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及投影仪招标公告(遵义医科大学2025)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WH-2025-2333-3
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CID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品牌商用工作站级别电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注: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远程投标、网上开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方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4)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6)帐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医科大学
地 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286425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时代名仕楼18楼D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018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
联系方式:0851-85801820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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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目名称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目编号GZWH-2025-2333-3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购类别政府采购货物类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CID购人遵义医科大学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4日1/127目录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采购项目内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六、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原则.......................................................................二、评审程序及方法.................................................................三、评审(分)标准.................................................................五、其他...........................................................................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二、价格部分.........................................................................三、技术部分.........................................................................四、商务部分.........................................................................五、政府采购政策.....................................................................I2/127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参与响应报价。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2.项目编号:GZWH-2025-2333-33.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CID4.项目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产品包,不得拆分产品包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未报名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GPZ格式),将失去投标资格。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每套0元整。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提交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4.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参加线上磋商会议,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127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项目二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电话:0851-85801820传真:0851-85801799六、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2-4/127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本表关于所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GZWH-2025-2333-3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CID注意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要编辑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均可内容说明与要求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遵义医科大学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联系人:项目二部电话:0851-85801820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参与响应报价样品/样机(1)是否需要提交:否。(2)递交地址:/。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否。(2)时间:/。(3)地点:/。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投标。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含税)包括:产品、技术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政策扶持(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标的所属行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元。2.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温馨提示: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保证金绑定)。3.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交纳保证金的流程(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4.1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保证金(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2)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3)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磋商保证金(4)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6)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将进行退款。4.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保证金(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5.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执行。响应文件(1)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2)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投标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启时间、地点(1)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启时间、地点(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参加线上磋商会议,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当自行负责参与网上磋商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正常,应保证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能进行解密、签章。(2)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后果。评审方法(1)评审单位:按产品包为单位进行。(2)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响应有效期开启时间之日起90日。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根据以上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账号:2402000329200068912-7-9/12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或称“招标人”、“采购方”)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供应商”(或称“投标供应商”、“投标方”)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或称“中标人”、“中标供应商”、“中标方”)。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竞争性磋商须知表”中所述采购代理机构。2.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或开发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2.5“货物、设备、产品、标的物、所投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列明的物品。2.6“配套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7“授权代表”系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2.8公告媒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即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2.9“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等)。2.10“天”、“日”系指日历日。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3.3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允许联合体响应的项目,-8-10/127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供应商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4.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4.2本国货物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提供或完成的货物。4.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5.政府采购政策5.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5.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1.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5.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2.1强制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9-11/127产品”的,应当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所报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5.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如涉及)。5.3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对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6.1.1采购邀请6.1.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6.1.3供应商须知6.1.4采购需求6.1.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1.6通用合同条款6.1.7合同格式6.1.8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未提出书面质疑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所有内容。7.2书面质疑函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10-12/127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7.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8.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回复,在规定时间前未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8.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9.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未参加的供应商视同完全认可和理解已获取的招标资料,并承担因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带来的影响。不接受供应商单独申请或分别组织进行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存在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10.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编制11.1供应商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要求,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报价-11-13/12712.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货物(含配套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即包干总价。