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园林绿化服务指导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10]HLJZZ[GK]20250001
项目名称: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30,1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5,067.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415,067.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1+1”合同管理模式,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或第三年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终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包2(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5,067.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服务项目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415,067.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1+1”合同管理模式,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或第三年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终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5年劳动公园、松乐公园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园林绿化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香坊大街45-2号
联系方式:0451-55584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1874517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女士
电话:18745178796
黑龙江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香坊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方案》.docx
香坊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我区街路游园广场市场化养护管理,提升我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水平,实现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标准化、景观精品化、管理常态化、监督社会化,特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一)客观全面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情况客观真实,工作覆盖全面,避免考评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二)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业管理标准,坚持考评内容确定、标准制定、信息收集等符合实际、达到公平,考评结果运用公正。(三)社会参与原则强化社会监督,将各类热线和新闻媒体等反映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纳入考评。(四)引导激励原则发挥考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促进考评对象及时对照问题抓管理、对照结果找差距、对照标准抓提升。二、考评对象参与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的所有市场化企业。三、考评内容公共绿地管理、病虫害防治管理、公园服务管理等日常养护,专项工作和基础工作等。四、考评方法(一)日常考评绿化科、管护中心、各公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扣分,未及时整改的按照《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计分标准扣分。(二)定期专业考评由绿化科牵头,组织管护中心、各公园相关人员每周一次在我区园林绿化管护范围内随机抽查10条街路(含公园广场)进行专业考评,发现问题按照《实施细则》计分标准扣分。(三)专项工作及重点工作考评根据本年度市行业部门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安排,对各养护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达标的按照《实施细则》计分标准扣分。(四)联合考评由主管领导带领绿化科以及管护中心主任、各公园主任每月一次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按照《实施细则》计分标准扣分,未及时整改的2倍扣分。(五)省、市、区各项检查以及社会监督考评12345热线、数管中心转办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扣分,未按时整改2倍扣分;新闻媒体曝光后,经调查属实的,2倍扣分,如出现连续报道造成不良后果的,3倍扣分。省、市各项检查我区被扣分的,对养护单位2倍扣分,复查仍未整改的3倍扣分。五、考评依据考评依据为《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六、考评结果与应用每月月初核定上月各养护单位得分情况,算出最后得分,填写《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履约评价表》,并以此作为财务部门付款依据。当月考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合格档次,养护费全额拨付;当月考评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档次,以90分为基准,每降低1分,从养护费中扣除1%后拨付;当月考评成绩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档次,以80分为基准,每降低1分,从养护费中扣除2%后拨付;本年度3次考评成绩低于80分的下年度将不再续签合同。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主管单位设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绿化科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绿化科。各基层单位建立养护管理考评工作机制,成立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考评验收小组,对管辖区域养护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和考评。(二)强化考评效能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精心组织,通过监督考评,及时发现我区园林绿化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对照考评结果,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三)严肃考评纪律要增强纪律意识,坚持原则、尊重事实,自觉树立和维护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对违反考评纪律的部门和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附件:1.