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202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2025年第一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等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委托,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 招标编号:ZJCT-ZB4-SWJWST-2025G02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相关存款人包括:浙江省医学会、浙江省护理学会、浙江省中医药学会、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浙江省抗癌协会、浙江省针灸学会、浙江省预防医学会、浙江省妇幼健康协会、浙江省输血协会、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资金总规模11900万元人民币,共分四个标段,各标段金额分别为:标段一:3400万元,标段二:3100万元,标段三:2810万元,标段四:2590万元,对应选择中标服务银行4家。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需提供不纳入评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需设立在杭州市区)是获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服务机构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五、 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00至2025年10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网址https://www.zcygov.cn。报名银行登录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起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00至2025年10月31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在线递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八、 其他说明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
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如未进行银行入驻,请登录以下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银行入驻注册页面)完成入驻;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4.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6室
联 系 人:严桂俊 联系电话:0571-85100319,13857196656
传 真:0571-85151671 邮箱:11030965@qq.com
 
 

附件信息:

发出稿--ZJCT-ZB4-SWJWST-2025G01省卫健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度第一期招标文件20250731.pdf400.8K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CT-ZB4-SWJWST-2025G01招标人: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七、其他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招标内容三、中标银行数量及资金分配四、服务要求五、利率要求六、其他要求七、合同签订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二、评标组织三、评标纪律四、评标程序五、评标细则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2025年第一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等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委托,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二、招标编号:ZJCT-ZB4-SWJWST-2025G01三、招标项目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相关存款人包括:浙江省医学会、浙江省护理学会、浙江省中医药学会、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浙江省抗癌协会、浙江省针灸学会、浙江省预防医学会、浙江省妇幼健康协会、浙江省输血协会、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资金总规模11900万元人民币,共分四个标段,各标段金额分别为:标段一:3400万元,标段二:3100万元,标段三:2810万元,标段四:2590万元,对应选择中标服务银行4家。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1.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需提供不纳入评级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需设立在杭州市区)是获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服务机构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五、投标报名(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09:00至2025年8月7日17:00。(二)报名方式: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网址https://www.zcygov.cn。报名银行登录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六、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二)投标地点:在线递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八、其他说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如未进行银行入驻,请登录以下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银行入驻注册页面)完成入驻;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4.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九、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6室联系人:严桂俊联系电话:0571-85100319,13857196656传真:0571-85151671邮箱:11030965@qq.com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2招标编号ZJCT-ZB4-SWJWST-2025G0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内容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资金总规模11900万元人民币,共分四个标段,各标段金额分别为:标段一:3400万元,标段二:3100万元,标段三:2810万元,标段四:2590万元,对应选择中标服务银行4家。备注: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中标银行,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银行对应标段一的存款资金,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银行,对应标段二的存款资金,以此类推。5招标有效期及定期存款期限(1)招标有效期:2年(2)定期存款期限:一年期定期。(3)有效期内,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原中标银行,但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原招标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续存需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7投标保证金无8招标答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倾向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25年8月6日17时00分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0571-85151671,并发电子邮件至11030965@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再有疑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更正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序号项目内容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有权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指定网站发布更正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投标报价方式存款利率报价,即(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1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12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4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15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17招标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门户网站18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的下1个工作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答复或者告知处理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均采用书面形式。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序号项目内容18异议与投诉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执行。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9特别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如发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评标材料等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招标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二)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0备注本招标文件中如存在与公款存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要求不一致的,以系统要求为准。2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各标段中标银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给招标代理公司。相关信息如下:账户: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账号:20100006554815222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指南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内容22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1、岗位权限配置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操作。