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设备 教学仪器招标公告(福州市中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中医院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KT[GK]2025008、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KT[GK]2025008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包1(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9,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
1(套)
否
1.可进行外科腔镜基础技能操作;2.可练习缝合、分离、剪切等外科腹腔镜关键技能操作;3配备高科技处理的真实手术器械;4.需模拟出人体关节的各项解剖学结构;5.模拟器的平台可兼容外科多学科训练系统,可实现多科室间共享标准化培训,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1,98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0-27 至 2025-11-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第一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566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王老师0591-8752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陈东英、陈诗琦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陈诗琦
电话:0591-878035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350101]FJKT[GK]202500820250909003)-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101]FJKT[GK]2025008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采购包: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投标人名称: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最高限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单价数量总价虚拟腔镜模拟训{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供{供{供{供{=总,{供{供{供练系统(支持胸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1腹、腹股沟等手,1.0000术训练)应}应}应}应},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2,1.0000应}应}应}应},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开腹关腹训练模型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3,1.0000应}应}应}应},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4,1.0000应}应}应}应},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5,1.0000应}应}应}应},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6硬膜外麻醉套装,1.0000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第1页-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2页-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备案编号:CGXM-2025-350101-04996[2025]02453项目编号:[350101]FJKT[GK]2025008采购人:福州市中医院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0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01-04996[2025]024532、项目编号:[350101]FJKT[GK]2025008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市中医院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566号邮编:350001联系人: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91-8752079712、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邮编:350001联系人:陈东英、陈诗琦联系电话:0591-87803505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8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8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1.001,980,000.00套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套元1,98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虚拟腔镜模拟训练系统(支持胸腹、腹股沟等手术训练)虚拟腔镜模拟训练系统(支持胸腹、腹股沟等手术训练)套元-总价所投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2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套元-总价所投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3开腹关腹训练模型开腹关腹训练模型套元-总价所投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4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套元-总价所投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5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套元-总价所投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6硬膜外麻醉套装硬膜外麻醉套装套元-总价所投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下浮2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不含)的下浮3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下浮40%,最低1000元执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按照计价标准整体下浮50%。