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脑招标公告(宁德市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2025)
宁德市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平板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平板电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9幢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JT宁采招(2025)-056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 10.27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750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102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 预算(元)
最高预算(元)
所属行业
询价保证金(元)
备注
1
1-1
宁德市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1批
102750
102750
工业
10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者须按公告的要求: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15759310551@163.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公开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报名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9幢1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9幢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名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人
合同包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鹤峰南路56号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3-283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邮编: 352200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21592、157593105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板电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