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毕节医院项目设备招标公告(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520500-04-03-4964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78.69%,21.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
2.3 项目内容:无创呼吸机6套、有创呼吸机16套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本次招标金额为:721.6万元。
2.5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7 标段划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25 日 00 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17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tradingh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 11 月 17 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之间)
电话:0857-8314242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南部新区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4楼  电话:0857-8222656
9、其他注意事项
9.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9.2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未 在 贵 州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张 网 ( 网 上
交 易 大 厅 ) (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 ,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9.2.1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
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3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
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9.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9.3.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
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9.3.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
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
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9.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9.8“标信通”APP 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联 系 人:采购科
联系电话:0857-826905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57-8321168、18386260086
文件预览: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招标公告.pdf

上网版--20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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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520500-04-03-49642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78.69%,21.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2.2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2.3项目内容:无创呼吸机6套、有创呼吸机16套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4本次招标金额为:721.6万元。2.5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2.7标段划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之间)电话:0857-831424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南部新区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4楼电话:0857-82226569、其他注意事项9.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9.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9.2.1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3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9.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9.3.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9.3.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9.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9.8“标信通”APP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联系人:采购科联系电话:0857-8269056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857-8321168、18386260086招标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项目编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招标医院)招标代理机构:520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520500-04-03-49642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78.69%,21.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2.2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2.3项目内容:无创呼吸机6套、有创呼吸机16套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4本次招标金额为:721.6万元。2.5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2.7标段划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之间)电话:0857-831424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南部新区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4楼电话:0857-82226569、其他注意事项9.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9.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9.2.1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3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9.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9.3.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9.3.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9.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9.8“标信通”APP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联系人:采购科联系电话:0857-8269056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857-8321168、1838626008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联系人:采购科电话:0857-82690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联系人:刘工电话:0857-8321168、183862600861.1.4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1.1.5工程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78.69%,21.31%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1.3.1招标范围其他伴随服务。1.3.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财务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4)投标人业绩:/(5)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1、若投标人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分评分标准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审得分为0分,该投标人属于对本项目未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完全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的各项“★”参数条款,若对上述参数条款存在负偏差,将被认定为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改、补充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书面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721.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报价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费用,有关人员、机械的使用等一切费用及专利费、培训费、软件安装、税金、技术服务及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费以及完成项目通过验收交付采购方使用的全部工作的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金额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当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3、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对其3.4.1投标保证金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和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缴纳。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质疑投诉情形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财务状况的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3.5.2财务状况的要求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人应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当日倒算不超过三年)无重大诉讼及仲裁。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签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为电子招标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清晰、有效,因过期、复印不清晰等问题导致评标委员会成员不予认可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已签字的原件或签章原件扫描上传或电子签章均可,要求盖单位章的可以盖单位电子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具体要求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签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4.1.1(B)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签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5.2(4)(A)开标程序本开标采取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履约内容后予以退还。□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核心部件(配件)是指某一台医学装备、系统或产品中承担关键功能、决定整体性能与运行稳定性的核心组成部分,若其失效或发生故障,通常会导致整台医学装备或系统无法正常工作。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所投设备≥5%总价的全部核心部件(配件)具体名称,并对应说明各核心部件的价格、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技术参数,并加盖厂家公章,未完整列明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符合投10.1标要求。②所投设备的核心部件(配件)名称及相关信息(含核心部件(配件)与设备主体的适配性说明),须由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单独编制《核心部件清单》提交,清单内容需经招标人审核确认,作为合同附件。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以单独章节明确标注所投设备的核心部件(配件)名称,并对各核心部件的功能作用、性能指标进行简要说明,确保核心部件信息清晰可查、无歧义,中标后经招标人审核确认。