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2)其他:a.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投标人可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现场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请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选择携带CA证书并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e.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f.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远程解密环节的解密时限规定为30分钟,远程签章环节的签章时限规定为10分钟,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 (2)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7)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9)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0)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7)投标人的交付地点、交付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11)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 (12)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1.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文件,本采购包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 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④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专家审查此项响应情况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1、功能参数响应情况111.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采购包1标注“▲”符号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项号计算,共计10项)的得11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2、功能参数响应情况249.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采购包1未标注“▲”和“★”符号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项号计算,共计98项)的得49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0.5分,正偏离不加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商务项(F3×A3)满分为10.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1、业绩证明材料3.00是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项目类似案例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案例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2、售后服务方案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机构设置的便捷性、故障响应方式、时间,承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等)由评委进行得分: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方案大部分满足要求: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方案小部分满足要求: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不满足要求: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3、现场技术培训方案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括阐述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学术支持等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得分: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方案大部分满足要求: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方案小部分满足要求: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不满足要求: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4、保修期3.00是根据投标人对所投所有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品牌设备,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产品(如CCC、信息安全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规定。2、核心产品:采购货物标示“◆”为核心产品,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招标文件中“标的名称”不一致的此表格为准。各投标人若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请特别留意。采购包品目号标的名称11-1◆虚拟腔镜模拟训练系统(支持胸腹、腹股沟等手术训练)1-2◆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1-3开腹关腹训练模型1-4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1-5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1-6硬膜外麻醉套装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按项号,共1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一)◆虚拟腔镜模拟训练系统(支持胸腹、腹股沟等手术训练):(项号1)1、应用要求:模拟临床腹腔镜手术技能及术种,用于医学生、住院医和专科医培训。