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20250730F115
2.项目名称: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4.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
5.采购需求:
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
7.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北京)。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终验通过后支付5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此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方式:本网站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快递。
2.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3层307
3.收件人:黄先生 万女士(均可)
4.电话:010-85193696 010-85193501
5.递交截止时间:自此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北京时间)截止。快递签收时间超出递交截止时间的,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统一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在该信封外侧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内附文件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文件等其他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3层307
联系人:黄先生 万女士
联系方式:010-85193696 010-85193501
2.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10-85193645
附件: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文件.doc
数据中心采购廉政协议.doc
特此公告。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文件项目编号:WL20250730F115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合同文本19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26第五部分评分标准30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1.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就“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应答。本项目采购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一、采购编号:WL20250730F115二、项目名称: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万元四、采购内容: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主要技术或服务要求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北京,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评审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评审前一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3.其他要求:(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为本项目前期建设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对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评审文件方式及时间公告附件下载。七、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方式:快递。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3层307,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送达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评审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文件等其他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递交截止时间:自此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北京时间)截止。快递签收时间超出递交截止时间的,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评审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分类封装,并统一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在该信封外侧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内附文件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八、样品提交本项目不适用。九、供应商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缺项或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应答处理。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1采购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万元 4所属行业类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应答基本原则5★供应商资格条件见采购邀请响应文件编制6响应报价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3.响应报价为服务以及各项税费等费用。4、针对同一包,一个供应商初始响应报价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7★项目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8★应答有效期120日历天(从评审日起计算)。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9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0份(U盘)。10响应文件盖章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供应商需要在本次项目中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特别说明函:1)特别说明函须声明: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该供应商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响应时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响应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2)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专用章。11响应文件封编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评审之日前不得启封”的字样。资格审核材料须单独封装,封装要求详见17.1及17.2。12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自此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北京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3层307。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概不接受。评审13对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报价扣除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1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5推荐成交原则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主要条款合同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合同文本主要条款17★服务时间与地点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2.服务地点:北京,甲方指定地点。18★付款条件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2.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支付50%,终验通过后支付50%。因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工程延期等原因导致甲方支付延误的,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18★是否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给其他服务供应商。20售后服务期无。一、总则1.项目说明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2“采购机构”无。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领取评审文件,并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缺项或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应答处理。2.5“中小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2.6“监狱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2.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系指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规定的单位。2.8“项目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如果评审文件中相关包号中没有提交项目保证金的要求,则有关项目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该项目相关包号的评审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应符合采购邀请中规定的资质要求。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应答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应答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从采购人规定的渠道获取了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讯方式以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潜在供应商提供信息有误或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须知晓因未对评审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所带来的一切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评审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应答。二、文件说明6.文件的构成6.1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应答程序和合同条款。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文本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第五部分评分标准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7.1询问:任何已从采购人规定的渠道获取了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发现评审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以在获取评审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收到询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提出询问的同样方式予以答复,询问不能作为投诉的前提。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评审文件的部分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评审文件规定提出质疑。