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TXZB-ZFCG-2025040-1,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计划-[2025]-00162号
项目名称: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玖拾玖万元整(小写:990000.00元)
采购需求:依托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零碳园区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编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或暖通、环境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潜在供应商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00前。(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23时59分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交易文件下载、投标资格确认,否则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具体注册及下载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若期限届满,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并发布废标公告。
售价: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3.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4.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5.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6.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
联系方式:17504378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联系方式:0437-3628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夏倩
项目联系人:郭昊
电话:0437-3628059
邮箱jlstxzb0437@163.com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零碳】.pdf563.9K
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XZB-ZFCG-2025040-1限:公招标人: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购项目U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招标人: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参考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应答文件的格式—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TXZB-ZFCG-2025040-1,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计划-[2025]-00162号项目名称: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玖拾玖万元整(小写:990000.00元)采购需求:依托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零碳园区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编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或暖通、环境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潜在供应商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3—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00前。(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23时59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交易文件下载、投标资格确认,否则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具体注册及下载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若期限届满,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并发布废标公告。售价:招标文件费为0.0元四、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4—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3.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4.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5.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6.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联系方式:17504378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联系方式:0437-36280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夏倩项目联系人:郭昊电话:0437-3628059邮箱jlstxzb0437@163.com—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联系人:韩萌电话:1750437825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联系人:郭昊电话:0437-3628059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ZB-ZFCG-2025040-11.1.5服务地点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1.3.1服务范围依托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零碳园区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编制1.3.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人员组织、售后能力。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或暖通、环境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③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应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①-②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③-⑤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投标疑问的提交: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页。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送交地点: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联系人:郭昊电话:0437-3628059电子邮件:jlstxzb0437@163.com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磋商应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下列资质证明文件随磋商应答文件同时递交:1、营业执照;2、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注: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包括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内容及金额页,资料不全或其实质性信息内容不清晰、不可辨识则不得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1.1构成磋商应答文件的其他材料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络截图;7、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函;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磋商应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3.2.1最高投标限价玖拾玖万元整(小写:990000.00元),首次报价及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以转账、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应当从应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需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装入磋商应答文件中。2.磋商应答人以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由担保公司出具保函,须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磋商应答文件中。3.由银行出具保函的,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对“有限持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拒绝接收。4、采取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电子保函(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与投标保证金有同等效力。保函电子件放入磋商应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磋商应答人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400-666-7151。具体内容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公告》投标保证金收取依据《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吉建招【2016】17号、吉建招【2017】11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8】1号;《关于停止执行工程担保机构推荐名录(吉建公告第572号)的通告》第593号通知要求执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9万元3.4.1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在2025年11月11日09:00时前递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收款人全称: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帐号:16045681777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为保证开标过程有序进行,请各投标单位尽量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保函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jlstxzb0437@163.com。3.4.4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增加: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采购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应答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的磋商应答文件,其签署可用电子签章替代。4.1.3递交应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应答单位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应答文件,然后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应答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电子版磋商应答文件需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应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应答文件,其投标无效。4.1.4响应程序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现场出席,须通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线上提交电子版应答文件。2.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截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使用制作标书的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依照采购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3.二次报价递交方式:收到平台短信后5分钟内登陆“政采云”平台4.1.4响应程序(http://www.zcygov.cn),并于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逾期未提交,其响应无效或默认为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相关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如有)4.2.2递交磋商应答文件地点政采云(http://www.zcygov.cn)4.2.3是否退还磋商应答文件否5.1磋商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5.2磋商程序(1)(2)(3)见总则;(4)开标顺序:按系统内生成顺序进行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0-1人,评审专家由经济、技术专家2-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人的监督下从外聘专家从“政采云”平台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否,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一)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应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三)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磋商应答文件;(五)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六)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在本款末增加: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一)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磋商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三)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2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含首轮报价)10.3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10.4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10.5其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1)投标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起公示,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增加其价格得分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可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增加其价格得分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注:投标单位须对提供的声明函内容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如有不实,属10.5其他要求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10.6电子标说明投标文件内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00-18:00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1份。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3.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10.7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1.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2.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报价信息,供应商需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确认报价信息。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8“暗标”评审☑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项编制,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编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置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辦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9关于“双盲”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即“双盲”评审。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政采云系统对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标随机排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供应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评审,由系统自从汇总评审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3—供应商须知正文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法律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应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答疑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磋商应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分办法;(4)合同条款(合同参考格式)(5)服务要求;(6)磋商应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先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供应商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磋商文件发出后,在应答文件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2.3.1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3.3.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2.3.3采购人保证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应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16—3.磋商应答文件3.1磋商应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首次报价一览表五.磋商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服务实施方案部分3.2投标报价3.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2.2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3.3磋商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应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应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应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磋商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导致磋商应答文件被否决。3.4.3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供应商和中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想要个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应答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应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应答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涉黑承诺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应答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不涉黑涉恶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17—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或不全、不符以及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字的,其磋商应答文件将会被拒绝或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诉讼仲裁则不用提供。