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装备招标公告(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
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5-XM0473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
预算金额:431.02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一级化学防护服等设备,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背负式压缩空气泡沫系统,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采购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明细
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明细
描述
1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货物需满足的条件1、投标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主要货物”详见:第一章“附:招标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或者第四章第1.2项“采购标的”)(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的项目类别(采购包1)【货物类】以及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三)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2:
序号
明细
描述
1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货物需满足的条件1、投标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主要货物”详见:第一章“附:招标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或者第四章第1.2项“采购标的”)(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的项目类别(采购包2)【货物类】以及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2)【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三)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
方式:在线获取,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获取项目的招标文件(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项目标书主要内容),平台服务费各采购包2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4009955011;注册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585667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快递派送时间并致电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材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金额:4,310,267.00元。其中,采购包1:2,227,438.00元;采购包2:2,082,829.00元。
(2)本采购项目需经财审审核最高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各采购包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最高控制价公布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3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592-5302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林颖0592-58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电 话:0592-5856070
(发售稿)JXFZ2025-XM0473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pdf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XFZ2025-XM0473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采购人: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一、总则二、投标人三、招标四、投标五、开标六、中标与采购合同七、询问、质疑八、采购政策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十、其他事项第三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二、评标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2技术和服务要求3报价要求4★商务要求5其他商务条件响应要求6其他事项第五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JXFZ2025-XM0473。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线获取,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获取项目的招标文件(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项目标书主要内容),平台服务费各采购包2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4009955011;注册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585667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投标资格不能转让。4、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应于2025年1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快递派送时间并致电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材料)。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于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等媒体发布通知信息,请投标人关注。10、友情提醒:本项目投标人须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第3页共148页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逾期将不予受理。12、联系方式采购人: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32号联系人:杨先生话:0592-5302257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编:361000项目经办联系人:林颖话:0592-5856070箱:jxfz@jianxinzb.com质疑受理联系人:林丁勇话:0592-5856995箱:lindingyong@jianxinzb.com注册、开票、投标保证金退款联系人:江小姐话:0592-5856679箱:jmengjiao@cnduc.com13、缴费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账号:418276512494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5150110217400001797开票、投标保证金退款联系方式:江小姐0592-5856679开票、投标保证金退款联系邮箱:jmengjiao@cnduc.com注: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招标项目一览表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单位数量品目号预算(元)技术规格要求交付要求允许进口采购包预算(元)11-1消防员隔热防护服67201,000.00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227,438.001-2消防员避火防护服34137,122.001-3二级化学防护服107303,880.001-4一级化学防护服35875,000.001-5化学防护手套867,310.001-6防高温手套6814,076.001-7消防员防蜂服50100,000.001-8电绝缘装具2870,000.001-9防静电服4013,920.001-10消防员降温背心件12644,100.001-11防穿刺手套22020,900.001-12简易防化服236,900.001-13特级化学防护服10270,000.001-14消防阻燃毛衣件205,600.001-15防化靴双6720.001-16消防通用安全绳米156639,150.001-17消防轻型安全绳(20米)根368117,760.002-1背负式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套5200,000.002-2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具39429,000.002-3移动供气源套11233,200.002-4空呼通讯面罩83415,000.002-5强制送风呼吸器414,668.0022-6备用气瓶68149,600.002,082,829.2-7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129101,781.00002-8化学氧自救呼吸器10075,000.002-9婴儿呼吸袋46,000.002-10消防面罩超声波清洗机台241,200.002-11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具12124,200.002-12空呼面罩通166381,800.00讯模块2-13滤毒罐个309,000.00否2-14他救面罩个42,380.00否项目类别(采购包1、采购包2):【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采购包2):【工业】注: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应按上述清单中各采购包的采购标的顺序逐项填写,未提供或有缺项、漏项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须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一个或多个包,也可以同时中标一个或多个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本须知前附表1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防护类);采购人名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32号;项目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一览表”;招标编号:JXFZ2025-XM0473。2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3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2)电子投标文件(可读介质):1份(包含以下两项内容:①可编辑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如word,excel等;②PD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光盘或U盘需贴上投标人名称标签,需单独密封在档案袋中。