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招标公告(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



项目概况 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 JSZC-320206-LXZB-G2025-004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
项目名称: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5年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套多功能笼式篮球场和1套笼式足球场,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07月/08月/0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2.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联系人:满科
联系电话:0510-83598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联系电话: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话:0510-88203985

JSZC-320206-LXZB-G2025-0043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采购项目名称: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供应商须知8三.采购需求30四.合同书(格式文本)44五.附件59一、投标邀请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委托,对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1.项目名称: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5.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含)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含)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含)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采购项目概况、说明:1.本项目为2025年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套多功能笼式篮球场和1套笼式足球场,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2.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需求。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3%。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扫描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23:59(北京时间)。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4.售价:0元。5.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5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6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8投标文件接收信息: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30(报价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1日9:30 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递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9评审有关信息:评审时间:2025年11月21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4楼评标室10确定中标有关信息: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5年11月21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4楼评标室1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因本项目作为采用线上电子开评标(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3.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公开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移动电话咨询。4.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12特别提醒: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若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投标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3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依法组建。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供应商。16预算金额: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2万元。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2.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 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0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21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 购 人: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6014035853B联系人:满科 联系电话:0510-83598531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采购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67386199M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联系电话:0510-88203985 邮箱:WXLXZBB@163.com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2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投标语言: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投标币种:人民币。2.投标供应商需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须立即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采购需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9)将采购合同转包;(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4.本次采购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4.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3.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送至代理机构。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邮编:214000、214000联系人:满科、程鸿晴电话:0510-83598531、0510-88203985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2.(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3.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2.3.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3.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3.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2.3.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2.3.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2.3.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3.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3.14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①企业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②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以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其中第⑥、⑦、⑧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技术标1.供货及配送方案2.安装方案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售后服务方案5.质量保障措施6.故障解决及应急方案(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制作。7.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报价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请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报价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的;3.