12.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报价货币13.1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14.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金额、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要求缴纳的情形除外。1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4.3未按第14.1条款的规定随附保证金的,按“资格性审查内容”缺项作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4.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退还保证金。1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按第29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14.6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14.7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4.8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不再退还。14.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4.9.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4.9.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4.9.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9.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文件自“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日起,在有效期内保持有-12-14/127效。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5.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但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响应报价。第14条款有关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同意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16.2电子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加盖电子签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17.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磋商过程中应磋商小组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18.3“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13-15/12719.响应文件开启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19.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不予解密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9.3开启时间后,供应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19.4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后果。19.5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9.6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启程序。19.6.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19.6.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9.6.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19.6.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19.6.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19.6.6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开启和磋商程序;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启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开启时间。20.磋商小组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20.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前应当保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14-16/12721.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相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21.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修正:若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评审22.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最后报价,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2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2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4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是否为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2.5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5.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2.5.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22.5.3供应商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2.5.4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2.5.5响应产品、规格、数量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产品不满足”非指评分标准存在负偏离的情形,指采用非“采购清单”列明的物品进行响应或采用产品组合形式进行响应或不接受进口产品的采用进口产品进行响应的情形)-15-17/12722.5.6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22.5.7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的合理性,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产品(相同规格型号)2个以上业绩(两个不同采购人):包含成交价格在内的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时间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两年内。(2)投标产品主要构成部件采购成本证明(发票、采购合同)。(3)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测算分析表,分析详尽的组价过程(列明产品原材料成本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服务费等所有费用)。(4)报价优势条件:技术革新(如专利证书)、管理创新(如信息化手段)、政府补贴等证明文件。22.5.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与响应报价的。22.5.10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5.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5.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响应文件的评价23.1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3.2评价时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响应文件使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价。23.3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23.4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24.磋商过程的保密-16-18/12724.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4.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进行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授予合同25.合同授予标准25.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5.2.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5.2.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5.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并得到磋商小组确认的。26.中标(成交)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6.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26.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6.5书面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7.追加采购的权力27.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17-19/127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8.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在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响应报价或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七、其他30.代理服务费30.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0.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计算。30.3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31.竞争性磋商费用31.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供应商的严重违法行为32.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主管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8-20/12732.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2.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2.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2.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2.1.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32.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32.1.1)至(32.1.6)项情形之一的,响应报价或成交资格无效。33.本项目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4.解释权34.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34.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19-21/127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1.投标供应商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选择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所供产品存在技术偏离,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若专家组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没有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或有欺诈行为,该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若用户验收时发现某一货物中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承诺,如有不实的承诺或与采购人的合同履约中未按承诺执行,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申请对其处罚。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即产品名称。-20-22/127一、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数量1台式电脑120套2投影仪4套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除了“▲”条款外,其他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规格)要求1台式电脑1.机型:品牌商用工作站级别,机箱≥16L,主机具备故障预警功能,自带蜂鸣器;▲2.CPU:Intel酷睿14代I5-14400处理器或更优;3.主板:IntelB760高端商用芯片组或更优,提供≥2个内存槽位;4.内存:配置32GDDR55600MHz内存或更优;▲5.显卡:≥10606G,核心频率≥1506MHZ,显存频率≥8Gbps,显存位宽192bit,显存≥GDDR56G或更优;6.声卡:集成声卡;7.硬盘:配置512GM.2NVMESSD或更优,支持2块以上硬盘扩展;8.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9.键盘、鼠标:同品牌USB防水键盘、USB光电鼠标,抗菌率≥99%;1台式电脑10.USB接口:≥4个USB3.2接口(前置至少1个TYPE-C接口);11.其它接口:主板集成至少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1个DP接口;12.插槽:≥4个PCIe插槽(至少2个PCIex16插槽)、≥3个PCIeM.2接口;13.电源:≥500W92%;14.操作系统:预装Windows11正版操作系统;15.安全:BIOS级别USB端口单独开关,智能USB,通信、电源双防雷设计;16.提供电脑管理软件,具有以下功能:16.1查看设备信息16.2设备运行查看,直观了解当前PC设备运行的状态16.3SSD硬盘健康度检测,展示状态分为正常和异常两档,异常时提醒用户硬盘可能存在问题16.4BIOS管理设置,根据工作要求变更BIOS设置时,能在Window系统中操作16.5软件应用(文件保险箱、数据粉碎、系统升级等)17.显示器:27英寸≥2K显示器;高清IPS面板:分辨率≥2560*1440、亮度≥350cd/m²,HDMI+DP接口(非转接),带原厂HDMI线缆;18.服务:原厂提供三年上门服务。