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猪肉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25)
西昌协力分公司新鲜猪肉招标(2025年第2批)第二次采购公告
西昌协力分公司新鲜猪肉招标(2025年第2批)第二次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昌协力分公司新鲜猪肉招标(2025年第2批)第二次(PGSHGSHHD25102724459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昌协力分公司新鲜猪肉招标(2025年第2批)第二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60万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60万;
2.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资质(提供任意1份“自产农产品销售”增值税电子发票)。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东区朝阳下街28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乔楠希
联系人:
李永驰
电话:
13982329985
电话:
0812-3381892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本项目24小时为1日。
(2)其他说明: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3)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及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恶意竞价、弄虚作假等相关违规认定及处罚,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所公开发布的业务规则、规范公告,为本项目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悉。
(4)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5)本项目中如有多个招标人或委托人名称的,以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为准。
2025年10月27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1.2025年西昌协力猪肉采购合同.docx
附件3.2025年西昌新鲜猪肉评标办法20251027(公开单轮谈判).docx
附件2.2025西昌投标报价单(猪肉).xlsx
物料清单附件.pdf
签订地点:西昌市经久工业园区分公司供应商编码: 合同编号: 销售类别食用鲜货食材类供应商名称 需方(需方)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协力分公司供方(供方)地址(邮编)西昌经久工业园区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1MA62H6UG0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工行凉山马道支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协力分公司账户名称银行账号2320008609100003297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邮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需供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税率含税单价数量含税金额(元)备注1鲜猪肉及附件一批 按需方需求,在合作时间段内批次送货2鲜猪肉分割部位金额合计(元)预计合作期限内采购金额不高于万元。二、质量要求(一)资质证照1.供方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必备证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经营范围引起的后果由供方自负。供方所提供商品不得涉及侵权,如因供方商标侵权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或名誉的损失,供方必须负责赔偿。(二)收货质量标准(在供方所供食用食材品类对应的“□”内划“√”)供方所供食用食材类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且为当日生产或加工,保证肉质新鲜、肥瘦适宜,商品无瑕疵,对达不到收货标准的,需方有权退货给供方,并视退货量多少追究供方违约责任200-2000元/次;若因供方产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包含需方因此而支付的被处罚、赔偿款项。鲜畜肉类的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票)》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胴体上盖有相关部门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畜类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畜肉正常气味,无血污,无泥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注:猪肉肥膘厚度不得低于1.5厘米或超过3厘米)。拒收黄膘肉、种猪肉、母猪肉、病猪肉及反水肉、注水肉、疫情地区的肉制品。(三)诚信供货1、交货质量必须达到验收标准,严禁以冻充鲜、以次充优,或同一订单中出现两种以上批次的产品。2、凡供方供给需方的货物,应确保货源安全可靠,商品及物流均可溯源,如因供方所供商品被检测出病毒而对需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3、如因供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受到相关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或被曝光而造成需方信誉或商誉的损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消费者和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或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行政罚款和解决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等)(四)质量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需按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如商品发生质量问题和侵权纠纷,供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需方。本协议终止三个月后,经需方确认供方所供商品没有质量责任或其他侵权嫌疑后,由需方无息退还供方。三、价格约定1.