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2.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履约评价表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公园)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标准日常养护 (60分)绿地管理1.树木生长旺盛,株形美观,无枯枝、折断枝、病虫枝、枯死树、无拴绳挂物、悬挂物等。2.树木修剪及时,无萌蘖,乔木创面大于5cm(直径)的要防腐处理;灌木内干净整洁,绿篱、剪型植物线条流畅,无徒长枝。3.树木及时补种,无缺苗断空,行道树无空坑,及时伐除枯死树,行道树铺板,绿地不留树根。4.树干按要求进行涂白,涂料均匀,边缘线平直,高度统一为1.2米。5.草坪地被生长季节无枯黄,无斑秃、起垄、凹陷、裸露、踩踏。6.草坪地被修剪及时,草高保持在8-10cm,表面无修剪残留物。7.花卉色彩艳丽、整齐均匀、长势旺盛,及时更换萎蔫花卉,花地内无残花败叶、杂草等。8.五色草模纹线条清晰、适时修剪,高度保持在5cm以下,无枯黄等。9.绿地平整,无树根、树桩、超高土,无枯枝落叶、堆放杂物、搭建物等。10.绿地卫生管理达标,无堆放,无杂物垃圾,及时清理绿地开荒、积雪等。11.树池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树木支架完好,无破损、缺失。12.园林栅栏、挡土墙、绿地边石、树池边石、花钵等完好、整洁,及时维修、清洗、油(粉)饰,无乱贴乱画。13.按照工作需要,按时完成内业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1.枯枝、折断枝、病虫枝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枯死树每株,扣1分。2.未按标准修剪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3.每发现一处问题的,扣0.5分。4.每发现一处问题的,扣0.2分。5.每发现一处问题的,扣0.2分。6.每发现一处问题的,扣0.2分。7.每发现一处问题的,扣0.2分。8.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9.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10.责任不清、整改不及时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11.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12.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13.未按时、按标准报送,每次扣0.2分;缺项的,每缺一项材料扣0.2分。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公园)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标准日常养护 (60分)病虫害防治管理1.规范并及时完成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到防治无盲区、无盲点、无死角。2.及时上报防治计划、防治图片、影像、防治台账、防治总结;数据准确、信息反馈及时,记录真实、齐全;病虫害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台账记录完整,内业档案整齐完备。3.病虫害控制范围:食叶性害虫树木危害控制在乔木叶片10%/株以内,绿篱片植危害控制在10%/㎡以内。刺吸性害虫树木危害控制在乔木叶片20%/株以内,绿篱片植危害控制在20%/㎡以内。树木枝干无蛀干类害虫新产生的产卵槽、新排木屑、幼虫、成虫危害;树木病害危害控制在乔木病叶率小于20%/株以内,绿篱片植病叶率小于20%/㎡以内。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部区域性危害,避免扩散蔓延。4.做好防治药品管理工作。药品仓库管理各项规定、规章制度健全;专人管理,监管到位,无安全隐患;发放手续齐全,保管账目完备,库存药品情况明晰;药品领取、使用登记记录完备;药品发放使用合理;空瓶回收处置途径安全。5.各养护单位设专人负责,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正确选择化学防治适期。根据预测预报,达到化学防治指标时进行防治。防治机械、器具性能良好,及时维修保养;喷药车配备小型喷药枪。根据防治对象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规范配比和施用方法,个人防护、安全措施到位,均匀喷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围挡。6.合理设置有害生物监测点位,及时对病虫害发生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定期上报病虫害监测情况,上报内容要有水印照片,病虫害名称准确,数据真实可靠,无瞒报、漏报、谎报。7.杀虫灯正常使用、设施完好,基础稳定,杆体整洁直立,适时清理集虫盒等。8.按要求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喷药器械使用、农药喷施技术现场培训及药品使用安全等培训并在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1.发现一次(处)防治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的,扣1分;造成局部危害的,扣2分;蔓延扩散的,扣3分。2.未按要求上报或内容不标准、不准确的,每次扣0.1分;其它内容未达到标准,每发现一处扣0.1分。3.食叶性害虫危害大于10%/株(㎡),每发现一株扣0.1分,每增加10%增加0.1分;其它种类以此类推。4.管理制度缺失,扣1分;其它内容未达到标准,每发现一处扣0.2分。5.未落实专人负责制的,扣1分;配施全过程发现未按标准、规范作业,每20株扣0.2分;使用高射程喷药车时,未做到均匀喷施,每20株扣0.2分。其它内容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6.未按要求上报监测情况的,每次扣0.2分。内容不标准、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其它内容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7.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8.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的,每项扣0.2分。其它内容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公园)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标准日常养护 (60分)服务管理1.各类建(构)筑物、小品,座椅、果皮箱等服务设施,栏杆、指示牌等杆体箱体,及时维护、清洗、油(粉)饰。2.照明、广播、监控、导引等系统齐备。3.电力、给排水、通讯线路等基础设施统一规范设置,运行良好。4.园路、广场、台阶、界石等硬质铺装平整、完好,人工湖驳岸维修及时。5.及时清扫保洁,无就地焚烧现象,垃圾箱(桶)无外溢、异味,各类工具规范放置。6.园厕整洁、无异味、污渍、外溢,盥洗设施良好,无障碍设置齐备。7.及时规范清理园路、广场、健身区域及坡道积雪,主出入口、主园路、广场及主景周边等景观区域、绿篱片植禁止堆放残雪,做好雪人雪景的管护工作。8.管理人员文明礼貌、规范服务、巡查到位;游园活动组织合理、安全有序。9.