10.2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未承诺或承诺遗漏,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公司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日内提交技术参数所需资料原件到招标人处,供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含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举报)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虚假,立即报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2、技术承诺: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性能指标”内的各项“★”参数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交货期承诺: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质保期承诺: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完结之日起整机质保期大于或等于五年(设备参数有更长质保期要求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生产期承诺: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设备生产日期应为该型号设备最新生产日期,所提供设备的生产日期距中标日期应不超过6个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接口费用承诺:投标人承诺设备如需连接医院PACS、HIS、LIS系统,所需接口费用由乙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计量检测承诺:乙方所提供设备属于计量(剂量)设备的,需在保修期内负责计量(剂量)检测,所产生的首次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10.2式自拟)8、投标人供货等需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包含使用的配套配件设施设备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质保承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乙方所提供设备的核心部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核心部件清单,或其他部位能证明是核心部件的)出现瑕疵、故障、无法满足实际使用条件等情形时(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更换新机,且质保期从更换新机后开设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安装培训承诺:本项目的大型医疗设备,乙方有义务提供涵盖设备操作、保养及临床应用的全方位培训(包含院外如售后/设备维护中心培训、其他医疗机构的进修、学术交流等),其培训内容能充分支持甲方人员获取国家要求的相应上岗资质,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证明,由此产生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差旅及食宿费等已含在合同总价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更换承诺: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乙方提供的设备的核心部件出现故障等质量问题致使设备无法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时(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更换新机。一年后至质保期届满,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质保责任,免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核心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核心部件无法维修或更换,则必须更换新机。注:投标人需对该条款作出承诺,同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一份由厂家盖章确认的核心部(配)件清单,其中核心部(配)件包含但不限于维修成本占比该设备单价5%及以上的部件(核心部件定义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合同承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同‘第四章’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全部条款,并同意按院方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他相关配套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对参数中标注‘必须响应’的内容,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并应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授权承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3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货物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黔价房[2011]69号文招标代理库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实验区支行帐号:52050169423600000207招标文件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组成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表格中相矛盾的地方,以评标办法正文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分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A)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已签字的原件或签章原件扫描上传或电子签章均可,要求盖单位章的可以盖单位电子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具体要求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并逐一列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需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相关承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要求若投标人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分评分标准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审得分为0分,该投标人属于对本项目未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投标人须完全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的各项“★”参数条款,若对上述参数条款存在负偏差,将被认定为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核心部件(配件)相关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5分技术部分:45分投标报价:5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Bn)÷n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各投标人报价的报价偏差率等于其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基准价的差的绝对值除以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公式P=│Bn-J│÷J×100%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J–--评审基准价2.2.4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50-P×K×100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P--–偏差率K--–当Bn>J时K取0.2;Bn<J时K取0.1;Bn等于J时,K取0。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过程中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5)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完成的同类医疗设备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为432万元及以上),每提供1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5分。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佐证资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合同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涉及的主要内容、签章页等),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45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40分)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的得40分;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参数及要求标▲部分的扣2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参数及要求非标▲部分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2.2.4(2)技术评分标准(45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40分)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分别作出对应说明。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要求标▲部分的提供检测报告或厂家出具的技术白皮书,否则视为负偏离;要求非标▲部分的提供厂家盖章确认的技术参数确认函。虚假应标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才发现虚假应标的,招标人有权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上报纳入相关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终止合同的履行及要求赔偿。售后服务(5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应包含:服务响应时效、售后服务内容、保障措施、安装调试计划及方案、后期维护保养措施及计划、应急响应时间及措施、培训方案的内容。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好的得2.5-5分,一般的得0.9-2.4分,差的得0.1-0.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得分(50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Ⅰ=50-P×K×100Ⅰ为投标总价得分;P为偏差率;K为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0.2;Bn小于J时,K取0.1;Bn等于J时,K取0)。Bn为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J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无效标条款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4.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无效标情形及其他应当决其投标情形的。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xx项目购销合同购买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供货单位: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一、设备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无创呼吸机6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2有创呼吸机16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4小儿CPAP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系统5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5中高端呼吸机10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6转运呼吸机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8高流量氧疗仪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9院内转运系统不排斥进口或国产产品投标。推荐国产产品招标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项目编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招标医院)招标代理机构:520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520500-04-03-49642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78.69%,21.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2.2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2.3项目内容:无创呼吸机6套、有创呼吸机16套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4本次招标金额为:721.6万元。2.5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2.7标段划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之间)电话:0857-831424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南部新区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4楼电话:0857-82226569、其他注意事项9.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9.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9.2.1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3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9.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9.3.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9.3.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9.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9.8“标信通”APP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联系人:采购科联系电话:0857-8269056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857-8321168、1838626008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联系人:采购科电话:0857-82690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联系人:刘工电话:0857-8321168、183862600861.1.4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项目20包1.1.5工程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78.69%,21.31%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1.3.1招标范围其他伴随服务。1.3.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财务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4)投标人业绩:/(5)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1、若投标人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分评分标准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审得分为0分,该投标人属于对本项目未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完全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的各项“★”参数条款,若对上述参数条款存在负偏差,将被认定为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改、补充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书面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721.