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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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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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比例:100.0%;国企资金比例:0.0%;村社资金比例:0.0%;供销社资金比例: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1537369 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537369 元,建设规模: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支流I段新建排水沟约336.2米,支流II段新建挡墙约359.6米,塘新建挡墙约128.7米,主流段拆建约13米,老挡墙修复约80米,工程清障约500立方米,老挡墙固脚约52.5米,拆建压顶280.6米,路面修复198㎡,简易泵站1处,护栏62.5米,DN500管23米,DN800涵管6米以及警示牌、河长牌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 。
2.2招标范围:预算审核报告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无 。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挂工程) 。
3.3 对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
4.招标
形式
线上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至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山区进化镇葛云飞路998号
联 系 人:丁士峰
电 话:18357137175
招标代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汇通大厦1幢1403室
联 系 人:吴琦斌
电 话:13758123558
2025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zb.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阳田溪-预算审核.pdf
图纸.zip
参考合同.pdf
杭州市萧山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极简评审法)(2024444年版)(202202202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0000二四年一月(202520252025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HZ-2025-0041)招标文件(极简评审法)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10月2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在建合同工程11.其他须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20252025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比例:100.0%;国企资金比例:0.0%;村社资金比例:0.0%;供销社资金比例: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2.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1537369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537369元,建设规模: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支流I段新建排水沟约336.2米,支流II段新建挡墙约359.6米,塘新建挡墙约128.7米,主流段拆建约13米,老挡墙修复约80米,工程清障约500立方米,老挡墙固脚约52.5米,拆建压顶280.6米,路面修复198㎡,简易泵站1处,护栏62.5米,DN500管23米,DN800涵管6米以及警示牌、河长牌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2.2招标范围:预算审核报告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3.3.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无。(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3.2拟派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挂工程)。3.3对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4.4.4.4.招标形式线上招标5.5.5.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6.6.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4日14时30分,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至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7.7.7.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地址:萧山区进化镇葛云飞路998号联系人:丁士峰电话:18357137175招标代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汇通大厦1幢1403室联系人:吴琦斌电话:137581235582025年10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地址:萧山区进化镇葛云飞路998号联系人:丁士峰电话:183571371751.1.3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汇通大厦1幢1403室联系人:吴琦斌电话:137581235581.1.4工程名称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1.1.5建设地点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1.1.6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投资估算见招标公告1.1.8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施工工期工期要求:6060606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20252025年11111111月10101010日2025计划竣工日期:202620262026年01010101月08080808日20261.3.3质量要求合格1.4.4(8)被招标人拒绝的具体单位名称或具体情形被拒绝单位名称:/被拒绝的具体情形:/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登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提疑专区”提疑。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的最新答疑、修改信息,自行下载。3.1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投标报价中签报价:1306764元;投标人的报价不等于中签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1.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否2.金额:人民币元。3.交纳方式:(1)转账交纳要求(从基本账户转出)户名:。帐户:。开户银行:。(2)数字保函交纳要求(通过品茗数字保函平台申请)重要提醒:①申请保险保证相关链接:,申请数字保函选择萧山区限额以下项目,平台咨询电话:。②开标时,数字保函方式以品茗数字保函平台的数据回传作为投标保证金缴存的依据。4.其他说明:重新发包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30分6.3.2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公示期限:3日。7.4.1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汇票本票或银行转账9.5.2投诉投诉受理机构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萧山区进化镇葛云飞路998号联系电话:0571-8965062311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0%,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投标人须知1.1.1.1.总则1.11.11.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1.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招标公告;(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招标公告;(3)其他要求:招标公告。1.4.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或被招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具体拒绝单位名称或情形见前附表须知。(9)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0)为本项目的监理人;(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存在相与控股或参股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1.5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1.61.61.6保密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1.71.71.7语言文字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1.8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1.9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1.9.2投标人认为需要踏勘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1.101.101.10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1.111.111.11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可以分包的内容外,一律不得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1.121.12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2.2.2.招标文件2.12.1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如有);(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招标人要求(如有);(8)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7)工程规范(如有);(8)工程量清单(如有);(9)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2.22.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发布。澄清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个日历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3.3.3.投标文件3.13.1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函。