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务 酸奶招标公告(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卫生院)2025)



项目概况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JSZC-320506-SZWK-C2025-049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1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ZWK-C2025-0491
项目名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
采购需求:

具体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食堂、病人家属食堂、病房(病员)订送餐等。就餐人数预测:医院职工总数约为180人,拥有病床约78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1-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2.1江苏政府采购网
2.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3、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天镜路11号
联系人:张彦斗
联系电话:0512-66527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王仕倩、吴帆
联系电话:0512-65237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
电话:0512-65237216

JSZC-320506-SZWK-C2025-0491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6-SZWK-C2025-04912、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5、采购需求:5.1本项目为食堂服务外包,具体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食堂、病人家属食堂、病房(病员)订送餐等。就餐人数预测:医院职工总数约为180人,拥有病床约78张。5.2合同履行5.2.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2.2服务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镜路11号(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5.2.3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量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其他要求:4.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5)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6)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3、售价:无。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1、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供应商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2.1江苏政府采购网2.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3、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七、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张彦斗联系电话:0512-66527805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镜路1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前台联系方式:0512-651588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电话:0512-65237216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SZWK-C2025-0491号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WKG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1、采购邀请函2、采购需求3、采购须知4、评审方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附件格式一、采购邀请函: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1、采购编号:JSZC-320506-SZWK-C2025-0491号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3:30(北京时间)。7、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13:30(北京时间)。8、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9、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联系电话:0512-65237216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2)采购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张彦斗联系电话:0512-66527805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镜路11号(3)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请贵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采购需求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SZWK-C2025-0491号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四、磋商需求:(一)本项目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具体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食堂、病人家属食堂、病房(病员)订送餐等。(二)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内容就餐人数预测备注1医院工作人员食堂、病人家属食堂、病房(病员)订送餐医院职工总数约为180人,拥有病床约78张。(三)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人员要求食堂外包单位应配备:经理一名、专职厨师一名、服务员三名。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六、服务要求(一)医院食堂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供参考:医院职工总数约为180人,拥有病床约78张。(二)供应商可以利用现有厨房设施设备,也可以根据情况自行添置。医院提供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医院,可由供应商使用;其它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供应商。(三)供餐要求:1、需要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患者特殊饮食等膳食服务,相应菜单需提前一周提供给医院后勤保障部门审核。2、套餐结构:(1)医院员工早餐:提供但不仅限于面、馄饨、粥、各类点心、小菜及牛奶,售价自定(参考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并报院方审核)。(2)医院员工午餐与晚餐:1)基本菜品套餐标准(12元/人):至少一大荤、一小荤、一蔬菜。饭食类标准(4元/人):至少米饭,汤,水果,酸奶。面食类(一浇头、一蔬菜)以苏式面为主;2)满足不同人群消费,丰富员工选择,餐厅可提供小炒类菜品,即一菜一价模式,菜品定价需遵循市场行情,提供合理价格。点餐(菜式单点需明码标价并编明克数);3)另可增加其他特色餐方案,售价由供应商自定(应参考市场菜价合理制定);4)每周五提供下周详细菜谱,并标明熟食份量,以克为单位。(3)病区患者用餐方案:1)早餐:粥、点心、小菜、牛奶(200ml);2)中餐:一大荤、一小荤、一蔬菜、一豆制品、汤;3)晚餐:一大荤、一小荤、一蔬菜、蛋类菜品、汤;(4)相关要求:1)熟配食材份量:①大荤150g;②小荤50g搭配菜100g;③蔬菜200g;④豆制品150g;⑤米饭:每餐200g;蛋类以一个整鸡蛋为标准。提供平均餐标30元/天的供餐方案,报价含人力及加工成本,供餐方案确定后不再因市场物价变化而变动;提供一周详细菜谱,并标明熟食份量,以克为单位。同时可提供20元/天和40元/天两种餐标,供患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患者餐需根据医院相关科室要求制定,不可用半成品,需后厨自制,各类特殊饮食菜单菜品不能相同,以满足大部分患者要求。3、膳食服务要求(1)依据院方需要提供免费送餐服务。(2)员工餐品种多样,午餐至少提供10个菜品供选择,特色餐根据季节变化提供适宜菜品,面档每天提供3个以上现炒浇头,面点品种每天不能少于3个(包括苏式面)。(3)患者用餐受医院临床营养科指导,全天营养不低于:能量10.1MJ(2409kcal)、蛋白质110.5克(18%)、脂肪53.8克(20%)、碳水化合物370.5克(62%)。根据需要提供病员营养餐(特殊饮食),如:糖尿病饮食、低蛋白饮食、低脂饮食、低盐饮食等治疗饮食;代谢膳食;流汁、半流汁、软食等普通饮食等,营养餐需专人负责,由专职厨师负责制作。要求做到营养均衡,饭菜可口,且需符合等级医院等级评审要求。病区患者可提前点餐,食堂按时送餐。(4)根据院方需要,提供个性化需求用餐服务,品种为冷盆、热炒、点心、汤羹类。(5)每逢中国传统节日,供应商需免费为病房患者提供中国传统节日的相关食品。(6)供应商对目前员工餐厅进行布局调整,装饰改善,提升用餐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区域重新划分、餐桌椅更新改造、进出口处人性化布置等(改造方案须事先报院方审核)。(7)供应商需对厨房、安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老旧损坏设备需及时更换,建立后厨的明厨亮灶,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菜品入口率不低于65%。即购买原材料的费用要达到餐费的65%及以上。(四)人员要求1、投标单位需承诺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给人员缴纳社保及保险等。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3、各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各项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以及各项管理规定。中标单位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及日常管理等职责。4、厨师需定期更换(每半年),更换率不低于50%。5、餐厅工作人员,女性不超过53周岁,男性不超过58周岁,小学及以上学历。(五)医院日常监督管理院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监督管理。医院将组织后勤科、护理部、医务科、财务科、工会等内设机构,对照合同条款、管理要求,对中标人及其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主要内容如下:1、监督审批供应商的服务品种和价格;2、对供应商采购的米、油、蔬菜等定期抽样检查;3、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4、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管理售饭卡、充值系统,向供应商结付餐费(次月15日前结算);协调员工就餐秩序;进行伙食满意度调查以及结果运用。(六)相关费用及其它要求1、在运营期间,供应商须对院方财务公开,接受院方财务监督。2、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须提供索证材料并检查货物的卫生及质量,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食堂所需要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厨房工程类的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负责。