2、功能要求:(项号2)2.1至少提供腹腔镜手术技能训练、腔镜必要技能训练、缝合打结训练、普外科手术训练、妇科手术训练、胸外科手术训练、泌尿外科手术训练等。▲(项号3)2.2系统具备3D解剖模式视图,解剖教学部位应包含:结肠部分、阑尾、肺叶、子宫、阴道及附件、卵巢、输卵管等妇科重要人体组织;(提供产品操作界面截屏佐证)。2.3训练完成后,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项号4)2.3.1操作记录,包括用时、器械选择、并发症发生次数、器械安全系数等。(项号5)2.3.2报告显示学员学习曲线图。(项号6)2.3.3评估基准:重点评估参数下,系统生成分析图表直观显示学员的操作是否可以满足导师所设置的考核标准,重点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手术用时、手术路径、手术精准率等。3、基础腔镜技能训练要求:3.1腹腔镜基础操作技巧训练模块:(项号7)3.1.1包含以下训练任务:0°镜头操作、30°镜头操作和45°镜头操作、双手协调基础训练、钛夹钳夹闭训练、鸭嘴钳和钛夹钳合作夹持和夹闭训练、双手合作移动定位训练、双手合作剪切训练。要求提供可移动物体追踪训练。3.2必要技巧训练模块:(项号8)3.2.1此模块为针对腹腔镜基本操作技巧专设的技能训练模块。(项号9)3.2.2要求包含钳夹、剪切、套扎训练任务。3.3基础缝合训练模块:(项号10)3.3.1要求提供半结、方结、结扎结、外科结、连续缝合、间断缝合训练内容。(项号11)3.3.2提供教学视频。▲(项号12)3.3.3提供虚拟导师可视化符号指导功能对学员操作进行指导(提供产品操作界面截屏佐证)。3.4高级缝合训练模块:(项号13)3.4.1反手缝合法、褥式缝合法、曲线缝合训练内容。(项号14)3.4.2倾斜面缝合法,提供斜面缝合皮肤,要求学员进行斜面缝合,适用于胃底折叠术中固定隔肌裂孔。3.5手术技能训练模块:(项号15)3.5.1内置虚拟操作录制视频和临床手术视频供学员观摩学习,所有操作具有标准手术指导步骤,配有文字以及相对应的真实手术录制视频详细指导。(项号16)3.5.2此模块中的训练任务,均可在管理员账号自主定制病例和考核指标,以满足不同的培训需要的目标。(项号17)3.5.3操作完成后,设备生成电子评估报告,评估参数包括:装针总时间、缝针总次数、缝合线与缝线平角程90度的缝针数、缝合针与缝线平角成角在60度至90度之间的缝针数、针脚总数等。3.5.4至少包含以下的训练任务:(项号18)(1)胃旁路手术等消化道系统手术的吻合术训练。(项号19)(2)上疝气修复手术以及子宫切除手术的平面缝合术训练,要求在一个悬空的组织平面上进行缝合操作技术训练。(项号20)(3)尿道膀胱吻合术以及肾盂成形术的六边缝合线缝合技术训练,要求在一个虚拟六边形凹槽进行缝合技术训练。3.6摄像机培训模块:(项号21)3.6.1系统具备独立的摄影机解剖导航训练模块,使受训者有针对性地锻炼和巩固摄像机操作技能。(项号22)3.6.2训练使用相机功能:变焦、对焦和不同的导航技能,掌握如何调整镜头角度和深度,提高医生对手术中的空间感知能力。(项号23)3.6.3熟悉0°和30°相机的操作和方向,练习相机的变焦和聚焦拨盘,熟练使用斜角光学元件,训练内容可以提高目标选择中的决策技能。(项号24)3.6.4具有不同难度的训练目标,软件系统对难度的增加具有随机目标顺序病例可选择,具有动态取景器辅助目标捕获等功能。(项号25)3.6.5系统具有最高得分表的功能。4、专科手术功能要求4.1胆囊切除术进阶式训练模块:(项号26)4.1.1独立的胆囊切除分步训练模块,本模块下具备不少于4项独立训练任务。(项号27)4.1.2训练任务包括夹持和切割胆囊训练、双手夹持和切割胆囊训练、分离胆囊管和胆囊动脉,训练结束后,每个训练任务下都具备详细的评估报告,记录学员操作详情。(项号28)4.1.3要求提供可视化符号指导功能,通过颜色或箭头标示出正确的手术位置或器械牵拉方向。4.2要求提供胆囊切除术全流程训练模块:(项号29)4.2.1模拟临床胆囊切除术完整步骤,提供≧3个训练任务。(项号30)4.2.2可模拟短胆囊管、胆囊动脉分叉等临床难度较大的病例。▲(项号31)4.2.3在出现重大手术失误需要转开腹手术的时候,系统会提示训练者并提供相应的开腹手术原因。(提供产品操作界面截屏佐证)。4.3胃旁路手术模块:(项号32)4.3.1手术步骤包含胃囊成形术、胃肠吻合等手术步骤。(项号33)4.3.2胃囊成形时,可进行胃管插入和拔出模拟。(项号34)4.3.3要求可进行十二指肠测量,测量长度不小于40cm。(项号35)4.3.4要求提供胃旁路临床手术教学视频,包括创建胃囊、测量和游离空肠、胃空肠吻合等。▲(项号36)4.3.5要求具备临床模拟器械包含无损伤抓钳、三种不同规格线性切割器、助手抓钳、钛夹释放器等。(提供产品操作界面截屏佐证)。4.4阑尾切除术手术训练模块:(项号37)4.4.1本模块下需具备不少于2个指导性任务,在交互式引导下(包含颜色标识,箭头指示等)学习阑尾切除术的正确操作步骤,需包含的独立训练任务有:(项号38)4.4.1.1解剖肠系膜窗位:分离阑尾底部附近的阑尾系膜中的窗口。(项号39)4.4.1.2解剖阑尾系膜和夹持动脉:示范安全的分离阑尾动脉和准确夹持并切除阑尾动脉。(项号40)4.4.2要求提供至少三种不同方法的阑尾切除练习,每种方法均为独立的训练任务,需包含的训练任务有:钛夹钳阑尾切除练习、吻合器分离阑尾练习、电切工具切除阑尾练习。(项号41)4.4.3提供不少于两种病理情况下的阑尾切除全手术训练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独立训练任务:常规阑尾切除、盲肠后位置阑尾切除。(项号42)4.4.4在出现重大手术失误需要转开腹手术的时候,系统会提示训练者并提供相应的开腹手术原因,以训练操作者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4.5肺叶切除术训练模块:(项号43)4.5.1提供≧14种临床器械可选,包括弯剪、电钩、双极钳、超声刀、抽吸器、钝性剥离器10mm、钝性剥离器5mm、无损伤抓钳、马里兰分割器、弯曲分割器、曲面分割器、线型切割器、血管吻合器45mm、血管吻合器60mm等。▲(项号44)4.5.2手术操作过程中,肺叶可进行搏动,在具备一定呼吸频率的情形下进行胸腔的结构认知、检查、识别,血管、支气管的分离等手术基本操作技能。(提供产品视频佐证)。(项号45)4.5.3提供真实临床教学视频,包含:暴露和分离肺静脉、暴露和分离肺动脉、暴露与分离支气管、肺间裂分离及样本取出。4.6肾切除手术训练模块:(项号46)4.6.1提供不少于8个临床视频教学指导文件,至少包含:结肠松解、脾脏松解、性腺血管和输尿管识别、暴露和分离肾门、固定肾门血管、松解肾后外侧、肾上极分离和切除肾上腺、取出标本等。(项号47)4.6.2提供≧12种手术器械,包括无损伤抓钳、弯剪、直剪、电钩、钛夹释放器、抽吸器、超声刀、直角切割器、钝性剥离器10mm、钝性剥离器5mm、血管吻合器、结扎钛夹释放器等。(项号48)4.6.3提供≧2种TROCAR体位可选,模拟≧4个TROCAR口,必须包含助手钳。(项号49)4.6.4在出现重大手术失误需要转开腹手术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提示训练者并提供相应的开腹手术原因,以训练操作者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4.7妇科手术训练部分:(项号50)4.7.1病例需至少包含:输卵管结扎、异位妊娠、卵巢切除术等;(项号51)4.7.2妇科手术模块下需在验收时提供10个教学指导视频;(项号52)4.7.3可模拟≧9种手术器械,包括抬宮器、腹腔内置袋、钛夹、解剖针、注射针、超声刀、电钩、抽吸器、抓钳等;(项号53)4.7.4可模拟注射赖氨加压素,并记录注射次数;4.7.5要求提供骨盆结构3D解剖视图辅助教学功能,满足下面要求:(项号54)4.7.5.1解剖结构包括主动脉、腹壁下动脉、左髂动脉及分支、左侧输卵管及卵巢动脉、右髂动脉及分支、右侧输卵管及卵巢动脉、膀胱、输尿管、肌肉组织、骨盆、直肠、输卵管、卵巢韧带、卵巢等。