3.1.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3.1.4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开标召开所在月前的连续三个月,如开标时间在9月,则提供9月8月7月或8月7月6月或7月6月5月连续三个月)。3.1.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6投标人资质证书。3.1.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8投标保证金。3.1.9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3.1.10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1.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1.12投标人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打印的,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本项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3.23.2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设有最低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招标人设有中签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不等于中签价。3.2.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和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3.3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3.43.4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的退还:(1)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或弄虚作假的。(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5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3.53.53.5符合性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3.63.6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3.7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投标报价、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证照、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交纳社保材料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者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3)投标人应采用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公布的投标(响应)编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编制工具详见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通知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新。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4.4.4.投标4.14.14.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使用投标(响应)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投标文件”。4.24.24.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5)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34.34.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5.5.5.开标5.15.15.15.1开标时间和平台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平台为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5.25.25.2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在线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在线签到,测试交互功能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投标,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确保不见面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可以加入QQ“萧山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服务群”(群号:1158514023),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将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2)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系统后,投标人的相关投标内容将在不见面交易大厅公开显示。(4)确定投标人的顺序号。(5)公布招标人推荐入围单位名单。(6)抽取入围单位。(7)随机确定中签号。(8)对中签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5.35.35.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5.45.45.4特殊情况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6.6.6.评标6.16.16.16.1评标委员会6.1.1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开始评审前推荐1名专家为评审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采用极简评审法或简易评审法或最高价法或最低价法的项目,评审可以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评审过程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全过程展示。6.26.2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6.3评审6.36.36.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最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7.7.7.7.合同授予7.17.17.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公示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27.27.2中标人确定方式7.2.1招标人依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中标候选人存在本须知1.4.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7.2.3招标人将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3)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4)资质动态核查处于“不合格”状态(本项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根据《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2023〕98号>要求进行核查)。7.37.37.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7.47.47.4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7.57.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8.8.8.重新招标8.18.1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的。(3)全部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招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条件设置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9.9.9.纪律和监督9.19.19.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9.2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人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9.39.39.3对评审人员的纪律要求评审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在评审活动中,评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9.49.4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9.59.59.5异议和投诉9.5.19.5.1异议9.5.19.5.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书面答复。(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9.5.29.5.2投诉9.5.2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起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10.10.10.在建合同工程10.110.110.110.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公开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10.210.210.210.2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4)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拟派项目负责人处于“锁定”状态且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或项目负责人变更材料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5)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系统)发布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服务期限或工期包括了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或项目负责人变更材料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系统)可以查询到项目已竣工验收或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除外。10.310.310.310.3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总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11.11.11.11.其他须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极简评审法适用范围:极简评审法主要适用于一般工程类项目。具体步骤:(一)确定投标人顺序号。