5、厨房设备类的日常维修保养、油烟管道(由专业机构进行内道清洗并出具清洗合同,一季度一次)、下水污水管道清洗费用及各类设备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且须符合卫生、消防等相关规定。由于供应商操作不当损坏的医院设备由供应商照价赔偿。6、食堂用洗涤用品、消毒药水(和医院同品牌)、卫生用品等所有易耗品由供应商自行提供。7、由双方商定的就餐环境文化宣传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供应商负责餐厨垃圾清运并承担其费用。9、供应商需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每天对所提供的菜品进行留样。10、如遇医院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医院安排。11、每月提供医院所需的台账资料。12、供应商需要无条件配合完成院方由政府下达的扶贫采购指标任务,用于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七)若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解除服务合同,并承担相应后果。1、未经院方许可,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2、严重违反院方的有关规定;3、出现食物中毒、卫生检查不合格等重大事故或问题。七、综合说明:1、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2、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其他要求:4.1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突发情况,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需要配合的服务。4.2供应商需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的,供应商需及时更正至采购人确认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4.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发现查实者一律取消合同。4.4供应商应对服务危险性、潜在危险认真考虑周全,对所有项目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供应商需及时通知采购方。5、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在承包期内所有工作人员餐费、服务费和管理费、食堂耗材、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的各项费用。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项目实际支出费用达采购预算则合同自动终止)。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验收:(1)验收时间: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承诺进行验收。9、付款方式:具体见合同付款方式。考核表详见附件。10、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最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发布的内容为准。八、质疑1.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1.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4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5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1.7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8收件人:季欣怡(前台)1.9联系电话:0512-691656251.10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九、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4、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终止。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属于无效投标。三、采购须知一、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转包与分包与磋商费用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4.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1、封面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材料为必备项】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3.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4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最新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4.6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4.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2报价明细分析表(格式见附件);4.3服务响应对照表(格式见附件);4.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服务要求对照表。5.2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方案;5.3项目人员一览表;5.4类似项目一览表、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5.5与本次采购相关和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要求:1.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1.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1.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1.5.3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1.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1.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投标保证金无。(五)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自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六)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1.1投标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到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七)开标和评标1、投标截止时间1.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2.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投标文件的修改2.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3、开标3.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3.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采购人代表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八)磋商小组1.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1.2.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1.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3.3.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1.4.响应文件审查1.4.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供应商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1磋商程序(1)磋商顺序的确定(如有):按磋商签到时间先后确定磋商顺序。如10分钟之内代理机构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磋商顺序顺延。(2)磋商小组将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将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次数和时间视磋商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系统。1.6.2磋商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3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隐藏无法显示,在到达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各供应商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截止时间后以最新的报价为准;如超过截止时间未提交或报价超过预算,均作无效投标处理。每标段如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满三家,则本次竞争性磋商失败。(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关于最后报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九)废标1.1无效投标条款1.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1.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1.5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10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如属)1.1.12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2废标条款1.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4磋商小组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1.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1.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1.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的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预算金额的100万以上-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1%;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90%(权重)。(保留小数点后2位)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3、评标时,评审小组各评委分别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响应单位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响应单位的总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4、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的相关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为成交单位。