若本项目有要求提供照片、效果图等情况的应提供相关电子版光盘或U盘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10.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5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6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710.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投标710.10-(2)文件(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3)其他:无。815.1-(2)质疑函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1)邮件形式:将质疑函扫描发送至邮箱:lindingyong@cnduc.com。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2)快递形式:将质疑函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收件人:林小姐,电话:0592-5856070。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现场送达:将质疑函现场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收件人:林小姐,电话:0592-5856070。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916.1第一章“招标项目一览表”中“允许进口”载明为“否”的品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第一章“招标项目一览表”中“允许进口”载明为“是”的品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可参与投标。1016.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是。采购包2:是。1117.1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建信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fjbidding.com/)。1218招标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100以下(含100)1.50%(2)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投标人,中标后(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转账凭证上写明“JXFZ2025(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100-500(含500)1.10%131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采购包1:一级化学防护服。采购包2:背负式压缩空气泡沫系统。1418其他事项:无。6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包1:人民币44,500.00元。【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减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提交人民币22,250.00元。】采购包2:人民币41,500.00元。【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减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提交人民币20,750.00元。】注: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对中小企业认定出现失误而造成投标保证金缴交不足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610.9(2)缴纳方式:1、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也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收取现金、现金支票,不能用个人卡在银联支付系统转账,否则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2、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51501102174000017973、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或其他提交保证金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转账凭证上写明“JXFZ2025-XM0473投标保证金(采购包X)”。5、投标人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非现金形式提交的,须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账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号。若采用保函非现金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联系人:林颖,0592-5856070。6、若项目存在多个采购包的,则投标保证金应按不同的采购包分别提交。7、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8、未按前述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11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在规定时间内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2.2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若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若招标文件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5“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6“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7“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8“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并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投标货物、服务或工程也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或工程的,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律师、会计行业的法人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其他行业不能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与评标(4)招标内容及要求(5)采购合同(参考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招标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但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开标、评标、定标等以采购包为单位。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9.7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对所提供的材料应持有审慎的态度,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通过该材料出具单位官方网站、法定部门网站或招标文件要求的途径查询结果不一致,且未提供材料出具单位书面说明的;(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存在明显图形、文字技术处理痕迹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明显不具备颁证能力机构出具的证书或出具的证书与事实不符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事实或常理明显不符,或内容明显有悖常理的;(5)评标委员会根据其专业知识评判认定存在虚假情形的。9.8法定及行业强制性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否则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4)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准备好原件,以备核查。在招标过程中若对材料存疑的,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应及时提供原件。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2)报价部分(3)技术商务部分10.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中文译本。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建议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建议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中标人将合同复印件提交给代理机构的日期为准。④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9.6条规定情形的;⑦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最外层包装上也必须按要求做好密封及标记,且投标人还应当在邮寄前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告知,并在邮寄后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以变更后的时间、地点为准)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招标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投标人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非投标人若要参加开标会,应提出申请,经登记身份后可以观摩开标活动。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代表推举或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中标与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采购合同13.1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逾期提交不予受理。15.3其他未尽事宜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所属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仅限政府采购项目),或者向采购人的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非政府采购项目)。