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系统确定投标人的顺序号。(二)确定入围单位。1.投标人≤15个的,全部入围。2.招标人>15个的,通过招标人推荐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家入围评审单位。招标人可以在开标前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入围进行评审,若推荐的,必须推荐5名,推荐名单须按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标前招标人应做好名单保密工作;随机抽取入围的数量根据以下公式确定,随机抽取入围数量=15-招标人推荐数量,若招标人推荐的企业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该名额自动增加至随机抽取名额当中。招标人推荐的企业名单,应当在确定入围单位时录入系统。(三)随机抽签确定中签号。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系统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签号。顺序号与中签号相同的响应人为中签人,中签人的投标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四)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对中签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五)中签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被招标人拒绝的或符合招标人拒绝的具体情形的。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等于中签价的。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形的。7、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10、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1.4.4条款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13、未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或者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载明的核查发布日期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的;或者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理“不合格”状态(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本项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未达到交易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的,重复第(三)、第(四)、第(五)步骤,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对入围的投标人都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从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单位(不足15家时全部入围),然后重复第(三)、第(四)、第(五)步骤,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当对所有的投标人都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仍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中签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最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对全部投标人都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但均未通过的否决所有投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诚信承诺书3.联合体投标协调书(如有)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招标公告未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的除外)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招标公告未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的除外)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8.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招标公告未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的除外)9.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不作要求的除外)10.投标保证金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2.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项目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的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在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交付全部工程。4、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书编号:,等级:,专业类别:。5、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6、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在中标后7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贵方。我方将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放弃因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的工程造价变更的索赔权利。7、我方保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量,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工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9、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并承建本项目,我方保证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5%计算)由我方支付,由贵方从应付我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萧山区政府性投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等有关结算审价方面的规定审定结算,与贵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投标诚信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承诺无串通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等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部门的调查和处罚。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报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争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承诺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暂停执业,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公开方式发包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6、承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承诺本公司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8、承诺我单位的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条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的,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公平竞争审查表(招标公告文件)项目名称年月日2025年度美丽河湖综合整治一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涉及行业领域性质其他政策措施起草机构名称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人丁士电话18357137175复核机构名称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益超电话13615842780征求意见情况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可附相关报告)咨询及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可附相关报告)审查重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复核(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否否(二)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至否(三)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互否(四)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否石(五)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香(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否(七)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否否(八)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九)提出注册地址、所在地、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等要求。至蚤(十)简单套用特定产品评标标准、技术参数,或者直接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排斤、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至否(十一)以其他不合理条件排斤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否否(十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否适用例外规定是口否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初审意见(可附相关报告)签字:七4复审意见(可附相关报告)签字: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盖章:签字QJSJ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施工图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八月设计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1项目概述阳田溪位于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属村级河道。