(项号55)4.7.5.2具有3D解剖视图下,所有组织可放大缩小,可360度旋转。(项号56)4.7.5.3可以对各解剖组织进行解剖学标注。▲(项号57)4.7.5.4对视图内解剖组织可进行拆解,可一键去除,一键还原;(提供产品视频佐证)。(项号58)4.7.5.5解剖视图可全屏显示,可与手术画面分屏显示,且分屏比例可以调节。(项号59)4.7.5.6视图可自动追踪模拟内窥镜镜头角度。5、教学管理系统5.1专业的评估功能,必须包含以下方面功能:(项号60)5.1.1系统能够提供每一项训练的完成度、操作次数以及最佳分数等指标。(项号61)5.1.2学员操作后的系统会提供详细的评估报告,报告包含训练或者手术操作过程中的各项考核评估指标完成度或者表现情况,并根据参数出具学员的综合训练成绩。(项号62)5.1.3系统能够提供学员的学习进度曲线,以便了解学员的技能掌握情况。(项号63)5.2.联机功能:用户可直接与其他用户进行联机交流,进行课程学习资料共享。(项号64)5.3课程创建管理功能:系统提供课程创建功能,导师可跟据教学安排需要,对现有训练内容进行重新编排、组合。同时,可将编排好的课程对现有用户组进行分配,使得不同的用户组具备不同的课程体系,完全满足不同学习要求以及水平的学员进行学习考核。(项号65)5.4导师管理功能:系统可进行多用户注册,且导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对用户进行分组,分组类型可标注科室、手术术种、班级名称等分类方法。同时,系统支持将现有的训练内容或自定义的课程分配到不同学习组中,方便导师进行系统化地教学管理。(二)◆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1、技术参数:1.1系统要求:(项号66)1.1.1关节镜模拟训练系统,包含膝关节基础配置。(增配模块可扩展至肩关节、髋关节、踝关节模块)。本系统采用虚拟现实的技术路线,包含基本操作方法,病理诊断,和外科手术操作技能。模拟系统包含完整的解剖结构。(项号67)1.1.2系统采用虚实融合方式,具有真实的关节镜下视野和虚拟关节镜下视野,镜下操作同步对照,可以让学员更加具有空间想象的理念进行虚实同步教学。▲(项号68)1.1.3使用器械在实物模型上进行磨骨操作,骨性结构切除范围与去骨量可在系统中进行同步实时虚拟显示,从而保证切骨手感的同时更好的进行数值化教学评价。(提供产品视频佐证)▲(项号69)1.1.4使用器械在实物模型上进行缝合、牵拉、打结,保证逼真手感的同时也对最终结果进行智能化的评价。(提供产品视频佐证)(项号70)1.1.5膝关节可进行体位变换,支持屈曲、伸直、内翻、和外翻的变换。(项号71)1.1.6膝关节模拟解剖结构逼真,包括但不仅限于股骨、胫骨、交叉韧带、髌骨肌腱、髌骨和半月板、侧副韧带。(项号72)1.1.7可存储学员操作的截图和录像视频,考评报告支持打印。(项号73)1.1.8膝关节训练包括:基本的关节腔探查,游离体摘除、滑膜清理、骨性结构切割、半月板切除。▲(项号74)1.1.9支持模拟C臂或G臂其中一种透视定位,图像可进行灰度调整可个性化调整。(提供产品视频佐证)(项号75)1.1.10系统包含仿真模型在内的≥5种器械定位。▲(项号76)1.1.11支持真实的电动动力系统配合工作,可选择性的进行骨性结构切割与重建、所破坏的骨性结构可实现快速替换,所操作的磨骨情况可实时反馈虚拟系统。(提供实物照片佐证)(项号77)1.1.12半月板损伤分型≥3种,并支持实物模型的不同病例分型半月板更换。(项号78)1.1.13膝关节镜手术≥4个可供关节镜或工具操作的入路。(项号79)1.1.14模拟手术室环境,至少包括患者疼痛喊叫、失血、突发事件处理等。(项号80)1.1.15在使用手术工具触碰膝关节模型中的骨骼、韧带和半月板时,操作者感受到真实触感与镜下虚拟结构形成一致。(项号81)1.1.16膝关节镜模拟器软件应包含至少3例膝关节关节镜基础技能训练案例;至少5例诊断性膝关节关节镜手术案例;至少3例膝关节镜手术的病例。(项号82)1.1.17镜下软组织在水溶环境下产生模拟漂浮摆动效果,解剖各类软组织后会产生大量淡黄色、奶白色的絮状物;整体镜下软组织经探查均具有力反馈达到高仿真、有细节、重复性的模拟。(项号83)1.1.18可个性化隐藏或显示3D解剖结构和工具的外部视图,通过触摸屏缩放和旋转图像以显示手术工具所处的位置。(项号84)1.1.19光影影像系统要求:成像器≥1/2.8”;输出像素≥210万像素;水平分辨率≥1080;图像尺寸:1920*1080;LED冷光源:80W,20级强度显示,光源强度≥20万Lux;LED灯工作寿命:≥50000小时;光输出:≥200000LUX;导光束:Ø4*2000(项号85)1.1.20磁追踪系统要求:精度:1.4毫米RMS,0.5度RMS以内;传感器数量≥3个6DOF;测量频率:80Hz用户自设定20Hz-255Hz;电源:100-240VAC,50/60Hz;接口:USB,RS-232;磁场发射器跟踪距离≥500毫米。(三)开腹关腹训练模型:1、技术参数:(项号86)1.1模拟腹部的三层解剖结构:皮肤和脂肪、白线、腹膜,每层可拆卸更换。(项号87)1.2腹腔内有环绕的模拟肠管,训练学员在操作时勿损伤肠管。(项号88)1.3可进行逐层切开和缝合以及打结、剪线、拆线等外科基本技能训练。(项号89)1.4在诊断性腹腔灌洗术中,基层可用来存放灌洗液。(四)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1、技术参数:(项号90)1.1仿真标准化病人形象逼真,质地柔软,触感真实,呈仰卧位。(项号91)1.2体表标志明显:肋弓下缘、剑突、腹直肌、脐、腹股沟、髂前上棘、髂嵴,均可明显感知。(项号92)1.3采用高分子材质,环保无污染,仿真度高。(项号93)1.4模型带有体外循环装置:可方便的将模拟血液注入到模型中,采用先进的机电技术模拟动脉搏动。(项号94)1.5股动脉穿刺练习:仿真病人可触摸股动脉搏动,穿刺进针落空感明显,穿刺成功后可有逼真的动脉搏动和压力感受,血液有喷射感。(项号95)1.6股静脉穿刺练习。(项号96)1.7可反复进行练习,皮肤、血管可更换。(五)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1、技术参数:(项号97)1.1仿真人体外观真实,皮肤纹理清晰可见,腹部柔软,触感真实。(项号98)1.2人体体表标志准确:胸廓、锁骨、胸骨角、肋骨、肋间隙、腹上角、剑突、肋弓下缘、髂骨、髂前上棘、耻骨等。(项号99)1.3可进行手术区域消毒和铺巾操作训练。(六)硬膜外麻醉套装1、技术参数:(项号100)1.1模型应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肤质仿真度高。(项号101)1.2解剖结构真实,体表解剖标志明显,完整的腰骶椎椎骨,具有皮肤、皮下组织、棘间韧带、硬膜外间隙、蛛网膜下腔、脊髓等解剖结构。(项号102)1.3模拟一成年人腰部,模型上的腰1、腰2是裸露的,便于观察脊椎的形状结构。(项号103)1.4腰3-腰5是功能位,有明显的体表标志,便于定位。(项号104)1.5可进行硬膜外麻醉、腰麻、骶麻、鞍麻、交感神经阻滞,穿刺成功可抽取模拟脑脊液标本。(项号105)1.6操作手感真实,进针时有阻滞感,一旦刺入相关部位,会有明显落空感,穿刺成功会有模拟脑脊液流出。(项号106)1.7模型附有底托,可摆成侧卧位和坐位进行穿刺。(项号107)1.8可反复进行练习。(项号108)1.9皮肤及黄韧带可方便更换。