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1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及采购需求的;18.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9.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1.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的;22.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3.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4.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过于偏少;2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7.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9.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0.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或IP地址(IP地址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除外)一致的,或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4.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5.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投标;3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等待评审结果。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供应商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供应商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供应商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否则投标无效。货物制造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材料:①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如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满足以上①条款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并明确填写投标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未按以上规定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1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7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6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2.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本表无需上传,评审时以苏采云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为准。3开标一览表附录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5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6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8满足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如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2.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交付期、价款或者报酬、履约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3.2.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3.2.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3.2.7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2.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评委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标方法4.1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2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4.3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价格评审:(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2)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5.评分标准5.1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5.2评分项目及分值(一)价格分35分(二)商务资信分25分(三)技术分40分5.3各项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一)价格分(35分)1价格分35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二)商务资信分(25分)1企业业绩4分供应商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认证体系3分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产品保险2分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且涵盖整个质保期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原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售后保障1分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在1小时内积极响应,在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在12小时内维修完毕,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5质量保证12分①为保证运动地板耐臭氧老化,提供送样日期到签发日期≥10000h臭氧老化检测报告,邵氏硬度依据GB/T531.1-2008检测标准≥70 Shore A,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②供应商所供产品钢管的焊道焊GB/T 26955-2011经过500h的盐雾腐蚀后,按照GB/T 19418-2003标准检测评级,焊缝等级为C级的,得1.5分;焊缝等级为B级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③供应商所供产品钢管按照GB/T 10125-2021进行500h盐雾腐蚀测试后,根据GB/T 6461-2002标准进行检测评级,5级<耐腐蚀等级≤7级的,得1分;7级<耐腐蚀等级≤9级的,得2分;耐腐蚀等级为10级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④供应商所供产品钢管漆膜涂层按GB/T 10125-2021进行500h盐雾腐蚀测试后,3级≤龟裂、脱落、起泡、褪色、粉化评定等级<5级,得1分;1级≤龟裂、脱落、起泡、褪色、粉化评定等级<3级,得2分;龟裂、脱落、起泡、褪色、粉化评定等级为0级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6加分因素3分1)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地VOCs 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三)技术分(40分)1供货及配送方案6分需包括:①项目实施整体部署、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②供货进度计划及运输配送保障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翔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6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1个内容中有遗漏,但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2分;有阐述内容,1个或2个内容有遗漏,无针对性解释说明或说明不清楚的,该项得1分。无阐述内容,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项得0分。2安装方案9分需包括:①产品到货确认与质量控制措施②现场安装方案③技术保障和人力资源安排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③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翔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9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6分;阐述内容较全面、1个内容中有遗漏,但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3分;有阐述内容,2个或3个内容有遗漏,无针对性解释说明或说明不清楚的,该项得1分。无阐述内容,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项得0分。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分需包括:①安全施工计划②文明施工保障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③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翔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6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1个内容中有遗漏,但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2分;有阐述内容,2个或3个内容有遗漏,无针对性解释说明或说明不清楚的,该项得1分。