、供货价格,即供方按需方订单需求,将商品采购并配送到需方指定交货地的价格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2、供货价格以新鲜白条猪肉及附件以经久工业园区15km范围内400平米以上生鲜超市新鲜白条猪肉的进货价及周边屠宰场出厂价为调价基准,以调价基础上浮率不超5%的原则,根据中标降幅%(按照调价基准单品单价上浮5%的标准计算降幅)作为该品类结算价。新鲜猪部位肉以西昌市滨河路农贸市场及经久工业园区15km范围内菜市场零售价格为调价基准,下浮率不低于8%原则,根据中标降幅%作为该品类结算价。3、供货价格以招标成交价格为准,维持三个月不变,后期根据市场波动情况作相应调整,即每周星期一按品类部位进行价格市调,星期二对确需变动的价格作一次调整;若价格波动在5%范围内,可不作价格调整。4、确定价格方式:(1)供货价格随行就市,各品类按质、按级论价,供需双方现场协商一致确定;(2)若不能现场议价的,供方通过网络发送实物图片和价格,经需方确认报价后,供方按照发送实物图片规格、品质组织采购和发货,需方按照发送实物图片和既定标准组织验收;(3)供方所供商品品质、规格与需方验收标准不一致的,需方协商拒收或降级降价收货。(4)供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7天告知需方,价格变动期间供方不得限制需方的订货量。(5)供方所供商品价格,承诺进价、售价不高于同城同类超市和其他超市的进价、售价,并及时将同城同类超市价格调整信息告知需方,如发现高于同城同类超市和其他超市的进货价,需方将按市调价格执行最新进价,前期高价所进库存差价由供方双倍赔付;如发现高于同城同类超市和其他超市的零售价格,需方有权对该商品进行变价处理,供方按每支单品/次向需方支付200-2000元违约金。(6)供方承诺,双方合作期限内,供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商品价格或交易条件比向需方提供的价格及条件优惠的,需方有权直接按照供方给予第三方的商品价格或交易条件与供方进行结算,并可要求供方返还结算日前所有累计的差额部分,否则需方有权终止合同。(7)供方与第三方同时给需方供货时,若第三方商品价格或交易条件、售后服务优于供方的,需方有权向第三方要求供货;在商品价格或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需方可优先在第三方处进货。四、验收办法:1.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实际称重量为计价重量(按实收数量为准),供方交货量与订单允许上下浮动5%。实际收货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2.品质检验方法:需方在交货地点当场对供方所送批次货品进行检验,供方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海关报关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票)》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证。3.需方对抽检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供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即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对供方提供的货物检质验量,一经发现供方存在质量以次充好、以冻充鲜、票证不符等问题,将追究供方违约责任:(1)第一次发现,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需方将对供方不诚信的违规行为考核2000元;(2)第二次发现,需方除了退货外,还将对供方不诚信的违规行为考核4000元,同时延迟支付供方当月货款,并提出警告;(3)第三次发现,需方有权对供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批次货品进行退换,并对供方给予该批次供货总金额10倍的处罚,并直接终止合同,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1.需方通过生活公司物资订货管理系统将订单传送给供方,供方应派专人接收订单、备货。2.供方负责将需方所订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到需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用于配送货品运输车辆应清洁、无污染,并有防雨雪设施。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1.计划:供方实行按班组实际需求配送、月度结算,必须按照需方所提供的计划量配送,不得擅自增减,否则不予以结算。2.需方对供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货物总数量未达到随货单注明数量的,每少1个百分点,需方扣除该批次货物货款的2%,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需方库房进行确认。如供方超过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视为认同。3.供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的质量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需方库房进行确认。如供方超过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视为认同。4.供方交货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每超过1天(能够提前沟通得到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许可的除外),供方应支付需方总货款的0.5%作为迟延交付赔偿金。如迟延交付时间超过3天,需方有权拒绝收货,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供方超过2个工作日不予确认,视为认同。七、售后服务1、供方所供商品到货后至完成向第三方销售期间,其所有权归供方所有,并由供方承担该商品所有权人责任。需方停止订货或供方停止供货时,供方仍须对需方未售完之商品承担所规定的售后服务责任,直到商品售完或退完为止。2、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及使用方妥善处理所供应产品出现的系列问题,包括不限于退货、赔偿和接受职能部门处罚等后续事务。(1)若出现退货情形时,需方开出退货单给供方,供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供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退货的,需方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发出日期为依据,3个工作日后供方未回复视为供方收到。如供方在7个工作日后依然没有处理,则需方有权处理该批次商品,后果由供方自负。(2)若出现赔偿或职能部门处罚时,供方须主动出具相关资质证照及举证义务,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八、货款结算1、结算模式:先货后款□先款后货2、结算时间:需方收货进行查验合格入库,原则上每月20日对账,结算金额以需方确认的供货商结算对账单为准,供方于当月22日前将增值税发票交给需方,需方收到供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再转账支付。