投标银行在操作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岗位以及权限说明。(岗位即代表功能权限,可操作菜单的权限,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勾选对应岗位权限)菜单路径:用户中心—系统管理—员工管理1)在员工管理页面找到经办人员的信息,点击【更多】-【岗位】。2)在页面详情页点击【编辑】按钮。3)勾选对应岗位所需要分配的功能,完成后点击【保存修改】。2、项目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后,符合报名要求的银行,可参与报名。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未报名”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报名】按钮,进行报名。2)进入报名信息页面,确认符合报名要求的银行,填写报名信息带“*”的为必填项。【填写注意事项】查看整个报名流程以及当前进度。点击【项目信息】,展开后查看项目信息中的基本信息、银行报名要求、开标评标时间地址。填写投标人基本信息。对该项目的报名要求进行响应,上传对应响应材料,响应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选择需要报名的标项,开启表示参与报名该标项,反之则不参与。对该标项的报名要求进行响应,上传对应响应材料,响应材料请序号项目内容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以PDF格式上传。如有相关附件可进行上传。确认报名信息后,点击【保存】。3)弹框提示“网上报名提交确认与承诺”,确认报名,勾选“我同意以上承诺”,点击【继续】。完成状态: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报名审核中”,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银行可进行投标;如审核不通过被退回,投标银行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提示】如招标代理机构设置线上获取,报名后可获取招标文件。3、在线投标到达投标时间后,银行可通政采云平台进行投标。【提示】投标和投标信息确认两个步骤操作时间共60分钟,银行务必在规定的60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投标逾期。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投标”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投标】按钮,进行投标。2)为避免银行在60分钟内无法完成项目投标与投标信息确认,银行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先将投标信息维护好,并点击【保存】,暂存投标信息,项目到达投标时间后,只需提交投标信息以及确认投标信息。3)到达投标时间后,银行进入投标信息页面。【填写注意事项】注意投标结束时间。选择对应的标项填写投标信息。对各审查项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上传后银行需使用CA(如需申领CA,请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对上传文件进行签章。序号项目内容“评分规则”一栏,展示的是完整的评分指标体系。指标来源分为:财政部门提供、招标单位提供和银行投标三种。财政部门提供的指标由省厅录入,招标单位提供的指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录入;银行投标的指标需在线进行响应。主观分的响应内容,银行需以PDF文件形式进行响应,上传的文件需使用CA签章。客观分的响应内容银行可直接填写。4)确认投标信息无误,点击右上角【提交】。5)在弹框里选择内部审核人员,点击【确定】。【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完成投标确认,通过后才视为投标成功。4、投标信息确认银行投标完成,需确认投标信息后才视为投标成功。【提示】投标和投标信息确认两步操作时间共60分钟,银行务必在规定的60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投标逾期。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确认”的项目,点击操作栏【确认】。2)系统跳转至投标信息确认页面,查看对应标项投标信息。3)如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确认】。4)在弹框里确认结果选择【同意】,投标成功。5)如对投标信息有异议,确认结果选择【不同意】并填写确认意见,回退至投标环节,修改信息。完成状态:银行投标成功后,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待开标”。【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可“撤回”投标,项目到达开标时间后,银行可点击“查看”,查看开标情况。序号项目内容5、查看开标结果开标结果出来后,投标银行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投标结果。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1)在“竞标项目-全部”标签页下,可通过项目状态查看是否中标,如投标银行有中标,项目状态为“已中标”,反之,项目状态为“未中标”,点击右边操作栏【查看】按钮,查看开标结果。2)在详情页,查看开标结果具体信息,如是中标单位,可点击右上角【查看中标公告】按钮,系统自动链接至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公告信息。6、查看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中标通知书后,中标的银行可在平台进行查看。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中标通知书管理1)在“中标通知书管理”页面,选择状态为“已中标”的项目,点击右边操作栏【查看】按钮,进行查看。2)在“中标通知书详情页”,可查看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右上角可操作“打印”或“下载”中标通知书。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2025年第一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等规定组织和实施。(一)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2.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银行;在合同签订阶段则为存款银行;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利息支付及相关服务的义务。(三)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第4条规定的“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四)相关说明1.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如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将报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处。如在中标后发现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本招标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按本款(二)和(三)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等,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3.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总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4.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招标文件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的,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传真至0571-85151671,且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11030965@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如有不一致,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2.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予以解答,答疑文件与补充文件一起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投标人。(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或完善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3.在补充文件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24小时内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读,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获取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等都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用户需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或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详见附件1);2.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2);3.投标内容一览表(详见附件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签字或盖章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详见附件4);5.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2)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需提供不纳入评级的相关证明材料;(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如为分(支)行(即本项目的服务机构需设立在杭州市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授权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未在浙江省设立省级分行的,可由行使省级分行权利的市分行出具唯一授权书。▲如不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出具的授权书出自同一银行省级及以上授权部门的,与此相关联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情况说明(格式自定);上述(1)~(5)项资格证明文件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交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6.用户需求书及评标细则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7.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计息规则;8.廉政承诺书(按附件7格式填写);9.投标人具有的其它荣誉及资信证书情况(如有,须出具相关证书复印件);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以上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并填写。(四)投标函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用户需求书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系统填报内容中报价为准。