2投影仪1.3LCD显示技术,液晶板尺寸:≥0.6英寸;▲2.亮度≥5200流明;对比度≥3000000:1;3.分辨率≥1920*1200(WUXGA);采用激光光源;▲4.镜头变焦≥1.6倍,投射比(1.09~1.77):1或更宽;镜头可垂直/水平位移(垂直0~+44%,水平±20%);5.整机功耗≤305W;照度均匀性≥85%;▲6.至少满足以下接口:HDMI输入*2,D-sub15-pin电脑输入*2,RJ45*2(其中1个支持HDBaseT),串口RS-232C*1,USB-A*1;2投影仪7.幕面大小为120寸(16:10),电动控制,投影仪吊架、高清线、电源线等材料;8.其他功能具备:支持直接开关机;自动监测信号源开;支持高海拔模式;支持自动信号源搜索;支持日程管理;支持聚焦帮助;支持屏幕自适应;支持智能设备投影;支持网络多画面投影;支持双画面并列投影;网络监控;支持DICOMSIM模式;9.含安装及辅材。三、商务要求(所有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2.交货及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和条件:3.1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方缴纳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3.1.1履约保证金(保函形式)(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由银行、保险公司等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担保期限为合同期限,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采购人退还《履约保函》。(2)《履约保函》是指担保机构应供应商请求向采购人作出的一种履约担保。因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履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担保机构提出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担保机构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3.1.2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帐单等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3.2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3.3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期完成合同约定,完成主要义务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3-25/1274.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通用要求。磋商文件中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4.1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给予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承诺到场时间内没有处理问题,则视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间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4.2质保期:质保期至少3年。5.验收(通用要求。磋商文件中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5.1验收内容主要以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招投标文件和双方合同确认合同内容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逐一核查。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5.2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5.3验收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4其他验收规定:5.4.1安装调试完毕后,如果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实验验证,成交供应商须配合实验验证(包括一定比例的拆机验证),直至完全满足合同要求为最终验收。5.4.2采购方对安全到达指定地点的合格产品进行验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损坏、数量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4.3验收时提供产品原始技术资料及中文版本说明书,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6.培训6.1设备由厂家专业工程师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用户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仪器原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知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2培训至操作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后才进行验收;6.3能长期免费提供产品的性能、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咨询。7.其他要求:7.1各类软件系统提供终生免费更新升级维护使用服务。7.2与设备配套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且满足以下要求:7.2.1.系统及软件应有效避免盗版、病毒、漏洞等安全问题。7.2.2.系统及软件必须是合法的,拥有完整的版权及使用权,不能通过非法来源获取,-24-26/127如盗版、破解版等。7.2.3.供应商提供系统及软件产品为原厂授权许可,应保证需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权的指控,并承担由于提供投标软件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7.2.4.供应商不得超越授权使用许可范围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7.2.5.系统及软件应该在服务期到期前及时更新并维护,以确保其与软硬件的兼容性及其正常运作。8.非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销售的所有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10.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签约时双方再议。-25-27/127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2.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对(同一产品包)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成交候选结果。二、评审程序及方法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注: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1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参数(规格)要求(除了“▲”条款外,其他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2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3.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轮次(不超过两轮),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27-29/127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报价、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售后服务等。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列明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评审(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评审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履约能力等。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报价分:(满分3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1.1投标报价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1.1(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30(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30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供应商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分:(满分55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2.1投标响应评价(满分50分)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得分50分。2.投标响应与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任意“▲”条款存在负偏离,在50分基础上扣减10分/条。2.2投标产品整体综合评价(满分5分)根据投标产品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产品技术设计;(2)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先进性、稳定性、操作性;(3)产品品牌知名度等。1.投标产品技术设计先进、适用性强、安全性强、性能稳定、操作简易方便、品牌知名度高,满足采购人需求:5分;2.投标产品技术较优越、适用性尚可、安全性较强、性能基本稳定、操作性不强、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3分;3.投标产品技术较劣势、适用性一般、安全性一般、性能一般、操作不便、品牌知名度差强人意,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1分;4.完全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0分。3商务分:(满分14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3.1授权评价(满分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书进行评价。1.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该产品可不提供授权书,视为已提供),得5分。2.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得0分。3.2质保期评价(满分4分)(质保期基本要求:质保期至少3年。)投标供应商承诺在质保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年得2分,共4分。(承诺函格式自拟)3.3技术方案综合评价(满分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技术实施、安装调试、培训、常规维修保养、应急维修措施、服务范围、服务保证、保障措施、服务体系等)。1.技术方案根据上述内容要求编制具体全面,项目技术实施、安装3.3技术方案综合评价(满分5分)调试、培训、常规维修保养、应急维修措施等可行度高,服务范围广泛,保障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全面合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技术方案根据上述内容要求编制较简单,项目技术实施、安装调试、培训、常规维修保养、应急维修措施等可行度一般,服务范围、保障措施、服务体系等安排基本到位,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技术方案根据上述内容要求编制粗陋,项目实施计划、技术可行度欠缺,服务范围、保障措施、服务体系等安排不详尽,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4.技术方案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未提供技术方案:得0分。4政策分:(满分1分)4.1政策分(满分1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的得0.5分;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实施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进行计分。说明:①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并清晰标注页码;②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③供应商应按上述评分标准自行提供有关方案或证明资料。④响应文件中若存在多项证明材料针对同一事项(或技术参数)有不一致的解释(或证明)的,磋商小组无法确认以哪一个为准的,有权视为“负偏离”响应处理。四、定标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为候选供应商。其中,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审得分排名-31-33/127最靠前的供应商。最后报价价格最低并不作为推荐排名靠前的依据。3.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4.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4.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成交资格无效。4.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形,并得到磋商小组确认的。五、其他1.磋商小组应在评审结束后编写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地点。1.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5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偿。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行为所产生的任何经济赔-32-34/127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为示范参考文本,不强制套用)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33-35/127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34-36/127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5-37/127(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36-38/127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37-39/127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8-40/127(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39-41/127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0-42/127第七章合同格式(此部分为示范参考文本,不强制套用)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41-43/127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42-44/127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43-45/127(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44-46/127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开户名称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6-48/127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47-49/127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部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表时必须提交)二、价格部分…………………………………………………………………………1.