二、政府采购政策的评审加分(下述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一)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本次服务采购项目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自有服务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小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可以认定为中小企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请各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承接的本服务项目,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的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中上传相关网页截图,以供评审委员会核查。(1)查询截止时点:进入评审环节。(2)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4)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应依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并对此不良信用记录甄别确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5分)1、磋商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得中标。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5%)。(二)服务方案(68分)1、针对本项目整体服务思路(6分):整体服务思路完整、合理、清晰且有保障的得6分;服务思路较完整、合理、清晰且有保障的得4分;服务思路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原料采购方案(8分):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渠道的确立及索证索票制度完善的得8分;采购的管理办法较明确、采购渠道的确立及索证索票制度较完善的得6分;采购的管理办法一般、采购渠道的确立及索证索票制度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3、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6分):食品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人身安全管理等方案合理、完善的得6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人身安全管理等方案较合理、完善的得4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人身安全管理等方案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规范用工情况(6分):工作人员配置合理,各岗位职责清晰,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得6分;工作人员配置较合理,各岗位职责较清晰,组织管理体系较科学,得4分;工作人员配置一般,各岗位职责一般,组织管理体系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响应单位供应的菜色品种方案、荤素搭配方案(8分):菜色品种方案丰富、多样,荤素搭配方案营养、合理的得8分;菜色品种方案较丰富、多样,荤素搭配方案较营养、合理的得6分;菜色品种方案一般,荤素搭配方案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6、根据食堂考核标准,针对餐厅服务管理方案做出的详细执行方案、具体承诺和创新做法情况(8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适用性强的得8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适用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适用性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7、对员工的内部奖惩制度情况(5分):内部奖惩制度的合理、完整的得5分;内部奖惩制度的较合理、完整的得3分;内部奖惩制度的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食堂资产管理措施方案(5分):厨房设备维护、餐具管理、食堂设施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实施可行性强的得5分;厨房设备维护、餐具管理、食堂设施管理方案描述较为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厨房设备维护、餐具管理、食堂设施管理方案描述简单,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的方案(8分):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方案针对性强,实施可行性强的得8分;方案描述较为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描述简单,可行性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针对本项目紧急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等,对投标单位制定的食物中毒应急、投诉处理,消防事故处理等预案情况(8分):具备各类应急预案,方案针对性强,实施可行性强的得8分;具备各类应急预案,方案较为完整,总体安排可行的得6分;具有应急预案,方案描述较为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三)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人员实力情况(7分)1、拟配备人员中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得1分,最高3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资格证书、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社保证明扫描件)2、拟配备人员中具有四级/中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资格证书、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四)投标单位综合实力(10分)1、相关证书比较(6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证书,一证得3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的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材料不全不得分。2、响应单位投保或承诺投保《食品经营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最高2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响应单位投保或承诺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最高2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响应单位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份得2分,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资料不全不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签章清晰可见)备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及处理办法执行。五、合同主要条款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磋商编号为号的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项目,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采购文件;③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管理要求(1)在运营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办法、付款方式按照《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食堂考核办法》执行;(2)在运营期间,由乙方承担食堂水、电、燃气、蒸汽费用;承担食堂内厨具、灶具、餐具、电器、餐车的日常采购、保养和维修;承担各类洗消用品、卫生用品的采购;承担餐厨垃圾的分类和清运;承担油烟管道、隔油池的清洗和保养(由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进行每季度一次内道清洗并出具清洗合同及报告,费用由食堂外包单位向保养单位直接支付)。(3)在运营期间,由乙方落实食堂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按受甲方的消防及安全检查,保证食堂的安全运行,定期提供物品采购索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完善突发事故、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设立专用的意见收集和处置机构,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与纠纷。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整(¥:.00)。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在承包期内所有工作人员餐费、服务费和管理费、食堂耗材、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的各项费用。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服务范围:(1)服务内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食堂、病人家属食堂、病房(病员)订送餐等。食堂需提供人的早餐、午餐、晚餐;基本菜品套餐标准(12元/份)。(2)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4、费用结算:(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个月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在第二个月的15日前,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餐费及食堂管理费等费用。(2)次月月初甲方对乙方上月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费用挂钩,月考核≥90分,当月费用全额给付;如月考核80-89分,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费用0.1%;月考核小于79≤分;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费用0.2%(考核细则另行商定)。(3)甲方支付合同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5)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责任:1、检查监督乙方经营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和外界的联系协调等工作。2、甲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的办理。3、协议期间,甲方保证水、电、管道煤气、蒸汽的正常供应,以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运转。4、甲方后勤保障部负责牵头医院餐饮的日常工作,甲、乙双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就餐者意见,商讨有关问题。5、甲方确保医院职工就餐卡服务及系统的正常工作。6、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7、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销售定价,对认为明显偏离的建议售价有权不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重新核算。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总数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质疑予以响应,对超期不响应的情况甲方视为乙方认同,有权在月底扣减相应的用工数。