无阐述内容,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项得0分。4售后服务方案9分需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方案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③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③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翔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9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6分;阐述内容较全面、1个内容中有遗漏,但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3分;有阐述内容,2个或3个内容有遗漏,无针对性解释说明或说明不清楚的,该项得1分。无阐述内容,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项得0分。5质量保障措施6分需包括:①质量管理方案②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翔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6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1个内容中有遗漏,但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2分;有阐述内容,1个或2个内容有遗漏,无针对性解释说明或说明不清楚的,该项得1分。无阐述内容,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项得0分。6故障解决及应急方案4分需包括:①使用故障应急措施②重大事故的快速处理预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翔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4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1个内容中有遗漏,但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项得2分;有阐述内容,1个或2个内容有遗漏,无针对性解释说明或说明不清楚的,该项得1分。无阐述内容,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项得0分。注: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条件,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定标: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十四)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第4条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的同时需提供“苏采云系统”中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时签章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以及本项目的“项目参与详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未补正或逾期补正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十五)中标通知书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六)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十七)招标代理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并按此基础的80%计取。(十八)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九)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二十)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三、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2.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二、本项目采购标的概况、交付期、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1.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2.项目名称: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套多功能笼式篮球场和1套笼式足球场,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4.★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需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3%。6.★使用寿命周期:≥8年,自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使用寿命周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无条件实行“三包政策”,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人为损坏原因除外)。7.★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期(具体质保期年限以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的质保期年限为准)。6个月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不接受维修。因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导致产品损坏的质保期年限内由中标供应商免费进行维修更换,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本项目1年内因产品问题免费进行置换;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任何时候,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所应负的全部责任。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多功能笼式篮球场。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价款(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本项目采购标的要求1.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参考图片技术参数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数量1多功能笼式篮球场按实际建造尺寸施工,颜色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一)基本要求1.阻燃性:主架构件应为阻燃性能高的钢制件。2.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需采用固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3.器材的结构、功能和可预见的非正常使用:不得存在潜在危险。4.易触及的部件所有棱边和尖角:全部采用倒圆角R3.0MM处理5.易接触的管材末端:采用封头封口结构,并用不锈钢铆钉铆接完成。6.器材各部位铆钉、螺母等紧固件:所有紧固件需具有防松、防盗、防锈功能。7.突出物:器材上没有与使用功能无关的突出物。8.碰撞区域防护通则:碰撞区域内没有锐边零件、突出物和任何卡夹的构件。9.器材安装:器材采用直埋式,地埋深度不低于400mm,器材安装稳固、可靠,所有钢性构件没有松动和地基晃动现象。10.环保要求:器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没有染色、掉沫以及感官能觉察到的异味现象。11.钢制件表面:固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12.器材的金属涂饰件外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没有起皮脱落、漏涂、锈蚀、裂痕以及较明显的流痕、花斑、结点等缺陷。(二)拼装型围挡参数1.金属管焊接结构网架笼式多功能运动场设备面积约为32×19m(中标后按实际建造尺寸施工),在两端宽度面的正中间各有一个篮球架。2.立柱与连接横管采用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钢管,并采用固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颜色为墨绿色,色泽保持八年不褪色,主立柱需采用片状的框架焊接结构,地埋后高度不低于4000mm,主要承载立柱管的规格不小于φ70×3mm,立柱表面处理采用喷塑工艺,顶部采用焊接式扣盖做封口处理。3.设备的上下两个拉好勾花网的矩形框架网片固定于立柱上,立柱与框架采用U型连接固定。4.主要承载横梁使用规格不小于60×40×t2.0mm的不低于国标标准的C型镀锌管焊接而成。同时四周用不小于Φ8拉条把围网丝固定在里面,减少钩挂。5.围网总高度不小于4000mm。6.出入口:至少配备2个0单开式框架门,门采用不小于□50×50×t2.0mm的不低于国标标准的矩形管与直径为不小于Φ4mm,网孔中心距大小为不小于45×45mm的栅栏网焊接而成。7.各网片围网所有螺栓采用不锈钢螺栓,并使用防松螺母、弹簧垫圈防松方式,保证连接长期可靠。(三)围网参数1.围网包塑后直径不小于φ4.0mm(±0.15mm),包塑前钢丝直径不小于φ3.0mm(±0.05mm),网孔规格不小于50×50 mm(±3mm),网包塑后颜色为墨绿色。2.线材:适合各种用途的高标准低碳镀锌铁丝,确保不同场地的使用需求。3.原料:原装纯HDPE塑料包裹,绝无掺杂半点填充料及再生原料成分,确保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及标准要求。4.包塑:300度高温塑化,使内层低碳镀锌铁丝与表层塑料紧密粘贴,不易让空气渗入铁丝表面,阻止因氧化而由内到外长锈所造成的爆裂而缩短寿命。5.厚度:高温塑化挤压、稳定的旋转速度,塑料表层厚度保持在0.6mm以上。6.