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采购政策17、本项目执行以下采购政策: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属于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清单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3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7.4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7.5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的后果:投标人为获取政策扶持而提供虚假声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取得中标、成交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成交结果,均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政府采购项目出现以上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采购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序号明细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明细描述1联合体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货物需满足的条件2件件1、投标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主要货物”详见:第一章“附:招标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或者第四章第1.2项“采购标的”)(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的项目类别(采购包1)【货物类】以及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三)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包2:序号明细描述1联合体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货物需满足的条件1、投标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主要货物”详见:第一章“附:招标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或者第四章第1.2项“采购标的”)(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二)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的项目类别(采购包2)【货物类】以及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2)【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三)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序号明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序号明细1无采购包2:序号明细1无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或以上单数。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序号明细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属于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序号明细1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应按上述清单中各采购包的采购标的顺序逐项填写,未提供或有缺项、漏项的,其投标无效。2【1-1“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标准:符合XF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标准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1-3“二级化学防护服”】★标准: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标准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1-4“一级化学防护服”】★标准: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1-5“化学防护手套”】★标准: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标准要求。6【1-9“防静电服”】★标准:符合GB12014-2019《防护服装防静电服》标准的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2.5投标人针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带“★”号的条款响应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5.1采购包1:对“2.1采购包1技术要求”中未带“★”号的条款存在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条数≥总条数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83.8本项目各采购包中每个品目均设有采购预算及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任一品目的预算金额或最高单价限价或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94★商务要求【投标人须满足“4商务要求”的全部条款,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2:序号明细1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其中《投标分项1报价表》应按上述清单中各采购包的采购标的顺序逐项填写,未提供或有缺项、漏项的,其投标无效。2【2-5“强制送风呼吸器”】★标准:符合GB30864-2014《呼吸防护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2-7“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标准:符合GB2890-2022《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2-8“化学氧自救呼吸器”】★标准:符合XF411-2003《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2-11“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标准:符合GB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6【2-13“滤毒罐”】★标准:符合GB2890-2022《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须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72.5投标人针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带“★”号的条款响应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5.2采购包2:对“2.2采购包2技术要求”中未带“★”号的条款存在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条数≥总条数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83.8本项目各采购包中每个品目均设有采购预算及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任一品目的预算金额或最高单价限价或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94★商务要求【投标人须满足“4商务要求”的全部条款,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有任意一个对应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二章第9.6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F2+F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满分为30分。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满分值。因落实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0%1、对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投标人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并单独汇总优先采购产品的总价;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的,自行承担无法享受价格扣除的不利后果。3、非优先采购产品、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说明: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②技术项(F2)满分为6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15根据投标人所投【1-1“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满足消防员灭火救援和进入高温场所穿戴时使用。】②【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要求。】(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3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1.5分,负偏离2项(含)以上的不1-15得分。②完全满足以下要求(带“▲”号条款)的,每条得2分,满分2分:1、【2.▲火焰和辐射热防护性能:TPP≥32cal/cm²。(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24根据投标人所投【1-2“消防员避火防护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员避火防护服满足消防员进入火场,短时间穿越火区或短时间在火焰区进行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时为保护自身免遭火焰和强辐射热的伤害而穿着的防护服装。】②【标准:产品应符合XF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的标准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③【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要求。】(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1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负偏离2项(含)以上的不得分。②完全满足以下要求(带“▲”号条款)的,每条得1.5分,满分3分:1、【4.▲抗辐射渗透性能:在40kW/㎡辐射热源照射下,内里表面升温24℃所需的时间≥70s。】2、【5.▲视窗透光率:无色透明视窗透光率≥85%,浅色透明视窗透光率≥20%。】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1-24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37.5根据投标人所投【1-3“二级化学防护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二级化学防护服满足进入化学危险物品或腐蚀性物品火灾或事故现场,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或事故现场作业的全身保护时使用。】