7.2澄清和修改:7.2.1评审文件发出后,采购人有权对评审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内文件为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2对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获取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后按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7.2.3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文件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发出,不足上述时间的,采购人将会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从采购人规定的渠道获取了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3采购人如果需要组织已获取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召开评审前答疑等活动,将会在采购公告及评审文件中明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应答语言8.1响应文件及与应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计量单位9.1除在评审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两类文件:★第一类文件: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单独封装)(一)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仅限自然人参与应答)复印件;(二)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提交三证合一证件的,可不单独提供此件);(三)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最新的(一般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经会计师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最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四)供应商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五)按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第二类文件:评审证明材料★(一)基本文件(1)应答函,格式见附件;(2)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应答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应答的,只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即可),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相关身份(复印件);(二)商务证明文件(1)当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以及供应商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等);(3)供应商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列表形式提供项目简介、项目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材料(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核查成交供应商成功案例的真实性);(4)证明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格标准的其他必要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第三类:技术、服务响应文件(1)★采购需求偏离表:须按照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逐条应答。应答条款序列号的编制应与《项目需求书》一致,并说明响应情况。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对于非量化的条款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评审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的响应文件将视作无效。(2)项目服务团队方案;(3)技术支持体系及服务方案;(4)服务承诺方案。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无效应答,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按政府采购法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2、上述文件中,所有带“★”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逐项加盖供应商公章,由原厂或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须逐项加盖原厂或供应商公章,任何一项签章不完整都会导致无效应答。3、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除另行要求外必须将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以复印件代替。11.响应文件格式对于评审文件第六部分中已经提供了响应文件格式的,供应商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并签字盖章,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评审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出的内容,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12.2供应商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评审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12.3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12.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5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2.2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评审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2.6应答供应商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要求应答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按无效应答处理。(一)货物类采购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本次响应平均报价50%的;(二)劳动力成本较高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完成本项目所必须投入劳动力成本总和的。13.报价货币13.1评审响应函、响应分项报价表、最终响应分项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方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4.项目保证金14.1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15.评审有效期15.1评审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评审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方有权拒绝。15.2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于原评审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项目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项目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项目保证金的规定在评审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正本、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须有序地装订成册(A4纸)。除封面及技术彩页外,每一页都应标有连续页码。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响应文件中不得留有空白页(如隔页纸)。16.3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将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6.5采购方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6.6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响应时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响应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按包另行将资格审核材料、响应报价一览表一份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内单独提交(与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资格审核材料”、“响应报价一览表材料”字样。17.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除上述标明“资格审核材料”字样的信封以外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完整的外层信封中。17.3内外层信封均应:(1)标明递交至“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递交地点。(2)注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17.4内层信封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应答被宣布为“迟到”应答时,能原封退回。17.5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18.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评审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第18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响应文件”字样。20.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4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项目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五、评审21.公开报价21.1本项目不进行公开报价。22.资格审查22.1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要求对应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2.2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是应答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无效均被认定为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22.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应答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果评审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应答供应商,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条件。23.评审小组23.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23.2评审小组以评审文件为依据,对应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评审意见,不寻求响应文件及符合规定的澄清文件以外的其他证据。24.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评审文件中所有标明“★”号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逐项审查,以确定应答供应商是否对评审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4.2应答供应商出现本评审文件12.6规定情形之一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应答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应答处理。25.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5.1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5.2在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评审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评审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项目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照评审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采用活页方式装订的;•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不满足评审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评审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不满足评审文件★号条款的;•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受惩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评审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以及其他评审小组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评审文件要求的行为。26.评审26.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评审(根据项目需要将可能安排多轮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技术方案等。在评审中,评审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评审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结果,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最终项目需求。26.3采购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经评审小组签字确认后的评审记录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署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26.4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其响应将被拒绝:(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评审小组确定的最终项目需求的;(2)报价未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确定的最终项目需求的,或附有采购方无法接受的条件的。