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三、技术部分…………………………………………………………………………1.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四、商务部分…………………………………………………………………………1.商务要求偏离表五、政府采购政策……………………………………………………………………1.附件1:优惠性政策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附件2: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性单位声明函》3.附件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特别提醒:请供应商编制响应报价文件并准确标注响应报价文件页码,在此基础上可以增加对响应有利的内容。-48-50/127竞争性磋商文件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目名称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目编号GZWH-2025-2333-3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购类别政府采购货物类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CID购人遵义医科大学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4日1/127目录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采购项目内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六、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原则.......................................................................二、评审程序及方法.................................................................三、评审(分)标准.................................................................五、其他...........................................................................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二、价格部分.........................................................................三、技术部分.........................................................................四、商务部分.........................................................................五、政府采购政策.....................................................................I2/127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参与响应报价。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2.项目编号:GZWH-2025-2333-33.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CID4.项目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产品包,不得拆分产品包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未报名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GPZ格式),将失去投标资格。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每套0元整。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提交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4.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参加线上磋商会议,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127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项目二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电话:0851-85801820传真:0851-85801799六、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2-4/127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本表关于所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更新实验教学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GZWH-2025-2333-3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CID注意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要编辑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均可内容说明与要求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遵义医科大学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联系人:项目二部电话:0851-85801820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参与响应报价样品/样机(1)是否需要提交:否。(2)递交地址:/。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否。(2)时间:/。(3)地点:/。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投标。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含税)包括:产品、技术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政策扶持(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标的所属行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元。2.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温馨提示: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保证金绑定)。3.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交纳保证金的流程(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4.1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保证金(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2)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3)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磋商保证金(4)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6)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将进行退款。4.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保证金(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5.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执行。响应文件(1)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2)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投标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启时间、地点(1)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启时间、地点(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参加线上磋商会议,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当自行负责参与网上磋商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正常,应保证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能进行解密、签章。(2)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后果。评审方法(1)评审单位:按产品包为单位进行。(2)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响应有效期开启时间之日起90日。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根据以上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账号:2402000329200068912-7-9/12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或称“招标人”、“采购方”)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供应商”(或称“投标供应商”、“投标方”)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或称“中标人”、“中标供应商”、“中标方”)。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竞争性磋商须知表”中所述采购代理机构。2.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或开发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2.5“货物、设备、产品、标的物、所投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列明的物品。2.6“配套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7“授权代表”系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2.8公告媒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即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2.9“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等)。2.10“天”、“日”系指日历日。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3.3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允许联合体响应的项目,-8-10/127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供应商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4.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4.2本国货物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提供或完成的货物。4.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5.政府采购政策5.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5.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1.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5.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2.1强制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9-11/127产品”的,应当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所报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5.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如涉及)。5.3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对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6.1.1采购邀请6.1.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6.1.3供应商须知6.1.4采购需求6.1.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1.6通用合同条款6.1.7合同格式6.1.8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未提出书面质疑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所有内容。7.2书面质疑函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10-12/127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7.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8.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回复,在规定时间前未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8.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9.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未参加的供应商视同完全认可和理解已获取的招标资料,并承担因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带来的影响。不接受供应商单独申请或分别组织进行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存在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10.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编制11.1供应商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要求,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报价-11-13/12712.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货物(含配套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即包干总价。12.