分≤考核<85分考核<85分,每少0.5分,减付服务费100元。考核<6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免责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和损失。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3.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二、资格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供应商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7.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8.响应函(格式见附件7)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5条、7、8条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6、9、10条如谈判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见附件10)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附件1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分项单位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合同签订后  日   2      3      …………     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1.谈判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附件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  附件2-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供应商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3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  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供应商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6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7谈判响应函致: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我方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2    ……  附件11-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谈判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响应处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