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报价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费用,有关人员、机械的使用等一切费用及专利费、培训费、软件安装、税金、技术服务及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费以及完成项目通过验收交付采购方使用的全部工作的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金额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当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3、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对其3.4.1投标保证金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和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缴纳。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质疑投诉情形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财务状况的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3.5.2财务状况的要求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人应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当日倒算不超过三年)无重大诉讼及仲裁。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签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为电子招标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清晰、有效,因过期、复印不清晰等问题导致评标委员会成员不予认可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已签字的原件或签章原件扫描上传或电子签章均可,要求盖单位章的可以盖单位电子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具体要求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签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4.1.1(B)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签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5.2(4)(A)开标程序本开标采取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履约内容后予以退还。□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核心部件(配件)是指某一台医学装备、系统或产品中承担关键功能、决定整体性能与运行稳定性的核心组成部分,若其失效或发生故障,通常会导致整台医学装备或系统无法正常工作。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所投设备≥5%总价的全部核心部件(配件)具体名称,并对应说明各核心部件的价格、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技术参数,并加盖厂家公章,未完整列明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符合投10.1标要求。②所投设备的核心部件(配件)名称及相关信息(含核心部件(配件)与设备主体的适配性说明),须由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单独编制《核心部件清单》提交,清单内容需经招标人审核确认,作为合同附件。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以单独章节明确标注所投设备的核心部件(配件)名称,并对各核心部件的功能作用、性能指标进行简要说明,确保核心部件信息清晰可查、无歧义,中标后经招标人审核确认。10.2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未承诺或承诺遗漏,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公司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日内提交技术参数所需资料原件到招标人处,供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含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举报)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虚假,立即报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2、技术承诺: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性能指标”内的各项“★”参数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交货期承诺: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原装进口设备为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质保期承诺: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完结之日起整机质保期大于或等于五年(设备参数有更长质保期要求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生产期承诺: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设备生产日期应为该型号设备最新生产日期,所提供设备的生产日期距中标日期应不超过6个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接口费用承诺:投标人承诺设备如需连接医院PACS、HIS、LIS系统,所需接口费用由乙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计量检测承诺:乙方所提供设备属于计量(剂量)设备的,需在保修期内负责计量(剂量)检测,所产生的首次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10.2式自拟)8、投标人供货等需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包含使用的配套配件设施设备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质保承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乙方所提供设备的核心部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核心部件清单,或其他部位能证明是核心部件的)出现瑕疵、故障、无法满足实际使用条件等情形时(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更换新机,且质保期从更换新机后开设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安装培训承诺:本项目的大型医疗设备,乙方有义务提供涵盖设备操作、保养及临床应用的全方位培训(包含院外如售后/设备维护中心培训、其他医疗机构的进修、学术交流等),其培训内容能充分支持甲方人员获取国家要求的相应上岗资质,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证明,由此产生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差旅及食宿费等已含在合同总价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更换承诺: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乙方提供的设备的核心部件出现故障等质量问题致使设备无法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时(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更换新机。一年后至质保期届满,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质保责任,免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核心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核心部件无法维修或更换,则必须更换新机。注:投标人需对该条款作出承诺,同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一份由厂家盖章确认的核心部(配)件清单,其中核心部(配)件包含但不限于维修成本占比该设备单价5%及以上的部件(核心部件定义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合同承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同‘第四章’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全部条款,并同意按院方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他相关配套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对参数中标注‘必须响应’的内容,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并应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授权承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3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货物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黔价房[2011]69号文招标代理库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实验区支行帐号:52050169423600000207招标文件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组成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表格中相矛盾的地方,以评标办法正文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分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A)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已签字的原件或签章原件扫描上传或电子签章均可,要求盖单位章的可以盖单位电子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具体要求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并逐一列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需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相关承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要求若投标人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分评分标准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审得分为0分,该投标人属于对本项目未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投标人须完全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的各项“★”参数条款,若对上述参数条款存在负偏差,将被认定为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核心部件(配件)相关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5分技术部分:45分投标报价:5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Bn)÷n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各投标人报价的报价偏差率等于其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基准价的差的绝对值除以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公式P=│Bn-J│÷J×100%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J–--评审基准价2.2.4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50-P×K×100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P--–偏差率K--–当Bn>J时K取0.2;Bn<J时K取0.1;Bn等于J时,K取0。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过程中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5)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完成的同类医疗设备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为432万元及以上),每提供1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5分。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佐证资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合同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涉及的主要内容、签章页等),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45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40分)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的得40分;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参数及要求标▲部分的扣2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内参数及要求非标▲部分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2.2.4(2)技术评分标准(45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40分)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分别作出对应说明。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要求标▲部分的提供检测报告或厂家出具的技术白皮书,否则视为负偏离;要求非标▲部分的提供厂家盖章确认的技术参数确认函。虚假应标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才发现虚假应标的,招标人有权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上报纳入相关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终止合同的履行及要求赔偿。售后服务(5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应包含:服务响应时效、售后服务内容、保障措施、安装调试计划及方案、后期维护保养措施及计划、应急响应时间及措施、培训方案的内容。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好的得2.5-5分,一般的得0.9-2.4分,差的得0.1-0.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得分(50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Ⅰ=50-P×K×100Ⅰ为投标总价得分;P为偏差率;K为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0.2;Bn小于J时,K取0.1;Bn等于J时,K取0)。Bn为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J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无效标条款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4.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无效标情形及其他应当决其投标情形的。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毕节医院项目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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