26.5递交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人员对属于评审、澄清、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6.6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方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27.1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8.成交准则28.1采购方将按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方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2采购人不承诺报价最低的应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人有权组织评审小组对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不符,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处罚,并按第28.1条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2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成交通知后,如果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人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位成交候选人。30.采购人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力31.1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采购人的成交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2评审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2.3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期间按照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任何文稿,包括:报告、说明、规划书、建议书和方案设计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其使用权和版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七、质疑提出与处理33.质疑提出33.1供应商认为评审文件、评审过程及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3.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事项,并符合下列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本项目相关包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3)提出质疑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内容真实、来源合法。(4)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以代理商身份提出质疑的,代理商须同时提交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33.3质疑函应当按附件格式通过当面送达或信函邮寄、快递等原件方式向采购人递交,采购人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非原件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格式见附件。34.质疑处理34.1对于依法提出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送达日期开始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34.2质疑答复函将通过来人领取或信函邮寄、快递等原件方式向质疑供应商送达,不得以电子邮件、传真等非原件方式送达质疑供应商。34.3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不符合评审文件33.2和33.3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不予受理。3.第三部分合同文本采购合同甲方(买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卖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第4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XXX维保服务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共计台套设备的维保服务。或乙方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二、服务期限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元,即人民币:元整。四、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点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合同签署50%1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款项支付。服务期满50%服务期满,凭验收合格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款项支付。合计因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工程延期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支付延误的,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准确,乙方的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五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无法支付等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权利保证与品质保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及附件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服务。2.甲方有权更换乙方派出的不满足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甲方认为某个或某些服务人员不满足甲方要求的,可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与甲方共同评估前述服务人员是否合格,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前述服务人员继续服务,评述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以甲方意见为准。在甲乙双方确认服务人员后,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在特别情况下,经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可委派同资历的服务人员进行服务。3.甲方应在制度上、人力上、系统环境上以及乙方人员的工作条件方面给予乙方充分的配合和支持,确保服务的顺利实施。(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及附件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服务。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派遣其健康、熟练、有经验、有能力的服务人员,与甲方技术人员紧密配合,确保完成甲方的服务。3.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应遵守、尊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合同条件下充分维护甲方的利益与声誉;在提供服务时,应该谨慎尽职,符合本合同条款,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人员不得将任何关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技术以及投资、人事等任何情况以任何方式透露给非乙方人员或同本项目无关的乙方人员;也不得将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出示给非乙方人员或同本项目无关的乙方人员。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以及乙方相关人员法律责任。5.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和能力;履行本合同,不得损害甲方及任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无条件遵守甲方关于本项目的细节要求,如更换服务人员、每项技术需求的处理时限等。6.本合同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7.乙方与其工作人员发生任何争议、乙方工作人员遭受任何损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1.乙方按要求完成故障处理、系统巡检、技术支持等服务。2.乙方接口人应及时接听甲方电话,受理甲方的报障及技术支持请求。3.乙方接到甲方报障后,需按要求及时解决故障。4.乙方在处理故障时未扩大故障影响范围,在提供技术支持、执行具体操作时未导致甲方系统故障。5.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关于数据安全等的相关规定。(二)验收标准下列要求全部满足的,视为验收通过:1.为甲方安排满足人员要求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2.按照服务内容要求的时间标准提供技术支持、故障处理、漏洞修复服务;3.提供服务报告,服务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周期、服务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附故障处置报告及现场支持记录表等内容。(三)验收方法合同执行结束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评审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查。七、违约救济与合同终止(一)如果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每延迟一日,须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延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每延迟一日,须按合同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将按下述标准扣除乙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及时响应甲方故障处理或技术支持申请(电话3次不接且15分钟内未回复),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2.未按采购需求“现场技术支持”中约定的时间标准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1%。3.当甲方发现网页防篡改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时,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且不能提供临时解决办法的。4.提供的报告被证实存在错误超过2次。5.除不可抗力外,由乙方负责维保设备故障导致发生海关信息系统三级故障,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三)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中的任意条款,经甲方提出后仍不立即履行,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乙方严重违约,除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额外赔偿甲方的损失。合同解除后,在甲方重新完成采购前,如果本项目相关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其他维保服务,甲方可以向设备原厂或其他第三方购买服务或备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按合同及附件要求及时响应甲方故障处理或技术支持申请(电话4次以上不接且超过60分钟未回复)。2.单次故障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3.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外,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拒不执行的。4.服务人员未遵守保密条款,将接触到的工作信息透漏给第三方。(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委托给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五)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济利益的损失和预期利益的减损,甲方为证实乙方违约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公证费用,甲方为寻求救济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和法院执行费用、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及费用。八、保密除非已经为公众知晓,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中接触到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统计数据、计算机运行系统的资料等,均构成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透漏。保密期限为长期。九、不可抗力(一)如缔结合同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政府管制等,而未能如期履行合同,可将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双方不必为此等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负责。