3、发票交付:(1)供方于对账后当月22日前开具发票,发票必须交付需方财务部专管人员,未按约定提供发票,需方有权拒付货款,待所提供发票合格后在下一个账务结算日支付货款。(2)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其他(3)发票税率:0%□3%□9%□13%□其它%4、付款方式:需方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给供方。5、账期:从财务完成对账工作后的次月1号开始计算(须按要求提供票据)。□7天□15天□30天□45天60天□到货结天6、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的,供方应严格执行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按计划供货,若供方实际送货结算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需方对超出中标金额部分不予结算和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作,并对本品类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不受所签订合同期限限制,不承担违约责任。7、对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方式确定合作的,实际送货结算金额小于合同标的金额的,据实结算;若供方实际送货结算金额超过协议约定金额的,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后才予结算。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需方的权利和义务1、需方按照采购配送合同约定监督供方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2、需方可对供方的采购标准、配送要求、服务水平等进行不定时抽查,有权要求供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并有权对供方采购产品溯源,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真实的食品安全相关追溯材料。3、需方以微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供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给供方提供采购依据和时间。4、供方每次随货送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需方验收后由需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需方有权拒收、退货和要求供方换货。5、合同履行期间,需方和各用户单位将对供方的供应价格、质量、服务等进行联合监督,如供方无法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二)供方的权利和义务1、供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向需方供应质检合格的货品。2、供方有义务向需方提供各类产品质检报告。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提货品的质量是否与供方提供的质检报告相符,并做出是否拒收、退货或要求供方换货的决定。3、保证货品安全,如供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商品损失的,双方协商可以降价处理当批次货物,差额部分由供方补偿。4、供方应向需方及时提供各季蔬菜、水果种类及供货价格表,经需方择优选择下达订单后方可供货。5、供方的商品必须按需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到货后需协助需方的工作人员过称或点数验货,如供方因非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堵车或车辆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应提前24小时与需方沟通。6、供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外观质量或滞销的,需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7、本合同属双方协定文本,供方妥善保存,不得提供给他人借阅,做好文件保密工作。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有效期内,在遵循市场原则下,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若违反承担违约赔偿10000元。2。供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如经市场监管、卫生检疫等部门确认因供方提供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客户身体不适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方承担全部的责任;若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认定为黄膘肉、种猪肉、母猪肉、病猪肉及反水肉、注水肉、疫情地区的肉制品被处罚的,复检费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视此处罚给需方及上级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程度考核200-2000元/次。3。禁止商业贿赂。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向对方经办人员实施赠送、借钱、借物、回扣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出现,经查证属实,应视为对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将涉案钱款(物)予以没收,违约方还要承担涉案金额5倍的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所有违约金需方有权直接从供方的保证金或结算货款中扣除,如不足抵扣的,需方有权另行向供方追偿。十一、合同的变更、解除约定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供需双方因公司改革、发展或政策需要做出经营调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不承担向对方补偿或其他赔偿责任。3.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二、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因处理本合同纠纷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和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三、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三份,供方执一份。