★(项号109)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主要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明细数量单位配置清单31模拟手术室(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等)◆虚拟腔镜模拟训练系统(支持胸腹、腹股沟等手术训练)1套1 操作平台:1套2 力反馈设备:1套3 脚踏板:1套4 液晶触摸屏监视器:1个5 模拟的器械手柄:2个6 模拟内窥镜:1个◆关节镜虚拟训练系统1套1、关节镜手术器械1套2、一体化台车带工作站1套3、仿真模型1套4、光源影像系统1套5、磁追踪系统1套开腹关腹训练模型1个1、开腹关腹训练模型1套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1套1、动脉穿刺及检测套装1套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1个1、高仿真全身消毒铺巾模型1套硬膜外麻醉套装1套1、硬膜外麻醉套装1套注:①以上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关外观尺寸及重量等未作出幅度规定的数值允许误差范围为“±2%”,即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外观尺寸及重量数值在招标文件要求的“±2%”内均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证明的,投标人在提供佐证材料的同时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标注该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因投标人所填页码有误或填写的页码不完全,从而影响了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判定,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2★交货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566号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自筹经费除外),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按相关规定提供完整验收材料,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自筹经费除外),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自筹经费除外),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缴纳方式:无其他商务要求★8、售后服务要求8.1自验收合格后设备整机包含所有配件原厂保修≥2年(注:投标人须响应具体保修年限,未响应具体保修年限的视为无效投标);终身维护,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货物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余款中扣除。为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较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质量保修期满后,中标人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4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8.2因产品质量问题且非因采购人违规操作导致引发的各类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若由采购人先行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9、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9.1验收标准: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实行现场验收,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或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属于计量器具的,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2验收程序和方法: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初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9.3若验收不能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条款,采购人有权退货且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9.4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产品技术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认证书和合格证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9.5退、换货9.5.1所有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9.5.2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10、其他供货要求10.1中标人须无条件免费开放数据端口,后期如有系统升级,均需配合提供,并且不再另外收费用。10.2中标人须提供对软件和硬件及所有操作控制上的测试。软件有新版要及时免费更新,软件上涉及产权等问题,中标人须免费开放,不得因后期智慧医院等其他系统兼容并用时收费。10.3中标人负责提供本次采购产品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对接过程中硬件(如信息采集卡、电脑等)、软件接口改造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如医院有需求)等。★11、违约责任11.1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中标人交付的合格产品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1.2中标人违约责任11.2.1中标人逾期履行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11.2.2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人逾期交货处理。中标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11.2.