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招标公告(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项目概况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25582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购主体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和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为同一机构,其合同签约及资金支付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说明!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签署合同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03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03会议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1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120206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123905(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秀华、楼国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90503、0571-85179364
质疑联系人:金册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9928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028.doc771.6K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028.doc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HCZX-255821.11.2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0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X-25582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最高限价(元):72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2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购主体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和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为同一机构,其合同签约及资金支付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说明!合同履约期限:按签署合同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1)“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03会议室。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03会议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15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120206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123905(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秀华、楼国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90503、0571-85179364质疑联系人:金册玲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9928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 。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 ,属于 工业(制造业) 行业;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可以就 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叶秀华 138580327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乘以60%向中标人收取。请投标人报价时给予考虑。(2)费用支付:①缴纳形式:电汇/现金。②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账 号:95220078801100000315(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发送邮件至HCZBDL@126.com: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联系电话、邮箱。15重要提醒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6特别说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供应商需提供“《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25&articleId=wqYYmfBWzg7wADkQiVIiig%3D%3D)”政策解读中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的提供网址)给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又称“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4.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联合协议(如果有);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1.5.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一、概述2.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参与竞争。2.3.二、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目的地1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1套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指定地点2技术资料全套3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招标技术要求序号仪器名称数量技术指标要求(功能、性能和规格)1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1套一、设备用途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主要是用于表征、验证和评估生物神经组织、动物活体组织以及神经形态芯片/系统性能的电学特性、脉冲动态、学习规则、任务性能及能效功耗等关键参数。二、设备参数1.频率:20Hz~2MHz;△ 2.基本测量精度 ± 0.05%;△ 3.分辨率:0.01Hz@20Hz~99.99Hz;▲ 4.测试信号电平电压范围:0Vrms~20.0Vrms(测试频率≤1Mhz)△ 5.测试信号电平电流范围:0Arms~100mArms;6.输出阻抗:≤100Ω ;7直流偏置:0V~+40V;8.列表扫描点数:≥200;▲ 9.补偿功能:至少包含开路补偿、短路补偿、负载补偿;10.测量参数:Cp-D、Cp-Q、Cp-G、Cp-Rp、Cs-D、Cs-Q、Cs-Rs、Lp-D、 Lp-Q、 Lp-G、 Lp-Rp、Lp-Rdc、Ls-D、Ls-Q、Ls-Rs、Ls-Rdc、R-X、Z-qd、Z-qr、G-B、Y-qd、Y-qr、Vdc-Idc;11.测量等效电路:并联、串联;12.触发模式:至少包含内部触发(INT)、手动触发(MAN)、外部触发(EXT)、GPIB 触发(BUS)。三、配置至少包含以下组件:1)主机 1套;2)LCR表(含测试软件)*1套;3)忆阻偏置电压单元 1套;4)忆阻偏置电导单元 1套;5)DC偏置电压单元 1个;6)DC偏置电流单元 1个;7)SMD测试治具 5套;8)测试治具 2套;9)镊型探头 1个;10)接触头 2个;11)端子探头 3个;12)GP-IB链接线 1根。四、商务及其他要求1.设备要求▲1.1生产日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1.2须为投标品牌官网公开产品目录列明的标准机型(不接受定制机),需提供制造商官方印刷资料及官网产品截图佐证。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技术资料不全或无法完全证明参数将视为负偏离,采购方保留对投标技术参数复核的权利。若发现虚假承诺,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方需支付合同金额100%的赔偿金,超额损失采购方可继续追偿;已运行设备采购方可要求退货,投标方须无条件接受。1.3所提供的工作站(主机,用于控制、采集、分析的电脑等)必须支持采购人提出的配置需求,若无法满足,则视为投标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不达标,采购人不予以验收。2.质量保证2.1提供整机5年质保(含易损易耗件),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盖章的原厂书面保修承诺函。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2.2质保期内,设备年平均开机率须≥95%(计算方法为正常开机日数/365日)。若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开机率低于95%,则每低于1天(即每少运行1天),保修期相应顺延2天。2.3提供质保期内详细的服务方案。3.交货要求3.1交货地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3.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4.安装调试4.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4.2安装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4.3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容。4.5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1份,维修手册1份。5.培训5.1供应商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独立完成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一般故障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5.2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熟练、安全、规范地操作设备。5.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6.设备验收6.1设备验收分为静态和动态验收。静态验收依据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验收参数进行,动态验收在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对关键性能参数进行验收。全部验收费用(含检测、耗材等)均由中标人承担。7.软件服务▲7.1提供终身免费软件升级服务。8.售后服务8.1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电话技术支持,48小时内到达现场。▲8.2设备投入使用后5年内提供免费移机服务1次。8.3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若非使用方人为因素导致无法排除的故障,予以整机调换。8.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与单价。8.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方案及对应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8.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8.7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且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价格,应不高于停止量产前最新目录价格。8.8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投标人承诺继续为采购人提供设备维修服务,仅收取材料费用,免人工费和差旅费。