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贷款抵押物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招标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2025)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 | C服务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编号:TZJC2025FXGKb006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
1
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3家保险公司承接本次财产保险项目(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仅3家,则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2的供应商入围;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则重新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招投标活动。同一法人机构的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需提供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保险服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线上审核后获取)
2.地址(网址):https://ccgp.szcgpt.czbank.com
3.方式:供应商登录浙商银行数智采购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ccgp.szcgpt.czbank.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备注: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浙商银行数智采购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ccgp.szcgpt.czbank.com)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浙商银行数智采购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ccgp.szcgpt.czbank.com),现场开标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2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
保证金缴纳流程:供应商在【金融服务】-【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唯一的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从企业对公账户缴纳保证金至该虚拟账户。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虚拟账户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注意不要打错。截止时间(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下同)前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如线上缴纳保证金失败,请联系许先生,联系电话0571-87659622。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采网(www.cfcpn.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https://ccgp.szcgpt.czbank.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877号
联系人:朱凌锋
联系方法:159906577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单元13楼
业务联系人:邵璐、江俏俏
联系方法:15215879512、13075742820
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赵烨淇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13958078490
附件信息: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x104.5 KB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x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ZJC2025FXGKb006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就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积极参加。1、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2、项目编号:TZJC2025FXGKb006三、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1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3家保险公司承接本次财产保险项目(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仅3家,则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2的供应商入围;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则重新招标);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招投标活动。同一法人机构的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需提供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保险服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五、获取(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等1.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邮箱获取(须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扫描成PDF后发至1207869884@qq.com,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预留邮箱。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3.售价:人民币0元整4.获取标书需提供的资料: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答单位公章;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保险服务)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表(在公告附件中下载);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5.注意事项:①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②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④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预留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2楼会议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2楼会议室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集中采购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3450020010120100358862开户行:浙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11日09:00:00前缴纳并到账备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采网(www.cfcpn.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https://ccgp.szcgpt.czbank.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十、业务咨询:1.招标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18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法:0576-81880971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单元13楼业务联系人:邵璐、江俏俏联系电话:15215879512、13075742820电子邮箱:1207869884@qq.com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赵烨淇联系电话:139580784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2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无需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招投标活动。同一法人机构的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需提供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保险服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4纸质投标文件:(1)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份;(2)装订要求:采用胶装。(3)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封套请载明: “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等对应内容。(4)“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5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分别装订,纸质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具体要求如下:(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①制作:A4幅面、双面或单面打印、卡纸作封面、胶装、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份;③封装:单独封装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①制作:制作要求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完成版彩色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②存储介质:U盘;③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④封装:单独封装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仅递交投标文件或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61.本次投标采用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金采网(www.cfcpn.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https://ccgp.szcgpt.czbank.com)网站。10签订合同: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入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316345000027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11日09:00:00前缴纳并到账备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12开标程序: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理)宣布开始开标。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3.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13评审澄清回复: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2.“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无需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入围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入围项目,也不得将入围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入围后将入围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入围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入围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入围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九)异议的提出及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阐述招标文件、评标结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条款,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3.