颜色:多种色母粉原料合成再加入特有的抗UV原料整体混合技术,确保产品颜色的耐候性及持久性,多年使用表面仍光洁如新、亮丽持久。7.工艺:特有旋勾编织穿引技术,优化的模具设计,确保生产时产品弯曲处无破裂痕。8.寿命:高密度的原粒塑料,表面吸水率为0%,耐普通的酸和碱,使用年限长达10年。(四)灯光照明系统1.照明系统灯源采用节能环保产品。2.灯柱规格为100×100×3.0mm,采用预埋式,预埋深度500mm,灯柱离地高度6米。3.灯柱为围网立柱的一部分,颜色要求为墨绿色。4.场地分布6组灯柱,光源采用不小于200W金卤灯或者LED,每个灯柱分布2盏灯,共12盏。(五)篮球架参考尺寸不小于2600×1800×3950mm功能:锻炼全身肌肉和力量,以及弹跳能力。1.主架、连接杆(板)均采用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高强度钢材制作,并采用合理的连接结构,确保使用安全及良好的耐久性;2.主架采用不小于φ165×4.0mm定制的不低于国标标准的圆钢管。伸臂不小于1845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φ60×2.0mm;3.篮板符合GB19272-2011的要求和GB19851.3-2005要求;4.篮架支点与篮板结合处采用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钢板加固。篮板与拉杆连接处所用8个螺母均做预埋处理;篮板与篮架用特制半圆头方颈螺栓固定5.篮圈:采用不小于Ф20且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钢材,圈下焊有不小于Ф10×1.5 mm圆管,十二段均匀分布留适当间隙,内穿钢丝,配尼龙篮网。6.篮板支撑:篮架上、下拉杆采用不小于Ф50×2mm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钢管,分左右件连接。(六)悬浮地板(1)地板规格要求:34x34cm,地板厚度不低于1.6cm(2)冲击强度:≥0.3%(3)垂直变形:≤3mm(4)撕裂强度:≥5kN/m(5)球反弹率:≥90%(6)甲醛:≤0.4mg/(m².h)(7)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1.0mg/(m².h)(8)可溶性铅含量:≤50mg/kg(9)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0.2g /kg(10)有害物质短链氯化石蜡、中链氯化石蜡、长链氯化石蜡:未检出(11)有害物质锑、砷、钡等不低于8种可迁移元素未检出老化性能:(12)★为保证运动地板耐臭氧老化,经过≥10000h臭氧老化检测报告,邵氏硬度符合GB/T531.1-2008检测标准(14)★悬浮地板≥10000h耐酸雨老化检测后,垂直变形符合GB36246-2018检测标准(15)★球反弹符合GB/T14833-2020检测标准,冲击吸收符合GB36246-2018标准(0℃,23℃,50℃)工业1套2多功能笼式足球场按实际建造尺寸施工,颜色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一)基本要求1.阻燃性:主架构件应为阻燃性能高的钢制件。2.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需采用固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3.器材的结构、功能和可预见的非正常使用:不得存在潜在危险。4.易触及的部件所有棱边和尖角:全部采用倒圆角R3.0MM处理5.易接触的管材末端:采用封头封口结构,并用不锈钢铆钉铆接完成。6.器材各部位铆钉、螺母等紧固件:所有紧固件需具有防松、防盗、防锈功能。7.突出物:器材上没有与使用功能无关的突出物。8.碰撞区域防护通则:碰撞区域内没有锐边零件、突出物和任何卡夹的构件。9.器材安装:器材采用直埋式,地埋深度不低于400mm,器材安装稳固、可靠,所有钢性构件没有松动和地基晃动现象。10.环保要求:器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没有染色、掉沫以及感官能觉察到的异味现象。11.钢制件表面:固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12.器材的金属涂饰件外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没有起皮脱落、漏涂、锈蚀、裂痕以及较明显的流痕、花斑、结点等缺陷。(二)拼装型围挡参数1.金属管焊接结构网架笼式多功能运动场设备面积约为32×19m(中标后按实际建造尺寸施工),在两端宽度面的正中间各有一个篮球架。2.立柱与连接横管采用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钢管,并采用固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颜色为墨绿色,色泽保持八年不褪色,主立柱需采用片状的框架焊接结构,地埋后高度不低于4000mm,主要承载立柱管的规格不小于φ70×3mm,立柱表面处理采用喷塑工艺,顶部采用焊接式扣盖做封口处理。3.设备的上下两个拉好勾花网的矩形框架网片固定于立柱上,立柱与框架采用U型连接固定。4.主要承载横梁使用规格不小于60×40×t2.0mm的不低于国标标准的C型镀锌管焊接而成。同时四周用不小于Φ8拉条把围网丝固定在里面,减少钩挂。5.围网总高度不小于4000mm。6.出入口:至少配备2个0单开式框架门,门采用不小于□50×50×t2.0mm的不低于国标标准的矩形管与直径为不小于Φ4mm,网孔中心距大小为不小于45×45mm的栅栏网焊接而成。7.各网片围网所有螺栓采用不锈钢螺栓,并使用防松螺母、弹簧垫圈防松方式,保证连接长期可靠。(三)围网参数1.围网包塑后直径不小于φ4.0mm(±0.15mm),包塑前钢丝直径不小于φ3.0mm(±0.05mm),网孔规格不小于50×50 mm(±3mm),网包塑后颜色为墨绿色。2.线材:适合各种用途的高标准额低碳镀锌铁丝,确保不同场地的使用需求。3.原料:原装纯HDPE塑料包裹,绝无掺杂半点填充料及再生原料成分,确保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及标准要求。4.包塑:300度高温塑化,使内层低碳镀锌铁丝与表层塑料紧密粘贴,不易让空气渗入铁丝表面,阻止因氧化而由内到外长锈所造成的爆裂而缩短寿命。5.厚度:高温塑化挤压、稳定的旋转速度,塑料表层厚度保持在0.6mm以上。6.颜色:多种色母粉原料合成再加入特有的抗UV原料整体混合技术,确保产品颜色的耐候性及持久性,多年使用表面仍光洁如新、亮丽持久。7.工艺:特有旋勾编织穿引技术,优化的模具设计,确保生产时产品弯曲处无破裂痕。8.寿命:高密度的原粒塑料,表面吸水率为0%,耐普通的酸和碱,使用年限长达10年。(四)灯光照明系统1.照明系统灯源采用节能环保产品。2.灯柱规格为100×100×3.0mm,采用预埋式,预埋深度500mm,灯柱离地高度6米。3.灯柱为围网立柱的一部分,颜色要求为墨绿色。4.场地分布6组灯柱,光源采用不小于200W金卤灯或者LED,每个灯柱分布2盏灯,共12盏。足球门①执行标准:GB/T19851.15-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足球门》②技术要求5人制足球比赛用的矩形足球门。球门内口宽度*高度不小于3000mm*2000mm;足球门由立杆、横梁、两侧撑杆、两侧横杆和后侧横杆组成;球门立杆和横梁均采用直径不小于76mm*3mm的且不低于国标标准的钢管制成,上设网钩,置网方便,网球系线柱两侧撑杆采用直径不小于48*2.5mm的钢管制成,后横杆采用直径不小于48mm*2mm 的钢管制成,横梁和立杆上没有可能危害到运动员安全的链接物件露在外面。足球门应能承受的水平拉力不小于1000N,足球门横梁能承受2700N的静负荷,横梁不应出现断裂和明显的永久变形。球门组装完成后,立杆与地面垂直,横梁与立杆的夹角为90度,连接件周边处理圆滑,无棱角,表面抛丸喷砂,静电喷涂。人造草参数:草丝形状及编织工艺:PE聚乙烯材质直曲同簇混织人造草坪(挤出型高弹性超耐磨直单丝不包纱簇绒编织&PE卷曲丝)草丝颜色:翠绿/柠檬黄双色铺装底布走针方式:直线型一走针草纤维磅重(dtex):≥PE13500(单簇总根数不低于10股20根)植草草高:30±1mm行距:3/8英寸织距:16针/10cm密度:16800簇/㎡底布材质:加强型耐拔脱双层网格基布背胶:羟基乳胶(通过机器高温渗透背胶)弹性垫层:XPE聚乙烯发泡型减震垫,外观:中间镂空带孔,每卷宽度:≥1.5m,垫层厚度:10mm,颜色绿色。垫层纵、横向尺寸稳定,抗静电和防滑达标。双组份胶水:A+B双组份环保聚氨酯胶水接缝布:双组份胶水配套使用白色无纺布环保性能要求:人造草坪生产企业出具的人造草坪产品依据GB/T 20394-2019标准进行氙灯老化168小时+雨水(3%乙酸,40℃)老化168小时+高低温老化7次循环(每个循环60℃ 12小时、常温1小时、-40℃ 12小时)后测试TVOC、甲醛、苯乙烯、4-苯基环己烯及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结果均未检出,耐酸性(30%H₂SO₄,168h)、耐碱性(20%Na₂CO₃,168h)均合格的专项报告。工业1套说明:1)采购需求中标记“★”的技术指标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得有负偏离,投标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关于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说明,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未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本项目中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符合环保标准。中标供应商须确保所投产品尺寸完全满足现场实际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如不符合要求,由中标供应商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中标供应商须确保本项目能通过采购人的验收。若验收不通过,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验收不通过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予以赔偿。4)本项目中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相关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应达到技术参数要求,若有关设备和材料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的,仅作参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可选用替代品牌型号产品,并在《明细报价表》中列明所投品牌。但替代品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有关表格中做出详细说明,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上述标的物清单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逐一列明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主要辅料要求(1)涂层、橡胶、塑料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9272-2011中5.2.6的要求;(2)螺钉、螺母应防锈、防松和防盗;并应采取措施对螺栓、螺纹永久地覆盖。