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车辆 磷酸铁锂电池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展览馆)2025)



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06800
最高限价(元):106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68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及对本项目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交供应商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报价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①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②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③“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3)执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4)电子报价响应注意事项①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②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到达后,在系统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
地    址:奉化区茗山路2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24982
质疑联系人:汲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558207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89815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0098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FHZFCG(2025)054X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docx123.9K

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询价通知书(电子招投标)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4第五章合同文本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元):106800最高限价(元):1068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数量:1辆预算金额(元):106800简要规格描述:采购1辆轿车,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合格。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提交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的方式为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仅需浏览询价通知书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询价通知书进行浏览。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询价通知书仅供阅览使用,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程序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上传提交。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及对本项目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交供应商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报价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①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②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③“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3)执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4)电子报价响应注意事项①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②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到达后,在系统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地址:奉化区茗山路26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24982质疑联系人:汲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55582077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人方式(询问):0574-88589815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00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139068463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产品名称主要配置数量单位最高限制单价轿车详见技术参数要求1辆10.68万元▲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类别产品需求1车辆类型轿车2车身尺寸长×宽×高(mm): ≥4780 × 1870 × 1485轴距(mm): ≥27503汽车品牌国产4能源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5动力参数发最大功率(kW)≥120最大扭矩(N ·m)≥2556排量≥1490cc7排放标准国Ⅵb8油箱容量≥60L9纯电续航里程CLTC 纯电续航≥120KM10最高车速≥180KM/h11电机类型永磁同步12驱动电机数单电机13电机布局前置14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15驱动方式前置前驱16悬架系统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 :E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架17轮毂铝合金三、商务要求项目要求▲投标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调试费用、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产品及服务质量保证1)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及其所有部件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在中国境内采购人拥有合法的产权和使用权。如发生产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法定认证机构颁发的“CCC”认证证书。3)在产品交付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必备的相关资料。▲质量保证期整车至少质保4年或10万公里(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验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1)整体验收合格且收到足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2)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的账户。▲发票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本项目合同签署的成交供应商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范围内的产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3)质量保证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对于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故障,成交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的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一般故障要求保证在4小时之内修复,重大故障一般应当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要确保48小时内解决。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服务,所有与之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须由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任何缺陷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在修复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复内容等情况向采购人提交报告。培训1)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成交供应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培训效果达到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能熟练使用本项目的设备。3)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须继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4)培训期间的技术资料由成交供应商提供。5)提供产品的终身免费电话和邮件技术支持。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章节,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6转包与分包不允许210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316.2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16.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1)符合性自查表;2)询价承诺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商务要求响应表;5)技术要求响应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询价通知书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516.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1)报价一览表;2)报价组成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618.1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719.1报价的组成供应商的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调试费用、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20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9▲21.1响应有效期90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询价通知书适用于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托组织本次询价采购的机构。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单位。2.4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采购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6实质性条款:标注“▲”的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2.7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8公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行政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2.9电子签章:为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2.10询价通知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的采购文件。3.报价响应事项的委托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并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报价响应事项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报价响应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报价响应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知识产权5.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原因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的,所有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供应商如采用非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得该项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无论供应商是否在响应文件中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该部分费用。5.3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7.联合体报价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响应。8.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4质疑、投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资料均应明确阐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财政部令第94号。9.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9.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9.2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9.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件的方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9.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0.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其他11.1询价通知书所列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询价通知书的理解。11.2询价通知书的采购需求内容如出现某品牌、型号的内容是为了更好的描述产品的性能、规格及要求,并无任何指定产品品牌、型号的意思表达,供应商可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报价响应。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单位均按无效响应处理。11.4询价通知书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资料,如该项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响应供应商能够当场提供相关账号、网址等进行查询、核实资料真伪及数据的,视同提供了原件。二、询价通知书12.询价通知书的编制依据与构成12.1询价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12.2要求提供的产品、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询价通知书中均有说明。12.3询价通知书以中文文字编写,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3.询价通知书的询问、澄清和修改13.1询问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之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询问作出答复。13.2澄清和修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收到书面形式通知后,认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3)供应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和回复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4)供应商必须保证获取询价通知书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否则,由此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及时通知有关事项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4.2除非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15.响应文件的形式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形式,为政采云系统上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16.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含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6.2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16.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16.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17.响应文件的编写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报价响应(电子交易)。