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需方: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供方:西昌协力分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电话: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025年生活公司西昌鲜肉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2、评标原则:2.1投标方报价:2.1.1新鲜白条猪肉及附件以经久工业园区15km范围内400平米以上生鲜超市新鲜白条猪肉的进货价及周边屠宰场出厂价为调价基准,按照调价基准单品单价上浮5%的标准报下浮率。如投标方报价高于调价基准5%的作废标处理。所报下浮率高于10%则需向该投标方发出低于成本澄清,要求其对报价组成做出书面说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2.1.2新鲜猪部位肉以西昌市滨河路农贸市场及经久工业园区15km范围内菜市场零售价格为调价基准,按照单品单价下浮不低于8%的标准报下浮率。如投标方报价低于8%的标准报下浮率的作废标处理。2.2评审委员会按最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二名拟成交人,报价相同时按注册资金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如注册资金仍相同时按注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2.3本项目拟成交家数为2家。如报价最低投标方与次低投标方不同品类项目折扣率各有最低时,按报价前两名中各品类最低折扣率作为拟成交折扣率,并与报价前两名进行跟价确认。如有报价前两名投标方有一名不同意执行拟成交折扣率的投标人的情况,按前三名中各品类最低折扣率作为拟成交折扣率与报价前两名中同意跟价的供应商及报价第三名进行跟价确认。如报价前两名投标方均不同意跟价时;按前四名中各品类最低折扣率作为拟成交折扣率与报价报价第三名投标方及第四名投标方进行跟价确认。后续以此类推。(1)如最终价格确认后同意最低折扣的投标价人(包含最低报价投标人)有2家时,拟成交家数为2家。(2)最终价格确认后同意最低折扣的投标价人(包含最低报价投标人)低于2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3.4价格的确认。此次招标以最终各品类拟成交折扣率为基准,拟成交折扣率需执行一年,合同期内不允许更改。3.5市场份额分配2家成交分配:第一名分配占比60%、第二名分配占比40%。3.6谈判失败及其他情形如投标家数或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家数只有1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3、评标结果3.1评审委员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其它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招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处置。\n西昌协力分公司各食堂和餐厅鲜猪肉供应投标报价汇总表2025\n\n\n\n\n\n\n\n\n\n\n\n\n\n序号\n物料编码\n*物料名称\n预计采购量\n*计量单位\n*本项目最新市调基准价(元)\n最高限价单价(本单价为最新市调基准价*1.05)\n最高限价总价\n投标下浮率(%)\n报价(%)\n1-下浮率\n本项目报价单价金额(元)\n本项目报价总价金额(元)\n备注\n\n1\nC2407373\n新鲜白条猪肉及附件一批\n37000\nkg \n25.2\n26.46\n979020\n\n1\n26.46\n979020\n包到价\n\n\n\n合计\n37000\nkg \n\n\n\n\n\n\n979020\n\n\n序号\n物料编码\n*物料名称\n预计采购量\n*计量单位\n*本项目最新市调基准价(元)\n下浮率最高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8%\n最高限价总价\n投标下浮率(%)\n报价(%)\n1-下浮率\n本项目报价单价金额(元)\n本项目报价总价金额(元)\n备注\n\n1\nC1641973\n精五花肉\n1860\nkg \n33.5\n0.08\n62310\n\n1\n33.5\n62310\n包到价\n\n2\nC2187586\n精瘦肉\n1920\nkg \n36\n\n69120\n\n\n36\n69120\n包到价\n\n3\nC2187555\n猪心\n300\nkg \n24\n7200\n24\n7200\n包到价\n\n4\nC2187553\n猪舌\n300\nkg \n34\n10200\n34\n10200\n包到价\n\n5\nC1641981\n精中排\n1260\nkg \n44\n55440\n44\n55440\n包到价\n\n6\nC1642283\n猪油\n160\nkg \n20\n3200\n20\n3200\n包到价\n\n7\nC2419183\n猪肘\n1350\nkg \n33.5\n45225\n33.5\n45225\n包到价\n\n8\nC2407373\n绞肉\n1466\nkg \n20\n29320\n20\n29320\n包到价\n\n9\nC1641982\n小肠\n100\nkg \n24\n2400\n24\n2400\n包到价\n\n10\nC2187494\n肥肠\n150\nkg \n33.5\n5025\n33.5\n5025\n包到价\n\n\n\n合计\n\nkg \n\n289440\n\n289440\n\n\n汇总合计\n\n\n\n\n\n\n\n\n1268460\n\n\n\n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187555猪心300.0kg24.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2C2419183猪肘1350.0kg33.5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3C2187553猪舌300.0kg34.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4C2187494肥肠150.0kg33.5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5C2407373新鲜白条猪肉及附件一批37000.0kg26.46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6C1641982小肠100.0kg24.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7C1641981精中排1260.0kg44.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8C2187586精瘦肉1920.0kg36.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9C1642283猪油160.0kg20.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10C2407373绞肉1466.0kg20.0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11C1641973精五花肉1860.0kg33.5西昌2025年12月30日前西昌协力分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鲜猪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