商服经营管理规范,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占用绿地或扩大经营范围,严禁设置与公园性质、公益功能不相适应或为少数人服务的经营服务项目。10.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做好四季安全管控、预警工作体系,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置,安全警示完善;定期、定时安全巡察、检视各类设施,游乐设施规范年检;安全设施符合相关规定,操作员持证上岗;水域周边及冰融期适时警示到位。11.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公园环境容貌和服务管理达标。1.建筑雕塑廊架及小品类,每个问题扣0.2分;果皮箱、座椅、各类杆体箱体维护不到位,每个问题扣0.1分。2.照明、广播、监控、导引等系统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2分。3.电力、给排水、通讯线路等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3分。4.园路、广场、台阶、界石等硬质铺装未达到标准的,每㎡扣0.2分;人工湖驳岸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3分。5.卫生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2分。6.园厕设施损坏、缺失等,每个问题扣0.2分;园厕卫生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1分。7.清雪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2分;主出入口、主园路、广场及主景周边等景观区域、绿篱片植积雪,每㎡扣0.3分;雪人雪景修护不及时每次扣0.2分。8.游园管理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2分。9.商服管理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3分。10.安全管理未达到标准的,每个问题扣0.3分;发生有责安全事故,每次扣3分。11.对社会化运作管理对象监管不到位,发生相应公园服务管理问题,每个问题扣0.3分;发生负面舆情,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管理事故,每次扣3分。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公园)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标准专项工作(20分)树木补植1.按工作方案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2.按工作方案标准要求,实施栽植。3.补植应补尽补,无遗漏。1.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 2.未按标准栽植的,每株扣0.2分。3.每发现一处空坑,扣0.2分。绿地斑秃1.按工作方案时间要求,完成全面排查工作。2.按工作方案时间要求,完成集中治理。3.生长季节对人为踩踏、破坏的绿地进行补种。1.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5分。2.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3.每发现一处问题的,扣0.2分。环境保障1.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环境保障工作按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要做到及时出动人员、机械、车辆,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市区检查发现问题要按时限处理并及时反馈点对点整改照片。1.未按时限完成的扣1分,主动作为,效果明显的,加1分。2.未及时处理或引发舆情的扣1分,处理及时、效果突出的,加1分。3.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未反馈照片的扣1分,主动作为,效果明显的,加1分。公园开放共享做好开放共享公园日常精细化养护和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游园安全,秩序良好。开展绿地开放共享的区域,引导系统、配套服务设施不齐全、环境服务、秩序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每处扣0.2分;发生负面舆情,每次扣1分。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公园)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标准专项工作(20分)古树名木管理1.完成古树名木标识牌悬挂,对缺失的标识牌及时补挂。2.定期对辖区内古树名木开展检查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和整改台账。3.按照规范标准落实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和保护工作。4.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内业档案。1.每发现一出问题的,扣0.2分。2.未开展检查的,扣0.5分,未建立检查记录和整改台账的扣0.5分。 3.不达标的,每处扣0.2分。4.未建立古树名木内业档案的,每株扣0.5分,内业档案不健全的,每处扣0.2分。基础工作(20分)1.确保智慧网格的上线率、采集量、处置量,提升智慧网格管理的效率与效果。2.养护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遵守安全文明作业规定。作业时要有安全员,设置安全围挡或警戒线,并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3.养护管理单位每日上报工作照片和工作计划并留档。保证工作时间,且工作时间确保管理范围内有人员作业,管理辖区须每周循环作业一次。4.养护管理单位做好检查整改台账,按时限上报整改结果。5.按照工作需要,按时完成内业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1.未达到标准的,扣1分。2.未统一着装的,扣1分;未遵守安全文明作业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其他内容未达到标准的扣1分。3.未及时上报工作照片的,扣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遵守工作时间的,发现一次扣0.5分;管理范围内无人员作业的,发现一次扣0.5分;未及时作业的,扣1分。4.未建立检查整改台账的,扣1分;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项目名称: 管护企业: 服务地点:综合考评得分考评等级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扣分明细处理意见经综合考评,本月抚育管护服务项目考评基本合格/不合格,扣罚养护经费 元;或经综合考评,本月抚育管护服务项目考评合格,全额拨付养护经费。管护企业意见 企业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基层单位意见公园/管护中心负责人(签字): 考评验收小组(签字): 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管理科(签字): 年 月 日()年()月香坊区园林绿化抚育管理履约评价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市场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