如因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其价格将不高于届时官方定价的80%。9.付款方式9.1国内部分中小企业适用条款: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有效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支付剩余60%合同款项。非中小企业适用条款: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有效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作为预付款。若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声明放弃预付款或申请降低预付款比例,双方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9.2进口部分(1)合同签订后,进口代理机构(丙方)须向采购人(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甲方)在收到足额履约保证金及进口代理机构(丙方)开具的100%中标金额收据后,向进口代理机构(丙方)支付合同全款。(2)进口代理机构(丙方)应按以下进度向供应商(乙方)支付货款:外贸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港并完成清关手续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取得采购人(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单及保修承诺函后支付10%的余款。(3)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原路退还至进口代理机构(丙方)的账户。10.其他要求10.1投标方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完整配套说明、总体质量性能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彩页、检测报告、原厂技术参数表、专利证明、系统功能截图等)。10.2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注:以上标注“▲”参数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标。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评委对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评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和价格,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高3分。投标产品为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客观分2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三、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标。标注“△”条款每一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未标注“▲”、“△”条款每一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35客观分3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根据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先进程度、在实际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4运行成本:包括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5维修成本: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维修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6全部投标产品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 本项最高得2分。2客观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技术支持、服务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8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9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10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11验收方案,提供验收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内容,验收的方案及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12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3主观分1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客观分14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4.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4.2.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此为样稿,具体以签订为准)内贸采购合同参考甲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乙方:确认书号: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委托,就*******项目(项目编号:*************)组织实施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配置单价/万元数量单位总价/万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小写: 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设备(含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实现正常使用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设备价款、运输及保险费用、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2.“品牌型号及配置”一栏内容较多时,可另附详细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附件。3.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设备要求2.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全新原装合格设备。如乙方所供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2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的生产日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2.3乙方应随货交付全套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2.4工作站(主机,用于控制、采集、分析的电脑等)必须满足甲方的配置需求,若无法满足,甲方不予以验收。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及随货备品3.1木箱包装,包装物由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适合长途运输。产品交付前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发货清单/装箱单和质量检验证。四、交付时间、地点4.1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将货物按时、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原因,可适当延长交付时间)。4.2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免费安装和调试,确保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调试逾期,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五、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快递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6.1参照本合同第二条【设备要求】、附件执行。6.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与甲方共同依据运单和装车清单对货物的外观及数量进行现场验收;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派员参与,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6.3现场验收时,若发现因乙方责任导致货物存在任何损坏、缺陷、数量短缺或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时,双方应共同签署书面记录并各执一份。该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更换、补发或索赔的依据。6.4因乙方原因导致换货所产生的延误,应执行本合同中关于交货期索赔的规定。6.5前述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货物的初步验收,乙方不得以现场验收合格或已履行更换、修理义务为由,免除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货物质量保证责任。6.6在交货后至最终验收前,如发现货物存在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经确认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立即无偿修理或换货,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6.7若双方代表在联合检验或质量验收过程中对检验结果存在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6.8设备验收分为静态和动态验收。静态验收依据厂家提供的设备验收参数进行,动态验收是在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对关键性能参数进行验收。6.9如任一方提出索赔请求,另一方未在1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其已完全认可该索赔请求及相应的赔偿责任。七、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1结算方式:根据投标响应情况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7.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2.1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若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7.2.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最迟在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7.2.3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任何质量或安全问题,乙方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设备的质保时限。7.2.4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年,保修期间为整机保修,包含易损易耗件更换,免费保修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7.2.5维修响应时间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新设备。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承诺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仅收取材料费用,免人工费和差旅费。如因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其价格将不高于届时官方定价的%。7.2.6乙方需提供相应原厂保修时间的书面承诺书。7.2.7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所涉设备停止量产之日起,必须继续保证该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全部零配件的供应不少于十年。