▲2.各投标人所填报的存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基准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利率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收益率及相关银行业务手续费等产生的税金和费用,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存款利率基础上填报上浮BP,且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否则将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成本支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投标货币投标人采用人民币报价。(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八)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招标人的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在这种情况下,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编制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均属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中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章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3.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信息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投标成功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并对投标信息进行确认。4.投标文件每册目录所示页码应该是该册唯一页码,该页码应与目录所示的页码相吻合。投标人应针对评标细则逐条编制响应内容,并标注对应页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错误导致找不到目录所示内容而漏评,或因标书编制质量而被扣分的责任。5.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操作。6.投标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后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2.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3.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二条款(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到达投标时间后,银行可通政采云平台进行投标。【提示】投标和投标信息确认两个步骤操作时间共60分钟,银行务必在规定的60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投标逾期。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投标”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投标】按钮,进行投标。2)为避免银行在60分钟内无法完成项目投标与投标信息确认,银行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先将投标信息维护好,并点击【保存】,暂存投标信息,项目到达投标时间后,只需提交投标信息以及确认投标信息。3)到达投标时间后,银行进入投标信息页面。【填写注意事项】注意投标结束时间。选择对应的标项填写投标信息。对各审查项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上传后银行需使用CA(如需申领CA,请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对上传文件进行签章。“评分规则”一栏,展示的是完整的评分指标体系。指标来源分为:财政部门提供、招标单位提供和银行投标三种。财政部门提供的指标由省厅录入,招标单位提供的指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录入;银行投标的指标需在线进行响应。主观分的响应内容,银行需以PDF文件形式进行响应,,上传的文件需使用CA签章。客观分的响应内容银行可直接填写。4)确认投标信息无误,点击右上角【提交】。5)在弹框里选择内部审核人员,点击【确定】。【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完成投标确认,通过后才视为投标成功。投标信息确认银行投标完成,需确认投标信息后才视为投标成功。【提示】投标和投标信息确认两步操作时间共60分钟,银行务必在规定的60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投标逾期。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确认”的项目,点击操作栏【确认】。2)系统跳转至投标信息确认页面,查看对应标项投标信息。3)如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确认】。4)在弹框里确认结果选择【同意】,投标成功。5)如对投标信息有异议,确认结果选择【不同意】并填写确认意见,回退至投标环节,修改信息。完成状态:银行投标成功后,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待开标”。【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可“撤回”投标,项目到达开标时间后,银行可点击“查看”,查看开标情况。(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并对投标信息进行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信息确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资料作任何修改;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报存款利率或存款利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4)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标注“▲”部分)的;(11)电子投标逾期的;(12)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招标人按本须知第二条款(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更改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投标人代表可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并关注开标情况。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结束前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否则视为无异议。3.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以系统填报内容或投标文件(系统填报内容除外)为准。4.评选结果出来后,投标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评选结果。5.开标异议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结束前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特别说明:投标人代表不需亲临现场,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开标结果情况,开标现场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二)评标1.评标委员会(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的,不作为评标依据.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一)确定中标人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采用的综合评分法,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报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中标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标段一的中标银行,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标段二的中标银行,以此类推。2.中标公示: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在与发布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银行可在平台进行查看。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中标通知书管理1)在“中标通知书管理”页面,选择状态为“已中标”的项目,点击右边操作栏【查看】按钮,进行查看。2)在“中标通知书详情页”,可查看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右上角可操作“打印”或“下载”中标通知书。4.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规定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招标等建议;5.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也可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6.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中标公示单位,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招标等建议。(二)合同授予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上条款规定确定的中标人;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3.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时,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取消该中标银行3年内的投标资格。重新按评标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顺延给其他投标银行。(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相关存款人签订合同(本次招标相关存款人名单详见附件9);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且招标人可根据第六条款(二)第2和3点的规定,另行选择中标人;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以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以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四)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五)纪律和监督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前附表序号16条的要求。七、其他(一)资金存放、支取1.招标人相关存款人如遇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竞争性存放资金的,中标银行应积极配合办理;2.