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招标公告(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2025)



项目概况 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 JSZC-320205-THGC-G2025-006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5-THGC-G2025-0060
项目名称: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项目筹建之日起至通过无锡市市级验收之日止),其中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锡山区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全套成果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若供应商无需依法缴纳税收,请提供纳税申报表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9.承诺书
10.联合体投标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②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
联系人:车邦军
联系电话:0510-88535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号
联系人:陆翠芹
联系电话:0510-882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翠芹
电话:0510-88226300

JSZC-320205-THGC-G2025-0060采购文件.doc

锡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THGC-G2025-0060采购项目名称: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2二、投标人须知6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0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6五、附件32一、投标邀请函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的委托,对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2、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THGC-G2025-00603、项目投标预算价:240万元,最高限价:24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服务期:一年(自项目筹建之日起至通过无锡市市级验收之日止),其中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锡山区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全套成果文件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符合以上资格要求;(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须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联合体协办方,以及联合体各成员份额、职责。(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②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的“供应商”登录入口—“用户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并领取CA和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1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4)CA驱动下载链接(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技术服务QQ:307147438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苏采云平台,参与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电话咨询、邮箱(1010186519@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11月7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05-THGC-G2025-0060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邮箱(1010186519@qq.com)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进入到标书解密环节后,方可解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5年11月26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30。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21号二楼(八)投标文件份数:请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九)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十)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十一)其他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联系人:车邦军采购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联系人:陆翠芹电话:0510-88226300邮编:214000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潜在投标人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5.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苏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需提交获取文件回执函。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若供应商无需依法缴纳税收,请提供纳税申报表;(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联合体投标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扫描件;(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4中要求)。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服务保障承诺(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主要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8.提供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有关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技术方案11.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格式自拟)12.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行添加,格式自拟)13.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上述1-7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特别提醒:开标后,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上传(递交)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或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供应商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半小时)内通过苏采云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未按要求提供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24.暗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②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半小时)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5.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若供应商无需依法缴纳税收,请提供纳税申报表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②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12信用记录(由网上直接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符合以上资格要求;(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须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联合体协办方,以及联合体各成员份额、职责。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B.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本表无需上传,评审时以苏采云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为准3服务保障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4投标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5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6主要人员配置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7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八条中的情形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发起答疑澄清,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评标方法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列第三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标准:详见附件。(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③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①至⑤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①至⑥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就实质性条款见证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的格式条款不得做任何修改。2.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五)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提出书面质疑的,须同时提供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有权向“苏采云”系统平台方进行核实。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是指: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和已在“苏采云”系统中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有效获取的界面截图(截图上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在供应商的界面操作一栏处能够显示“上传文件”按钮的,代表该供应商在本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已从“苏采云”系统中进行了获取)。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提出,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第一章。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十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按以上规定的50%计取,,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十七)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项目背景在日益趋紧的空间资源和环境压力下,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亟须直面既有问题和基本矛盾,以乡村产业用地为主体的存量空间为切口,积极探索和创新规划治理政策,支撑乡村地区经济振兴,助力耕地复垦保护,推动国土空间优化布局。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锡山区乡村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全过程技术服务,为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益,满足验收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全流程监管等。二、服务内容(一)总体服务内容全面摸查、科学评估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整治利用潜力,结合锡山区乡镇产业经济与国土空间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激活乡村地区房地资产、承载产业提质增效、破局耕地保护与生态治理等任务,提出乡村地区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综合整治利用的目标。明确整治利用空间格局,提出规划实施路径和整治利用方式,探索构建乡村存量用地升级改造与低效用地腾退复垦之间的平衡互促机制,逐步实现开发边界外产业用地空间有集中、资源能集约、功能可集成、耕地有保障,不断推进开发边界外持续减量和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为更好地传递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后续村庄规划修编与项目建设做好技术与政策接口,为后续土地整理、地块出让和规划审批提供法定依据。(二)具体服务内容(1)现状评估摸查:系统开展锡山区全域底图底数精准摸排与动态评估,研究存量空间资源整治利用中存在的问题。