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烟雾净化器和超声波治疗仪医疗设备 艾灸烟雾净化器 超声波治疗仪招标公告(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DR室2025)

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艾灸烟雾净化器和超声波治疗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公告

我院就艾灸烟雾净化器和超声波治疗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密封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艾灸烟雾净化器和超声波治疗仪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7200元(大写:壹万柒捌仟贰佰元正)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采购需求:艾灸烟雾净化器3台、超声波治疗仪1台。(具体参数要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B、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Ⅱ类或者Ⅲ类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
C、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D、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F、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艾灸烟雾净化器和超声波治疗仪)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_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门诊楼三楼301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 不接受。
投标文件必须包装密封(一正一副),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2、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资格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5、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廉洁承诺书备注:核对后会收取相关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公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13号

联系方式:电话:0750-8217301;传真:0750-821730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13414195062

序号项目编号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参数要求最高限价总价(元)12025-08艾灸烟雾净化器3台详见招标文件570022025-12超声波治疗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11500合计172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艾灸烟雾净化器和超声波治疗仪医疗设备 艾灸烟雾净化器 超声波治疗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