存在以下情形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中标银行的存放资金,并有权拒绝其在以后3年内参与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组织的公款竞争性存放:(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情况恶化;(2)监管评级降低,且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或监管评级低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或未在监管评级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告知的;(3)存在严重不正当投标行为;(4)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6)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的;(7)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二)招标结束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招标结束;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三)招标暂停/终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招标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招标。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规定,提高资金效益,规范资金管理,促进财务工作阳光公开透明规范,制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方案。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是对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服务期:定期存款壹年(自存款之日起壹年)招标有效期:贰年。三、中标银行数量及资金分配存款资金共计11900万元,分四个标段,中标服务银行4家。其中:标段一:3400万元,标段二:3100万元,标段三:2810万元,标段四:2590万元。四、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公款存放的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每年提交上一年度***或人民银行的评级报告。遇到有被***降级等特殊情况,会危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在情况发生3天内及时通知定存单位。(一)存款到期后及时将本息打入存款人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部分办理。(二)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并提供上门服务。(三)免收存款人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四)依法为招标人的信息保密。(五)遇到存款人需要提前支取存款的情况,应在核对相应的材料后开通绿色通道处理,不得拖延。五、利率要求投标报价为存款利率,即(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六、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如下服务:1.设立专管员,办理法律许可代办的相关银行事项;2.及时向用户提供银行新技术、新项目,方便存款人利用新技术、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3.其他投标人认为能提供和方便存款人的其他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二)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充分了解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并结合现行相关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做出具体的服务方案和各项合理的承诺,实施过程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等规定。(三)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是获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服务机构在中标后不得改变或转移。(四)中标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即协议终止条件):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2.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3.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4.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的;6.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7.招标人相关存款人因工作需要,要求提前支取等情形;七、合同签订中标银行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相关存款人签订合同。(本次招标人相关存款人名单详见附件)八、续存招标有效期内续存按《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规定执行。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定期存款存放协议甲方(全称):招标人相关存款人住所地地址:乙方(全称):(中标人)银行住所地地址:为加强单位公款的安全管理,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定期存款的存放及资金安全等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经招标确定,甲方在乙方指定机构开立定期存款银行账户,并于20年月日(或按招标人计划分期)将中标金额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存放金额: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一年定期年利率:,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存款期限:月,到期日年月日。第二条甲方资金到达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后,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及时向甲方开立定期存单(或定期存款证实书)。甲方须在乙方预留相关印鉴以便核对,乙方应妥善保管预留印鉴卡等资料,因甲方遗失印鉴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三条定期存款到期不作自动转存。第四条乙方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账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甲方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具体按中标银行的提前支取方案填写)。除提前支取外的其他部分,由乙方开具新的定期存单(或定期存款证实书),按原存款存期及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甲方存放的资金到期后不支取的情况,乙方应按投标时承诺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第五条甲方需凭加盖法人章、支票专用章的定期存单(或定期存款证实书)支取到期存款。法人章、支票专用章必须与印鉴卡上的印章一致。乙方除对甲方相关文件及预留印鉴的审查外,乙方柜台工作人员需向甲方电话询问确定定期存款的支取事实。在审查无误后,乙方应为甲方支取本金及利息并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账户,并直接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手续。第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定期存款,并取消乙方在以后投标资格: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2.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3.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4.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不能及时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转回乙方基本户;6.存在其他妨碍资金安全行为的。第七条针对甲方在乙方的定期存款,乙方应保证甲方的账户资金安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进行投资理财或将存款以放贷、抵押、质押等形式借给第三方有偿使用。第八条为确保资金安全,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存款服务随时接受甲方的查询和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甲方需要的其他银行服务。第九条双方对本协议存款利率、金额等有关约定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监管机构要求对外披露的除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第十一条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2021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一、总则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3人。评标专家从省级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三、评标纪律(一)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二)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三)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四)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五)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查实,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六)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人员。(七)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招标人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八)评标结束后,各评标委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九)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十二)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评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否决投标的情形”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二)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3.询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标细则进行打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以此确定中标银行,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标段一的中标银行,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标段二的中标银行,以此类推。对投标人的利率水平、服务水平、经营状况、贡献度等按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人排名。如果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根据现有金融服务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及入围单位。