(二)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须于事发后尽快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法律认可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发出后的十日内,当面或用快递方式向对方提供由有关当局签发的书面证明。(三)如不可抗力产生的影响持续超过三十日,双方须尽快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进一步履行合同的方案。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宣布终止合同。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和解释。(二)本合同项下任何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其他(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三)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附件份。附件:采购需求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4.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说明: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与此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评审文件技术内容部分。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项目名称: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预算金额:7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和目标保障电子口岸已部署运行的网页防篡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3预算绩效目标保障电子口岸网站系统的网络安全。二、需求调查情况无。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无。四、采购需求4.1项目概况为保障“单一窗口”门户等网站系统安全,中心部署了网页防篡改系统,该系统维保服务将于2025年12月8日到期,为保障电子口岸网站系统安全,计划采购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负责人:网络和信息安全部宋秦原。4.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万元。4.3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代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预留11网页防篡改系统维保服务1否否4.4需求标准、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商务要求4.4.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4.4.2服务内容对数据中心已采购的国舜网页防篡改系统提供以下服务:1.软件升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内最新的软件补丁或软件版本,根据甲方需求配合开展测试升级和安装配置等工作,并为甲方提供升级后软件的操作手册,但有关软件配置修改、软件升级等工作须经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追究乙方责任。2.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提供原厂7×24的电话技术支持,保证15分钟内响应甲方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当甲方由于服务器升级替换等原因需要进行软件卸载、重装等操作时,应按甲方需求提供技术指导,并提供License授权码。3.现场技术支持。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包含系统运维和故障处理。当发生系统防护失效等影响甲方系统安全的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现场技术支持申请的2小时以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的2小时内解决故障,故障修复后,乙方应于1个工作日内提供故障分析报告,说明故障原因、处理方式、后续完善建议等。当系统发生不影响甲方系统安全的故障或甲方有其他现场技术支持需求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现场技术支持申请的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配合甲方完成工作并编写现场支持记录表。4.漏洞修复。当发现网页防篡改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快速完成漏洞修复,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应提供临时解决办法。5.重点时期保障。在“两会”等重点时期按甲方要求安排人员进行7×24远程保障或现场值守。4.4.3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乙方为甲方提供1名项目经理和1名技术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两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技术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网页防篡改系统运维工作经验;(2)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如确需更换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2.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限要求内完成工作任务。由乙方原因导致工作计划延期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安全要求(1)乙方服务人员在系统安装、升级、故障处理等操作时不能影响业务运行。(2)在必须停止防护功能时,需经甲方使用部门批准方可实施。4.5供应商资格条件无。4.6供应商和采购对象实质性要求无。4.7运行维护、数据共享、安全审查和保密、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等要求;无。4.8采购项目完成后涉及的后续运营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采购需求;无。4.9其他要求无。5.第五部分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及分值序号评分因素分值1价格部分102商务部分153技术服务部分75合计100分二、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分值(10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响应报价得分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评审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满分为10)2、商务部分评分(15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综合实力3分供应商组织机构完善,技术力量充足,内部有规范的服务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得3分;其余相对比较得0-2分。 供应商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10月至今签署的与本项目类似系统维保服务案例,每提供一个合格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1)案例材料必须包括合同双方印章、签字、服务的内容、服务时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内容(以上内容缺少一项,案例不予承认)。2)提供的每一份合同复印件须字迹清晰、辨识无误,合同提供服务方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案例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供应商文件编制质量2分响应文件内容详实、结构合理、应答明确,得2分,否则得0分。3、技术服务部分评分(75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服务响应程度45分根据应答文件中采购需求偏离表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的得45分,每不满足一项扣3分,本部分减至0分为止。 项目服务团队13分1.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具有两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得8分,否则不得分。2.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网页防篡改系统运维工作经验,得5分,否则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简历(含相关项目经历)及本企业为对应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材料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以上文件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查看上述原件,核实真实性。服务方案12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需求,提供包含系统升级、故障处置、安全防护、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服务、重点时期保障等内容的服务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够全面保证项目实施,得12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方案不完整,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服务承诺3分服务期间承诺:包括服务内容、标准、方式等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分用户对供应商承担的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评价,须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证明文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优质服务评价得1分,最多得2分。注:1.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作为供应商的评标最后得分,并以此作为排序、推荐的基础。3.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所有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评审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应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应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技术及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小组将依次推荐排序为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的相关响应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会被拒绝,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格式供应商承诺:本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如有违反,愿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序号内容响应供应商承诺(是/否)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①供应商须对此表中全部内容作出承诺,否则响应无效。②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根据此表查询供应商承诺事项,供应商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附件2响应函致: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评审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评审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12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单位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均无犯罪记录。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报价一览表正本1份,以U盘形式提供包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0份。5、按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响应报价为。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保证遵守竞争性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我方在评审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则项目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评审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响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响应报价(元)服务时间其他声明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按包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同时在装订成册的评审文件中仍应提供本表。