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用系列商品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广东金融学院2025)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教师公寓日用系列商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采购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广东金融学院采购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校
清远校区教师公寓日用系列商品供应商资格采购
项目组织公开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远校区教师公寓日用系列商品供应商资格
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90000 元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清远校区教师公寓日用系列商品供应商资格
1
项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单位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公告及报价时间(由招标与采购中心填写)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2:00
请供应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填写报价表(附件2)及准备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到下面的指定报价邮箱内,报价高于预算视为无效报价,若对采购公告内容、报价过程等有异议,可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与采购中心。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63-3916111
报价邮箱:b291@gduf.edu.cn
监督电话:020-87053916(招标与采购中心)
采购部门:清远校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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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用系列商品供应商资格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