(五)完成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五、评标细则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人的利率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保留2位小数)。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时,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得分为: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一类指标二类指标评审细则分值(一)经营状况(30分)资产质量(8分)1.不良贷款率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8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8分,减完为止。8分运营状况(12分)2.利润总额评价:根据投标银行的利润总额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6分,减完为止。6分3.利润增长率评价:根据投标银行的利润增长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6分,减完为止。6分偿付能力(6分)4.拨备覆盖率评价:根据投标银行的拨备覆盖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6分,减完为止。6分内控水平(4分)5.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排名: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排名评分。排名第1名得4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得2分,第4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4分(二)利率水平指标(25分)定期存款利率水平(20分)1.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报价(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最高的银行得20分,其他银行与报价最高的银行存款利率比值,按20分权重计算得分。计算公式:实际得分=投标人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最高报价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0分。20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水平2.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七天通知存款利率报价(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最高的银行得5分,其他银行与报价最高的银行存款利率比值,按5分权重计算5分一类指标二类指标评审细则分值(5分)得分。计算公式:实际得分=投标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最高报价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5分。(三)服务水平(15分)现有金融服务(5分)1.投标银行2022、2023、2024年度为招标人及其管辖的社会组织提供过具体金融服务的,最高得5分。具体内容包括:结算服务:每服务1家得0.4分,最高得2分,对账服务:每服务1家得0.2分,最高得1分,工资代发(含免手续费及信息费):每服务1家得0.4分,最高得2分5分履约服务(10分)2.本项目定期存放服务履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存款相关服务,得8分;(2)及时按中标利率对公款资金进行计息和偿付,提前支取给予绿色通道处理,得1分;(3)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得1分。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2022年以来投标银行未按照定期存放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招标人及其管辖的社会组织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扣分,每份扣3分,扣完为止。10分(四)经济贡献度(30分)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分)根据投标银行无还本续贷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根据投标银行无还本续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支持制造业情况(3分)制造业贷款余额评价:根据投标银行的制造业贷款余额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9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增长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涉农贷款余额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一类指标二类指标评审细则分值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增长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纳税情况(9分)纳税总额评价:根据投标银行的纳税总额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6分,减完为止。6分税收增长率评价:根据投标银行的税收增长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3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3分,减完为止。3分支持科技情况(3分)科技贷款余额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科技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增长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绿色金融情况(3分)绿色贷款余额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减完为止。2分绿色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根据投标银行的增长率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1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1分注:1.以上评分内容中“现有金融服务”和“特色服务”需提供证明材料。“现有金融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协议)和服务单位出具的履约服务证明(盖公章)。“特色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政府文件或浙江省省级单位的服务合同。2.经营状况和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省财政厅向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3.针对以上评分内容,各投标单位需制作评标导读表格(格式自拟)。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照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据此函,我方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所附规定的应提交公款竞争性存放存款利率较基准利率的上浮BP见《开标一览表》;3.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日历天;6.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高利率的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我单位承诺:本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存款期存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1年期定期存款(投标单位填写)七天通知存款(投标单位填写)备注:1.本投标书上浮BP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内容一览表投标内容一览表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我单位承诺:本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经营状况资产质量以省财政厅统一提供数据为准运营状况偿付能力内控水平利率水平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七天通知存款利率服务水平1.现有金融服务(项)共项:①②…2.履约服务(项)共项:①②…经济贡献度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省财政厅统一提供数据为准支持制造业情况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纳税情况支持科技情况绿色金融情况备注:1.现有金融服务统计时间为2022、2023、2024年度,若有提供过金融服务的,须填写总项数和具体的服务项目,具体的服务项目以①②格式的数字序号排列,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填写“无”;2.履约服务,根据投标文件承诺书内容如实填写。3.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公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授权委托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同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注: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各投标人须将以下内容对应的证明资料按规定的先后顺序附后。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2.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需提供不纳入评级的相关证明材料;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如为分(支)行(即本项目的服务机构需设立在杭州市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授权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未在浙江省设立省级分行的,可由行使省级分行权利的市分行出具唯一授权书;▲如不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出具的授权书出自同一银行省级及以上授权部门的,与此相关联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情况说明;(格式自定);上述1~5项资格证明文件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的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交上述文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附件6:1.用户需求书及评标细则内容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2.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计息规则;3.廉政承诺书(按附件7格式填写);4.投标人具有的其它荣誉及资信证书情况(如有,须出具相关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附件7廉政承诺书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银行(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款竞争性存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