2、响应报价为本包文件现场完税价,已包括与本次所投文件和伴随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达到评审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所有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4、响应报价是所投文件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要求报价。5、“其他声明”中有优惠报价或单独提交优惠报价声明函的,必须同时附有与优惠报价相对应的分项报价表,否则其优惠报价无效。应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供应商签字附件4响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费用(元)备注1…2…3其他合计注:1、本表中的总价必须与响应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金额相一致,如果本表中按分项费用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在评审时将以分项费用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评审文件。3、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竞争性评审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并按项目需求书中的采购内容逐项列明各项设备或服务的报价,包括售后服务项目;如有缺漏项,评审时将按其他有效人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价。如有免费提供的内容也需要逐项列明。4、在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之外提交优惠报价声明的,需同时提交与优惠报价相对应的分项报价表,否则其优惠报价无效。5、本表格可根据具体项目报价组成成分不同进行修改。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名称)的响应(含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6采购需求偏离表评审文件需求对应序号内容概述评审文件服务要求评审文件对应服务应答偏差备注注:1、此表应对响应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服务内容进行逐条如实应答。如投标人中标,其应答内容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如有虚假应答,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表中所应答的各项服务标准或服务承诺等应当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中相同指标的表述一致,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形,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对应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对于那些非量化的条款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或服务要求、简单标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4、若提供需求以外的额外支持,可以在这一部分加以详细说明。提供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投标软、硬件的产品说明(要求彩页)或相关证明,最后以中文描述,并作为附件。供应商认为对整体采购项目有特别重要建议的可单独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供应商须随本表附上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该简介应能说明供应商的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等。单位名称成立日期经营地址单位性质注册资金传真法定代表人电话总经理电话上级单位名称信用等级资质等级经营范围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员工概况合计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技师人人人人单位组织构架请附图下属单位情况请附表单位名称成立日期经营地址单位性质注册资金传真法定代表人电话总经理电话上级单位名称信用等级资质等级经营范围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员工概况合计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技师人人人人单位组织构架请附图下属单位情况请附表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表序号姓名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经验、年限)资历和其他相关经验职业经历技能/教育是否企业正式员工 注:供应商须在本表中详细列出拟派往本项目工作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并提供关键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职称、学历、社保等)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介姓 名年 龄专业职 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经历 年~ 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担任何职用户代表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3.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否则责任自负。附件10质疑函质疑人名称:质疑人地址:质疑人邮编: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质疑类型:□评审文件□评审过程□成交结果□其他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可另附页详细说明)法律依据:(可另附页详细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附页详细说明)日期:年月日质疑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质疑人单位全称(盖章):注: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以代理商身份发起质疑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授权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需另行提供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2)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此次采购活动。2、没有提供此项声明的,将视同缺少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按无效响应处理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X单位的XXX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4数据中心采购廉政协议甲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白建军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为加强数据中心采购工作廉政建设,严肃采购工作纪律,规范、约束甲乙双方采购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海关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一、双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通过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形式进行行贿或变相行贿。2.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3.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等便利。4.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无偿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设备物品等。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谋酬、谋取私利,以及为违规办企业提供便利。6.乙方不得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7.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8.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故意设置障碍。9.甲方人员有索贿、主动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提供上述便利条件、故意设置障碍情况的,乙方应于情形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二、违约责任处置1.甲方人员有上述情形的,甲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2.乙方应保证公司内部与甲方接触的相关岗位人员均知悉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如下处置:未签订合同前,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在合同履行中的,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对在中心采购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经甲方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按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处置;其中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现上述行为的,报海关总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对构成违法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三、举报途径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举报甲方人员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10-85193792举报邮箱:sjzxjubao@chinaport.gov.cn四、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数据中心采购廉政协议甲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白建军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307室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为加强数据中心采购工作廉政建设,严肃采购工作纪律,规范、约束甲乙双方采购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海关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一、双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通过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形式进行行贿或变相行贿。2.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3.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等便利。4.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无偿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设备物品等。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谋酬、谋取私利,以及为违规办企业提供便利。6.乙方不得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7.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8.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故意设置障碍。9.甲方人员有索贿、主动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提供上述便利条件、故意设置障碍情况的,乙方应于情形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二、违约责任处置1.甲方人员有上述情形的,甲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2.乙方应保证公司内部与甲方接触的相关岗位人员均知悉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如下处置:未签订合同前,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在合同履行中的,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对在中心采购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经甲方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按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处置;其中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现上述行为的,报海关总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对构成违法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三、举报途径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举报甲方人员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10-85193792举报邮箱:sjzxjubao@chinaport.gov.cn四、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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