(2)规划目标划定: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指导下,结合现状评价与潜力调查结论,以构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助推生态修复治理与耕地保护动态平衡机制为基本原则,提出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的目标。(3)实施路径确定:研究提出行动计划和分类推进的土地处置路径以及规划管理策略,探索动态开展工业用地盘活和耕地保护,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4)规划空间布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对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在现状及潜力调查分析结果基础上,基于以盘活利用存量用地助推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的原则,统筹划定规划空间布局。(5)重点片区划定:把相对集中连片的待整治利用空间资源的区域划定为若干整治利用片区,并指导开展片区乡村产业发展策划与片区空间规划设计方案,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对村庄规划的优化方案。(6)单元实施策划:划定实施单元,对单元进行全流程存量用地盘活实施策划。(7)数据库搭建:聚焦空间资源盘活利用与整治提升,围绕项目策划与生成,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与实施,将工作目标与任务转译为面向实施的年度项目库。(8)保障体系建立:立足锡山区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在区自规、工信、发改以及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下展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明确各部门的政策保障、制度建设与监管责任。三、服务要求1.人员职责(1)参与本次服务项目的人员,应确保服务质量,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2)对执业过程中得悉的单位情况、资料严加保密,且保密义务不因项目结束而解除。(3)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只供采购人使用,不得自行提供给任何单位。2.知识产权(1)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2)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3.后续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及项目的实施进度,配合提供技术整改服务。(2)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及项目实施建设的后续服务,包括: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政策咨询、技术咨询等。4.保密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同意,本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采购人完全享有自由处置该项目成果的权利。(2)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等工作秘密资料、调查数据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泄露以上相关成果内容。如查实中标供应商确有泄密行为,采购人有权拒付全部服务报酬,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四、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序号项目计量单位数量1项目负责人人12其他项目组成员人7合计8备注: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投标单位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此人数配置,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成果要求1、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电子数据成果。其中,规划文本和图纸各10套,电子版成果1套(提供矢量数据库)。2、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3、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底,以提交正式规划设计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服务期:一年(自项目筹建之日起至通过无锡市市级验收之日止),其中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锡山区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全套成果文件。3、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支付进度A.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设计费总额的30%;B.提交中间成果,完成实施方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C.论证通过,报批并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付清分项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2)以上价款均不计息。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递交当期服务费用支付的书面申请单,同时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相应金额的税金发票(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考核要求。5、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3.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4.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5.有关中小企业政策,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可详见本文件其他章节。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7.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8.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9.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10.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11.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四、合同书(格式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甲方(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乙方(中标人):签约日期:甲方(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的招标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一、采购标的1、服务名称: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锡山区乡村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全过程技术服务,为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益,满足验收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全流程监管等3、服务期限:一年(自项目筹建之日起至通过无锡市市级验收之日止),其中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锡山区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全套成果文件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最终价格按照乙方中标价计。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总费用包含了人员的报酬、差旅费等费用。除了以上费用以外,除非另外达成其他协议,甲方不再为本项目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A.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设计费总额的30%;B.提交中间成果,完成实施方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C.论证通过,报批并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付清分项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2)以上价款均不计息。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递交当期服务费用支付的书面申请单,同时需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应金额的税金发票(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4、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阶段成果的纸质成果文件,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四、交付成果要求1、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电子数据成果。其中,规划文本和图纸各10套,电子版成果1套(提供矢量数据库)。2、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3、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底,以提交正式规划设计五、成果确认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审查确认。乙方应保证成果质量,若甲方或上级部门提出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重新修改,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合同责任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2、乙方保证其对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如本合同履行期间联络人发生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七、成果权属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八、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3、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九、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本项目成果质量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全部损失。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交成果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和解决方案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缓提交成果的时间。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4、本合同履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每日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5、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工作成果,或者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同时支付数额为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6、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7、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十、解决争议的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处理: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十一、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十二、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即生效;2、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十三、合同修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但甲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甲方应当按约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乙方直接损失:(1)甲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甲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合同书;(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三)中标通知书;(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五、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合同章)乙方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见证方(盖章):五、附件附件一:一、评标方法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列第三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二、评分标准(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价格分30分2、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15分3、技术方案55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a.