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创投公务用车租赁 车辆配备灭火器招标公告(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025)



新乡创投公务用车租赁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乡创投公务用车租赁

二、采购人名称:

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四、项目概况:

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业务范围涉及园区开发与运营、投资基金、融资担保、人力服务、物业管理、成品油供应等板块,构建“产业载体建设、产业运营支撑、城市综合服务”三大业务体系。

五、范围内容:

车型:2025款传祺E8新能源150km 悦享版(全新车,外观为白色,内饰为黑色)一辆,租赁期为3年,车辆配备灭火器1个,车枕、靠背各两个。

六、采购控制价:

含税单价5500元/月,含税总价198000.00元,超出以上控制价均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合同工期:

3年。

九、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及合同要求。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价单位通过下方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cEYZCOxrkoeIijL0DnTrA 提取码: bvny

十一、报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10:00.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507号楼二层会议室。

3、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开始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其它要求:

1、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报价时严格按照询价函内容及附件进行报价,有任何疑问可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我方会以答疑形式回复,答疑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17177036

2025年10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乡创投公务用车租赁 车辆配备灭火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