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租赁价格水平评估 物业空间租赁价格水平评估招标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相关物业租赁价格水平评估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开展相关物业租赁价格水平评估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标的

1

、评估事项:区属企业

86

处物业空间租赁价格水平评估。

2

、服务内容:针对每一个空间单独开展评估,评估结合物业所在区位、周边配套、硬件配套、周边同类物业市场情况等要素,出具包含

86

处物业空间对应的市场租金区间价格的评估报告。

3

、价值时点:基准日需提前与选聘方确认,具体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4

、投标限价:服务费用总价不超过

40

万元。

5

、时间要求:签约后两周内出具评估报告。

三、选聘对象资质要求

(一)具备房地产评估机构一级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二)近

3

年在上海市内承接过物业租金评估、商业办公

/

工业类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等类似业务,需提供至少

1

份对应业务的证明材料。

(三)近

3

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及选聘方的工作纪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评估涉及的物业信息及其他工作秘密;服务结束后需按要求返还或销毁涉密资料。

四、选聘程序

有意向的参选机构提供参选材料一式八份密封在文件袋中(请注明参选标的,参选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承诺函、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等)。新区国资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比选,选聘结果以新区国资委发布的公告为准,并与中选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五、

其他

请于

2025



10



30



17

点前将参选材料发至浦东新区锦安东路

475



1

号楼

206

室。

联系人:程文静

联系电话:

021-207424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租赁价格水平评估 物业空间租赁价格水平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