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规划编制招标公告(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地点: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府6号楼
联系方式:朱伟0550-370799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
联系方式:吕倩0550-3011399、15178499373
附件:
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采购需求15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七章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47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万元最高限价:5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地点: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方式: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府6号楼联系方式:朱伟0550-3707993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联系方式:吕倩0550-3011399、1517849937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6.1供应商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5年11月4日17时前,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1225240102@qq.com(邮箱);6.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答疑、澄清内容于2025年11月5日17时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7.1包别划分不分包 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2.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二(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三(商务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12.2具体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或订书机装订)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的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目录次序分别装订,并按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二(技术标文件)、响应文件三(商务标文件)分别密封。响应文件一正副本密封于响应文件一袋内,响应文件二正副本密封于响应文件二袋内,响应文件三正副本密封于响应文件三袋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2.3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标注资信、技术、商务)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启时间)前不得开启1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供应商自行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查看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查看25.1履约保证金免收26.1代理及专家评审费用(1)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3)收费标准:代理费2000元(不含评审费另计,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27.1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接收部门: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0-3707993或15178499373通讯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府6号楼或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条不采用)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4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7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疑问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12.1响应文件份数12.1.1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2.2响应文件装订12.1.1响应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2.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3.1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12.3.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未按本章第12.3.1项或12.3.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12.4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2.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2.2.2响应文件应当在开启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开启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拒收。12.2.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2.1条、第12.2条和第12.3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12.2.4在开启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2.2.5开启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4.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因供应商未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或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启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本项目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本项目最后报价具体要求: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或二次报价被磋商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价格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磋商小组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合同签订。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工作完成验收交付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2服务地点滁州市南谯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为准。二、项目概况1.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期间南谯区卫生健康领域的发展成效,取得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不足。2.全面分析南谯区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配置情况,对“十五五”期间南谯区卫生健康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剖析。3.结合发展成就、存在问题、机遇与挑战,提出“十五五”期间南谯区卫生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4.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方向,提出“十五五”期间南谯区卫生健康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三、服务需求1.项目成果形式:《滁州市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2.服务要求:与滁州市“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全面衔接,并加强与滁州市南谯区发展规划相衔接,形成《滁州市南谯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文本,通过专家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审查后最终印发实施;3.保密及成果运用: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成果具有保密义务,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无权擅自使用项目成果。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启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应携带(手持或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资信评分资信分(42分)业绩(24分)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委托开展卫生健康规划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市级(含)以上业绩得6分,县级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12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公共管理或卫生管理类领域科学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市级(含)以上项目6分,县级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第1项须提供业绩(不包括在履约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评审关键信息,须另附委托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第2项须提供结题或在研项目立项文件、结题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资信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否则不予计分负责人业绩(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管理类高级职称或具有公共管理(或医疗卫生类)硕士学位(含)以上得4分;具有公共管理类中级职称或具有公共管理(或医疗卫生类)本科学位得2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委托开展的卫生健康相关规划项目或卫生管理领域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经验的得6分。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2.项目负责人经验证明材料(规划项目合同、结项证明;科研项目任务书,结题证明;须能体现评审关键信息;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项目团队(8分)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共管理(或医疗卫生类)本科学位(含)以上学位,每有1人得2分,本项满分8分。注:项目成员学位或职称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得分。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高校在读学生提供在校证明)。【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的聘用合同】;同一人具有多个职称的仅计算一次(按最高),不累计计分。技术标评分技术分(48分)政策背景理解(10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相关政策背景分析进行阐述。 1.政策背景分析思路清晰、分析全面,原则清楚可行,主要目标符合本地实际的得10-7分;2.政策背景分析思路明确、分析全面原则正确的得6-3分;3.政策背景分析理解与认识不到位或内容有缺失,仍需进一步完善的得2-1分;4.内容分析存在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否则不予计分项目需求分析(10分)基于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需求任务进行分析与说明进行打分。 1.需求任务分析详细准确且表述完整、工作目标清晰明确,有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7分; 2.需求任务分析可行、工作目标合理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6-3分;3.需求任务分析脱离实际,存在与本项目不匹配内容,工作目标内容有待提升的得2-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10分)供应商阐述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和逻辑框架,介绍拟采用的调查研究方法、数据收集、分析方法与应用方法。 1.思路与方法阐述全面、清晰,逻辑性强,能准确贴合项目实施的,得10-7分; 2.思路与方法阐述合理,逻辑合理,有针对性的, 得6-3分; 3.思路与方法阐述模糊,未能准确体现项目特点的,得2-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十五五规划框架及思路(9分)评标委员会针对供应商的“十五五”规划编制思路是否合理、大纲结构是否清晰、是否符合项目要求。1.框架和思路设计规范、全面,大纲结构清晰完整、逻辑性强,能准确贴合项目实施的得9-6分; 2.框架和思路设计较为规范,大纲结构清晰完整,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3分; 3.框架和思路设计不够合理,大纲结构不够清晰完整,仅部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2-1分; 4.未提供则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机制保障、质量控制等)进行综合对比评分:1、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对质量的可控性高,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项目需求的得9-6分;2、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合理、对质量有一定的可控性,满足项目需求得5-3分;3、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欠缺合理性、内容简单,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1分;4、内容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3.无效条款3.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响应将被拒绝。3.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2)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联合体响应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本条不采用)(4)被暂停营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8)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不全,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审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报价各项单价高于磋商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措施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1)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磋商小组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5)拒不确认磋商小组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6)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仅供参考,合同双方签订时可自行约定)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全部内容;1.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相关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滁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成交)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5详见磋商文件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1 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 1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2.15.1 乙方须接受甲方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 收,甲方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乙方应予以配合。 2.15.3 结合项目具体内容,以出具正式规划文本提交给采购人作为结算依据。2.17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18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明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一)项目名称: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7)其他(如有)。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二、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三、诚信响应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磋商,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不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若磋商文件对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7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7项情形)七、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八、严格遵守磋商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九、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十、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磋商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二、如在磋商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磋商或者成交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文件(响应文件二)项目名称: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磋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诚信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磋商文件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4)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支持资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6)其他(如有)。一、磋商响应表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供应商盖章:日期:二、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将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成交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供货和服务。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明正本或副本商务标(响应文件三)项目名称: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磋商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3)磋商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5)其他(如有)。一、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 报价(详见备注说明)报价(大写): (小写) : 元 备注说明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盖章:日期:最后承诺报价表(第二次报价书)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报价(大写): (小写) : 元 备注说明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七章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健康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