②【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7.5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2.5分,负偏离3项(含)以上的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416根据投标人所投【1-4“一级化学防护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一级化学防护服满足消防员进入化学危险物品或腐蚀性物品火灾或事故现场,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或事故现场,寻找火源或事故点,抢救遇难人员进行灭火和抢险救援时穿着时使用。】②【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16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4分,负偏离4项(含)以上的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50.5根据投标人所投【1-5“化学防护手套”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化学防护手套满足消防员在处置酸、碱、腐蚀性物质、油脂及其他溶剂防护时使用。】(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60.5根据投标人所投【1-6“防高温手套”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耐高温手套主要用于高温环境下的手部防护,通过特殊材质抵御高温、火焰及热辐射,保障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的手部安全。】②【标准:符合XF7-2004《消防手套》标准要求。】(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72根据投标人所投【1-7“消防员防蜂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员防蜂服(带风机)用于摘除蜂窝及防止蜂类等昆虫侵袭时穿着的一种功能性防护服。】②【标准:符合XF3008-2020《消防员防蜂服》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72③【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1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负偏离2项(含)以上的不得分。②完全满足以下要求(带“▲”号条款)的,每条得1分,满分1分:1、【6.▲每个风扇转速:≥2800r/min,风机数量:≥2个。】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82根据投标人所投【1-8“电绝缘装具”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电绝缘装具满足消防员在具有高压电现场作业时穿着的用于保护自身安全的防护装具,具备阻燃、绝缘性能。防酸、碱性能。耐热老化、耐汽油、耐寒性能。】②【标准:符合GB/T6568-2024《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或DL/T1125-2009《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服装》的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③【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要求。】(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2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负偏离2项(含)以上的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90.5根据投标人所投【1-9“防静电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防静电服满足消防员在易燃易爆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作业时穿着的防止静电积聚时使用。】②【型号:分为大、中、小等可选号码,具体码数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01根据投标人所投【1-10“消防员降温背心”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降温背心用于高温环境下的体温调节,通过物理降温技术帮助消防员在高强度救援中维持身体机能。】(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1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负偏离2项(含)以上的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10.5根据投标人所投【1-11“防穿刺手套”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防穿刺手套主要用于尖锐物体防护与复杂环境作业安全,通过高强度材质抵御刺穿、切割等伤害,保障消防员手部在破拆、救援等场景中的安全。】1-110.5(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20.5根据投标人所投【1-12“简易防化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用简易防化服主要用于轻度化学污染防护、应急处置与人员安全隔离,满足短时间、低风险场景的化学防护需求。】(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36根据投标人所投【1-13“特级化学防护服”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特级防化服主要用于高风险化学灾害的全方位防护、极端环境作业安全保障,抵御高浓度、强腐蚀性化学品及有毒气体,确保消防员在高风险环境中持续作业。】②【标准: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和XF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6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负偏离3项(含)以上的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1-136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40.5根据投标人所投【1-14“消防阻燃毛衣”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阻燃毛衣主要用于高温环境下热防护、辅助消防作业安全,在高温或低温场景中的贴身防护,弥补了外层战斗服与皮肤之间的防护空白,又兼顾了舒适性,不可或缺的基础装备。】②【标准:符合XF1274-2015《消防阻燃毛衣》标准。】(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50.5根据投标人所投【1-15“防化靴”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防化靴主要用于化学灾害处置的脚部防护、复杂环境作业安全,通过耐化材质与防渗透设计,抵御化学品侵蚀、尖锐物穿刺及高温威胁。】②【型号:具体尺码及数量供货时采购方跟供货商协商。】(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61根据投标人所投【1-16“消防通用安全绳”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通用型安全绳满足消防救援人员在灭火救援、抢1-161险救灾或日常训练中仅用于承载人的绳索,消防员用于自救和救人时使用。】②【标准:符合国家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73根据投标人所投【1-17“消防轻型安全绳(20米)”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补充说明:评分中【序号(1)】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该项设备技术项均不得分)①【用途:消防轻型安全绳满足现场救人、自救、携带器材和疏散物资等多个方面使用。】②【标准:符合国家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2)在满足(1)的基础上:①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除外)的得3分,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1.5分,负偏离2项(含)以上的不得分。注:以上条款除已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参数条款外,其他参数条款需按第四章“2.4佐证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1-18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5“化学防护手套”样品情况】进行评价:(1)【外观设计:样品的外观设计,是否符合消防使用场景的要求。】:(该条满分0.5分)①有提供样品,外观设计基本符合消防使用场景要求的得0.25分。②有提供样品,外观设计完全符合消防使用场景要求且能够做到有效1-181防护的得0.5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2)【制造工艺:样品的制造工艺是否精细,接缝处是否紧密,有无明显的制造缺陷。】:(该条满分0.5分)①有提供样品,制造工艺较为粗糙,接缝处不够精密,有明显制造缺陷的得0.25分。②有提供样品,制造工艺精细,接缝处紧密,没有明显的制造缺陷的得0.5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注:本项满分1分。1-19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7“消防员防蜂服”样品情况】进行评价:(1)【外观设计:样品的外观设计,是否符合消防使用场景的要求。】:(该条满分1分)①有提供样品,外观设计基本符合消防使用场景要求的得0.5分。②有提供样品,外观设计完全符合消防使用场景要求且能够做到有效防护的得1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2)【制造工艺:样品的制造工艺是否精细,接缝处是否紧密,有无明显的制造缺陷。】:(该条满分1分)①有提供样品,制造工艺较为粗糙,接缝处不够精密,有明显制造缺陷的得0.5分。②有提供样品,制造工艺精细,接缝处紧密,没有明显的制造缺陷的得1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3)【操作简便性:样品的操作是否简单易懂,用户是否能够快速上1-193手。】:(该条满分1分)①有提供样品,操作较为复杂,不能够快上手的得0.5分。②有提供样品,操作简单易懂,能够快速上手的得1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注:本项满分3分。1-20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13“特级化学防护服”样品情况】进行评价:(1)【外观设计:样品的外观设计,是否符合消防使用场景的要求。】:(该条满分1分)①有提供样品,外观设计基本符合消防使用场景要求的得1分。②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2)【制造工艺:样品的制造工艺是否精细,接缝处是否紧密,有无明显的制造缺陷。】:(该条满分2分)①有提供样品,制造工艺较为粗糙,接缝处不够精密,有明显制造缺陷的得1分。②有提供样品,制造工艺精细,接缝处紧密,没有明显的制造缺陷的得2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3)【操作简便性:样品的操作是否简单易懂,用户是否能够快速上手。】:(该条满分2分)①有提供样品,操作较为复杂,不能够快上手的得1分。②有提供样品,操作简单易懂,能够快速上手的得2分。③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注:本项满分5分。③商务项(F3)满分为10分。评标评标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