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2.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招投标活动。同一法人机构的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需提供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保险服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商务技术文件A.商务文件1)投标函2)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月的投标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5)投标人情况简介6)招标需求偏离表7)浙银善标8)项目保障措施9)企业经营情况10)业绩情况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B.技术文件1)技术服务方案(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三)投标文件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2.招标人、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本次投标采用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及电汇的形式缴纳。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4.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因入围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未入围的投标保证金,自入围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因入围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弄虚作假、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3)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入围的。(八)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投标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的;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招标需求偏离表的;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方案,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7)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方式报价的;3)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本项目不适用)四、开标(一)开标准备1.制订开标、评审工作的组织方案,落实工作场地、设施。2.通知或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开标、评审活动。3.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如专家抽取有关凭证、项目书面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现场工作所需的相关登记表单、评审工作底稿等。4.其他应准备的事项。(二)开标程序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3.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程序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招标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主观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将如实记录在评审报告中;评审人员的评审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7.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澄清问题的形式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不含税价经计算与含税价不一致的,以不含税价为准修正含税价。如修正后的含税价格低于投标人的含税报价,以修正后的含税价格为准签订合同;如修正后的含税价格高于投标人的含税报价,则以投标人含税报价为准签订合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四)澄清问题的形式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调整为:如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4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前3家入围;如有效投标供应商为3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前2家入围;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则重新招标。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第三章招标需求一、项目基本内容项目内容数量备注选取入围贷款押品财产保险公司3家,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对本行公司抵押贷款客户提供财产保险服务。3家服务商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3家保险公司承接本次财产保险项目(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为4家及以上,则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3的供应商入围;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仅3家,则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2的供应商入围;如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则重新招标)。服务期为两年。二、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保险机构总公司对承担本项目的分公司授权赔付额度达100万(含)以上;(2)投标人应支持扎口对接,覆盖我行台州全辖服务范围,设专人及服务团队,集中受理出单;(3)投标人在保证优质服务的同时,须承诺服务时效,确保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4)投标人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项目相关事宜的审计工作;(5)服务方案。对比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从方案的全面具体、详细程度,对本项目的针对性,管理计划的科学程度,计划可行性及操作性的合理程度,具有突发应急措施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6)经办人员应答客户经理的时效不超过3小时;(7)在客户经理提交完整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出具保险单;(8)收费合理,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2.资信商务要求(1)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在台州地区的保费收入、服务网点数量、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进行评分;(2)偿付能力。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3.合同订立要求是否框架协议:是□否合同定价模式:□固定总价□成本补偿(应明确并细化核算方式)固定单价(投标报价为入围后的最高限价,最终的保险费率在上述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绩效激励(应明确并细化核算方式)合同期限:2年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入围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排名在前的入围,如得分相同,按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也相同的并列。如果排名并列的情况涉及最终入围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确定入围单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综合实力(27分)【客观分】一、根据投标人2024年度在台州地区保费收入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评审:保费收入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位扣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低得分为5分。注:需提供台州保险行业协会出具的保费收入证明材料为依据,不提供不得分。10【客观分】二、根据投标人在台州市内经保监局审批设立的服务网点数量由多到少排序进行评审:服务网点数量排名第一的得5分,排名每下降一位扣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注:需提供网点有效营业执照与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三、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由低到高排序进行评审,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最低的为第一名得12分,排名每下降一位扣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低得分为5分。注:各投标人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22偿付能力(5分)【客观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http://www.iachina.cn/公布的投标人最新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准。)(1)当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时,得0分;(2)当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时,得2分;(3)当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时,得5分。53保险服务方案(20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服务方案(理赔办理流程、时间、方便程度、违约承诺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评价为优得16-20分;评价为良得10-15分;评价为中得5-9分;评价为差得0-4分。(1)方案符合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内容非常详细、合理且有针对性为“优”;(2)方案符合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内容较详细且有针对性,为“良”;(3)方案较符合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内容较简单,为“中”;(4)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内容非常简单,为“差”。204项目保障措施(1分)【客观分】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按以下情况得分,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1.投标人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并在开标日前已开立结算账户的,得1分;【证明材料】承诺函以及已开立的账户信息。2.投标人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承诺在中标后开立结算账户的,得0.5分;【证明材料】承诺函。3.投标人不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得0分。【证明材料】承诺函。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15信用评价-浙银善标(2分)【客观分】“浙银善标”是践行善本金融理念的最重要实践探索,满足以下“大局担当、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机构治理”正向标准内容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2分: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提供认定(或公示)文件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提供认定(或公示)文件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3.35项“卡脖子”关键技术相关法人机构或科技部火炬中心“创新积分制”企业。