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直角部分的高度小于3mm;覆盖件直线部分超过3mm的,其突出部分外角应不小于105°;(3)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应使其半径不小于3.0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予以圆滑过渡或加以防护;(4)不允许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5)闭合开口、不完全闭合开口符合GB19272-2011中5.3.2的要求;(6)器材承载主立柱的钢管直径应不小于110mm,框架式和高度不大于1500mm的器材可适当减小钢管直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75mm;(7)扶手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5mm;(8)把手端部直径不小于50mm;(9)带有轴承的器材,轴承应采取防水、防尘措施,可采取接触式密封,设润滑剂添加装置;(10)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11)地埋式器材地埋深度应符合GB19272-2011的要求;(12)钢铁制件(不锈钢除外)表面,应经过酸洗、磷化处理后或经过表面热镀锌处理后,进行表面喷塑处理,涂层厚度不小于70-90μm;(13)可尝试攀爬、踩踏高度大于600mm时,碰撞区域应有着陆缓冲层。3.货物(材料)要求(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3)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4.安装及调试、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派经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安装工作,在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1)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设计、安装。(2)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3)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5.售后服务要求(1)伴随服务:免费质保期按采购文件要求,质保期满后,提供产品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投报)。(2)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随货物一起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等清单;免费的质量保证期限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内容等要求;质量保证期满后,主要配件、易损易耗件的报价;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维修的时间要求;技术培训的内容。(3)故障处理:在货物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具体原材料价格参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执行,表中未注明的视为免费。(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需免费修复直至满足货物性能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机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或材料。如货物经过维修更换部件,则该部件质量保证期自维修后正常工作之日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承诺质保期后终身提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保证采购人能及时购买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货物的维修、部件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维修工时费终身全免。6.验收要求(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的其他指标。(2)验收的相关要求:1)验收地点:货物验收地点即为交货地点即采购人指定地点。2)验收时间: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当天工作时间内进行验收,若当天不具备验收条件时,最迟不超过货到后的15天,期间采购人须为货物提供必要的存储条件,并对货物的完整性负责(中标供应商应先用书面、电话等方式通告采购人到货时间,以便采购人安排接货及验收工作)。采购人逾期未验收的,中标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受验收期限约束。3)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开箱率为100%,同时所有商品均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到达采购人目的地后,由采购人随机抽验,如果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将产品委托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检测产品厚度、成分及其他重要指标,形成验收报告,所产生的检测及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的产品采购人将该批次货物全数退回更换合格产品,如三次送检出现仍为不达标产品,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的其他指标,不接受与所列型号参数不符的产品。5)交货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材料: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货物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②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须出具原厂质保证明(如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③符合货物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中标供应商承诺的其他指标。7.培训要求需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对采购人主要技术人员提供使用及维护培训;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掌握应急处理。保证所有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货物各种功能的技术操作。四、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包括全部货物、辅材、配件、脚手架、支架、设计、开孔、运输、管理、维护、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检测费、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五、其他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序替补为中标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原中标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1)放弃中标项目;(2)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六、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4.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6.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7.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的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8.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9.中标供应商应对供货过程中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成品损坏,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10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货物及服务应达到或优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详细说明。如遇采购文件中的某些其他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11.投标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同时供应商必须根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明确其必须说明的相关情况。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12.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5.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四、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乙方(中标方):1、项目名称: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套多功能笼式篮球场和1套笼式足球场,乙方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4、合同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单价详见合同附件《明细报价表》。2.合同价款:(大写)整;(小写)¥元。合同价款包括全部货物、辅材、配件、脚手架、支架、设计、开孔、运输、管理、维护、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检测费、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5、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需求。