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报价货币13.1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14.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金额、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要求缴纳的情形除外。1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4.3未按第14.1条款的规定随附保证金的,按“资格性审查内容”缺项作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4.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退还保证金。1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按第29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14.6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14.7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4.8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不再退还。14.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4.9.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4.9.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4.9.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9.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文件自“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日起,在有效期内保持有-12-14/127效。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5.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但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响应报价。第14条款有关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同意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16.2电子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加盖电子签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17.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磋商过程中应磋商小组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18.3“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13-15/12719.响应文件开启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19.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不予解密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9.3开启时间后,供应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19.4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后果。19.5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9.6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启程序。19.6.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19.6.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9.6.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19.6.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19.6.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19.6.6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开启和磋商程序;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启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开启时间。20.磋商小组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20.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前应当保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14-16/12721.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相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21.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修正:若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评审22.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最后报价,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2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2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4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是否为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2.5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5.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2.5.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22.5.3供应商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2.5.4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2.5.5响应产品、规格、数量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产品不满足”非指评分标准存在负偏离的情形,指采用非“采购清单”列明的物品进行响应或采用产品组合形式进行响应或不接受进口产品的采用进口产品进行响应的情形)-15-17/12722.5.6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22.5.7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的合理性,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产品(相同规格型号)2个以上业绩(两个不同采购人):包含成交价格在内的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时间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两年内。(2)投标产品主要构成部件采购成本证明(发票、采购合同)。(3)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测算分析表,分析详尽的组价过程(列明产品原材料成本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服务费等所有费用)。(4)报价优势条件:技术革新(如专利证书)、管理创新(如信息化手段)、政府补贴等证明文件。22.5.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与响应报价的。22.5.10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5.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5.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响应文件的评价23.1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3.2评价时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响应文件使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价。23.3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23.4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24.磋商过程的保密-16-18/12724.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4.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进行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授予合同25.合同授予标准25.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5.2.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5.2.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5.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并得到磋商小组确认的。26.中标(成交)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6.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26.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6.5书面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7.追加采购的权力27.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17-19/127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8.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在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响应报价或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七、其他30.代理服务费30.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0.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计算。30.3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31.竞争性磋商费用31.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供应商的严重违法行为32.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主管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8-20/12732.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2.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2.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2.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2.1.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32.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32.1.1)至(32.1.6)项情形之一的,响应报价或成交资格无效。33.本项目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4.解释权34.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34.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19-21/127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1.投标供应商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选择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所供产品存在技术偏离,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若专家组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没有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或有欺诈行为,该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若用户验收时发现某一货物中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承诺,如有不实的承诺或与采购人的合同履约中未按承诺执行,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申请对其处罚。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即产品名称。-20-22/127一、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数量1台式电脑120套2投影仪4套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除了“▲”条款外,其他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规格)要求1台式电脑1.机型:品牌商用工作站级别,机箱≥16L,主机具备故障预警功能,自带蜂鸣器;▲2.CPU:Intel酷睿14代I5-14400处理器或更优;3.主板:IntelB760高端商用芯片组或更优,提供≥2个内存槽位;4.内存:配置32GDDR55600MHz内存或更优;▲5.显卡:≥10606G,核心频率≥1506MHZ,显存频率≥8Gbps,显存位宽192bit,显存≥GDDR56G或更优;6.声卡:集成声卡;7.硬盘:配置512GM.2NVMESSD或更优,支持2块以上硬盘扩展;8.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9.键盘、鼠标:同品牌USB防水键盘、USB光电鼠标,抗菌率≥99%;1台式电脑10.USB接口:≥4个USB3.2接口(前置至少1个TYPE-C接口);11.其它接口:主板集成至少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1个DP接口;12.插槽:≥4个PCIe插槽(至少2个PCIex16插槽)、≥3个PCIeM.2接口;13.电源:≥500W92%;14.操作系统:预装Windows11正版操作系统;15.安全:BIOS级别USB端口单独开关,智能USB,通信、电源双防雷设计;16.提供电脑管理软件,具有以下功能:16.1查看设备信息16.2设备运行查看,直观了解当前PC设备运行的状态16.3SSD硬盘健康度检测,展示状态分为正常和异常两档,异常时提醒用户硬盘可能存在问题16.4BIOS管理设置,根据工作要求变更BIOS设置时,能在Window系统中操作16.5软件应用(文件保险箱、数据粉碎、系统升级等)17.显示器:27英寸≥2K显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脑及投影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