【证明材料】提供认定(或公示)文件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4.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表彰的企业。【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5.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入选地市级及以上节能、低碳、绿色名单(含绿色工厂名单、绿色制造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等)。【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6.“上一年度享受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或“主营产品取得绿色或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7.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地**府颁发相关证书或进行表彰,证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8.以企业名义参与起草国家或地方或行业重大标准的。【证明材料】提供标准文件复印件或相关证书(或文件)复印件。9.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企业积极参与捐赠、捐款、扶贫扶弱等慈善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捐款捐物记录、公众报道或表彰等。10.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企业积极参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公益活动记录、公众报道或表彰等。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2价格 (45分)【客观分】价格-居住楼宇(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权重注:报价文件需提供向银保监报备的费率表及费率测算表10价格-商业用房(5分)5价格-厂房类房产(20分)20价格-在建建筑工程(5分)5价格-特殊建筑构造物(5分)5第五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纳税人类型: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乙方:纳税人类型: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甲乙双方经公开招标,就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自愿共同遵守。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2.“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抵押物品保险服务。3.“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办理各类抵押物保险的具体采购单位。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7.“出单公司”是指乙方为本次招标提供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公司或分支机构。二、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三、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代理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代理人在评标期间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5.投保人的投保材料;6.投保单、保险单及批改申请、批单;7.保险人应提供投保及赔案处理情况报表;8.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并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四、保险条件1.中标保险费率险种名称保险标的物保险费率备注居住用房地产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其他房地产2.保险条款乙方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的财产条款(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条款附件):条 款 名 称编 码3.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1)投保险种原则上为银行授信业务保险服务,包含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有特别需要的的另行协商处理。(2)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文件以及投保险种具体情况而定。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5年月日时起至2027年月日时止。5.支付方式和要求(1)一单一结(如果贷款提前结清,应退回未到期部分抵押物保险合同的相应保费)。(2)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作为乙方收取款额的指定账户单位:开户行:账户:五、组织实施1.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应该为本合同的顺利实施积极创造有利条件。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认真履行。六、违约责任1.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或要求乙方支付正式保险单中的10%的保费金额作为违约金:(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不符负有责任。(2)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3)乙方未能交付服务。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甲方已支付的保险费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利息;乙方还应按正式保险单中的10%保费金额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如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七、不可抗力1.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八、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九、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合作中若涉及客户信息收集、使用等处理,应确保符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规定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向客户明示收集、使用及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客户授权同意。具体要求如下:1.收集、使用及处理客户个人信息必须是依据法定义务或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行为,并在履行本协议必要范围内收集客户信息。未经客户授权同意,不得将客户个人信息公开披露,不得转移、出售给第三方。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信息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信息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协商确定重新取得客户个人同意。2.客户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应符合实现本协议业务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完成收集和使用的目的后应及时删除或匿名处理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本合同不生效、无效、终止或被撤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删除客户信息。3.涉及客户敏感信息处理的,应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取得客户的单独同意,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要求。4.乙方应对客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安全。若乙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步通知甲方,减轻对客户及甲方的危害。5.乙方应保证客户信息来源合法,提供给甲方的客户信息真实、准确。客户对其信息提出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要求,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及时配合客户进行处理。在先收到客户要求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6.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理涉及甲方业务及甲方客户个人信息的有关事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配合完成涉及客户信息处理的相关事宜。乙方未按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客户信息,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反洗钱合作签订本协议的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效落实相关反洗钱义务。十一、清廉合作承诺为秉持廉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洽谈及签订相关协议,维护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双方同意就此次合作开展廉洁监督。双方郑重承诺:在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等相关过程中,不会对合作经办人或相关业务负责人有赠送现金或实物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并自觉接受对方监督。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甲乙双方应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合规建立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合规及风险管理、服务连续性、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安全管控、客户纠纷解决、信息披露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责任。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示消费者投诉渠道和方式,完善投诉数据统计,妥善对接和处理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保险消费纠纷。客户向乙方投诉的,乙方应在初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向甲方进行报告,并配合甲方后续处理措施;客户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有权就与乙方相关的事实或乙方所掌握的信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应积极配合;客户向监管部门投诉的,甲乙双方应立即成立专项投诉处理小组,相互配合完成投诉案件处置。双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应积极做好与政府、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等机构的沟通协调,防范风险扩散。3.甲乙双方应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溯源改进,查找服务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从源头上减少消费投诉的发生,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十三、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四、争议的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五、合同的终止1.除另有约定外,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甲方采购权限上收至上一级机构导致的合作终止;(3)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4)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5)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3.国家保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重新修订合同相关条款。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六、法律适用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七、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八、通知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到达对方特定系统视为送达;如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到达对方特定系统视为送达。