3.5.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响应方案。3.7磋商应答文件的编制3.7.1磋商应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应答文件格式”服务期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磋商应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磋商应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有效签署的应答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磋商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前4.1磋商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4.2.2供应商递交磋商应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应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磋商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应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准时参加。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系统,等待解密文件。5.2磋商程序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应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应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未参加磋商会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应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应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合格条件的;(5)技术文件不符合应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6)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9—(7)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9)扰乱磋商仪式会场秩序的;(10)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11)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2)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任意情况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参与后续磋商。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应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应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20—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应答文件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磋商。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1—7.合同授予7.1确定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确定中选人,磋商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中选的供应商。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选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选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供应商的。8.2不再采购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22—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唱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万元)磋商保证金(有/无)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备注监督人签字:采购人签字:年月日—24—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磋商应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采购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6—附件四:成交通知书项目名称中标单位招标编号任务通知书标号中标金额(万元)采购人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方式招标控制价(万元)开标日期服务要求中标范围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招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条款号评审因素依据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第二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应答文件格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报价第二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允许二次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持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信誉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③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应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①-②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③-⑤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2.1.3响应投标内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依托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零碳园区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服务期限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编制—28—性评审标准服务质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投标有效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1.9万元)权利义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报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最高限价:玖拾玖万元整(小写:99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评审结果注:1、以上内容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打“○”视为合格,否则打“×”视为不合格2、其中有一项评审因素不合格,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29—详细评审记录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65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审因素: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5分)内容齐全、完整,条例清晰,版面编排设置好,提供的材料清晰得4-5分上述各项内容相对较好的得2-3分基本符合招标需求得1分响应服务条款要求的情况(5分)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服务条款程度及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类似项目业绩(6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响应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拟投入人员配置(4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专业人员,完全符合本项目人员需求配置得3-4分,基本符合本项目人员需求表配置的1-2。人员提供毕业证、职称证、学历证、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2.2.4(2)技术评分标准项目理解(6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和工作目标是否理解: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20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服务方案内容编制优秀,方案论述条理清晰,不漏项,专业性、操作性强,得15-20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服务方案内容编制完整,方案论述条理较清晰,不漏项,专业性强、操作可行,得10-15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服务方案内容编制较完整,方案论述条理一般,不漏项,专业性强、操作基本可行,得1-10分。不提供不得分。后续技术服务(6分)根据本项目提供全面、可行的后续技术服务措施。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7分)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和成果质量标准,进度计划可行符合要求,成果质量满足国家要求并符合项目地点实际情况,优得5-7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不得分。实施保障措施(7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在实施过程中做出的保障措施进行评价,优得5-7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不得分。—30—进度保障措施(7分)根据进度计划提出进度保障措施,对进度保障计划是否全面、可行进行综合评分;优得5-7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不得分。合理化建议(6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化建议具有积极意义,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5-6分,建议有益,能够执行的得3-4分,建议一般的得1-2分,没有不得分。应急预案(6分)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所制定的应急预案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不得分。2.2.4(2)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10分)以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价格权重=10%。2.2.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优惠条件(1分)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出的对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分,良0.5分,较差或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服务承诺(4分)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注: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各项评分因素如缺项,此项将为0分。—31—评审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条款、其他因素逐项对比以各项分数高者优先。如各项分数都相等时,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3.1.4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5已提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条款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条款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D。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投资概算时明显低于投资概算,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应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33—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应答文件参考格式)。—34—附表1:询标记录表询标记录表被询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小组询标内容:评委主任签名:监督人签名:被询标人答复内容: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5—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参考格式)(服务合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36—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和鉴证方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和鉴证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招标文件”指《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辽源市零碳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37—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12个月。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此部分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作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需方出具《验收合格单》。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38—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误期赔偿15.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5.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15.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5.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5.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3%。17.不可抗力17.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7.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7.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税费18.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8.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8.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争议解决方式19.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9—19.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违约终止合同20.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合同签订后7日内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0.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1.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2.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3.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4.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5.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5.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5.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7.合同的签订: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28.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无效,本采购项目终止,并报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供、需各方损失通过诉讼途径向另一方追偿。29.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40—第五章服务要求参照《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完成辽源市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础资料征集及碳排放分析。收集各部门资料,整理园区产业发展情况、各类能源及碳排放数据、已有项目基础等材料,对园区近三年碳排放进行测算分析。2、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包括园区建设基础、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经济性分析、保障措施等。3、项目库建立。依据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及任务,提出支撑重点任务的重点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41—第六章磋商应答文件的格式1、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应答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2—(项目名称)磋商应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3—目录(投标人格式自拟)一.磋商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首次报价一览表五.磋商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服务实施部分—44—一、磋商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经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服务需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的总价,磋商有效期:,服务期限:。按上述合同条件、要求承包。2、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应答文件。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首次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投资概算时,应答文件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应答文件。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应答文件,包括磋商应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回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金额保证服务。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45—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日期:年月日—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47—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48—四、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万元)磋商保证金(有/无)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备注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磋商文件中的内容相一致;须单独打印一份密封;2、填报的内容必须和磋商响应函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磋商响应函中相关内容为准;3、磋商响应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与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中的小写金额报价不一致时,以磋商响应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4、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9—五、磋商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应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元(现金、转账或电汇、保函)做为磋商保证金。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盖章的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