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中标人还须按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若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足额交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具体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若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足额交货,采购人不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中标人应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每迟延一日,支付逾期交货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需要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交货违约金。(3)若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达到30天,或者超过双方另行约定的延长交货期10天的,采购人均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应中标人行为导致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和额外支出,均可向中标人完全追偿。(4)凡本协议界定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均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扣留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中标人之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还可向中标人完全追偿。(5)其他违约情形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具体如下:若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导致采购人被第三方起诉而遭受损失的,采购人可就自身损失向中标人完全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和支出。同时采购人还可就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之行为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5%赔偿采购人违约金。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导致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被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5%赔偿采购人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或额外支出的,采购人还可就损失或额外的支出向中标人完全追偿。11.2.4维保期间中标人违约责任11.2.4.1维保迟延责任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响应维保请求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日的,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可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并视为一次重大违约记录。11.2.4.2维保不当或未维保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人维保操作不当或未履行维保义务导致设备损坏的,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或更换,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包括停产损失、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赔偿等);若设备无法修复或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修复的,中标人须按设备总金额的30%赔偿采购人。11.2.4.3重大违约处理同一维保年度内累计发生3次维保违约(含迟延、拒不维保或维保无效),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并追偿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2、合同总价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含采购、交通、运输)、软件终生使用权、终生升级权、税费、保险费用、专用工具费、检测费用、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因中标人提供设备所需安装要求而产生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场地改造费用(含人工、材料(含电缆线、二级配电箱、桥架、水管、气管等)等费用),采购人现场仅提供基本条件(含基本用电、用水、用气等)]、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费用、质保期的售后服务费用、培训费用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利润、税款、风险费、总包管理与配合费用及政策件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13、其他条款13.1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废物移离采购人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法规、标准等有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2.2现场视频播放:(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视频佐证,进行总时长不超出15分钟的视频播放,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2)现场视频播放安排:每一家投标人拟派1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进行演示(演示总时长不得超出15分钟)。各投标人须自带U盘介质播放设备(代理机构仅提供电源),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功能视频或提供的播放设备无法识别相关功能视频格式,且投标人未自带播放设备,该投标人提供的视频涉及到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法律效力。8.合同融资支付约定8.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住所:{{未填写}}联系人:{{未填写}}联系电话:{{未填写}}通信地址:{{未填写}}邮政编码:{{未填写}}电子邮箱:{{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教学仪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