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3%。7、使用寿命周期:年,自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使用寿命周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无条件实行“三包政策”,否则甲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原因除外)。8、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年的免费质保期。6个月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不接受维修。因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导致产品损坏的质保期年限内由乙方免费进行维修更换,甲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本项目1年内因产品问题的免费进行置换;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任何时候,乙方应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所应负的全部责任。9、服务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10、费用支付步骤和办法、乙方账户信息:1.费用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价款(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2.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1、采购清单:详见合同附件《明细报价表》。12、项目需求1.主要辅料要求(1)涂层、橡胶、塑料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9272-2011中5.2.6的要求;(2)螺钉、螺母应防锈、防松和防盗;并应采取措施对螺栓、螺纹永久地覆盖。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直角部分的高度小于3mm;覆盖件直线部分超过3mm的,其突出部分外角应不小于105°;(3)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应使其半径不小于3.0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予以圆滑过渡或加以防护;(4)不允许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5)闭合开口、不完全闭合开口符合GB19272-2011中5.3.2的要求;(6)器材承载主立柱的钢管直径应不小于110mm,框架式和高度不大于1500mm的器材可适当减小钢管直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75mm;(7)扶手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5mm;(8)把手端部直径不小于50mm;(9)带有轴承的器材,轴承应采取防水、防尘措施,可采取接触式密封,设润滑剂添加装置;(10)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11)地埋式器材地埋深度应符合GB19272-2011的要求;(12)钢铁制件(不锈钢除外)表面,应经过酸洗、磷化处理后或经过表面热镀锌处理后,进行表面喷塑处理,涂层厚度不小于70-90μm;(13)可尝试攀爬、踩踏高度大于600mm时,碰撞区域应有着陆缓冲层。2.货物(材料)要求(1)乙方所投产品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3)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3.安装及调试、验收乙方应派经甲方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安装工作,在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1)乙方负责货物的设计、安装。(2)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3)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4.售后服务要求(1)伴随服务:免费质保期按采购文件要求,质保期满后,提供产品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乙方自行投报)。(2)乙方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随货物一起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等清单;免费的质量保证期限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内容等要求;质量保证期满后,主要配件、易损易耗件的报价;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维修的时间要求;技术培训的内容。(3)故障处理:在货物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乙方须提供“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具体原材料价格参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执行,表中未注明的视为免费。(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发生故障,乙方需免费修复直至满足货物性能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机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或材料。如货物经过维修更换部件,则该部件质量保证期自维修后正常工作之日起计算。乙方应承诺质保期后终身提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保证甲方能及时购买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货物的维修、部件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维修工时费终身全免。5.验收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2)验收的相关要求:1)验收地点:货物验收地点即为交货地点即甲方指定地点。2)验收时间: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当天工作时间内进行验收,若当天不具备验收条件时,最迟不超过货到后的15天,期间甲方须为货物提供必要的存储条件,并对货物的完整性负责(乙方应先用书面、电话等方式通告甲方到货时间,以便甲方安排接货及验收工作)。甲方逾期未验收的,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受验收期限约束。3)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开箱率为100%,同时所有商品均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投产品到达甲方目的地后,由甲方随机抽验,如果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将产品委托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检测产品厚度、成分及其他重要指标,形成验收报告,所产生的检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的产品甲方将该批次货物全数退回更换合格产品,如三次送检出现仍为不达标产品,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不接受与所列型号参数不符的产品。5)交货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货物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②验收时乙方须出具原厂质保证明(如有),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③符合货物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6.培训要求需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对甲方主要技术人员提供使用及维护培训;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掌握应急处理。保证所有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货物各种功能的技术操作。13、成品保护责任1.乙方应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和存储工作,乙方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和存储方案,防止任何形式的损害发生,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防尘、防潮、防撞击、防变形、防盗、防恶意破坏等措施。3.乙方还需保证作业场地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安全、‌保卫、‌环保、‌治安、‌防火、‌防盗、‌防汛、‌防台风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因乙方未能妥善保护导致成品损坏或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14、安全责任乙方应对履约过程中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安装不当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用电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除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外,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济追偿权。15、廉洁条款乙方在对外合作过程中始终倡导“阳光诚信、廉洁自律”的合作宗旨,坚决反对任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双方/各方业务合作正常开展,针对廉洁问题,特别约定如下:1.禁止乙方通过对被服务单位“吃拿卡要”等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的推进。