且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价格,应不高于乙方停止量产前最新目录价格。7.2.8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设备年平均开机率≥95%(计算方法为正常开机日数/365日)。若因设备故障导致开机率低于95%,则每低于1天(即每少运行1天),保修期顺延2天。7.2.9若合同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导致的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须无条件提供同型号整机更换,并承担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7.2.10设备投入使用后5年内乙方提供免费移机服务1次。7.2.11设备软件终身免费升级。7.2.1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须向甲方免费提供理论讲解、制样指导、上机培训及设备维修维护培训等服务,并提供行业内专业技能提升课程、研讨会和讲座的参与资格。八、违约责任8.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货义务。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违约金标准加倍(即按合同总金额的10‰/日计付),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8.3乙方逾期超过30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交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4甲方有权对乙方投标时所承诺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造成损失超过该赔偿金的,甲方保留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对于已安装运行的设备,甲方可在主张上述赔偿的同时行使退货权,乙方须无条件接受。九、争议解决9.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10.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相关招投标文件、询标承诺、产品配置清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单位名称(盖章)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福城路150号 单位地址甲法定代表人乙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开户银行帐 号1202020009900140237帐 号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MB1D699928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 话0571-88122428税 号电 话10.4本次招标采购主体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和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为同一机构,其合同签约及资金支付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备注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书致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关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我公司(地址:)郑重承诺,在该项目中提供的产品(详见附件1)将提供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范围涵盖整机(包括易损易耗件更换)的所有维修维护服务。单位名称年月日外贸采购合同参考绿色项按照投标文件相应实际内容准确填写采购编号:*******确认书编号:甲方(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乙方(供应商):丙方(进口代理机构):签约时间、地点:**年**月**日,杭州***********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委托,就*******项目(项目编号:*************)组织实施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进口设备,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设备配置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进口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配置单价/万元数量单位总价/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小写:¥ 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设备(含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实现正常使用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设备价款、国际运输及保险费用、代理统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2、“品牌型号及配置”一栏内容较多时,可另附详细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附件。3、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全新原装合格设备。如为进口设备,乙方须确保设备为原厂出厂的全新合格产品,并获得国家商检部门核发的安全许可证。如乙方所供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若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4、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任何质量或安全问题,乙方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设备的质保时限。5、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年,保修期间为整机保修,包含易损易耗件更换,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乙方维修响应时间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新设备。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承诺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仅收取材料费用,免人工费和差旅费。如因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其价格将不高于届时官方定价的%。7、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所涉设备停止量产之日起,必须继续保证该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全部零配件的供应不少于十年。且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价格,应不高于乙方停止量产前最新目录价格。8、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设备年平均开机率≥95%(计算方法为正常开机日数/365日)。若因设备故障导致开机率低于95%,则每低于1天(即每少运行1天),保修期顺延2天。9、设备投入使用后5年内乙方提供免费移机服务1次。10、设备软件终身免费升级。11、乙方需提供相应原厂保修时间的书面承诺书。12、乙方提供的设备生产日期不早于投标日期前1年。13、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须向甲方免费提供理论讲解、制样指导、上机培训及设备维修维护培训等服务,并提供行业内专业技能提升课程、研讨会和讲座的参与资格。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完整技术资料和必备的附件,进口设备还需提供全套中英文对照的技术资料。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提供的全部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工程计划、设计图纸、样品及相关资料),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信息,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全部组成部分及技术方案)均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侵权情形,若因货物涉嫌侵权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将货物按时、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原因,可适当延长交付时间)。2、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免费安装和调试,确保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调试逾期,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调试与验收1、甲方应根据招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现场到货验收。货物外观完好、技术资料完整且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应予以签收;到货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须在交货前完成货物的全面检查并整理完整的验收文件清单,该清单及检验结果应随货物一并移交甲方,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及后续使用的技术依据。3、乙方须在货物交付甲方调试使用前完成安装并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同时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提供现场调试指导直至货物性能完全达标,且在该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前,乙方须承担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责任。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聘请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参与货物的到货验收及交付验收流程,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5、乙方应派代表参与货物验收,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若合同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导致的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须无条件提供同型号整机更换,并承担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7、若发现货物存在重大质量争议,甲乙双方应委托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若检测结果确定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除承担全部检测费用外,还须负责调换货物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8、设备验收分为静态和动态验收。静态验收依据厂家提供的设备验收参数进行,动态验收是在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对关键性能参数进行验收。第七条:货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后,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足额履约保证金及丙方开具的100%合同金额收据后向丙方支付合同全款。2、丙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丙方应在收到甲方100%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预付款;乙方货物到港并送到甲方指定场所后,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境外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80%;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单及保修承诺函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余款。