十九、合同修改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被保险人签订的财产保险单,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有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编制。外层包装(封签)(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报价文件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ZJC2025FXGKb006序号项目名称保险标的物保险费率(%)1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居住楼宇2商业用房3厂房类房产4在建建筑工程5特殊建筑构造物说明:1.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开标报价后不予核减。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2.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3.报价栏只出现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不得随意更改或替换;5.保险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例:0.0001%、0.0015%);6.此报价为入围后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自评分自评依据页码资信技术分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资格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资格文件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序号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招投标活动。同一法人机构的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需提供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附件1: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2、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制件;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件2: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附件3:提供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附件4: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件4: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6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制件】附件5: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制件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附件6: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附件7:提供不分包的承诺函注:1.相应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复制件并加盖公章附后(复制件齐全,不得缺页,原件备查);2.证书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证明;3.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入围,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招投标活动。同一法人机构的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需提供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分支机构同时提供1、分支机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2、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制件;】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附件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查询截图;附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的承诺函(招标人):我方(申请人)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开标后如发现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项目标段项下招标活动的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为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视我方投标无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①投资或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②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③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附件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2年10月至今)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未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本书面申明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如未提供而导致无效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制件】附件6: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我公司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不分包投标的承诺函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我公司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承诺不分包。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商务文件投标函致:根据贵方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异议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入围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并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核查要求,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户名: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函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我方了解了本次公开招标的条件、要求以及办法后,愿意参加贵方的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的投标,并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相应的投标方案。我方一旦入围,在签订正式合同文本之前,本投标文件、应贵方要求的补充应答(或澄清说明)、连同贵方的招标文件应成为约束我方的文件。我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了解的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相关的任何信息资料,不论是何种载体或以何种方式传递的信息,仅限于本次投标所用,我方承诺不会将此类信息用于任何与本次投标无关的用途。我方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的真实、准确负责。我方也完全理解,贵方有权选择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粘贴处(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的投标,授权代表有权代表本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申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粘贴处(正面) (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制件粘贴处(正面) (反面)说明: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月的投标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投标人情况简介一、名称和概况(一)投标人名称:(二)地址:邮编:(三)电话/传真:所属集团(如有):(四)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六)是否上市:二、财务数据(一)注册资本:(二)近3年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以下指标,需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单位:年份(年末数据) 年 年 年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三)近3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要包括以下指标,需提供经审计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单位:序号科目单位:人民币元备注 年 年 年1营业收入2主营业务利润三、组织架构及相关机制(一)资信等级(如有)(二)股权情况介绍主要股权和公司高管变动情况,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提供股权架构图,并简要说明股东背景。(三)高管人员简介及分工(四)组织结构(五)风险管理机制及处罚情况(六)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流程、制定的政策制度四、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五、本次投标产品或服务的应用情况(本次招标类似业务及系统对接案例):六、投标人金融机构客户服务经验及优势:七、其它需补充说明的事项:招标需求偏离表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ZJC2025FXGKb006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1234……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的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要求)”,有必要时可注明具体情况;3.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浙银善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项目保障措施项目保障措施承诺函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根据贵方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公司客户贷款抵押物(房屋建筑物)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我方(投标人名称)自愿参加投标,并承诺提供以下项目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并在开标日前已开立结算账户;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承诺在中标后开立结算账户;不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注:1、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对以上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请以“√”表示。2、同意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进行本项目的款项结算,并在开标日前已开立结算账户的请在本承诺函后附已开立的账户信息(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企业经营情况业绩情况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技术文件技术及服务方案说明:根据评分细则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第三章“招标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投标人提供认为需要的方案及资料,未提供格式的部分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户贷款抵押物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