2.禁止被服务单位通过任何方式向乙方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员工存在亲属、朋友、同学、同乡、师生、前同事等关系。乙方员工及特定关系人以下统称“乙方人员”)输送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赠予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金钱或实物;2)无偿(或折价)提供使用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3)背离市场价格向乙方人员买卖商业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4)报销应由乙方单位或乙方人员支付的费用;5)邀请参加宴请、娱乐、旅游、棋牌等娱乐活动;6)购买或使用乙方人员指定的商品或服务;7)其他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3.禁止乙方向被服务单位索取或接受被服务单位任何形式的贿赂。16、违约责任1.合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4.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标的物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2000元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招致的损失费用。6.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7.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9.乙方员工或乙方雇用的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乙方及其上述人员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上述追偿金及其他因乙方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承担。10.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所有的实际损失。1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检测费、鉴定费等。17、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由于乙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暂停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18、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19、转让和分包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20、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1、争议解决办法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2)(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2、其他事项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3.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23、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职责、付清合同价款后,本合同终止。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因违约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4.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4、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合同备案1.合同签订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7、合同附件:《廉洁协议书》《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日期:2025年【 】月【 】日日期:2025年【 】月【 】日见证方(盖章):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 】月【 】日合同附件1:廉洁协议书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委托人:受托人: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第一条委托人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受托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参加受托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受托人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参与受托人承包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设备材料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受托人购买项目协议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规定。第二条受托人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五)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规定。第三条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不得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项目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项目验收、项目质量等问题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第四条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对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第五条委托人监督部门对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其职责是:(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对委托人、受托人双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受托人双方抓好廉政建设,对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行为的,由委托人监督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受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行为的,由委托人监督部门向上级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对受托人予以一至二年内不得进入招标投标市场或被列入委托人单位合格供方黑名单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受托人将部分辅助项目依法分包的,受托人与分包单位就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四)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委托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附件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我方收到贵方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0.(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1.3.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1.3.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1.3.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1.3.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1.3.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1.3.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1.3.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3.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7月/8月/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3.14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①企业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②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以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其中第⑥、⑦、⑧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技术标1.供货及配送方案2.安装方案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售后服务方案5.质量保障措施6.故障解决及应急方案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单位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43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惠山区2025年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采购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笼式篮球场和足球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