3、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原路退还至丙方账户。第八条:其他条款约定1、甲方和乙方应协助丙方办理进口货物所涉的审批手续及进口免税手续。2、乙方须根据本次采购结果向丙方提供已确认的进口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配置配件、技术要求、价格、制造厂商或生产国别、售后服务等相关书面资料,以便丙方及时对外签订进口合同。3、丙方负责对外签订合同、协助商谈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办理法定商检手续、对外承付货款、办理进口报关、并在货物到港后通知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及送货上门等事宜。4、丙方应根据进口合同积极实施对外履约,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书面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等关键节点信息,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供货进度,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工作。5、对需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的设备,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网上申报等有关事宜,并及时领取进口批件。6、丙方应协助甲方催缴货物供应商的质量保证金或保函。7、进口设备到货后,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进口单证。如进口设备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短缺等与进口合同不符情形,丙方应协助甲方和乙方办理商检手续,并及时启动索赔程序,负责向有关责任方交涉及索赔,责任方赔付后,丙方应立即将款项全额拨付给甲方。8、因丙方工作失误导致进口货物不能及时清关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滞报金,超期仓储费等),均由丙方自行承担。9、在甲方遇有特殊情况时,丙方可以在与甲方约定还款日期的前提下,短期代垫部分货款。10、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海关等政府主管部门履行年检、抽检及其他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检查资料。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滞纳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3、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超1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履行部分依然有效;双方结清货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4、甲方有权对乙方投标时所承诺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造成损失超过该赔偿金的,甲方保留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对于已安装运行的设备,甲方可在主张上述赔偿的同时行使退货权,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间涉及采购资金调整或采购内容变更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5、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询标承诺、产品配置清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次采购主体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和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为同一机构,其合同签约及资金支付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杭州钱塘区福城路150号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MB1D6999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 0571-88122428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 1202020009900140237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备注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书致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关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我公司(地址:)郑重承诺,在该项目中提供的产品(详见附件1)将提供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范围涵盖整机(包括易损易耗件更换)的所有维修维护服务。单位名称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3.1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承诺函;2.1.3联合协议(如果有);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3.23.3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1)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贸易公司盖章:制造商盖章:(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4)投标产品销售业绩;序号用户名称设备型号数量签约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附:合同复印件(5)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6)运行成本:包括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7)维修成本: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维修价格等;(8)质保期;(9)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技术支持、服务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应急措施等;(10)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11)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等;(12)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3)验收方案,提供验收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内容,验收的方案及应急措施等内容;(14)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15)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和制造商互联网主页上的产品说明截图或技术支持资料;(16)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备注123……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情况说明证明材料页码123……注:1、与“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3.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情况说明证明材料页码123……注:1、与“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及其他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5.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账号:95220078801100000315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4.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4.6.……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www.miit.gov.cn/网站,公骨共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疫情防控国家重中小企业规模类平重点行业产业链点医疗物资保障型自测小程序台供需对接平台调度平台点开“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填写投标产品所属的行业和投标企业从业人员交社保职工人数及上年末资产总额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此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待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填写此表,并将此表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HCZBDL@126.com或政采云平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HCZX-255821.11.2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0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X-25582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最高限价(元):72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2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购主体为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和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为同一机构,其合同签约及资金支付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说明!合同履约期限:按签署合同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1)“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03会议室。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03会议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筹)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15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120206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123905(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秀华、楼国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90503、0571-85179364质疑联系人:金册玲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9928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 。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 ,属于 工业(制造业) 行业;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可以就 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叶秀华 138580327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www.miit.gov.cn/网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神经形态精密测试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