起点位于大岩溪,终点进化溪支流,最终汇入进化溪,本项目整治范围全长约826米,其中主河道306m,沟渠支流Ⅰ336.2m,支流Ⅱ184m;本次通过新建砌石护岸、坍塌挡墙修复,老挡墙固脚、新建沟渠、新建排涝泵站等措施保障护岸安全及解决区域内的排涝问题,提升村庄内生态景观,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美乡村环境,满足周边居民生产用水需求。1.2整治内容河道清障:整治范围内清障,暂估500m³;老挡墙修复:老挡墙修复80m,其中坍塌修复26m,鼓包修复暂定54m;新建挡墙:支流Ⅰ段新建现浇钢筋砼排水沟336.2m,支流Ⅱ段新建挡墙359.6m,塘新建挡墙128.7m;主流段拆建13m;附属工程:C25砼老挡墙固脚52.5m,拆建压顶280.6m,路面修复198㎡,简易泵站一处,警示牌一处,仿竹护栏62.5m,DN500涵管23m,DN800涵管6m。1.3工程级别及防洪标准根据《萧山区水利规划》,镇、街道、行政村等原则上可以按照小流域防洪避洪的规划标准确定,镇(街道)所在地的保护区按照20-50年一遇的标准,行政村按照10-20年一遇的标准确定。本工程河道位于进化镇华家垫村,区域防洪标准按5-10年一遇。本工程护岸及交叉建筑物均为5级。1.4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23),本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河道护岸,河道护岸参照治涝标准确定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1.5水文1.4.1自然条件项目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南端,总的气候特征为: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多年平均降雨量1437.9mm。二设计依据2.1设计依据(1)《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3)《美丽河湖建设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14—2023)(4)《水工程生态建设技术规范》(DB3305/T48—2017)(5)《河道生态建设技术规范》(DB33—1038—2007)(6)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9《进化镇阳田溪整治工程实测1/500地形图》2.2施工规范(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5)《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浙江省水利厅2003年4月)。(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10)《水利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其他有关规范与标准。三施工技术要求3.1测量与放样(1)工程采用的基准系统:平面坐标采用杭州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2)工程承包方宜结合地形在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固地点设置平面、高程控制网。首级控制网按国家三等控制点要求测设,水准点按国家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测设。(3)所有测量工具、仪器在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校正。(4)对所有的施工测量工作都必须做到有放必复,分别有专人负责;对控制网点和施工基线应分别编号并绘制平面图,施工期间须妥善保护并定期经常性进行复测、及时修正或补设。(5)工程承包方的所有野外测量资料,都应用墨水笔记录。工程承包方应留有野外记录的副本作为其档案记录,野外记录本原件原则上应交给监理工程师并成为建设单位的财产。测量成果须经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认可。3.2建筑材料质量要求水泥:设计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强度等级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块石:必须选用强度高、质地坚硬、耐风化、具有良好抗水性的块石,页岩、泥灰岩、粘土岩以及扁平细长和已经风化的块石均不得使用。通常为形状不规则的毛石或有两个平面大致平行的平毛石,中部厚度不得小于20cm;经过加工的的料石,其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20cm,长度不小于40cm,且不宜大于厚度的4倍,无尖角、薄边,单块重量不超过150公斤,块石饱和抗压强度应大于30MPa、软化系数≥0.8,要求无裂缝、未风化。塘渣:设计要求平均粒径在8cm以下;最大粒径不大于20cm,其含量不得超过总量的20%,塘渣的含泥量不大于5%,其固体体积率宜大于76%,相对孔腺率不宜大于24%。碎石:要求采用坚硬新鲜块石轧制而成的二级配碎石。粒径5mm~40mm之间,超径和逊径分别小于5%和10%。具体级配由试验决定。黄砂: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砂,细度模数不小于1.9,含泥量不超过3%,贝壳等杂物必须筛除。水: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PH值﹥4,不溶物含量﹤2000mg/L,可溶物含量﹤5000mg/L,CL-含量﹤1200mg/L,SO2-﹤2700mg/L。土工布:土工布采用3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其技术参数如表1。附表1300g/㎡长丝无纺土工布技术参数表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厚度
(mm)
幅宽偏差(%)
断裂强力(kN/m)
断裂伸长率(%)
CBR顶破强力(kN)
等效孔径O95(mm)
垂直渗透系数(cm/s)
撕破强力(kN)
-5
≥2.2
-0.5
≥15.0
40~80
≥2.6
0.07~0.2
≥1×10-3
≥0.42
3.3施工技术要求3.3.1放样清基筑堤围堰和取土的范围内均应清除淤泥、杂草、树(草)根、砂石等有害挡墙安全的杂物。3.3.2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出的土石方宜与围堰建设相结合,并应注意环境保护与恢复。开挖边坡应根据工程地质、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和施工条件等情况,经稳定验算后确定,一般不宜小于1:0.5。根据土质气候和施工机具等情况,基坑底部应留有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在底部工程施工前,分块依次挖除。3.3.3土方填筑土方填筑前必须清除基坑底部的积水、杂物等。土料可就近选用工程区域周边的土。回填土不得含有树根、草皮、腐植土、块石等杂物。严格控制土料含水量,铺土厚度宜为25~30cm,分层密实,粘性土压实度不小于0.91。3.3.4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工程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进行施工。(2)砼采用商品砼,混凝土的等级和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水泥应采用不低于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浇筑混凝土时,宜采用定型钢模或木质压模,要求混凝土表面平整、美观,无蜂窝麻面,结构分缝和伸缩缝应保持平整、垂直。(3)根据《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C20砼水灰比允许最大值为0.60,水泥用量不得小于220kg/m3;C25砼水灰比允许最大值为0.50,水泥用量不得小于300kg/m3;C30砼水灰比允许最大值为0.45,水泥用量不得小于340kg/m3。3.3.5砌石工程混凝土灌砌石:所用碎石粒径不宜大于4cm,拌制混凝土的坍落度以7~9cm为宜,灌入的混凝土应震捣密实。砼灌砌块石施工参照《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定》7.5节执行。分缝:挡墙的压顶、墙身、基础均每隔10m设宽2cm的伸缩缝,如果挡墙基础沥青松木板与墙身沥青松木板分块放置,则板跟板必须上下位于同一平面内;沥青松木板必须满拼,不允许木条块拼成格栅或仅为外轮廓木条框。沥青松木板制作要求为木板制成后阴干,待水份达到要求后(一般少于3%~5%),用沥青浸泡(需沥青池)或用沥青满布刷涂(一般需要2~3遍)而成。保养:砌筑过程中应保持砌体湿润,并做好及时养护,养护期不小于7天。3.4.临时围堰本工程围堰由施工单位自行设置,设置在河道的起止端及交叉河口和桥下,相关费用可在临时工程费中开支。围堰设置采用土方加编织袋装土围填,必要时可采用脚手架钢管对围堰加固。3.5度汛要求本工程建议在非汛期实施,计划总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业主根据工作安排确定。若工程在汛期实施,施工单位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汛期防洪排涝要求,编制相关报告及围堰相关事项。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的资源、经验和习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汛期气象趋势和水雨情动态,根据天气预报及相关预警信息,对工程上游来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度汛安全措施,定期观测基坑和建筑物,同时备足各种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实施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按程序上报。3.6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防范重点主要有:施工用电、土方开挖安全、高处作业、吊机、挖机等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施工交通运输、施工期防汛,以及施工用房、堆场等的消防安全等。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等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围堰工程;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7施工资料管理要求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态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保存。施工资料的归档范围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其中隐藏工程、土石方压实等的施工与质量检测过程必须有录像资料存档备查。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规范、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合,绝不允许伪造或与实际不符;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应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负责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8其他(1)本次阳田溪整治的临时占地及用房由业主单位负责协调解决。(2)平面图桩号仅代表河道长度,河道护岸(挡墙)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设计河道断面中所有尺寸为正交(河道宽度除外)。(3)本工程施工前应提前向业主单位咨询河道两岸是否布局各类管道,开挖时需提前做好维护措施,沿线电线杆如需迁移加固,应及时与电力部门联系。本说明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施工。(4)本工程施工须配备一辆洒水车,对进出和施工区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保证道路不起扬尘。(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小计:小计: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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