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企业规模实行承诺制,由企业自行对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诚信确定自身企业规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证明其企业规模的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b.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d.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同一报价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15分)(1)企业业绩(3分)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开始履行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提供的均可。(2)认证体系(3分)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显示证书状态)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提供的均可。(3)企业荣誉(3分)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获得过类似项目荣誉的,获得过国家级及省级以上荣誉,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企业荣誉与项目负责人荣誉不得相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提供的均可。(4)项目组成员配备(6分)①项目负责人(3分):a.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城市规划相关专业),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得1分;b.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类似项目荣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国家级每提供1个得1分,省级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多计取2个获奖项目,本项最高得2分。②其他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3分):a.具备规划类(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且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的,每提供1个得0.4分,本项最高得2分;b.具备国土、测绘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项目负责人荣誉与企业荣誉不得相同。提供主要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以及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同时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也视为符合,否则不得分。已通过相关考试,但尚未拿到证书的,不得分;延续或换证提供换证前老的关于个人的注册和变更情况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否则对应项不得分。3、技术方案(55分)无方案不得分(1)对项目的理解与分析(28分),包括:①项目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战略要求(2分)、省市区政策导向(2分)的详细阐述);②现状全面完整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建设用地(2分)、耕地、林地等的用地类型(2分)、总体规模(2分)、空间分布(2分)、设施配套(2分)、利用效率(2分)、处置要求(2分)、社会经济调查(2分));③现状特征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功能、权属等土地特征(2分),产业潜力、产出绩效等产业特征(2分),区位、交通、设施配套等支撑能力特征(2分));④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锡山区产业、空间、资源、乡村等多方面需求阐述)(2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点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点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点得0分;本项最高得28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法(3分),包括:①制定目标计划(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乡村产业情况和统筹实施能力,提出清晰可行、可量化的工作目标)(1分);②衔接规划体系(明确现有规划体系不足及面向实施提出向上、向下衔接相关规划的策略)(1分);③明确技术路线(制定符合法律法规与政府规章制度,符合乡村实际发展需要,具备较强可实施性的规划技术路线)(1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规划重点和难点(6分),包括:①立足项目实际,对重点和难点进行详细分析(针对锡山区乡村存量土地权属、空间需求、政策制度、用地管理、监管机制等方面分析项目重难点)(2分);②针对关键问题,提出重点和难点解决措施(在盘活方式、土地管理、产业引导、生态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关键解决措施)(2分);③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数字平台、供地方式、公众参与、部门协同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2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规划主要内容(6分),包括:①上位规划落实(充分衔接和落实上位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体格局、传导片区等核心要素,产业规划的产业空间分布等)(1分);②规划原则明确(在资源统筹、空间布局、发展效率、区域联动等方面,提出科学合理,可支撑存量用地盘活的原则)(1分);③重点片区划定(基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划定相对集中连片的若干整治利用片区,包括但不限于划定依据、分区类型等内容)(1分);④盘活方式选择(针对不同片区采取多样化盘活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整治、分区引导等内容)(1分);⑤单元实施策划(在重点片区划定实施单元,包括但不限于单元现状分析、空间及产业策划、投入产出成本匡算等内容)(1分);⑥建设管控要求(对规划片区实施刚性约束与弹性管控相结合,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建筑密度、高度、景观风貌等管控内容)(1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规划创新点(6分),包括:①前瞻性创新点(用地管理、产业准入、规划处置等方面的创新)(2分);②技术路径创新点(规划实施、编制方法等方面的创新)(2分);③政策保障创新点(用地盘活方式、用地审批机制等方面的创新)(2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工作计划及组织安排(4分),包括:①工作组织分工(2分);②项目进度安排及阶段内容工作(2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7)安全保密措施及质量服务承诺(2分),包括:①安全保密措施(1分);②质量服务承诺(1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标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注:投标文件中需上传证明的材料文件应上传到相关联对应的页面,若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需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THGC-G2025-0060采购项目名称:锡山区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投标人: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的投标。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六、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七、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八、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九、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十、我方为本项目作出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十一、我方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十二、我方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三、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绝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绝不在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绝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十四、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编号:日期: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编号:日期: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THGC-G2025-0060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注:评标时一律按苏采云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六)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服务保障承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此承诺:1、本公司承诺所有人员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中标之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2、本公司愿意接受本合同要求的作业质量和考核要求;自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和为本项目中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提供相关福利等,现场所有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最低要求,不享受特殊社保政策;建立职工有关档案。如有特殊情况,将提供合理说明;3、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器具、设备确保满足项目最低配置的要求。4、本公司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5、本公司承诺中标之后人员配置按工种及人数要求配置到位。…………………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七)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不得删除,可自行延长;(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八)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开户行银行账号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主营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九)主要人员配置表(格式):主要人员配置表投标人(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证书名称工作经验备注1234567891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相关材料请附本表之后。(十)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格式)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名称)在项目(项目编号:)中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单位名称)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单位名称)为协办方,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工作。二、(单位名称)为本项目工作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主体方负责工作及联合体协办方所负责工作以外的所有内容,协办方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以合同为准。四、双方约定各方费用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为:联合体主办方占%,联合体协办单位占%。五、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详细内容和规定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署协议或者合同。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报价,联合体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报价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如因发生上述问题而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责任。七、如联合体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八、其他约定:主体方全称:(公章)协办方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签署日期:备注:1.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各方公章,协议书须完全注明联合体各方成员,如由授权代表签名,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如联合体未按要求提交协议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投标人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技术方案,以便评审。(十二)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存量用地综合整治利用与建设管理专项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