9、甲方应将乙方纳入社会化部门管理,并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月度费用结算挂钩,月度考核办法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二)乙方责任:1、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以维护医院的稳定为己任。2、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保证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因疏于管理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基本完好如数移交给甲方。3、乙方负责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4、努力降低成本,控制食品价格,食堂须严格实行食品菜肴售价核准制度,售价由双方按照有关毛利控制的行业标准进行产品售价核算。5、人员管理:组建高质量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中主要成员需事先告之甲方并备案。做好招工及培训工作,招聘员工的平均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管理人员(仓管、文员等)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水平,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要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人员费用表》中规定支付各工种个人工资。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遵守职业道德,操作程序,规范、语言文明得体,服务热情主动,同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6、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协议期间,乙方应充分重视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各项指标达到A级单位标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保证各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同时建立相关的台帐,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如发生食品卫生防疫事故、消防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等,乙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7、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餐饮场所、设备和家具,在积极配合做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优化经营服务项目,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时间的就餐要求。8、日常采用5S方法管理内部事务,加强各项监督体系建设。随时接受、积极配合甲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力以赴配合医院通过各项检查(如A级单位评审,三甲医院评审,JCI论证以及各级行政卫生监督部门、行业组织的检查评审),并备有相关书面材料可供查阅。9、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安排做好假期值班等服务工作,并为甲方参观、活动等使用食堂场地提供方便。10、乙方应配合做好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11、乙方应做好各类台账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健康信息登记记录、环境物表消毒记录、食品及调味品采购索证记录、燃气设施检查记录等,按年份上交医院总务部门归档。四、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出相关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2、乙方应与其派驻甲方实施服务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甲方进行备案。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乙方按合同全面的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3)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服务期满或协议终止,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等全部清还甲方,同时对燃气、水、电等进行核对清算,上述事项,双方须依本协议相关约定,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须于交接手续办结之日起15日内清场,遇有乙方因故阻止,可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清场,对于乙方弃置在甲方场所的设备、工具等,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3、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采购文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二、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六、附件格式格式1、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JSZC-320506-SZWK-C2025-0491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报价明细分析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人)报价(元)备注1基本菜品套餐标准:。2饭食类标准:米饭,汤,水果,酸奶3456响应总报价:(小写):(大写):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采购内容: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内容符合或不符合说明注:1、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除技术服务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如付款方式、合同期限等应在此表中说明。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单位对所投标技术服务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服务人员配置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内容: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岗位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12345678910…注:人员一旦确定,成交后不再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动变更人员,应经过采购方同意确认。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磋商响应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采购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的全部内容。3、我方同意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3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保留提出诉讼的权力;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格式6、供应商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标书编号:日期: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愿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公章:格式7、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格式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电话地址注册资金传真一、单位简历及机构二、单位优势及特长三、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资产总计:万元;资产净值:万元办公面积: M2,产权: M2,租: M2服务收入:2024年 万元; 实现盈余:2024年 万元; 主要业务123格式9、类似项目一览表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响应单位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在表后。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服务组织计划方案、管理实施方案提示:1、响应单位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详细的组织计划,包括采取的管理及服务方式、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管理质量目标和考核,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档案的建立与保存,服务期间与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及应急方案2、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单位名称(盖章): 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声明必填)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因此响应单位必须填报此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食堂外包服务月度考核表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考核部门签字:被考核单位签字: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评估内容分值得分设备设施8分规范使用科学规范的使用现有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分 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施设备、餐具用具进行消毒和保洁。3分 协调沟通如需进行大件设备添置或更换的,需与采购方及时沟通,协商后确定。2分 流程管理21分准时供餐供餐准时,按招标要求提供早餐午餐。6分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行为举止文明。6分 单据清晰食材清单齐全,机器打印清晰。3分 突发状况处理遇到领导莅临、公职人员拜访等,能够保质完成甲方提出的要求。6分 质量管理39分食材质量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39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每日打分,由每日得分汇总得出月度分,食材验收标准见附件2。39分 科学管理32分留样制度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8分 安全清洁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每月4次做好四害消杀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 。(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2分)。8分 及时整改对采购方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8分 协调沟通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8分 合计100 【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 酸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