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身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等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7.2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写询价承诺函、报价一览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内容,询价通知书未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7.3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询价通知书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询价通知书明确要求附(提交)证明材料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遮挡(盖)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导致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4供应商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定位,避免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18.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及盖章18.1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的具体数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1)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名的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2)询价通知书明示或要求盖公章处应盖供应商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线下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3)响应文件若有错、漏处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询价小组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19.报价要求19.1报价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报价及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20.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21.响应有效期▲21.1响应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23.2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4.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已按照规定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评审程序25.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询价采购会议。25.2主持人公布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名单;25.3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平台的提示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供应商如未在线参加询价会议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事后不得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询价会议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会议情况,供应商代表对询价采购会议有疑义,应当场提出询问。26.评审程序26.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符合性审查及实质性条款审查由询价小组负责。26.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保密。询价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询标函)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以政采云系统的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线下提交澄清函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澄清函扫描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已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但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6.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影响响应文件效力的除外);2)不具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或响应文件内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3)未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既满足)的;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单项)限价;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7)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9)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5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一致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抽取顺序按照政采云系统解密响应文件先后进行。前述参与评议的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为依据。26.6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采购终止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2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9.1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9.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七、特别说明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标的:轿车。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本项目对符合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一、总则询价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评审方法1.本项目适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若报价一致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抽取顺序按照政采云系统解密响应文件先后进行。2.报价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确认,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标的、数量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1...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本合同金额包含但不仅限于设备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其他付款义务。三、质量要求1、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质保期:四、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2、履行地点:3、履行方式:五、付款方式1、付款进度安排: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户名:账号: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4、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合格的发票;3)成交通知书。六、包装方式:产品的外包装为产品制造商的出厂原包装,拆零产品可以为其他有效保护产品的可靠包装。七、验收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八、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九、保密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获悉的甲方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信息、经验、技术、资料等,均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及其雇员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乙方及其雇员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本合同项下产品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装卸、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产品总值5%的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总额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5%为上限。4、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日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通知书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6、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产品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7、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违规出现转包和分包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按合同总额3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9、本合同项下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的费用、另行采购费的差额、维修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付款以及为主张自身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检测费、差旅费等。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及乙方响应文件为本合同附属文件,合同中未明确的以询价通知书为准。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文尾所载的联系方式为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日后发生纠纷时包括法律文书在内的一切文件、信息送达的地址。相关文件、信息通过电子方式发送成功或/及投邮后5日即视为送达。如一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6、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7、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成交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及其附件。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双方可签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4、合同订立地点: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内容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参与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关格式内容1.符合性自查表;2.询价承诺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商务要求响应表;5.技术要求响应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询价通知书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询价承诺函□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询价通知书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询价通知书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没有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2.询价承诺函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字)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的投标,已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日后90日(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我方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询价通知书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采购单位进行评审、验收等与本次采购相关工作。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通知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价通知书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5.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6.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日期: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4.商务要求响应表序号项目询价通知书的条款描述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8910...注:响应情况栏填写“响应”即为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填写“正偏离”为优于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填写“负偏离”为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响应条款有“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应当在“偏离情况说明”栏进行明确描述,响应情况由询价小组认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5.技术要求响应表序号产品名称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要求响应的参数情况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8910...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进行针对性的描述,以证明响应产品对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情况栏填写“响应”即为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写“正偏离”为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写“负偏离”为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条款与询价通知书技术要求不一致(包括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具体条款内容应当在“偏离情况说明”栏进行描述,响应情况由询价小组认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统一信用代码各类注册人员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三、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内容1.报价一览表;2.报价组成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X报价(元)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以询价通知书所述的采购(工作)量的总价进行报价;以上报价应与“投标组成明细表”中的“报价总价”相一致。3、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调试费用、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2.报价组成明细表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345...报价总价(元)小写: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表格式,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FHZFCG(2025)054X采购活动,提供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轿车,属于工业;制造商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风险提示: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FHZFCG(2025)054X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投标人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1、如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宁波市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FHZFCG(2025)054X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投标人如为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 磷酸铁锂电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